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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12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12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12年10月5日(星期四)中午12時10分

會議地點:行政大樓行政會議廳(桃園A118會議室)

主持人:任委員立中                               記錄:黃楓菁

出席人員:李委員俞麟、陳委員芳姿、顏委員怡音、林委員容如、毛委員治文、郭委員俊賢、潘委員慈暉、林委員宏仁、鍾委員哲宇、謝委員順風、魏委員子彬、學生代表委員蔡尚晉

請假人員: 郭委員筱晴、吳委員嘉真、江委員振維、學生代表委員謝芝柔

列席單位:李主任秘書昭慶研發處陳研發長玉麟、圖書館周館長麗娟、學務處張學務長嘉雯、人事室鍾主任淑惠、圖書館林組長偉龍

壹、主席致詞:

貳、宣讀上次會議(112年5月26日)決議事項及報告執行情形:

一、教務處提:修訂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含申請表件一案,提請審議。

辦  法:本辦法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本案第五條條文 全英語教學之申請時程及方法:

一、申請時程:學期課程請於每年5月底前經開課單位及院級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向教務處提出申請;學期課程請於每年11月底前經開課單位及院級課程委員會通過提出申請,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法:授課教師應填具授課申請表(全英語授課者應以英文填具申請表),並檢附課程大綱(全英語授課者應檢附英語課程大綱)向開課系所中心提出申請,經開課系所中心課程委員會及院級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提案校級課程委員會備查。採英語教學之課程,應於開課資料註明「○○語授課」,教師於上課前公告注意事項供學生週知。

經會議決議修正為全英語教學之申請時程及方法

一、申請時程:第一學期課程請於每年5月底前經開課單位及院級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第二學期課程請於每年11月底前經開課單位及院級課程委員會通過,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法:授課教師應填具授課申請表(全英語授課者應以英文填具申請表),並檢附課程大綱(全英語授課者應檢附英語課程大綱)向開課系所中心提出申請,經開課系所中心課程委員會及院級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提案校級課程委員會備查。採英語教學之課程,應於開課資料註明「全英語授課」,教師於上課前公告注意事項供學生週知。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奉核定公告實施。

二、學務處提:有關修正「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七條條文乙案,提請審議。

辦  法:本會討論通過後,續提送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經續送112年6月15日111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已簽奉核定實施。

三、秘書室提:有關本校111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提請審議。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會後如報告書有任何需修正部分,請委員通知秘書室調整修正。

執行情形:本案經續送112年6月15日111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經教育部6月30日函復同意備查。

四、總務處提:五育樓育801、802、803及804室調整為為31間獨立型教師研究室,經費1,567萬8,000元,提請審議。

辦  法:本會議通過後,續辦理後續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本案工程於今(112)年規劃及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所需經費則編列於113年。

執行情形:刻正辦理細部設計,俟細部設計完成後,續辦理申請執照事宜,並於113年施工。

五、總務處提:有關本校「臺北校區大門綠廊道暨周邊設施改善工程」預算總計448萬7,507元,提請審議。

辦  法:俟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本案工程預計於今(112)年11月完工。

執行情形:工程案於7月初上網公告,歷經3次公開招標,結果無廠商投標,續辦理設計檢討;8月初再上網,於8月29日第5次開標結果決標。於9月4日開工,預定12月2日完工,惟由於本案為戶外工程,因天候因素,廠商可以申請展延工期。

參、提案討論:

一、研發處提: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12年6月29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次修正說明如下:

1.科技部更名為國科會。

2.發表於ESCI所最新收錄的學術期刊論文,自112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刪除本要點相關規定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二、研發處提:訂定本校「高引用率學術期刊論文獎勵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12年6月29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為鼓勵本校教師從事學術研究並發表高引用率學術期刊論文,以提升本校學術研究績效及水準,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高引用率學術期刊論文獎勵要點」。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本案第七點「期刊論文,本校校名非機構名稱唯一單位者,獎勵減半」刪除,餘配合點次變更,修正後通過。

三、圖書館提:有關112年臺北校區圖書館整修工程案,因使用需求而變更設計,致增加預算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案工程預算為 18,624,246 元,廠商得標價為 16,789,000元標餘款為1,835,246 元,以上先行說明。

(二)本案自今年6月15日開工後,因配合施工隱蔽部分及使用需求增加,經多次會勘、工程協調會議提出,由設計監造單位提送變更設計,變更部分概估增加預算 4,504,895 元,由營繕組7月11日1120006744簽陳奉核定增撥(請參見附件2)。後營繕組重新確認施工費及建築師服務費用增加合共4,749,518元此案已於9月27日奉核可(請參見附件5)

(三)因安全因素,將圖書館一樓走廊右側牆面玻璃厚度加厚並與柱面對齊,並將柱面包覆於玻璃內。另於該牆面加裝照明,及本校標識(logo)暨圖書館三字之中英文立體文字。此案增加預算230,493 元。(請參見附件3)

(四)本館一樓為圖書館重要門面,因原設計之展示書櫃為通透式,希望從館外走廊可以一眼望見館內的新書展示及裝潢,以顯示出新館的樣貌;可能一開始與建築師溝通有落差,導致施工廠商製作完成的書櫃多了一層背板,無法透視,經與施工廠商討論拆除該展示書櫃背板,再加上修飾邊框,此案增加預算 47,040元(請參見附件4)

(五)上述新增預算需求說明如附件1。

(六)全案共計增加經費5,027,051元

辦  法:本會議通過後,依後續分配經費執行。

決  議:照案通過。

四、學務處提: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團法人達永真善美文教基金會學生宿舍獎助金實施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協助經濟弱勢之校外宿舍住宿生並鼓勵其積極向學,訂定本 要點。

(二)本案業經112年9月21日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五、學務處提:訂定本校「陳定川名譽博士清寒住宿生獎學金實施要點(草案)」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獎學金為永光集團創辦人陳定川名譽博士為回饋關懷母校,特捐贈獎學金提攜家境清寒之住宿生,並鼓勵學生繼續勤勉學習,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案業經112921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六、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1點、第3點及第8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最近一次修正案,經111年3月31日本校111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本次修正本要點第1點、第3點及第8點,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1.修正第1:配合教育部111711日令修正發布「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將本要點原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名稱修正為「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

2.修正第3:配合本校112年8月1日起增設國際行銷學院,爰將該學院納入本要點規範,併調整契僱人員審議委員會委員組成人數,由原17人修正為18人,增列國際行銷學院院長1人。

3.修正第8本要點第2項配合體例,作文字修正

(三)本次修正,業經112年9月21日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辦  法:俟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七、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績優職員選拔及獎勵要點」第五點規定,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校「績優職員選拔及獎勵要點」最近一次修正案,業經本校109年12月10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及110年1月7日110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因應本校自112年8月1日起增設「國際行銷學院」,爰修正本要點第5點有關各單位推薦組群區劃之分配,將該學院納入規範,餘配合現況酌作修正。

(三)本案業經112年9月21日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八、主計室提:訂定本校「資本支出預算執行管控作業要點」及附表「資本支出預算保留申請表」,提請審議。

說  明:為加速推動本校校務基金資本支出預算執行,有效控管執行進度,以提升購建固定資產執行率,爰訂本要點。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9日台教(一)字第1120072418號函辦理。

(二)本校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截至112年6月底止實際執行數佔累計預算分配數為65.43%,年度達成率為32.75%(累計執行數佔本年度可用預算數),執行進度落後。

(三)另本校活動中心計畫拆除重建,擬申請教育部營建工程經費補助,惟依「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專校院實施校務基金學校營建工程經費審查及補助要點」第二點(一)1.最近三年購建固定資產預算平均執行率高於百分之九十,始得向教育部申請營建工程之經費補助,本校近三年(109~111年)執行率分別為91.18%、81.39%、86.28%顯未符合前述要件。

(四)本要點經112年9月21日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13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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