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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13425(星期四)下午2:00

地點:臺北校區行政大樓7樓會議廳、桃園校區弘毅樓A118

出席人員:黃焜煌、李昭慶、劉正田、陳玉麟、凱達西(顏嬿真)、張嘉雯、李俞麟、周麗娟、林玟君、鄭豐譯、徐國鈞、米光武、鍾淑惠、陳芳姿、汪瑞芝、李興漢、楊葉承、吳瑞萱、張旭華、廖文華、葉清江(趙驥)、葉明貴(徐國鈞)、連勇智、高啟中、何志峰、邱怡慧、彭勝龍、陳春富、連俊名、陳明熙、歐陽芳泉、凌祥發、張婕、鄒慶士(辛旻靜、陳俊均)

應出席:35 (李主任秘書昭慶同時擔任環安衛中心主任鄒慶士主任同時擔任推廣教育部主任)

已出席:36(辛旻靜、陳俊均同時代理鄒慶士主任)

主席:任校長立中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推廣教育部提:修正本校「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學生獎勵獎助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依決議辦理

           

貳、行政會議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案  由:113年度固定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無形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遞延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案件。

       執行情形:

序號

案由

業管單位執行情況

預估本案結案時間

1

113年度資本門預算100萬元以上

1.(112年轉入113年繼續執行案件)桃園校區風雨球場增設天溝防漏改善工程【1,450,449元】

*總務處:本案於113年2月15日如期開工,契約工期50日曆天,已於3月29日完工,後續辦理驗收作業。

113/6

3.(112年轉入113年繼續執行案件)教育部補助「111年優化桃園校區校園工程」校門景觀美化暨校名牌新建工程(111G091) 【8,900,000元】

*總務處: 建築師事務所113年1月16日建照執照及雜項執照申請書提交本校用印後進行掛件申辦,3月上旬掛件桃園市建築師公會初審建照/雜照作業,目前進行書圖補件作業。

113/12/31

4.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校園球場工程」(112G051) 【7,127,000元】

*體育室: 目前辦理簽核准予採購程序,本案擬採統包方式辦理公開招標,於奉准後報教育部核定。

*總務處:

1.配合需求單位體育室及採購法規定辦理。

2.體育室已簽辦成立評選委員會及工作小組,體育室所提送評選須知及需求說明書業經評選委員審閱確認,賡續簽辦上網採購辦理。

113/12/31

5.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教師研究室工程(112G052) 【2,646,364元】

*總務處: 目前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目前消防審查),俟取得後辦理招標作業,規劃於5月前完成招標,暑假期間進行施工,工期預估120日曆天,約10月底竣工,12月底前驗收結案。

113/12/31

6.教育部補助高教深耕計畫設備(113K001)尚未核定【1,999,001元】

*教發中心: 獲分配經費之單位執行情況如下: 1.資管系:4月底前完成。2.財金系、資研所、圖書館:6月底前完成。3.應外系:9月底前完成。4.企管系、商務系、創科系:已著手相關規劃與採購事宜。

*總務處:配合教發中心提出需求辦理採購。

113/12/31

7.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計畫設備【3,420,000元】

*校務永續發展中心: 113年度優化生師比值計畫資本門共3,420,000元,已分配狀況如下:專業領域教學辦公室共1,275,000元、校務永續發展中心400,000元、國際行銷學院645,000元、113年2月新進教師與補發112年8月新進教師補助電腦費用共700,000元,餘款400,000元仍列於統籌款中。本年度優化生師比值計畫將每季召開管考會議,檢視各單位經費執行狀況。

*總務處:配合需求單位辦理採購作業。

113/12/21

8.桃園校區建置元宇宙XR專業教室設備【3,025,000元】

*資網中心:數媒系已確認數量規格,採購簽辦中。

*總務處: 配合需求單位辦理採購作業。

113/12/21

9.臺北校區更新2間電腦教室設備【2,750,000元】

*資網中心:已初步規劃數量規格,規格待確認中。

*總務處:配合需求單位辦理採購作業。

113/12/21

10.圖書館113年西文期刊採購【3,391,917元】

*圖書館: 本案已於112年12月26日第二次開標並決標完成,交貨期至113年3月底,已於113年4月2日驗收完成,目前經費核銷中。

*總務處:已於4月2日驗收通過,正辦理核銷作業中。

113/5

2

113年度無形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

2.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計畫平台建置【4,080,000元】

*校務永續發展中心: 113年度優化生師比值計畫無形資產共4,080,000元,已分配狀況如下:專業領域教學辦公室共2,480,000元、研發處600,000、校務永續發展中心1,000,000元。本年度優化生師比值計畫將每季召開管考會議,檢視各單位經費執行狀況。

*總務處: 配合各需求單位辦理採購作業。

113/12/21

3.校務資訊系統【3,400,000元】

*資網中心:2月6日下午2點召開評選委員會,由創創公司得標,並於3月7日召開啟動會議,預計於4月10日召開第1階段「工作計畫書」簡報會議。2月6日下午2點召開評選委員會,由創創公司得標,並於3月7日召開啟動會議,4月10日召開第1階段「工作計畫書」簡報會議。

*總務處: 依需求辦理招標作業,2月6日召開評選會議,由創創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已完成議約事宜,後續依契約辦理履約事宜。

114/5/31

3

113年度遞延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

1.(112年轉入113年繼續執行案件) 圖書館112年樓層整修暨電梯延伸工程【14,169,759元】

*圖書館:本案由營繕組主導招標及施工時間, 目前已於4月25日召開施工前會前會,並於5月2日起每週二召開施工前會議,5月15日起電梯開始施工,6月1日地下室、以及6月19日後開始圖書館1及7樓施工。

目前7樓已於9月16日完工,並於9月20日點交;1樓於9月29日完工,10月2日點交;本館已於10月11日起開館使用。

地下1樓已於112年12月18日點交。

電梯工程亦於12月下旬完工,目前待使用執照核可始開放使用。

本案已於113年2月20日辦理驗收,等廠商完成缺失改善後複驗; 預定於4月底結案。

*總務處:

1.本工程案為「地下1樓」、「1樓」、「7樓」空間整修及「1部電梯延伸至地下室」。

2.廠商已於112年12月10日報竣,113年2月20日辦理驗收,俟廠商完成缺失改善後辦理複驗。

3.電梯延伸至地下室案,申請使用許可中。

113/4/30

2.(112年轉入113年繼續執行案件) 教育部補助「111年優化臺北校區校園工程」(111G090)大門綠廊道暨周邊設施改善工程【12,766,366元】

*總務處: 本案工程為校門口旁綠廊道整修,辦理招標作業,開挖後有隱蔽管線及汙水管需辦理遷移,已完成變更設計作業,目前工程進度落後,履約期限至3月下旬,預計4月下旬竣工。經報請教育部同意展延至8月底前結案。

113/8

3.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校園球場工程」(112G051)【2,000,000元】

*體育室:目前辦理簽核准予採購程序,本案擬採統包方式辦理公開招標,於奉准後報教育部核定。

*總務處:

1.配合需求單位體育室及採購法規定辦理。

2.體育室已簽辦成立評選委員會及工作小組,體育室所提送評選須知及需求說明書業經評選委員審閱確認,賡續簽辦上網採購辦理。

113/12/31

4.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教師研究室工程(112G052)【16,753,636元】

*總務處: 目前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俟取得後辦理招標作業,規劃於5月前完成招標,暑假期間進行施工,工期預估120日曆天,約10月底竣工,12月底前驗收結案。

113/12/31

     繼續列管。

  、其他列管案之情形如下所示(學生有約)           

                    其他列管案之一覽表                 

序號

案由

開始列管時間

承辦單位

繼續列管

列管2-22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10509)

6

臨時動議5、風雨球場場地安全問題

111.05.26

總務處

v

列管3-23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11114)

4

臨時動議2、我們是應外二甲,代表應外系提出三個問題

111.12.08

總務處

v

列管4-24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11128)

1

提案1、遮風擋雨的校園力量

111.12.08

總務處

v

  肆、主席報告:

         AACSB審查結果,本校對Risk Assessment不夠透徹,未來風險經營檢討不夠深入,內外部威脅,如:註冊率下降,此問題將逐步增加,面對師資短缺未有通盤計劃。關於budget(自籌經費)所占比重不是很大,開源節流未有改善計畫。少子化對所有大學衝擊一樣,但各校影響程度不同,首先將衝擊技職體系,國立大學技職體系幾乎以工為主,僅本校以商為主,故更多競爭來自私立的技職體系,未來將遭遇許多內外部的威脅。

         師資結構方面,5年前申請時就應建立制度,SA學術型的老師,其他學校比重約60%-70%以上,本校僅達40%最低門檻。PA的標準,設定不夠完善,已被明確要求改善。ADD的標準,應佔10%以下,但本校仍高達18.83%,此無法被接受,雖本校已強調近2年來,已向各系告知不准新()ADD的老師,此比重已逐步下降,但客觀事實上仍未低於10%。以上皆盼持續改進,明年515日後才可再度提出申請,但本校或許需兩年的時間,才能將系上老師的profile改善完成。

         今日與各院長談論中長程計畫,請各系檢視新進教師資格,期待所有新進老師若非為SA就不予聘任,若不趁此機會改變師資結構,將來很難調整,通過AACSB認證則將遙遙無期。若AACSB不能通過,對學校未來聲望及評鑑皆將面臨重大挑戰,此比學生人數變少或經費問題皆更加嚴重,AACSB在國際化上亦是重要里程碑,通過AACSB後就可和國外認證AACSB的大學有更多交流。但最重要的仍是本校聲譽,所有經費,包括:高教深耕計畫,皆會受到整體影響,此才是真正關鍵。明年校務評鑑,年底系所自我評鑑,若再不努力朝著通過AACSB認證去做,未來評鑑皆將遇到瓶頸。

         本人現明確指示,從今起,各系所有聘任的新進老師,不論任何職級:專案、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皆應符合AACSBSA的標準。此才能從現行40%往上調整,調至60%70%80%,此對本校未來整體發展至關重要。

         本人上任已滿兩年,本校已進行許多制度改革,所有主管及單位皆非常辛苦,感謝所有夥伴。不論從教育部爭取的資源或學校各項建設,現皆持續進行中,亦期待整體團隊於此政策方針下,與本人繼續並肩作戰,期盼本校變成自己的標竿,此初心一直未變,但此非短時間可達成,需更長的時間,若大家相信我,認為推動方向及策略係正確,請持續支持。AACSB認證仍須持續推動,尚須花費3-4年時間完成,各學院許多中長程目標亦盼持續改善,以追求卓越。

  

伍、各單位工作報告:(書面資料請參閱秘書室網頁資料https://sec.ntub.edu.tw/p/412-1003-1922.php?Lang=zh-tw,另各單位補充口頭報告如下) 

  一、學務處:

    () 42914:00召開112年度畢業典禮第1次工作協調會。

    ()42916:20於行政大樓7樓召開台北校區校長與學生有約。

    ()學生會長重新選舉日510(週五)511(週六) 12:00-18:00,採實體投票制,並請同學攜帶身分證及學生證。

  二、教務處:(會後該處提供口頭報告之書面文字資料)

    ()有關全學期曠課節數累積滿23節者即退學案,經113418日教務會議決議,酌為放寬為45節。另本校「學則」及「附設專科部學則」需報請教育部備查。

    ()教保系統(UCAN)進度說明:

      1.相關場次說明如下:

       (1)419:通識教育中心、體育室、貿易談判碩士學程、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財政稅務系、國際商務系。

       (2)422:財務金融系、應用外語系。

       (3)513:會計資訊系、企業管理系、資訊管理系、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商業設計管理系、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

      2.顧問請各教學單位於6月底完成系統建置。

      3.各教學單位可聘請兼任助理協助,相關表件將再寄送。

   ()52日將邀集各學院院長共同討論學分學程及校必修之具體實施。

   

 三、總務處:

    ()綠廊道工程原預計4月底可竣工,現因天候,將再延期。

    ()今日原本學校將停電,進行電力保養,但因天候,停電恐影響汙水處理馬達而導致淹水,故本處保養工程延期。

    ()五育樓外牆因地震導致磁磚剝落,本處現已積極詢價,本處亦接洽太陽能板廠商現場勘查,後續若有進度將再報告。

    ()餘震仍頻繁,若各教學或行政單位,其教室或辦公空間受損者,請提修繕申請。

 主席裁示:餘震不斷,易影響本周末統測,請各參與單位提高警覺。

 四、教發中心:

       () AACSB認證審查後,對於PA的條件,明確指出哪些項目不行,如: 66個月產業研究()、一篇PRJ10年產官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本()校擔任行政主管,此部分不被認為老師具實務經驗。

       () 113學年度專兼任老師聘任,PA條件請避免使用以上幾點。另非認證單位聘任專任老師,亦請填覆相關資料,以利本中心判別。

   主席裁示:本校AACSB辦公室置於教發中心品保組,變成一個單位,AACSB認證的制度,係面向全校所有單位。可按此制度精神管理教師Profile,其可跨領域,保有分類精神,全校即使尚未獲AACSB認證,仍建立整套制度,以達成教學品保目的,請大家多配合。

五、資網中心:

     ()校務系統工作計畫書依合約 5 2 日應定案,教務處、學務處及空院已提出補充說明,各單位若有增加需求者,請提出由本中心協調安排,如為重要且較為緊急,可用廠商承諾 20%擴充採不收費的部分在本次標案中一併開發。

()依「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第 4 條,主管應督導其屬員,遵循資安法與子法,及機關內部資安規範。由於 7 3 日教育部將對本校進行全機關的資安稽核,提醒各位主管督導單位同仁完成以下事項,若有問題,可洽本校資安專職人員温喬茵小姐。

1.單位的資訊系統分級。
2.
單位的資訊資產盤點( IOT 設備)
3.
單位的個人資料盤點。
4.
單位的風險評鑑。
5.
單位的風險處理。
6.
資訊系統的防護基準檢核。
7.
委外合約的適法性。
8.
委外的安全事項監督。
9.
業務資料的備份。
10.
資訊系統的備份(含資料、程式、設定)
11.
單位教職員的 3 小時資安通識訓練時數。
12.
單位建置、管理、維護系統同仁的 3 小時資安專業訓練。

13.單位大陸資通設備的禁用。

14.單位 IOT 設備的安全管制。

15.辦公環境的資通系統安全檢視。
以下提供督導工作檢核表中,內有應督導事項的細節說明,如作業週期、作業規範、參考資料等: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X6-D0FuXeVn63x30gkd34UTTlO1rCGgJ

本校資安、個資管理系統(ISMSPIMS)的四階規範文件與紀錄用表單: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v0Eo_UnzKOFtuowoZ-9Xu5RG3VLd5feu

()因教育部攻防演練發現漏洞,現已更新應用程式防火牆( WAF ),目前正測試中,各單位應用系統若發生異常,請向本中心通報,可能係因涉WAF的規則的設定,須持續調校。

()承曦樓B1機房,已遷建整併至6樓。現正辦理台北校區機房UPS及主幹網路設備的維護案。

主席裁示

  • 請人事室向人事總處反映差勤系統驗證碼不易辨認之問題。
  • 請資網中心於資安稽核前,檢視本校各事項是否符合規定。

黃副校長建議:

    ()剛提及公務用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請資網中心把關。

    ()請資網中心全面檢視本校物聯網設備(IOT)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教發中心提:修正本校「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要點」,提請審議。

            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0日臺教高(五)字第1132200099號函暨本校113年1月17日簽准案辦理。

            (二)為鼓勵本校榮獲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績優計畫教師,擬修訂本校「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要點」,以支持教師持續、長期投入教學創新及研究。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教發中心提:修正本校「教學評量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明:依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提案六主席指示(如下)以及現行作業方式,爰修正第四點。

              (一)請直接於教學評量系統上設定,評量若無人填寫,系統資料顯示不應是空白,而應顯示0分。

              (二)在系統未改善前,請先於教學評量母法上修正。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人事室提:修正本校「職員依規定加班未支領加班費及未補休之獎勵標準」,提請審議。

            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2月16日臺教人(三)字第1130013054A號及同年3月22日臺教人(三)字第1134200974號書函辦理。

            (二)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加班補償係以給予加班費及補休假為原則,平時考核獎勵為例外。且以平時考核獎勵給予加班補償須符合下列要件:(一)因業務需要致於補休期限(2年)內未休畢之加班時數,應結算加班費為優先(須由公務人員舉證曾依限申請補休,並留存機關否准事證)。(二)因預算之限制致無法結算加班費時,始得以平時考核之獎勵,結算未休畢且無法結算加班費之加班時數,合先敘明。

            (三)本校訂有本校「職員依規定加班未支領加班費及未補休之獎勵標準」,因配合補休期限2年規範,修正本校規定;又配合教育部113年3月22日書函所附「教育部所屬機關(構)學校訂定平時考核獎勵給予加班補償規定之條文參考範本」,故增訂「適用要件」。

            (四)本案業經113年4月11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本校職員考績委員會審議通過。

            (五)檢附本標準修正草案對照表、修正草案各1份。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組織規程」,提請審議。

            明:

            (一)查本規程業經教育部113年1月8日臺教技(二)字第1120127447號函核定,轉陳考試院113年2月17日考授銓法四字第1135663557號函核備,並自113年2月1日生效。

            (二)本次修正第11條、第22條之3及第29條,自113年8月1日生效,說明如下:

              1.修正第11條:依教務處113年2月19日奉核簽辦理。該處綜合教務組負責本校自我評鑑統籌規劃、教學單位系所品質保證作業規劃與執行,以及綜合教務,爰刪除出版業務。

              2.修正第22條之3:依推廣教育部113年2月23日奉核簽辦理。該部考量其業務範疇多元及複雜,為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及招生效能,採分工方式進行課程開設前置接洽及控管等事宜,該部增設二級行政單位「推廣組」及「行政組」,以有效執行各項招生、教學及行政事務。

              3.修正第29條: 奉校長113年2月6 日諭示,研修本校學術單位主管任期之規定,使其更具彈性。又查大學法第13條第4項規定略以,院長、系主任、所長、學位學程主任與副主管之任期,於大學組織規程定之。據此,基於鼓勵院系務參與、強化教師擔任學術主管意願,以及賦予院系務經營與實務運作更具彈性,將本規程第29條原規定學術主管任期3年為「一任」修正為「原則」。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並自113年8月1日生效。

            議:

            (一)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九條修正如下:

                第二十九條 

                   本大學行政單位及附設空中進修學院行政主管,其由教師聘兼者,除經校長予以免兼或辭兼者外,任期一年,連聘得連任,並配合學年度為之,聘書按學年致送。

                   校長卸任時,前項行政單位及附設空中進修學院行政主管,應於新任校長就任時,提出辭呈,任期視同屆滿,由新任校長重新遴聘。

                   學術單位主管,由教師兼任,均採任期制,以三年為上限,得續任一次,由校長依規定聘兼之,聘書按學年致送。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五、學務處提:修正本校「學業優良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明:

            (一)為規範被懲處則無法申請本獎學金,修正本要點第三點。

            (二)本案業經113年4月17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學務處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學務處提:修正本校「繁星計畫助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明:

            (一)明訂本獎學金核發次數、名額及金額,修本要點第三點

            (二)本案業經113417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學務處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議:撤案。

             

                    丙、臨時動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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