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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 課程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06年9月14日(四)中午12時整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3樓教務處會議室

出席人員:

當然委員-邱繼智委員、馮冠超委員、戴信維委員、陳秀真委員、張世佳委員(古綺靚代)、黃國珍委員、王亦凡委員、尹敏芳委員、李昭慶委員(李俞麟)、簡士捷委員(林怡安)、林維珩委員、蘇建興委員、連俊名委員、伍錦香委員、陳遠任委員(學生代表)、邱鈞評委員(學生代表)

請假委員:林鳳儀委員、蕭幸金委員、李娟委員(學生代表)

 

主席:邱教務長繼智                                   記錄:宋幸娟                                                                            

  • 主席致詞

首先感謝各位委員撥冗出席。本學年度新聘之校外專家委員:輔仁大學藝術學院馮冠超院長、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林鳳儀教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戴信維會計師、眾城有限公司陳秀真創意總監。

本校課程委員會秉持教學品保機制之理念,持續落實課程發展的規劃、執行、評鑑與修正,期能在各位委員的把關下,完備課程規劃。

  • 確認上次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紀錄(附件):照案通過。
  • 提案討論

提案一

教務處提:修訂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 審議。

說明:

一、修訂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條,以符應105學年度科技大學綜合評鑑相關建議改善事項。

二、105科技大學綜合評鑑「教學與學習」部分,改善建議如下:

「系級之課程委員會「…研議課程內容大綱…」(自我評鑑報告p.64(一)3-1(2))。課程內容大綱研擬應屬授課教師職責,課程委員會具有審議功能,而非研議,建議檢討修正。」

三、綜上,修訂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相關內容,修訂草案對照表如附件。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

一、原訂刪除系級課程委員會「研議課程及學程相關事宜」功能,然為保有各所系科開發課程之彈性,保留系級課程委員會研議課程之職責。

二、修正後通過。

提案二

教務處提:新訂本校「推動微學分課程實施要點」,提請 審議。

說明:

  • 為拓展學生學習興趣,提昇自主學習能力,增加學生修課彈性,特訂定本校「推動微學分課程實施要點」。
  • 微學分課程係各院、系或通識教育中心依其所欲培育之核心能力,於正式課程外,規劃系列學習活動之微課程組合。其方式包含演講、參訪、遠距教學、實作研習營、工作坊或相關課外活動等。
  • 本實施要點草案內容如附件。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

一、第一點:「本校為拓展學生學習興趣…」,修改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拓展學生學習興趣…」

二、第四點第二項:「…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仍應依學則相關規定辦理」修改為「…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仍應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三、修正後通過。

提案三

教務處提:有關本校各所系科「105學年度本位課程評鑑審查」乙案提請 審議。

說明:

  • 依據本校推動本位課程發展施行要點第六點辦理,各所系科依本校課程評鑑審查表逐項檢核,再由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院所系科課程委員會得另聘請所系科相關業界及學界專家為本位課程評鑑委員。評鑑結果未達80分者,應於一個月內提送改進計畫送教務處,並於次年追蹤其執行情形。
  • 105學年度申請本位課程評鑑之所系科: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及財政稅務系,課程評鑑審查表如附件。
  • 各教學單位105學年度本位課程評鑑業經該系所課程委員會議及院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餘未提案單位於下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

會計資訊系提:財經學院會計資訊系訂定日二技及日四技106學年度新生入學課程科目表,提請 審議。

說明:

一、依據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第8點之規定:「各所系科應於每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前,經院、系所科課程委員會議,依據有關規定研議,完成次學年入學新生課程科目表,經所系科務會議通過,送校課委會及教務會議審議後實施。」。

二、本案經會計資訊系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議通過、會計資訊系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及財經學院106年第1學期第1次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

  • 各院所系科各學制106學年度入學新生課程科目表,專業必、選修部分,照案通過。
  • 通識、軍訓、體育等課程,請相關單位予以審查,如有違反法規或需修正者,應經修正或相關程序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

提案五

財務金融系提:財務金融系擬異動104入學必修課程,提請審議。

說明:

一、必修異動:

學制

科目(異動前)

年級

學分

科目(異動後)

年級

學分

必選修

備註1

備註2

四技

固定收益證券

三上

3

固定收益證券

三下

3

必修

財務投資策略模組.

三上調至三下

 104入學生適用

二、本案經本系

106年1月3日本系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課程會議通過。

106年6月21日本系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106年8月21日本系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會議通過。

     106年8月24日本系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06年9月5日財經學院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會議通過。

辦法:俟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

管理學院提:管理學院應外系調整五專必修「專題製作」、四技必修「英文專題製作」為學年課程,提請 審議。

說明:

一、本案經應外系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委會、系務會議

及管理學院本學期第1次院課委會審議通過。

二、應外系五年制102、103、104入學必修「專題製作」課程僅

授課1學期,時間緊迫無法完整將專題報告呈現,故調整為

學年課程,調整後課程科目表如頁13-1至13-11,對照表

如下:

 

專題製作

102學年度

103學年度

104學年度

調整前

3學分3小時

3學分3小時

1學分3小時

調整後

3學分6小時

3學分6小時

2學分6小時

 

 

 

 

 

 

 

 

三、應外系四年制103、104入學必修「英文專題製作」課程僅

授課1學期,時間緊迫無法完整將專題報告呈現,故調整為

學年課程調整後課程科目表如頁14-1至14-9,對照表

如下:

專題製作

103學年度

104學年度

調整前

2學分2小時

2學分2小時

調整後

2學分8小時

2學分8小時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

管理學院提:管理學院應外系四技105學年入學適用科目表專業必修「組織行為」課程調整至第2學年下學期授課,提請 審議。

說明:

一、本案經應外系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委會、系務會議及管理學院本學期第1次院課委會審議通過。

二、應外系四技105學年入學適用科目表專業必修「組織行為」課程調整至第2學年下學期授課。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

管理學院提:管理學院企管系擬修訂本系107-109學年度入學二年制菁英班課程科目表必修課程,提請 審議。

說明:

一、本案經企管系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課委會、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及管理學院本學期第1次院課委會審議通過。

二、企管系107-109學年度入學二技菁英班課程科目表,原訂專業必修「策略管理」3學分3小時課程,由二年級下學期調整至二年級上學期;原訂專業必修「管理實務講座」2學分2小時課程,由二年級下學期調整至二年級上學期。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

管理學院提:管理學院應外系刪除專業必修「服務學習」課程,提請 審議。

說明:

一、本案經應外系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委會、系務會議及管理學院本學期第1次院課委會審議通過。

二、應外系四技104學年度入學學生於專業必修「貿易英文書信」安排為融入型服務學習課程並經服務學習組審核通過,依規定學生僅需修習服務學習任ㄧ型課程,故毋須另行安排基本型服務學習課程,刪除四技104學年入學適用科目表專業必修「服務學習」課程。

三、應外系二技106學年入學適用科目表專業必修「服務學習」課程以融入型課程替代,為考量二技學生修業年限較短,故以融入型課程替代基本型課程,刪除二技106學年入學適用科目表原訂之專業必修「服務學習」課程。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

管理學院提:管理學院企管系執行教育部「105學年度補助技專校院辦理師生實務增能計畫-程序四: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提請 備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實務課程及師生實務增能實施要點」、「專科以上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辦法」及「本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業經企管系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課委會及管理學院本學期第1次院課委會審議通過。

三、企管系105學年度共申請十七門課程配合師生實務增能計畫,部分課程之協同業師及課程之調整。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一

管理學院提:管理學院應外系105學年度第2學期「組織行為」課程全英授課期末報告,提請 備查。

說明:

一、依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經應外系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委會、系務會議及管理學院本學期第1次院課委會審議通過。

三、陳姝伶老師「組織行為」課程全英授課期末報告。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存查。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二

管理學院提:管理學院應外系106學年度第1學期四技二年級「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申請,提請 備查。

說明:

一、依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經應外系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委會、系務會議及管理學院本學期第1次院課委會審議通過。

三、陳姝伶老師「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申請。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行後續相關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三

國際商務系提: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經學院國際商務系老師擬申請全英語授課,提請 備查。

說明:

一、何志峰老師擬申請全英語授課科目、開課學期及學制:

  (一)國際企業管理(開課日期為106學年度第1學期,國際商務系碩士班一年級)

  (二)國際企業管理(開課日期為106學年度第2學期,國際商務系四技部二年級)

二、李欣欣老師擬申請全英語授課科目、開課學期及學制:跨文化商務溝通(開課日期為106學年度第2學期,國際商務系四技部三年級)

三、郭俊賢老師與何志峰老師擬申請全英語授課科目、開課學期及學制:海外直接投資(開課日期為106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班二年級)

四、周麗娟老師擬申請全英語授課科目、開課學期及學制:國際財務管理(開課日期為106學年度第1學期,國際商務系四技部四年級)

五、本案經本系106年6月8日、106年8月15日系課程委員會議、106年6月8日、106年8月15日系務會議審議通過、106年9月5日財經學院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行後續相關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四

財經學院提:財經學院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老師擬申請全英語授課,提請 備查。

說明:

本學程專任教師擬申請全英語授課科目、開課學期及學制:

  • 周旭華老師:貿易實務與談判專題研討(一) (開課日期為106學年度第  1學期,碩士班一年級)。
  • 周旭華老師:國際經貿法律與政策總論(開課日期為106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班一年級)。
  • 張窈菱老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導論(開課日期為106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班一年級)。
  • 邱怡慧老師:口語論證及說服:理論與實務(開課日期為106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班一年級);口語論證與說服由雷思蒙與邱怡慧合授,因雷老師係以英語為母語之外籍人士,故僅就邱老師部分辦理申請。
  • 許慧瑩老師:跨國商務交易及其法律問題導論(開課日期為106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班一年級)
  • 申請表如附件。
  • 本案經本學位學程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暨實習委員會議、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程會議及財經學院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行後續相關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五

國際商務系提: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經學院國際商務系開設「東南亞商務學程」,擬修訂東南亞商務學程設置辦法(如附件),提請審議。

說明:

一、本系擬自106學年度開設「東南亞商務學程」,目前申請學分學程之學生已超過40人,確定開設。

二、擬修訂東南亞商務學程設置辦法(如附件),提請討論。

三、本案經本系106年6月8日系課程委員會議、106年6月8日系務會議審議通過、106年9月5日財經學院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六

管理學院提:管理學院應外系「國際會展英語學程」評鑑資料,提請 審議。

說明:

一、依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規定辦理應外系「國際會展英語學程」評鑑資料。

二、本案經應外系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委會、系務會議及管理學院本學期第1次院課委會審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七

管理學院提:管理學院企管系RFID物流與供應鏈應用學程終止,提請 審議。

說明:

一、依本校學程設置辦法辦理。

二、本案經企管系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課委會、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管理學院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課委會及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三、本學程因近年修課人數不足,致使未開設相關課程,故擬辦理學程終止。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八

管理學院提:管理學院企管系修訂各學制課程科目表備註列規定,提請 審議。

說明:

一、本案經企管系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課委會、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管理學院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課委會及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企管系修訂五專自102學年度起、四技自103學年度起、二技自105學年度起之課程科目表(含進修學制)備註列規定,原備註為:「專業必修、選修科目得視實際情況調整開課學期別。」修訂為:「專業必修、選修科目得視實際情況調整開課學期學年別。」

決議:照案通過。

  • 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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