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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時間: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時30分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出席人員:盧委員智強、邱委員繼智、王委員亦凡、林委員純如、李委員欣欣、閻委員瑞彥、尹委員敏芳、林委員盈鈞、李委員昭慶李俞麟代、楊委員進雄、蕭委員幸金、張委員世佳古綺靚代、楊委員東育、簡士捷委員、張委員龍福、林委員維珩、謝委員文盛程珮瑜代、郭委員俊賢張嘉雯代、葉委員明貴、張委員旭華、張委員世佳陳姵羚代、廖委員慧芳、胡委員小娟、陳委員黛娜、石委員雅惠王怡文代、劉委員雅文、胡委員紹華、王委員弘倫、黃委員綺婷、蔡委員錦堂、謝委員玉玫、林委員宜霓、盧委員益祥、陳委員杏棻、陸委員靜容張麗萍代、蔡委員美惠、李委員玉立、黃委員國珍黃馨儀代、陳委員春富、陳委員潔瑩、陳委員恩航、伍委員小玲、江委員振維、羅委員治民、李委員昀城(學生會會長)、吳委員家慶(學生議會會長)、鄭委員叔聞(進推部學代會會長)、陳委員俊廷、林委員書帆、邱委員鈞評(以上3位為學生代表)
應出席:50 位
實到:37位
請假:2位(林委員純如、陳委員春富)
未到:11位(王委員亦凡、李委員欣欣、林委員盈鈞、蕭委員幸金、簡士捷委員、林委員維珩、張委員旭華、陳委員潔瑩、伍委員小玲、羅委員治民、鄭委員叔聞)
主席:盧學務長智強 記錄:史曜瑋
壹、主席致詞:略
貳、確認上次(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社團活動實施辦法」,提請審議施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二、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會組織章程」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附帶決議:請學生會檢討修正本章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內容後,再提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審議。
三、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修正本校「愛心宿舍管理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四、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請假規則」,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附帶決議:請生輔組重新檢視修正本規則第二條第六款及第四條條文內容後,再提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審議。
五、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廢除本校「學生服裝規定」,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六、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微電影創作社」,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附帶決議:請學生會檢討修正本章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內容後,再提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審議。
七、桃園校區學生事務處提:成立學生社團「MILASI音樂社」,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會組織章程」一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依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 2次學生事務會議附帶決議:請學生會檢討修正本章程第七條及第八條文內容後,再提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 1次學生事務會議審議,故依決議續提本次學生事務會議審議。
(二) 本案業經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務處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修正第二章第七條第五款部分文字後,本案修正通過。
條 號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二章第七條第五款 五、繳納會費後即享有以學生會費舉辦之活動的優惠。 五、繳納會費後即享有本會會員優惠。 修正第二章第七條第五款部分文字,以符合現況

提案二、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請假規則」,提請 審議。
說 明:依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 2次學生事務會議附帶決議修訂本規則第四條准假權責。
辦 法:本案經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學務處服務學習組提:有關本校「畢業生藝能績優獎遴選要點」,擬修訂部分條文規定,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為因應各系專業能力不同,本獎項分藝文競賽活動及專業技能競賽活動有傑出表現者。
(二) 依105學年度畢業生藝能績優獎遴選委員會會議事項辦理。
辦 法:本案經會議通過後,擬經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修正第三點第二項部分文字後,本案修正通過。
條 號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三點第二項 遴選名額:
(二)專業技能類:由各系(科)/所為推薦單位,名額以1名(或一組)為限(可從缺)。 遴選名額:以30名為上限。 遴選名額

提案四、學務處桃園校區提:成立桃園校區學生社團「ACG研究社」,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本社團成立宗旨在培養學生創造思考能力、貫徹推廣漫畫研究活動。在提升動畫漫畫技術的同時,靜、動態傳播媒體之創新,及美工創新的人才需求定會有激增的趨勢,本社團以培養更多動漫人才,提供社員交流學習的園地,並對外增加本校知名度,提高創作藝術的意識,以落實技術、知識、設計為三大目標。
(二) 本社團召集人為黃歆媄同學,共有35個同好發起人,指導老師為夏宜嵐,夏老師畢業於桃園新興高中(廣設科),現職為專職漫畫家與漫畫教學,並受聘為桃園社區大學美術工藝系系主任,曾出版「目間蓮故事」、「Q版漫畫人物」、「貝拉的魔法成績單」、「健保局推廣漫畫」等圖書作品,且擔任過桃園、八德、大園等等圖書館漫畫老師,及內灣國小、龍潭國中、大成國中、長庚科大、新興高中、山腳國中等等多所學校的漫畫指導老師,學經歷皆豐富。
(三) 社團成立後預計安排漫研相關課程,包含增進繪畫技巧之繪畫能力課程、角色扮演及舞台演出課程、研究動畫分鏡與劇本課程。
(四) 本案籌組資料業經106年10月25日學生社團籌組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學務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劍道社」,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社團成立宗旨為推廣劍道運動,讓對於劍道運動有興趣之師生,有入門管道,並且鍛鍊強健身心,發展劍道運動,期能在生活中實踐劍道精神,並適時辦理校內劍道活動及積極參與校外劍道比賽,以提升技術水準。
(二) 本社團召集人為張詠毓同學,共有30個同好發起人,預計聘請指導老師為李昭慶老師,李老師現任體育室主任,專長運動訓練學,學經歷豐富。
(三) 社團成立後預計辦理各項劍道賽,並召開社員大會,同時進行各項社課。
(四) 本案業經106年10月27日學生社團籌組委員會審核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學務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3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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