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會議資料

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112年9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

地點:臺北校區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桃園校區A118弘毅樓

出席人員:黃焜煌(彭勝龍)、李昭慶、劉正田、陳玉麟、張嘉雯、李俞麟、凱達西(顏嬿真)、林玟君、周麗娟、徐國鈞、鄭豐譯、米光武、鍾淑惠、陳芳姿、汪瑞芝、張旭華、彭勝龍、劉瀚宇、張婕、凌祥發、鄒慶士、江季娘、劉碧芬、謝宗倫、談玉儀、賴栗葦、段致成、張谷良、陳雍元、劉雅文、郭俊賢、林純如、盧智強、蕭幸金、林維珩、陳勝源、陳麗旭、謝承熹、王致怡、楊葉承、陳津美、羅時萬、洪世偉、高啟中、江梓安、潘慈暉、盧益祥、葉明貴、楊進雄、史穎君、邱怡慧、歐陽芳泉、陳恩航、連俊名、陳明熙、陳韻如、陳春富、蔡尚晉、謝芝柔、謝以倫

應出席:78位(李昭慶主秘同時擔任環安衛中心主任)

實  到:51位(彭勝龍院長同時擔任委員及代理黃焜煌副校長)

未  到:5位(陳秋菊、鄭安淇、賴岑軒、王祥元、蘇祐楷)

請  假:12位(楊雲明、施翠倚、江淑玲、李興漢、賴明政、邢姍姍、黃瑞傑、蘇建興、許晉龍、陳瑋瑜、王亦凡、吳世忠)

工作人員:11位(吉慈音、呂靜嫻、陳美蓉、黃楓菁、范芷綾、程柔慈、黃鳳珠、曾靖文、張雅媛、陳怡芳、葉品宏)

主席:任校長立中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主席報告:

 (一)祝福大家教師節快樂,謹代表校方對在場教師代表及一級主管,以及全校教師,致上最深的謝意。

 (二)今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係因許多重要提案須盡快通過,否則將影響後續眾多作業,今日再勞煩大家共同審議。

貳、確認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秘書室提:本校111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經教育部6月30日函覆同意備查。

      二、秘書室提:112-113年度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聘任2名學生代表委員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已移請人事室製作聘書,並於9月26日發聘完成。

 

    三、研發處提:訂定本校「112-116學年度校務發展計劃」,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經6月27日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並自112學年度起落實執行。

      四、教務處提:成立本校「國際行銷學院」,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7月11日前送達教育部,並經7月12日教育部函示通過。

 

    五、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組織規程」,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前經教育部112年7月17日臺教技(二)字第1120065361號函核定,復經考試院112年8月11日考授銓法四字第1125599396號函核備,並自112年8月1日生效。

     六、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經簽准核定,並於7月5日函文公告周知。

     七、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教師借調處理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經簽准核定,並於7月5日函文公告周知。

   八、人事室提:修正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處理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經簽准核定,並於7月5日函文公告周知。

   九、學務處提:修正本校「學生獎懲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七條、第八條修正如下: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屢次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七款之規定或情節較嚴重者。

                         二、言行不當或網路發言致對他人造成傷害者。

                         三、擾亂校內公共秩序或教學活動,累犯或屢勸未改善者。

                         四、無故缺席重要集會者。

                         五、不遵守交通秩序者。

                         六、偷拆他人函件者。

                         七、故意污損校產或環境者。

                         八、在校內或學校周邊無菸人行道上吸菸(含電子菸)、嚼檳榔、飲酒或濫用藥物者。

           九、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情節較重者。

                         、利用學校電腦設備或於電腦教室玩電玩遊戲,累犯或屢勸未改善者。

                         十一、上課期間未經核准而使用行動電話或其它電子產品,致影響上課秩序,經師長糾正,仍不改進,累犯或屢勸未改善者。

                         十一十二、違反本校網路使用規範或學生宿舍網路使用管理辦法,影響校園網路正常運作。

                        十二十三、私自頂讓學校宿舍床位。

                        十四、非住宿生留宿宿舍者。

                        十四十五、違反學生宿舍住宿輔導與管理辦法情節嚴重者。

                        十五十六、發生本校校園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防治實施要點第九條行為,情節較輕,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處分建議者。

                        十六、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情節較重者。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屢次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十五款之規定或情節較嚴重者。

                       二、樹立派別,欺侮、恐嚇或霸凌同學者。

                       三、侮謾師長不受教誨者。

                       四、有毆人、鬥毆、賭博、竊盜、酒滋事等行為者。

                       五、偽造、變造證明或塗改文書;冒用他人或公務簽章。

                       六、有欺騙師長行為者。

                       七、轉借、塗改或冒用他人學生證或其他文件者。

                       八、規避公共服務並有意影響他人者。

                          九、涉足不正當場所者。

                         十、任意製造驚擾,擾亂校園安寧,情節嚴重者。

                         十一、建立色情暴力網站或其他利用網路從事不法行為,情節嚴重,影響校譽者。

                         十二、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情節重大,影響校譽者。

                         十二十三、冒用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篡改學校系統資料者。

                         十三十四、擅自侵入他人資訊系統或設備,情節重大者。

                         十四十五、私自頂讓床位並獲取利益、霸佔學校宿舍床位、或排斥他人合法進住。

                         十五十六、違反學生宿舍住宿輔導與管理辦法情節重大者。

                         十六十七、發生本校校園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防治實施要點第九條行為,情節較重,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處分建議者。

                         十七、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情節重大,影響校譽者。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經6月29日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

     十、學務處提:修正本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經9月26日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

             

  十一、校務會議委員提出建議:

*李文瑞教授、周麗娟館長、陳勝源教授及盧智強副教授發言討論有關系主任遴選相關問題。

主席裁示:請人事室研議修正相關規定(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

   執行情況:預計本學期完成修法,並於113年2月1日起生效。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秘書室

       (一)10月5日、11月27日將召開第3、4次校務基金管委會,各單位若有提案,請於開會前2週將提案提報本室。

       (二)10月14日將辦理年度薪傳敬師同樂會,由臺北市校友會協同本校7系科校友會共同辦理。本活動由各系科校友會提名2位退休教師表達感謝,會後一同餐敘,歡迎各系科校友參加。

二、教務處:

      (一)國際行銷學院業於7月12日經教育部函示通過。上週教育部亦公布本校今年產碩班申請-企管系5班、會資系2班、財稅系1班皆獲通過。

      (二)今年年底評鑑將於12月19日舉行,屆時請全校動員。當天有課的師生請務必正常上課,參訪委員抽樣晤談時,再請配合。目前正在進行問卷調查,再請老師、主任、院長宣導請師生填覆問卷。現陸續規劃評鑑簡報檔,屆時將請校長模擬,盼評鑑順利通過。

      (三)12月25日另有一實習評鑑,本處會將目前有實施校外實習的院系之成果呈現,以供教育部檢閱。

學務處:

       (一)本學期新生始業式已於9月8日分三場辦理完畢,導師會議亦辦理完畢。下學期導師會議將訂為113年2月19日辦理,且更名為「教師共識營及導師會議」,另台北校區日間及進修部之幹部座談會已於9月25日辦理完畢,桃園校區將在10月2日辦理。下學期幹部座談會將在113年3月4日兩校區合併辦理。

       (二)感謝永光集團創辦人陳定川名譽博士回饋母校捐贈500萬元獎學金,以提攜家境清寒住宿生,現業已擬定相關獎學金辦法。

       (三)106周年校慶籌備會議將於10月19日召開。

            

總務處:

       (一)校內工程陸續完工,圖書館工程預計9月28日竣工,後續請館長說明。

       (二)大門口綠廊道已順利發包,預計12月2日竣工,可趕上今年校慶時啟用。綠廊道原本131株矮灌木,將移植至校內做為綠化及球場的分隔。

       (三)五育樓地下一樓學生餐廳已順利包租,目前提供自助餐點、熟食,預計另一輕食攤位將於10月11日啟用,請各委員多加宣傳,亦請同學多支持。

       (四)兩校區各教室、公共區域,皆已完成檢修及清潔,請各委員協助宣導愛惜公物、保持清潔。

研發處:

       (一)國科會計畫方面,本次邀請校內眾多教師,就各類型的計畫如何獲計劃補助,如:新進人員、年輕學者、產學合作…等,不只能投件專題研究類別,亦可多方思考。

       (二)產學合作方面,本學期推出一系列資財講座,第2場將於10月16日舉行,針對專利檢索說明,歡迎師生皆可參與。另亦提供產學合作及專利顧問之經費補助,師長皆可利用此資源。

       (三)創新育成中心方面,請師長轉知,本週內若可上傳一影片,就有機會加入line比賽之決賽,決賽於10月29日舉行,歡迎師長共襄盛舉。

       (四)就業實習輔導組方面,本學期辦理職涯季,將辦理國考分享講座或學長姐回校分享講座,請各師長轉知。

      

、教發中心

       (一)資源組持續推出教師教學知能研習,約兩週一場,甚至一週數場,亦有線上,請教師收信或洽活動報名系統。

       (二)推動AACSB方面:今年8月時,本校iSER報告已審議完畢,小修改即可,後續仍有許多繁瑣事務需各單位協助,請大家多協助。

       (三)現已成立仿真決策、數位教學及基礎學科三個教學辦公室,現位處圖書館7樓,其業務請洽該辦公室。另學生對於基礎學科課後輔導需求非常踴躍,將想辦法滿足同學需求,將推出會計學的教學助理。

       

圖書館:

       (一)本館整修裝潢進度方面,現7樓已點交,但尚需待時間驗收,1樓預計10月2日點交,B1因電梯向下延伸工程涉及結構,需待12月中。預計10月中旬後,1-7樓可全面開館。

       (二)本館自動化系統全面升級方面,系統優化可使老師研究或尋找期刊、教學個案皆更為便捷。本館亦提供豐富資料庫,今年財經學院又添購TESG永續指標、TESG永續資料集,供師生使用。各資料庫使用,本館定期辦理教育講習,各講習內容亦掛於本館資源利用影片,供反覆觀看。

     

八、資網中心:

    (一)10月1日起,本中心依據教育部要求推動全校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其中第1年要驗證部分,包含:資網中心、教務處等單位,2-3年後將逐步擴大至全校,此需全校一起合作。另本中心已逐步更換各大樓無線網路設備及網路中介設備,網路品質將逐步提升。另因有些網路設備較舊,無法納管,且網路區隔尚未完成,若有資安事件則易快速擴散,明年將逐步處理。

       (二)校務系統預計今年發包,盼明年底將有新校務系統可使用,這段時間,仍是與舊廠商針對舊校務系統持續改版及調整。

    

九、體育室:本校舉辦水域活動-SUP立式划槳,9月25-28日於桃園阿姆坪水域舉行,未來會持續辦理相關水域活動,亦歡迎師長踴躍參與。

        十、軍訓室:從本學年開始,校安中心專線電話改為02-2321-2219,原本專線2322-6199仍可使用,師生若遇緊急事件可撥打專線,校安中心24小時皆有專人接聽,並提供必要協助。

十一、環安衛中心:

              (一)10月20日將辦理「112年度下半年消防安全教育訓練」。

              (二)10月23日辦理校園流感疫苗接種,接種對象為本校112學年第一學期註冊之五專1至3年級學生及符合公費對象之教職員工,請有意願者,9月28日前上網填表報名或洽承辦人。

              (三)11月10日辦理台北校區年度教職員工健康檢查,11月2日辦理桃園校區健康檢查,健檢對象:111年12月31日前到職之40歲以下公教人員及所有勞保人員。配合學校健檢,特約博仁醫院另提供公教人員4500元及新進同仁自費420元健檢方案,有意願者,9月30日前上網填表報名或洽承辦人。

 

十二、主計室:報告本校財務狀況,本校校務基金截至8月底,預算執行情形如下:本校本年度預算預計總收入11億7553萬元,截止8月底,共收入7億4302萬元,支出面方面,全年度預算預估實支數11億4032萬元,截止8月底實際支出7億4382萬元,收支相抵產生短絀80萬元。較預算分配短絀數2708萬,減少2628萬,目前是執行預估的預算分配部分,但在年底預算預估是可產生剩餘。資本門執行方面,全年度預算編列5200萬,目前執行2090萬,執行率72.52%,全年度現只達40.21%,目前100萬元以上案子主計室皆有控管,共11案,其總經費達到8000多萬元,此有一部分屬遞延,大部份是重大工程,目前亦如火如荼進行,已結案的共2案。

十三、通識中心:

              (一)10月4日於音樂廳舉辦大學新生入門系列講座,將邀請世新大學李功勤副校長演講,講題:「移動教學的重要-以世新大學為例」,世新大學培育眾多廣電、數位人才,歡迎所有同學參與。

              (二)請學生代表可轉知學生群組,本中心舉辦兩個比賽,包括:宣揚永續環境的重要,研究環境與在地美食的關聯性,從地理環境以及運送過程中如何降低碳排量,將就地農作物發揚光大,透過行銷品牌,配合照片及說故事。另一比賽則是採繪畫方式書寫生命教育價值,歡迎同學共襄盛舉。

              (三)現正積極邀請美國迪士尼華裔動漫大師劉大偉(Davy Liu)蒞校演講。

      

十四、空院:

              (一)本院校務系統配合校本部校務系統盼能盡快更新。

       (二)預計11月份由校長帶隊訪視花蓮輔導處。

*教師代表桃園校區數媒系陳恩航副教授提出:希望下次各單位工作報告能提供書面資料以供檢閱。

 主席裁示:本次係因是臨時校務會議,原本就無安排工作報告,但仍請各單位口頭報告,故無提供書面資料,若委員需要,會後可再請各單位補充提供。

  • 提案討論:

一、秘書室提:本校112學年度校務會議「提案初審小組」票選委員選舉案,提請同意辦理。

       說     明:

         (一)本小組委員任期經校務會議票選產生後聘任,並至下屆委員產生之日為止。(依據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校務會議決議)。

         (二)又依本校「校務會議提案初審小組設置要點」第二點所示:「本小組委員由校務代表互選五人組成,委員任期一年,且得連任。」請本會委員票選提案初審小組5 人。

     辦    法

          (一)本案通過後,即刻辦理票選。

          (二)本屆提案初審小組委員任期自校務會議票選產生後聘任,任期1年,至下屆委員產生之日為止。

決  議:

     (一)進行提案初審小組委員選舉:共計53位校務會議代表領票(台北校區有效票47張、廢票1張;桃園校區有效票5張、廢票0張),計票結果當選委員5人,另2位列為候補委員。

              (二)112學年度「提案初審小組」當選名單及得票數如下:

編號

姓名

得票數

備註

1

黃副校長焜煌

27

2

劉教務長正田

20

3

李主任秘書昭慶

17

4

任校長立中

16

5

張學務長嘉雯

13

張學務長嘉雯與陳研發長玉麟同為13票,經抽籤後,張學務長嘉雯獲正取

6

陳研發長玉麟

備1

13

7

盧副教授智強

備2

10

為候補委員

提案二、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3條附表本校「學術單位設置表」,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查本規程最近一次修正案,業經教育部112年7月17日臺教技(二)字第1120065361號函准予核定修正第11 條、第29 條、第31條、第33條及第39條修正,並自112年8月1日起生效在案,刻正循組織規程修法程序,將由該部依規定轉陳考試院核備中,合先敘明。

(二)復查教育部 112年7月11日臺教技(一)字第 1120064441號函所示,同意本校考量既有系所培育領域以及未來雙語經貿人才需求,申請新增「國際行銷學院」;國際商務系、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應用外語系等3系調整至該院,爰配合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 3 條附表之學術單位設置表。

(三)本案提報 112年7月27日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本規程第3條附表之學術單位設置表,自112年8月1日生效,並陳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最近一次修正案,業經110年6月17日本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要點第3點修正重點如下:

   1.配合本校112年8月1日起增設國際行銷學院,爰將該學院納入規範,併調整各學院推選教師委員組成人數。

   2.為實際運作需要,酌予調整財經學院之推選委員及候補委員人數各為3人,管理學院及國際行銷學院之推選委員及候補委員人數各為2人,至創新設計與經營學院、通識教育中心、體育室仍維持推選委員及候補委員人數各為1人。

(三)本次修正條文擬溯自112學年度(112年8月1日)起實施。另審酌國際行銷學院係由國際商務系、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及應用外語系等3系、學程整併而成,又本屆(111、112年度)申評會委員任期係至112年12月31日止,且其中教師代表部分已包含整併至國際行銷學院之國際商務系、應用外語系之推選委員及候補委員各1人,亦即本要點修正前後財經學院、管理學院、國際行銷學院之推選委員及候補委員人數同,因此,本屆申評會國際行銷學院之推選委員及候補委員擬續由國際商務系及應用外語系教師委員擔任至任期屆滿,不另重新推派。

(四)本案經提112年8月24日本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檢附本要點第3點修正草案對照表暨修正草案各乙份。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辦法最近一次修正案,業經112年6月15日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二)本辦法第3條修正重點如下:

  1.配合本校112年8月1日起增設國際行銷學院,爰將該學院納入規範,併調整各學院推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組成人數。

  2.基於衡平考量,依各學院專任教師員額數及系所個數,調整 財經學院及管理學院之推選委員及候補委員人數各為3人, 國際行銷學院之推選委員及候補委員人數各為2人,至創新 設計與經營學院仍維持推選委員及候補委員人數各為 2 人。 

(三)本次修正條文擬溯自112 學年度(112年8月1日)起實施。又審酌 國際行銷學院籌組進度及教師權益,相關配套如下:

  1.112 學年度校教評會推選委員已包含整併至國際行銷學院之國際商務系及應用外語系代表各1人,合計2人,與本辦法修正後之該學院推選委員人數相符,爰112學年度校教評會該學院之推選委員由國際商務系及應用外語系代表擔任,不另重新推選。

  2.有關國際商務系、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及應用外語系專(兼)任教師聘任、升等等教師評審事項案件處理:

 (1)112年8月1日前,經系教評會審議通過者,於國際行銷學院教評會設置前,得循原程序由原屬學院辦理;國際行銷學院教評會設置後,回歸國際行銷學院續審。

 (2)112年8月1日後始經系教評會審議通過者,除業提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教評會審議通過案件,一律回歸由國際行銷學院教評會審議。

(四)本案分別提報112年8月24日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及同年9月7日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修正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學務處提:有關本校112-116學年度臺北校區校外宿舍租金(四人房每月每床3800元、雙人房每月每床6000元)及押金費用(每床3800元)收費事宜,提請審議。

        說  明:

(一)112學年度起中和圓通雅筑校外宿舍租賃四人房348床,每床每月收費新臺幣3,800元,雙人房42床,每床每月收費新臺幣6,000元,共計390床,每床押金3,800元,收費方式按每學期(6個月)併入繳費單收費後再行交付建商,另其他費用如電費、洗衣費…等係由建商依使用者付費自行收取。(如附件一)

(二)依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第6條規定「學校收取代辦費及使用費,應由收取費用之業務單位提案,經學校行政會議或相關會議審查通過,送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並於學校資訊網路公開」又會議應邀請包括學生會等具有代表性之學生代表出席(如附件二)。

(三)本校112 -116年臺北校區學生宿舍公開徵求採購案於112年6月27日完成(如附件三)。

(四)教育部112年8月30日來函(如附件四)。

(五)本案業經112年9月21日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如附件五)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學務處提:有關本校112學年度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費(241元)收費事宜,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校111、112學年度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得標價為每一位學生一學年新臺幣582元整;依教育部前揭來函規定:補助本校學生每人每學年100元(上、下學期各50元),故平安保險費每人每學期應繳納新臺幣241元(如附件一)。

(二)又全額補助每人每學年313元(上學期157元、下學期156元),補助對象為免繳學雜費學生(原住民學生、低收入戶學生、重度、極重度身障學生及其子女)。

(三)依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第6條規定「學校收取代辦費及使用費,應由收取費用之業務單位提案,經學校行政會議或相關會議審查通過,送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並於學校資訊網路公開」又會議應邀請包括學生會等具有代表性之學生代表出席(如附件二)。

(四)本案業經112年9月21日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並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  議: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無)

             

               丁、散會:中午12時00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