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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12學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第2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2學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第二次會議會議記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2月22日(星期四)12時1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黃焜煌副校長、劉正田教務長、張嘉雯學務長、李俞麟總務長、陳玉麟研發長、李昭慶主任秘書、林玟君中心主任、凌祥發校務主任、汪瑞芝院長、張旭華院長(請假)、彭勝龍院長、連勇智院長、周麗娟館長、鍾淑惠主任、徐國鈞中心主任、鄒慶士中心主任
請假人員:鄭安淇同學、謝博全同學、陳姿穎同學
列席人員:黃世榮、郭璟諭、李葳齡、陳麗美
主 席:黃焜煌副校長     記錄:李葳齡
壹、報告事項
一、 確認上次會議記錄及執行情形(附件一)
二、 主席報告
教育部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的目的,是教育學生正確智慧財產權觀念。學校也要配合相關事項,進行適當的宣導。
三、 工作報告:各單位已依上次會議記錄等執行,並已於112年度送教育部審查完成。其中有關二手書流通處理辦理,學務處已訂定「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取得二手教科書方案」,相關資料將於今(113)年6月彙整後送教育部審查。
貳、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校 111學年度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自評資料,經教育部函復審查意見。(附件二)
說明:
(一)111 學年度大專校院執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本校自評表於 112 年7月報部。
(二)教育部112年11月17日臺教技(三)字第1122303286J號函辦理復審查意見。
辦法:經本會議確認通過後辦理。
決議:
(一)公文已簽會至各單位,請各單位依學務處所提「111學年度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自評」審查意見進行說明,以利今(113)年6月彙整後送教育部審查。
(二)教育部審查意見審查項目第1項:第1點意見,請教務處及研究發展處制定,可參考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之相關說明;第3點意見,請通識中心詳列。第4點請本小組會後將簽到表影送本處以為佐證資料。
(三)教育部審查意見審查項目第2項:二手書流通,目前已知圖書館為避免商業行為,係以「二手教科書捐贈及交換」方式進行二手書流通,相關辦法可參看圖書館說明。
(四)教育部審查意見審查項目第3項:資網中心會將相關意見提請校方,盡力補足。
提案二、社團法人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下稱台灣圖書協會)113 年1 月8 日函知本校,民眾檢舉本校學生侵權一案,已依本校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附件一),先由資管系進行調查處理。
說明:資管系黃立芳助教:本系於接獲台灣圖書協會來函後即著手調查及處理本案,相關說明可詳閱附件三,並於該班及本系各班級均加強宣導保護智慧財產權之重要性,切勿觸法。
辦法: 依本校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首先會請發生案件的所屬單位進行調查後,再送本組審議後,回覆檢舉人。
決議:
(一) 依本校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將行文回覆台灣圖書協會有關本校針對此案之處理情形。
(二) 本案為本校第二次發生侵權行為,故仍請各單位加強宣導,避免學生無知犯法。
(三) 請學務處持續開辦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教育訓練,以加強學生法治觀念。
(四) 學務處5月13日即將辦理保護智慧財產權講座。
以上各項宣導及教育訓練等,均應有簽到或照片等記錄,以便於「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自評」資料中附為佐證資料。
參、臨時動議:無。
肆、散會:下午13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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