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第1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2學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第一次會議會議記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星期四)12時1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黃焜煌副校長、劉正田教務長、張嘉雯學務長(馬景嵩代)、李俞麟總務長、陳玉麟研發長(蔡秀枝代)、李昭慶主任秘書、林玟君中心主任、凌祥發校務主任、汪瑞芝院長(洪世偉代)、張旭華院長(古綺靚代)、彭勝龍院長、周麗娟館長、鍾淑惠主任、徐國鈞中心主任、鄒慶士中心主任
請假人員:鄭安淇同學、謝博全同學、陳姿穎同學
列席人員:黃世榮、郭璟諭、李葳齡、陳麗美
主 席:黃焜煌副校長 記錄:李葳齡
壹、報告事項
一、 確認上次會議記錄及執行情形(詳附件1)
二、 主席報告
教育部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的目的,是教育學生正確智慧財產權觀念。學校也要配合相關事項,進行適當的宣導。
三、 各單位工作報告(詳如附件2)
貳、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校110學年度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自評資料,經教育部函復審查意見。
說明:
(一) 110學年度大專校院執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本校自評表於111 年7月報部。
(二)教育部111年12月20日臺教技(三)字第1112304026J號函復審查意。
決議:
(一)依教育部審查意見(附件3)辦理,審查項目第1項及第2項等3點意見,將於報部資料中說明之。
(二)關於審查項目第1項「行政督導、課程規劃、教育宣導及輔導訪視」:
1. 智慧財產權宣導,請教務處或學務處每學期Email給師生,加強宣導。
2. 實體課程及遠距教學之合理使用規定,因本校並無訂定遠距課程之定義,教學發展中心將於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進行課程審核及宣導,除將相關規定知會空中進修學院,並以Email方式公告給全校師生。
3. 新進老師,由人事室進行宣導。
(三)審查項目第2項「影(複)印管理及強化二手書流通」:請圖書館持續追二手書之來源、數量及流向,以便於報部時提供說明。
(四)已知目前教育部將教材侵權列為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重點項目,查本校已有教學管理平台,若校方僅有相關辦法之說明及宣導,恐力度不足;教學發展中心可以抽查方式作為管理機制之一並予以記錄,以加強宣導及執行效力。
提案二、學務處提: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取得二手教科書方案,提請審議。(詳附件4)
說明:依據111學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第一次會議記錄辦理。(附件1)
辦法: 本方案經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並請學務處及圖書館就二手書之來源、數量及流向、申請就學貸款申貸書籍費用等,持續追控管。
參、臨時動議:
學務處馬景嵩組員:教育部於每學年度第一學期期中會來函,請各校依來函所示「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自評之審查意見作為推動智慧財產權相關業務之參考,並落實執行自評表各項檢核指標。建請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會議訂於每學年下學期召開,以利每學年自評表彙整檢核。
決議:以後「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會議訂於每學年下學期開學後即召開會議,以利推動智慧財產權相關業務,並於5月底自評表彙整後送學務處。
肆、散會:下午13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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