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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14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14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14年3月6日(星期四) 中午12時10分

會議地點:行政大樓行政會議廳

         (桃園委員:視訊https://meet.google.com/omw-uqko-wyy)

主持人: 任委員立中                               記錄:黃楓菁

出席人員:陳委員芳姿、李委員俞麟、陳委員彥綺、張委員竹萱、周委員麗娟

潘委員慈暉、葉委員明貴、林委員盈鈞、曾委員朝源

請假人員:委員葉承、黃委員瑞恒、李委員昭慶、魏委員子彬、伍委員小玲

學生代表委員賴聖元、學生代表委員謝芝柔

列席人員:主計室張致誠組長、魏瑜貞組長、黃至敏組員;國際處凱達西國際長

劉欽瑜組員;研發處林依潔專任助理;創研所鄭如齡行政專員

壹、主席致詞:

貳、宣讀上次(114年2月5日)會議決議事項及報告執行情形:

一、總務處提:有關本校「桃園校區校名牌及校名柱新建工程」原核定總預算890萬元,增加348萬元,工程總預算建議調整為1,238萬元整提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於114年2月18日決標,預計114年3月27日開工。

參、工作報告:

一、主計室提:關於本校校務基金113年度決算一案,報請備查。

說  明:本校113年度決算書業已完成編製作業,說明如下:

(一)業務收支執行情形:

1、本年度預算數與決算數比較

(1)業務收入實際數12億3,775萬1,125元,業務外收入實際數8,439萬4,511元,共計13億2,214萬5,636元,較預算分配數12億2,586萬2,000元,增加9,628萬3,636元,主要係建教合作收入增加6,401萬餘元、其他補助收入增加1,990萬餘元及利息收入增加2,031萬餘元等所致。

(2)業務成本與費用實際數12億8,947萬3,277元,業務    外費用實際數1,712萬8,913元,共計13億660萬2,190元,較預算分配數12億600萬8,000元,增加1億59萬4,190元,主要係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增加1,835萬餘元(含高教深耕計畫增加1,023萬餘元)、建教合作成本增加7,084萬餘元與學生公費及獎勵金增加1,650萬餘元等所致。

(3)以上收支相抵,產生實際賸餘數1,554萬3,446元, 較預算分配賸餘數1,985萬4,000元,減少431萬554元,主要差異如上所述。

2、本年度決算數與上年度決算數比較

(1)本年度收入13億2,214萬5,636元,較上年度決算數12億2,907萬6,226元,增加9,306萬9,410元,主要係學雜費收入(淨額)減少613萬餘元、建教合作收入增加3,191萬餘元、學校教學研究補助收入增加3,162萬餘元、其他補助收入增加1,795萬餘元、利息收入增加598萬餘元與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增加554萬餘元等所致。

(2)本年度支出13億660萬2,190元,較上年度決算數11億8,325萬1,871元,增加1億2,335萬319元,主要係用人費用增加5,224萬餘元、維護費增加262萬餘元、外包費增加73萬餘元、計時與計件人員酬金增加353萬餘元、專業服務費增加258萬餘元、折舊、折耗及攤銷增加439萬餘元、建教合作成本增加3,187萬餘元等所致。

(3)以上收支相抵,產生本年度決算賸餘數1,554萬3,446元較上年度決算賸餘數4,582萬4,355元,減少3,028萬909元,主要差異如上所述。

3、以上收支相抵,產生本年度實際賸餘數4,582萬4,355元,較上年度決算數1,927萬5,782元,增加2,654萬8,573元,原因如上所述。

(二)資本支出執行情形:

土地改良物184萬6,729元,房屋及建築123萬6,462元,機械及設備3,148萬4,286元,交通及運輸設備267萬6,540元,什項設備2,268萬8,627元,共計5,993萬2,644元;本年度可用預算數為6,050萬元,執行率為99.06%。

(三)資產負債淨值情形:

1資產總額計43億9,341萬4,235元,其中流動資產2億3,044萬9,894元,占5.25%,投資、長期應收款、貸墊款及準備金24億4,263萬8,997元,占55.60%,不動產、廠房及設備16億1,962萬8,715元,占36.86%,無形資產2,731萬1,000元,占0.62%,其他資產7,338萬5,629元,占1.67%。

2負債總額計1億9,225萬7,666元,占負債及淨值總額4.38%,其中流動負債1億1,122萬3,437元,占2.53%,其他負債8,103萬4,229元,占1.84%;淨值42億115萬6,569元,占負債及淨值總額95.62%,其中基金30億6,255萬5,534元,占69.71%,公積1億4,843萬8,223元,占3.38%,累積餘絀9億9,016萬2,812元,占22.54%。

決  議:同意備查。

二、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提:有關本所陳春富教授兼所長赴日本札幌參與2024青年企業論壇之機票錢$41,800元,共計新臺幣15,000元,提請備查。

說  明:

(一)本案依據本校「因公派員出國旅費支應要點」第六點規定提會備查。

(二)本所陳春富教授兼所長於113年8月24日至113年8月28日完成,其中機票費$15,000元,共計新臺幣15,000元由【0106F001】指定用途捐贈款-創研所所務發展用項下支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備查。

辦  法:提請備查。

決  議:同意備查。

三、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提:有關本所黃國珍教授國科會計畫移地研究之機票費$33,989元及生活費$195,317元,共計新臺幣229,306元,提請備查。

說  明:

(一)本案依據本校「因公派員出國旅費支應要點」第六點規定提會備查。

(二)本所黃國珍教授國科會計畫移地研究於113年1月18日至113年2月7日赴瑞士慕尼黑及杜拜已於113年2月7日完成,其中機票費$33,989元及生活費$195,317,共計新臺幣229,306元其中$133,306元由【H00003】計畫結餘款專戶項下支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備查。

辦  法:提請備查。

決  議:同意備查。

肆、提案討論:

一、主計室提:本校校務基金115年度概算擬編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4點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

(二)本校115年度教育部基本需求及績效型補助款額度尚未核定,爰暫依114年度核定額度7億3,122萬9千元(114年度教育部核定基本需求補助款 7億1,369萬 7千元、績效型補助款1,753萬3千元詳附表2,第6頁)並調整經資門經費配置後編列,俟 115年度補助款核定後修正並同額調整資本門補助額度。其餘係調查本校各項收支後,依據主管機關規定及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下,設算預算規模調整編列。

(三)關於本校115年度概算擬編情形,說明如下:

經本室彙整各單位收支,學雜費收入、教育部補助收入等,115年度總收入為13億2,535萬2千元較上(114)年度12億9,727萬3千元增加2,807萬9千元約增2.16%,主要係建教合作收入及高教深耕計畫補助收入增加所致;總支出為13億1,617萬5千元較上(114)年度12億9,145萬7千元增加2,471萬8千元約增1.91%,主要係建教合作收入及高教深耕計畫補助收入增加相對成本亦增加所致,收支相抵後本期賸餘為917萬7千元較上(114)年度賸餘數581萬6千元增加336萬1千元約增57.79%。

1.經常性業務收支餘絀擬編列如下(詳附表1-4,第5-8頁

(1)業務收入編列計12億5,173萬7千元,較上(114)年度12億2,336萬8千元,增加2,836萬9千元,約增2.32%,主要係建教合作收入及高教深耕計畫補助收入增加所致,內容如下:

A.學雜費收入編列3億4,919萬7千元。(預估學生人數8,297人) 詳附表3,第7頁

B.學雜費減免編列2,431萬4千元(詳附表3,第7頁

C.建教合作收入編列1億2,444萬3千元。

D.推廣教育收入編列1,500萬元。

E.學校教學研究補助收入編列6億7,972萬6千元(含優化9,800萬元) 。

F.其他補助收入編列1億118萬5千元(含高教深耕5,680萬6千元) 。

G.雜項業務收入編列650萬元。

(2)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計12億9,897萬5千元,較上(114)年度12億7,405萬7千元增加2,491萬8千元約增1.96%主要係建教合作收入及高教深耕計畫補助收入增加相對成本亦增加所致內容如下:

A.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編列8億9,087萬元(含人事費5億6,921萬5千元、計時計件人員酬金9,005萬6千元、折舊1億547萬1千元、水電費960萬元、國外旅費250萬元、大陸地區旅費20萬元、推展費130萬元、發展創新特色領域計畫141萬8千元、優良教師等相關獎勵經費123萬6千元、導師班級活動費150萬元、論文指導費65萬元、活動中心可行性評估案80萬元及其他費用1億692萬4千元) (詳附表4,第8頁

B.建教合作成本編列1億1,199萬9千元。

C.推廣教育成本編列1,200萬元。

D.學生公費及獎勵金編列4,500萬元。

E.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編列2億3,325萬6千元(含人事費1億5,130萬6千元、計時計件人員酬金3,895萬7千元、折舊1,878萬7千元、水電費410萬元、體育活動費152萬1千元、推展費10萬元、公關慰勞費72萬元、、績優職員獎勵4萬8千元及其他費用1,771萬7千元) (詳附表4,第8頁

F.雜項業務費用編列585萬元。

(3)業務外收入編列7,361萬5千元,較上(114)年度7,390萬5千元減少29萬元,約減0.39%,主要係捐贈收入預估減少所致,內容如下:

A.利息收入編列3,380萬元。

B.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編列3,022萬元。

C.違規罰款收入編列24萬5千元。

D.受贈收入編列800萬元。

E.雜項收入編列135萬元。

(4)業務外費用編列1,720萬元,較上(114)年度1,740萬元減少20萬元,約減1.15%,主要係宿舍費用減少所致。

(5)上開經常性收支相抵後,115年度賸餘917萬7千元。

2.資本支出擬編列1億1,300萬3千元,項目分析如下(詳附表5,第9-10頁

(1)固定資產編列7,000萬元,較上(114)年度7,030萬元,減列30萬元,約減0.43%。其中教育部基本需求為2,000萬元、教育部及其他政府專案補助為1,500萬元、建教合作計畫為250萬元,餘3,250萬為動用校務基金歷年結餘,內容如下:

A.教學單位基本需求編列430萬元(含4個學院及通識中心)。

B.行政單位基本需求編列1,898萬1千元(電腦、圖書及辦公設備汰舊換新)。

C.空院進修學院編列汰換設備編列39萬元。

D.法規及計畫需求編列462萬1千元(教學單位發展創新特色領域計畫經費100萬元、教學單位統籌獎勵性經費100萬元、 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經費142萬1千元、 政府專案補助計畫學校配合款120萬元) 。

E.專項需求編列2,050萬元(包含行政大樓電梯汰舊換新200萬元、臺北校區飲水機更新20萬元、臺北校區停管系統及設備更新240萬元、骨幹網路防火牆、交換器等設備650萬元、應用程式防火牆220萬元,臺北校區601與603電腦教室電腦更新320萬元及桃園校區iMAC電腦教室電腦更新400萬元)。

F.統籌款編列370萬8千元。

G.教育部其他專案補助編列1,500萬元。

H.建教合作計畫編列250萬元。

(2)無形資產編列2,000萬元,較上(114)年度2,500萬元,減列500萬元,約減20.00%。其中教育部基本需求為1,250萬元、建教合作計畫為150萬元,餘600萬元為動用校務基金歷年結餘內容如下:

A.電腦軟體經費編列1,039萬5千元(由資網中心調查全校需求提出)。

B.「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計畫」購置電腦軟體經費編列57萬9千元。

C.專利權經費編列4萬元。

D.建教合作計畫編列150萬元。

E.統籌款編列748萬6千元。

(3)遞延資產編列2,300萬3千元,較上(114)年度2,150萬元,增列150萬3千元,約增6.99%。其中教育部基本需求為1,900萬3千元,餘400萬元為動用校務基金歷年結餘,內容如下:

A.重大工程編列五育樓校內及校外部分外牆整修工程經費1,500萬元。

B.統籌款編列800萬3千元。

(四)關於本校

115年度概算編列額度檢陳表1-5(第5-10頁,提請審議

1.附表1-115年度收支餘絀預計表(第5頁

2.附表2-112-115年度政府補助款編列情形比較表(第6頁

3.附表3-113-115年度學雜費統計一覽表(第7頁

4.附表4-113-115年度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與管總編列比較(第8頁

5.附表5-115年度資本支出概算表(第9-10頁

  法:案經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同意審查後,循預算程序辦理後續事宜,並授權主計室俟依主管機關核定情形調整相關收支項目金額。

決議:照案通過。

二、研究發展處提:修正本校「高引用率學術期刊論文獎勵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依據實際辦理情況,酌作文字修正。

()本案業經114116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三、國際事務處提:修正「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海築夢』計畫申請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其餘修正條文參考教育部規定酌修或刪除本校現行作業要點部分文字。

(二)經本校114年1月16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及國際事務處113年12月5日處務會議討論通過。

(三)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增訂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相關規定,並與現行「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海築夢』計畫申請作業要點」合併,修正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甄選辦法」。

(四)依據教育部規定新增新南向學海築夢變更最低選送人數申請流程及需增加計畫配合款百分之十規定;另參酌「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海築夢計畫作業規定」增加之百分十計畫配合款由計畫主持人自籌或另案辦理。

辦  法:本案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四、國際事務處提:本校赴美國參訪姐妹校交流及討論學術合作之出國經費944,580元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因公派員出國旅費支應要點」第六、()點辦理。

(二)為進一步拓展國際合作機會,深化與美國姊妹要的學術合作與交流,本校校長擬於114329日至46日率管理學院院長、國際行銷學院院長及本處國際長共4人,至新墨西哥州立大學(New Maxico State University)、舊金山州立大學(San Francisco State University)、波莫納加州州立理工大學(California State Polytechnic University, Pomona)及峽谷學院聖克拉里塔社區學院區(Santa Clarita Community College District, College of the Canyons)等校參訪。

(三)旨揭出國費用所需經費約計新臺幣944,580元,屆時核實報支。

辦  法:本案經本會議通過後,錄案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無

陸、散會: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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