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應用外語系系務會議
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 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114年1月7日(二)中午12時10分
會議地點:六藝樓藝304教室
主 席:李幸瑾主任 記錄:陳匡賢
出席委員:邱怡慧(請假)、陳瑋瑜(請假)、史穎君、張宜瑧、賴暄堯、黃瑞恆、潘大為、陳姝伶、楊承豪、李明哲、洪倩文、吳秦芳、陸靜容
工作人員:吳采真、楊馥瑄、陳匡賢
- 主席報告
一、本校114年高教深耕計畫教學創新精進面向徵件起跑,有意申請教師請於114年1月17日前填覆相關申請資料並送系辦,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二、為配合高教深耕計畫,本系擬於下學期新增「產業實務」相關課程,同時向本校教發中心申請「產業實務課程」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補助事宜;另上述補助申請時程: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月20日中午12時止
三、每一個委員會都有其功能,就是因為這樣,每一位委員要為自己說話負責!為了要讓大家能夠很透徹的去討論事情,討論之後我們可以公布結果,但是不可以透露討論細節,因為是彼此保護我們彼此!討論中委員們有一些不同論述有不同意見是正常的,但是我們不可以把這些討論的過程透露出去,謹守會議討論的資訊不外洩,我們才能完整徹底的討論!
四、如果透露的資訊又不是事實,更是造成誤會,糾紛!本來很簡單的事情變複雜了,浪費行政人力資源!我們都知道所透露的訊息還不是事實的時候,會造成當事人有不符合事實的期待!然後有不好的想像,譬如說認為是誰操控委員會,或者是認為自己受到不公的待遇!學生的言論行為影響應外系的聲譽,那是誰要來負責這個後果呢?那又當大部分的人又不願意為這樣子的後果負責的時候,通常就是主任要來收拾善後,難怪沒有人要做主任,不是嗎?
五、大家都不想做主任,不想面對這些麻煩,有很多傳聞,我們不一定要聽!我只覺得這陣子發生的事情很不妥?對系上的聲譽很有影響,我們每位想在應外系服務的老師不是應該為這個系好,愛惜羽毛,不是嗎?我們當然希望好的老師都能夠留下來!但是就是依法行事,秉公處理,依循委員會的程序行事,主任何德何能!
六、所有的會議記錄是主任負責!請老師們如果有任何的意見直接與我討論喔!
- 確認上次(113年12月17日)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提案一、本系各學制課程科目表新增專業選修課程,提請審議。
說 明:
- 配合國際行銷學院及本系培養外語及國際行銷相關產業中高階人才之培育目標,擬新增各學制專業選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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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 |
學制 |
課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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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四技 |
展覽規劃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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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二技 |
AI行銷應用 |
- 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 112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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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年度 |
核定課程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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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類別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二學年 |
科目類別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二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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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
下 |
上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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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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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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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 |
展覽規劃與管理 |
2 |
2 |
0 |
0 |
2 |
0 |
新增 專業 選修 |
- 113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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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年度 |
核定課程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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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類別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科目類別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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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
下 |
上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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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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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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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 |
AI 行銷應用 |
2 |
2 |
0 |
0 |
2 |
0 |
新增 專業 選修 |
- 檢附修改後之112學年度四技、113學年度二技課程科目表,如附件1-1、如附件1-2。
- 本案經本會議通過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決 議:
- 有關二技「AI入門與行銷應用」課程名稱係屬勘誤,再請系辦團隊儘速將議程裡的課程名稱調整成「AI行銷應用」,其餘則照案通過。
- 有關部分委員提及四技課程科目表之會計學、網頁與多媒體製作等相關商管或資訊選修課程,未依課程科目表時程排入113-2學期等問題部分,後續請系辦團隊審慎評估相關選修課程之修課學期後,再另行規劃及安排。
提案二、本系「學生外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修正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據本學期內部評鑑之待改善事項:「本系訂有學生的語言專業基礎及核心能力指標,語言專業基礎能力有英/外語能力證照予以檢核,但缺乏專業核心能力 (第二專長)的檢核方式,建議研擬適用的檢核方案,以供師生遵循」。提請討論本系「學生外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第四點「實施方式」,除原訂定之通過語言類其中一項檢定考試,是否增加通過本系訂定之其他專業類別證照中任一張證照或測驗,始得畢業。
- 本案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通過,並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
決 議:
- 經委員決議,有關「學生外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之要點名稱調整成「學生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
- 考量本案涉及證照類別過多,且相關配套課程及作法暫時難以完善,爰請系辦團隊儘速依委員建議進行相關內容評估,後續再依規定於系課程委員會上提案討論。
提案三、有關本系「課程委員會」組織相關事項,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據本學期內部評鑑之待改善事項:「系上建立過多委員會分工,建議簡化組織會議層級。另系教評委員應為 5 人(含系主任為當然委員);課程委員人數 11 人與全體教師人數已相去不遠,為了顧慮到每個專長?建議納入全體專任教師為系課程委員或是改全部票選」。
- 依據「本系組織要點」第五點第(二)項:本會置委員 11 至 15 人,其中教師代表 7 名、校外學界、業界代表至少 1 名,所系(科)主任為當然委員兼主任委員,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後略,考量本系課程委員會組織調整影響層面較廣,擬採投票方式決議,相關投票單如附件3。
- 本案經本系113-1-2系課程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如經本次會議通過,將依規定續送院課程委員會進行後續審議作業。
決 議:
- 為配合評鑑委員有關「納入全體專任教師為系課程委員或是改全部票選」之建議,本次投票單共分三個選項,茲分別說明如下:
(1)維持原來推選方式,置委員11人(校外專家代表1名,學生代表2名,系主任為當然委員,本系教師代表7名:包含文學、語言學、翻譯暨口譯、英語教學、經貿商管、第二外語等六大領域類教師)。
(2)置委員11人(校外專家代表1名,學生代表2名,系主任為當然委員,本系教師代表7名:由本系所有專任教師選出擔任)。
(3)全體專任及專案教師皆為系課程委員,並加入校外專家代表1名,學生代表2名(後續會針對相關法規進行修訂)。
- 本次投票係採用本校資訊與網路中心所設計之網路匿名投票系統,進行相關投標作業,每人最多可投2票,其結果如下:
(一)發出選票共計14張,其中10位委員完成投票。
(二)各選項得票結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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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
內容 |
票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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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維持原來推選方式,置委員11人(校外專家代表1名,學生代表2名,系主任為當然委員,本系教師代表7名:包含文學、語言學、翻譯暨口譯、英語教學、經貿商管、第二外語等六大領域類教師)。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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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置委員11人(校外專家代表1名,學生代表2名,系主任為當然委員,本系教師代表7名:由本系所有專任教師選出擔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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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體專任及專案教師皆為系課程委員,並加入校外專家代表1名,學生代表2名(後續會針對相關法規進行修訂)。 |
4 |
三、因本次各選項投票結果皆未逾法定二分之一票(>7票),故於下次系務會議續提案討論後續作法。
提案四、有關本系 114 學年度模組名稱及課程調整,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據本學期內部評鑑之待改善事項:「系於 112 學年度改隸國際行銷學院,建議原規劃兩大領域模組課程之一「英語商務溝通」應配合改為「商務與國際行銷」。應強化課程規劃與系發展目標扣合程度,課程內容如何能培養外語及國際行銷產業中高階人才,課程改善有其迫切需要。」。
- 本系擬於 114 學年度調整模組名稱及相關課程,如附件 4。
決 議:考量模組名稱及課程內容涉及範圍過廣,爰有關模組名稱及課程調整部分,再請系辦團隊進行相關研議評估後,於下次會議提案討論。
提案五、有關訂定本系自我評鑑實施要點一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為配合提升本校整體教育品質與辦學績效及發展學校特色,並展現本系相關教學優勢與專業素養,本系爰依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規定,於113年10月9日辦理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相關事宜。
- 經查本系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之「待改善事項」中,有關「自我改善與永續經營」構面部分,有評鑑委員表示未見到本系相關自我評鑑要點等法規,並建議可訂定相關自我評鑑要點,俾便作為後續推動自我改善之依據。
- 為配合委員意見修正本系相關事項,
- 檢附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本校企業管理系自我評鑑實施要點、本校國際商務系自我評鑑實施要點各1份,及本系自我評鑑實施要點(草案)(如附件5-1、5-2、5-3、5-4)。
決 議:因本次會議討論時間已超過下午1時30分,且在場委員人數亦未達二分之一,故本案移至下次再進行討論。
提案六、有關產學合作內容融入相關教學課程一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為配合提升本校整體教育品質與辦學績效及發展學校特色,並展現本系相關教學優勢與專業素養,本系爰依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規定,於113年10月9日辦理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相關事宜。
- 經查本系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之「待改善事項」中,有關「辦學績效與精進策略」構面部分,有評鑑委員表示「請系上教師執行產學合作後對於產業發展貢獻及提升教學之相關佐證資料」及「請進一步說明系上教師執行產學合作案如何等於學生跨足不同行業之精采表現,及說明所屬教師發展第二專長之情形」部分,故需請各位教師協助提供相關融入教學課程等資料。
決 議:因本次會議討論時間已超過下午1時30分,且在場委員人數亦未達二分之一,故本案移至下次再進行討論。
提案七、有關系所推動招生工作一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為配合提升本校整體教育品質與辦學績效及發展學校特色,並展現本系相關教學優勢與專業素養,本系爰依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規定,於113年10月9日辦理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相關事宜。
- 經查本系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之「待改善事項」中,有關「辦學績效與精進策略」構面部分,有評鑑委員表示「教師投入系所推動招生等工作可稍加以更平衡」部分,故需請各位教師協助相關招生工作。
決 議:因本次會議討論時間已超過下午1時30分,且在場委員人數亦未達二分之一,故本案移至下次再進行討論。
提案八、有關加強學生職前訓練一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為配合提升本校整體教育品質與辦學績效及發展學校特色,並展現本系相關教學優勢與專業素養,本系爰依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規定,於113年10月9日辦理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相關事宜。
- 經查本系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之「待改善事項」中,有關「自我改善與永續經營」構面部分,有評鑑委員表示「請說明系上如何加強學生之職前訓練」部分,故需請各位教師協助相關職前訓練事宜。
決 議:因本次會議討論時間已超過下午1時30分,且在場委員人數亦未達二分之一,故本案移至下次再進行討論。
- 提案討論
提案一、有關本系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申請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教學發展中心113.12.11簡便行文表辦理,簡便行文表及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如附件1-1。
- 113學年度第2學期(113年3月至6月)分配時數:臺北校區300小時。
- 每位教學助理建議每月核予時數20小時以上(因自108年起教學助理需納入勞保,TA需自付個人負擔部分)。
- 教學助理申請清冊如附件1-2。
- 為保障教師與學生權益,並加速行政效率,依據112年12月19日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應用外語系系務會議紀錄,每學期教學助理時數分配採取「時數均分每位教師」方式,意即總時數/申請TA之教師人數=每位教師平均TA總時數。
- 承上,本系專任師資共計15人,其中1人留職停薪,1人將轉為兼任,1人將離職,可申請教師為12人,本次申請教師共7人,300小時/7人=42.85小時/每人,教發中心表示時數整數為佳,須由7位老師抽籤1位決定分配時數為42小時,其餘6位為43小時。
1人*42小時(42時)
6人*43小時(258時)
- 本案經本會議核定通過後,續送教學發展中心辦理。
決 議:
- 經委員協調結果如下:陳姝伶教師、賴暄堯教師、李幸瑾教師、史穎君教師、張宜瑧教師、邱怡慧教師等6位教師之TA時數為43小時;另楊承豪教師之TA時數為42小時。
- 每位教師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時數實際分配時數申請清冊如附件1-3。
提案二、本系「學生外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修訂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有關「學生外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之要點名稱,經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委員決議後調整成「學生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
- 依據本學期內部評鑑之待改善事項:「本系訂有學生的語言專業基礎及核心能力指標,語言專業基礎能力有英/外語能力證照予以檢核,但缺乏專業核心能力(第二專長)的檢核方式,建議研擬適用的檢核方案,以供師生遵循」。提請討論本系「學生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第四點「實施方式」,除原訂定之通過語言類其中一項檢定考試,新增通過本系訂定之其他專業類別證照中任一張證照或測驗,始得畢業。應用外語系學生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修訂對照表如附件2-1,應用外語系學生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修改版如附件2-2。
- 本系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原為通過本系訂定之英語或第二外語其中一項檢定標準始得畢業。然而,本系名稱貴為應用「外語」系,且系上有開設第二外語課程(日、法、德、西),是否應將第二外語從外語能力獨立納入畢業門檻?(學生必須通過本系訂定之英語檢定標準「及」第二外語檢定標準方能畢業)
- 近期教育部正推廣培力英檢及企業英檢,而台科大已將此兩項英檢納入畢業門檻。培力英檢與企業英檢不僅能檢測學生的實際英語應用能力,更有助於學生掌握職場所需的語言與溝通技巧,為未來進入國際職場提供實質助力。若本系能將此兩項英檢納入畢業門檻,將可進一步強化學生的專業實力與就業競爭力,並與教育部政策接軌,使本系學生在語言專業領域中更具優勢。試問本系是否有意願跟進將此兩項英檢納入畢業門檻?
決 議:
- 為配合評鑑委員建議事項,本系除逐步增修「學生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相關內容,亦針對上述「同時納入第二外語為畢業門檻」、「納入培力英檢及企業英檢為本系畢業門檻類別之一」等事項一併進行相關投票表決。
- 有關是否「將英語及第二外語皆納入畢業門檻檢定標準」之部分,其投票過程及結果說明如下:
(一)本次投票內容共計2個選項:(1)英語和第二外語皆須通過;(2)英語或第二外語擇一通過(現行標準)。
(二)本次投票採紙本匿名投票暨現場開票方式進行,其票選結果如下:
(1)共計發出10張選票,回收選票共計10張。
(2)各選項得票結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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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
內容 |
票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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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英語和第二外語皆須通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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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英語或第二外語擇一通過(現行標準)。 |
5 |
(三)因本次各選項投票結果同票且未逾在場委員人數之法定二分之一票(>5票),故經在場委員決議,同意改採全體專任教師線上投票方式辦理,其選票內容仍維持 2個選項:(1)學生必須通過本系訂定之英語檢定標準「及」第二外語檢定標準方能畢業;(2)學生只要通過本系訂定之英語檢定標準「或」第二外語檢定標準即可畢業。
(四)本次線上投票係採本校網路匿名投票系統,每人最多可投1票,其結果如下:
(1)共計發出14張選票,其中12位委員完成投票。
(2)各選項得票結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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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
內容 |
票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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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學生必須通過本系訂定之英語檢定標準「及」第二外語檢定標準方能畢業。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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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學生只要通過本系訂定之英語檢定標準「或」第二外語檢定標準即可畢業。 |
6 |
(五)因本次各選項投票結果仍為同票且未逾全體委員人數之法定二分之一票(>7票),故於下次系務會議續再提案討論後續作法。
- 有關是否「納入培力英檢及企業英檢為本系畢業門檻類別之一」之部分,其投票過程及結果說明如下:
(一)本次投票內容共計2個選項:(1) 「同意」將培力英檢及企業英檢納入本系畢業門檻類別之一(相關分數標準待法規修訂時再討論);(2) 「不同意」將培力英檢及企業英檢納入本系畢業門檻類別之一。
(二)經在場委員決議,本次採全體專任教師線上投票方式辦理,並以本校網路匿名投票系統為主,每人最多可投1票,其結果如下:
(1)共計發出14張選票,其中10位委員完成投票。
(2)各選項得票結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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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
內容 |
票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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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意」將培力英檢及企業英檢納入本系畢業門檻類別之一(相關分數標準待法規修訂時再討論)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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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同意」將培力英檢及企業英檢納入本系畢業門檻類別之一 |
1 |
(三)因選項(1)票數已逾全體委員人數之法定二分之一票(>7票),爰「培力英檢」及「企業英檢」等2項英檢將納入本系畢業門檻類別之一,並於下次法規修訂時一併討論相關畢業標準。
- 另本案原始「學生外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第三點「檢定標準」文字部分,業於本系112-2-6系務會議及113-1-1係課程委員會議決議修正如下:「檢定標準:本系日間部各學制、進修部二技部學生應於入學前後通過本系訂定之外語能力畢業門檻標準……」,且本次提案有關修訂版要點內容未臚列專業能力證照類別,煩請系辦團隊將相關修正內容或疏漏事項於下次討論時一併呈現。
提案三、有關本系「課程委員會」組織相關事項,提請審議。
說明:
- 依據本學期內部評鑑之待改善事項:「系上建立過多委員會分工,建議簡化組織會議層級。另系教評委員應為5人(含系主任為當然委員);課程委員人數11人與全體教師人數已相去不遠,為了顧慮到每個專長?建議納入全體專任教師為系課程委員或是改全部票選」。
- 依據「本系組織要點」第五點第(二)項:本會置委員11至15人,其中教師代表7名、校外學界、業界代表至少1名,所系(科)主任為當然委員兼主任委員,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後略,考量本系課程委員會組織調整影響層面較廣,且本案於113-1-3系務會議之投票結果皆未逾法定二分之一票(>7票),擬採現場紙本投票方式進行決議,相關投票單如附件3。
- 本案業經本系113-1-2系課程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如經本次會議通過,將依規定續送院課程委員會進行後續審議作業。
決 議:
- 為配合評鑑委員有關「納入全體專任教師為系課程委員或是改全部票選」之建議,本次票選內容仍維持3個選項,茲說明如下:
(1)維持原來推選方式,置委員11人(校外專家代表1名,學生代表2名,系主任為當然委員,本系教師代表7名:包含文學、語言學、翻譯暨口譯、英語教學、經貿商管、第二外語等六大領域類教師)。
(2)置委員11人(校外專家代表1名,學生代表2名,系主任為當然委員,本系教師代表7名:由本系所有專任教師選出擔任)。
(3)全體專任及專案教師皆為系課程委員,並加入校外專家代表1名,學生代表2名(後續會針對相關法規進行修訂)。
- 本次投票採紙本匿名投票暨現場開票方式進行,其票選結果如下:
(一)共計發出12張選票,回收選票共計12張。
(二)各選項得票結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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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
內容 |
票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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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維持原來推選方式,置委員11人(校外專家代表1名,學生代表2名,系主任為當然委員,本系教師代表7名:包含文學、語言學、翻譯暨口譯、英語教學、經貿商管、第二外語等六大領域類教師)。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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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置委員11人(校外專家代表1名,學生代表2名,系主任為當然委員,本系教師代表7名:由本系所有專任教師選出擔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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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體專任及專案教師皆為系課程委員,並加入校外專家代表1名,學生代表2名(後續會針對相關法規進行修訂)。 |
3 |
三、因本次各選項投票結果未逾出席委員人數之法定二分之一票(>6票),故經在場委員決議,同意改採全體專任教師線上投票方式辦理,同時亦將選票內容縮小至2個選項(即調整與否),茲說明如下:
(1)維持原來推選方式,即置委員11人(校外專家代表1名,學生代表2名,系主任為當然委員,本系教師代表7名:包含文學、語言學、翻譯暨口譯、英語教學、經貿商管、第二外語等六大領域類教師)。
(2)建議調整本系課程委員會之委員組成類型,其調整方式則俟本次投票結果再另行投票之。
四、本次線上投票係採用本校網路匿名投票系統,每人最多可投1票,其結果如下:
(一)共計發出14張選票,回收選票共計12張。
(二)各選項得票結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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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票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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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維持原來推選方式,即置委員11人(校外專家代表1名,學生代表2名,系主任為當然委員,本系教師代表7名:包含文學、語言學、翻譯暨口譯、英語教學、經貿商管、第二外語等六大領域類教師)。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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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議調整本系課程委員會之委員組成類型,其調整方式則俟本次投票結果再另行投票之。 |
6 |
五、因本次各選項投票結果仍相同且未逾全體委員人數之法定二分之一票(>7票),故於下次系務會議續再提案討論後續作法。
提案四、有關本系 114 學年度模組名稱及課程調整,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據本學期內部評鑑之待改善事項:「系於 112 學年度改隸國際行銷學院,建議原規劃兩大領域模組課程之一「英語商務溝通」應配合改為「商務與國際行銷」。應強化課程規劃與系發展目標扣合程度,課程內容如何能培養外語及國際行銷產業中高階人才,課程改善有其迫切需要。」。
- 本案業於113-1-3系務會議討論未有結果,故本次會議擬先就114 學年度模組名稱及相關課程調整與否進行討論(原調整後模組名稱及相關課程如附件4),並於確定調整後,再依規定於課程委員會議進行相關提案討論。
決 議:因本次會議討論時間已超過下午1時30分,故本案移至下次再進行討論。
提案五、有關訂定本系自我評鑑實施要點一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為配合提升本校整體教育品質與辦學績效及發展學校特色,並展現本系相關教學優勢與專業素養,本系爰依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規定,於113年10月9日辦理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相關事宜。
- 經查本系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之「待改善事項」中,有關「自我改善與永續經營」構面部分,有評鑑委員表示未見到本系相關自我評鑑要點等法規,並建議可訂定相關自我評鑑要點,俾便作為後續推動自我改善之依據。
- 為配合委員意見修正本系相關事項,
- 檢附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本校企業管理系自我評鑑實施要點、本校國際商務系自我評鑑實施要點各1份,及本系自我評鑑實施要點(草案)(如附件5-1、5-2、5-3、5-4)。
決 議:因本次會議討論時間已超過下午1時30分,故本案移至下次再進行討論。
提案六、有關產學合作內容融入相關教學課程一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為配合提升本校整體教育品質與辦學績效及發展學校特色,並展現本系相關教學優勢與專業素養,本系爰依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規定,於113年10月9日辦理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相關事宜。
- 經查本系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之「待改善事項」中,有關「辦學績效與精進策略」構面部分,有評鑑委員表示「請系上教師執行產學合作後對於產業發展貢獻及提升教學之相關佐證資料」及「請進一步說明系上教師執行產學合作案如何等於學生跨足不同行業之精采表現,及說明所屬教師發展第二專長之情形」部分,故需請教師務必提供相關融入教學課程等資料,俾便回覆評鑑委員相關建議。
- 為鼓勵教師將相關產學合作融入教學課程之中,本次會議擬就是否訂定產學合作融入課程補助要點部分進行討論,如經決議訂定後,再依規定下次系務會議上進行相關提案討論。
決 議:因本次會議討論時間已超過下午1時30分,故本案移至下次再進行討論。
提案七、有關系所推動招生工作一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為配合提升本校整體教育品質與辦學績效及發展學校特色,並展現本系相關教學優勢與專業素養,本系爰依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規定,於113年10月9日辦理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相關事宜。
- 經查本系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之「待改善事項」中,有關「辦學績效與精進策略」構面部分,有評鑑委員表示「教師投入系所推動招生等工作可稍加以更平衡」部分,故為配合評鑑委員之建議,本系擬規劃於下學期起,每學期至少參與(或辦理)一次校園招生活動,其中帶隊教師並採自願優先、輪流次之方式辦理,
另有關招生所需車馬費、演講費等費用則依本校相關招生作業規定辦理之。
決 議:因本次會議討論時間已超過下午1時30分,故本案移至下次再進行討論。
提案八、有關加強學生職前訓練一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為配合提升本校整體教育品質與辦學績效及發展學校特色,並展現本系相關教學優勢與專業素養,本系爰依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規定,於113年10月9日辦理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相關事宜。
- 經查本系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之「待改善事項」中,有關「自我改善與永續經營」構面部分,有評鑑委員表示「請說明系上如何加強學生之職前訓練」部分,故為配合評鑑委員建議,本系擬於下學期開設「產業實務」相關選修課程,藉由業界專家之職涯規劃的經驗分享,強化學生職前或實習前之訓練。
決 議:因本次會議討論時間已超過下午1時30分,故本案移至下次再進行討論。
提案九、本系契僱行政組員楊馥瑄考核事宜,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 楊員自民國113年10月4日到職,至今已屆滿三個月試用期,依要點第七點辦理試用期滿考核。
- 檢附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考核要點」及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考核表」,如附件9-1、9-2及9-3。
決 議:經委員無記名投票後,本系契僱行政組員楊馥瑄考核案達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票(8票)門檻,其得票數彙整如下表,本案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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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姓名 |
同意 |
不同意 |
廢票 |
結果 (是否超過法定三分之二票數,通過或不通過續僱為本系行政組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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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組員 |
楊馥瑄 |
12 |
0 |
0 |
通過 |
- 臨時動議
- 散會:(下午1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