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中心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13年10月1日(星期二)中午13時10分~下午1時30分
地點:通識教育中心會議室
主席:張主任婕 紀錄:楊絜甯、俞家凱
出席人員:張主任婕、林委員怡安、黃委員啟東、鍾委員哲宇(請假)、林委員修德
學生代表:夜四技企管二甲吳采諠同學
一、主席報告:
(略)
二、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中心擬於114學年度起,依各學制開課需求,增開設多門必修/必選修課程,提請討論。
說 明:
1.本中心擬於114學年度起,依各學制開課需求,增開設通識興趣通必選課程,如下一覽表:
|
開設學制 |
開設學群 |
領域別 |
科目名稱 |
學分 |
年度 |
|
大學部 |
通識興趣通必選 |
社會融合領域 |
語言與人生 【全英語授課】 |
2 |
114 |
2.說明1之開課計劃書,詳見附件一。
3.本案業俟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其課程可放寬自102學年度入學學生之抵免學分及課程,如舊生之課程科目表與新生之課程科目表有所衝突時,需依「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及有利於學生畢業之權益優先採用之。
4.本提案課程經校級課程委員會審議備查後,本中心將以培養學生具國際觀及提昇英語能力為原則,並評估教師授課專業度及教師評量成績後,得以以實際需求安排課程。前述評估方式依本校「教師全英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辦理,如附件二。
5.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後,續送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中心會議審議。
決議:
照案通過。
續提案一:本中心林怡安老師申請114學年度開設「語言與人生(全英語授課)」課程,提請審議。
說 明:
1.本案依本校「教師全英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辦理。
2.檢附林師之申請開設課程申請表,如附件二。
3.檢附林師最近一學年度之教學評量,如附件四。
4.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後,依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決議:
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