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時間:111年11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時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出席人員:張委員嘉雯、劉委員正田、李委員俞麟、陳委員玉麟(蔡秀枝代)、黃委員焜煌、林委員玟君、米委員光武、周委員麗娟(請假)、楊委員進雄、汪委員瑞芝(黃玠維代)、張委員旭華、彭委員勝龍(許子凡代)、廖委員文華(林群穎代)、陳委員春富(鄭如齡代)、周委員旭華(高啟中代)、江委員淑玲(陸裕豪代)、吳委員瑞萱、楊委員葉承(請假)、施委員翠倚(莊健鴻代)、葉委員清江(趙驥代)、蘇委員建興(陳信宏代)、李委員幸瑾、連委員俊名、歐陽委員芳泉、張委員婕、陳委員睿騏、張委員窈菱、陳委員黛娜、石委員雅惠、張委員隆君(鍾郁蕙代)、姜委員凱心、鄒委員慶士(林群穎代)、黃委員鼎豪(鄭如齡代)、高委員啟中、黃委員琦婷、吳委員威震(請假)、林委員麗容、林委員宜霓、盧委員益祥、李委員文毅、陸委員靜容、曾委員朝源、朱委員以恬、楊委員蕾、黃委員啟東、崔委員秀里、謝委員芝柔、謝委員博全、張委員妤慈、紀委員彥綸、沈委員美君(請假)、黃委員國棟
應出席:54位(李總務長俞麟同時擔任體育室主任、彭院長同時擔任創意科技與產品
設計系主任)
實到:49位(李體育室主任俞麟(王嘉吉代)、彭創科系代理主任勝龍請假)
工作人員:葉家真
主席:張學務長嘉雯 記錄:葉家真
壹、主席致詞
貳、確認上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參、提案討論
肆、學務處業務報告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貳、確認上次(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上次會議無提案。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生事務處境外服務組提:訂定本校「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一、為獎勵優秀僑生回國就讀本校研究所,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學院校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本案業經111年10月31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處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一、本要點第二點「申請資格:」修訂為「申請資格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二、其餘照案通過。
提案二、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麻將社 」 ,提請審議。
說 明:一、麻將源自於中華文化,技藝巧思、佈局高深,與棋藝亦同屬益智遊戲。也因麻將具有獨特的趣味性和競技性,現今已風行社會,深入各領域階層,廣受群眾喜愛。本社團為推廣麻將文化,發揚國粹並鑽研各式麻將玩法,在社內加入聯賽制度,能夠讓社員以競技方式來良性競爭,以牌會友的形式做活動。
二、本案業經111年10月31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處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經現場委員匿名投票表決,現場領票數共計39票,同意16票、不同意22票、無效票1票,故本案不同意成立。
肆、臨時動議
李委員幸瑾報告:
建議日後同學申請成立社團時,併同附上成立該社團之優缺點,使同學於蒐集資料及撰寫過程中再次評估並從中了解成立該社團之相關利弊,亦利於學生事務委員會之審視。
伍、散會(中午12時30分)
時間:111年11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時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出席人員:張委員嘉雯、劉委員正田、李委員俞麟、陳委員玉麟(蔡秀枝代)、黃委員焜煌、林委員玟君、米委員光武、周委員麗娟(請假)、楊委員進雄、汪委員瑞芝(黃玠維代)、張委員旭華、彭委員勝龍(許子凡代)、廖委員文華(林群穎代)、陳委員春富(鄭如齡代)、周委員旭華(高啟中代)、江委員淑玲(陸裕豪代)、吳委員瑞萱、楊委員葉承(請假)、施委員翠倚(莊健鴻代)、葉委員清江(趙驥代)、蘇委員建興(陳信宏代)、李委員幸瑾、連委員俊名、歐陽委員芳泉、張委員婕、陳委員睿騏、張委員窈菱、陳委員黛娜、石委員雅惠、張委員隆君(鍾郁蕙代)、姜委員凱心、鄒委員慶士(林群穎代)、黃委員鼎豪(鄭如齡代)、高委員啟中、黃委員琦婷、吳委員威震(請假)、林委員麗容、林委員宜霓、盧委員益祥、李委員文毅、陸委員靜容、曾委員朝源、朱委員以恬、楊委員蕾、黃委員啟東、崔委員秀里、謝委員芝柔、謝委員博全、張委員妤慈、紀委員彥綸、沈委員美君(請假)、黃委員國棟
應出席:54位(李總務長俞麟同時擔任體育室主任、彭院長同時擔任創意科技與產品
設計系主任)
實到:49位(李體育室主任俞麟(王嘉吉代)、彭創科系代理主任勝龍請假)
工作人員:葉家真
主席:張學務長嘉雯 記錄:葉家真
壹、主席致詞
貳、確認上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參、提案討論
肆、學務處業務報告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貳、確認上次(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上次會議無提案。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生事務處境外服務組提:訂定本校「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一、為獎勵優秀僑生回國就讀本校研究所,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學院校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本案業經111年10月31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處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一、本要點第二點「申請資格:」修訂為「申請資格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二、其餘照案通過。
提案二、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麻將社 」 ,提請審議。
說 明:一、麻將源自於中華文化,技藝巧思、佈局高深,與棋藝亦同屬益智遊戲。也因麻將具有獨特的趣味性和競技性,現今已風行社會,深入各領域階層,廣受群眾喜愛。本社團為推廣麻將文化,發揚國粹並鑽研各式麻將玩法,在社內加入聯賽制度,能夠讓社員以競技方式來良性競爭,以牌會友的形式做活動。
二、本案業經111年10月31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處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經現場委員匿名投票表決,現場領票數共計39票,同意16票、不同意22票、無效票1票,故本案不同意成立。
肆、臨時動議
李委員幸瑾報告:
建議日後同學申請成立社團時,併同附上成立該社團之優缺點,使同學於蒐集資料及撰寫過程中再次評估並從中了解成立該社團之相關利弊,亦利於學生事務委員會之審視。
伍、散會(中午12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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