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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12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12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12年5月26日(星期五)中午12時10分

會議地點:行政大樓6樓A607會議室及視訊

主持人:任委員立中                               記錄:黃楓菁

出席人員:洪委員文平、李委員俞麟、顏委員怡音、林委員容如、郭委員俊賢毛委員治文、潘委員慈暉、林委員宏仁、郭委員筱晴、鍾委員哲宇(視訊)、謝委員順風、吳委員嘉真(視訊)

請假人員:學生代表委員謝芝柔委員、學生代表委員林子晉委員、江委員振維、魏委員子彬

列席人員:主計室陳組長麗美、教務處江組長季娘、學務處石組長雅惠、總務處江組長志雄、總務處王組長川銘

壹、主席致詞:

貳、宣讀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及報告執行情形:

一、研究發展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奉核定公告實施。

二、學務處提:訂定本校「金隆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案,提請審議。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奉核定實施。

三、教學發展中心提:為修正本校「專任教師創新教學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奉核定公告實施。

參、工作報告:

主計室提:本校校務基金113年度概算擬編案,提請備查。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4點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

(二)本校113年度教育部基本需求及績效型補助款額度尚未核定,爰暫依112年度額度並調整經資門經費配置後匡列,其餘係調查本校各項收支後,依據主管機關規定及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下,設算預算規模調整匡列。

(三)關於本校113年度概算擬編情形,說明如下:

1.經常性收支餘絀部分(詳附表1):

(1)業務收入11億3,341萬6千元,較上(112)年度11億2,264萬2千元增加1,077萬4千元,約增0.96%,主要係建教合作收入預估增加所致。

(2)業務外收入5,935萬,較上(112)年度5,289萬4千元增加645萬6千元,約增12.21%,主要係利息收入及受贈收入預估增加所致。

(3)業務成本與費用11億5,642萬2千元,較上(112)年度11億4,032萬9千元增加1,609萬3千元,約增1.41%,主要係教職員升等及晉級調薪成本增加所致。

(4)業務外費用1,650萬元,較上(112)年度1,600萬元增加50萬元,約增3.13%,主要係宿舍費用增加所致。

(5)上開經常性收支相抵後,113年度賸餘1,984萬4千元。

2.資本支出擬匡額度1億191萬8千元,項目分析如下(詳附表2、3):

(1)固定資產匡列6,050萬元,較上(112)年度5,200萬元,增列850萬元,約增14.05%,主要係增列購置本校各項機械及什項等設備。

(2)無形資產匡列1,641萬8千元,係購置本校各項無形資產。

(3)遞延資產匡列2,500萬元,係辦理各項校舍設備維修工程經費。

(4)上開經費資金來源,國庫撥補部分暫匡6,350萬3千元(尚未核定),自籌財源部分則匡3,841萬5千元。

(四)關於本校

113年度概算編列額度,檢陳收支餘絀預計表(附表1)、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明細表(附表2)及現金流量預計表(附表3)等表。

辦  法:案經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同意備查後,循預算程序辦理後續事宜,並授權主計室俟依主管機關核定情形調整相關收支項目金額。

決  議:同意備查

肆、提案討論:

一、教務處提:修訂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含申請表件一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辦法(含申請表件)修正草案業經112年4月11日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在案,如附件六。

(二)本次修正係為配合「本校教師碩士在職專班及特殊專班另計鐘點時數核計原則」辦法之推動,同時為鼓勵本校教師開授全英語課程、強化學生英語能力即達成預期指標,酌做本辦法名稱、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之修正。檢附修正後草案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一、二。

(三)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1.因應2030雙語國家政策,本實施辦法將改聚焦於以全英語授課為實施對象,爰修正名稱為「教師全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

2.明訂碩士在職專班課程及產業碩士專班課程不得申請本項獎勵補助。

3.全英語授課獎勵方式改為二擇一,申請教師可選擇將授課鐘點以2倍計算或維持授課鐘點而核發獎勵金。

4.「國際學程設置計畫」開設之全英語教學課程應依一般全英語課程辦理:國際學程須經相關課程委員會議審查通過,且其授課鐘點之時數計算依申請教師所選之獎勵方式而定。

5.明訂申請及報告繳交期限:為能如期核定教師之獎勵方式,明訂全英語授課申請須於前一學期完成相關會議通過並將相關資料檢送教務處。此外,教師所填具之期末報告書影響教師能否次學期續申請全英語授課,爰統一規範繳交期末報告書之時程。

6.明訂教務處將不定期進行查核:因本校近期收獲家長投訴本校全英語課程未確實依英語授課進行授課教學。為能有效達成全英語教學課程評估成效,本處會同相關單位亦得不定期進行查核,若經查核未確實依規定進行各項教學活動時,應取消其已獲得之獎勵,並追回加計之鐘點費或核撥之課程獎勵金。

7.刪除第六條文第一項之規定:本次刪修係因應教育部近期修正針對雙語化計畫達標之規範,並改以鼓勵方式建議各系所開設規定英語教學之課程。

(四)同步修正全英語授課課程申請表及期末報告書,依本次修正重點,加註提醒文字,如附件四、五。

辦  法:本辦法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本案第五條條文 全英語教學之申請時程及方法:

一、申請時程:學期課程請於每年5月底前經開課單位及院級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向教務處提出申請;學期課程請於每年11月底前經開課單位及院級課程委員會通過提出申請,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法:授課教師應填具授課申請表(全英語授課者應以英文填具申請表),並檢附課程大綱(全英語授課者應檢附英語課程大綱)向開課系所中心提出申請,經開課系所中心課程委員會及院級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提案校級課程委員會備查。採英語教學之課程,應於開課資料註明「○○語授課」,教師於上課前公告注意事項供學生週知。

會議決議修正為全英語教學之申請時程及方法

一、申請時程:第一學期課程請於每年5月底前經開課單位及院級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第二學期課程請於每年11月底前經開課單位及院級課程委員會通過,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法:授課教師應填具授課申請表(全英語授課者應以英文填具申請表),並檢附課程大綱(全英語授課者應檢附英語課程大綱)向開課系所中心提出申請,經開課系所中心課程委員會及院級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提案校級課程委員會備查。採英語教學之課程,應於開課資料註明「全英語授課」,教師於上課前公告注意事項供學生週知。餘照案通過

二、學務處提:有關修正「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七條條文乙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1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5176號函辦理。

(二)本校往例處理校園性別事件,「校內教職員」擔任調查委員、撰寫調查報告均採義務性質,不另支領出席費及稿費。

(三)依前述教育部來函說明三略以校內委員參與案件調查得視各校財務以支領出席費、調查報告撰寫稿費。本校擬參考教育部函示,且為鼓勵教師取得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人才庫資格,修改具該人才庫資格之教師擔任調查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及稿費。

(四)本案業經112年3月9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會討論通過後,續提送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三、秘書室提:有關本校111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6條規定,學校應就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之教育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作成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並載明下列事項:(一)績效目標達成情形(包括投資效益)。(二)財務變化情形。(三)檢討及改進。(四)其他事項。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應提報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將前一年度之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報教育部備查。

(二)本案績效報告書經相關單位分工撰寫權管事項,由秘書室彙整如附,並依規定提相關會議審議後,函報教育部。

(三)本案經112年4月25日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會後如報告書有任何需修正部分,請委員通知秘書室調整修正。

四、總務處提:五育樓育801、802、803及804室調整為為31間獨立型教師研究室,經費1,567萬8,000元,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五育樓育801、802、803室空間現為企管系統合使用。111學年度第2學期新進教師15名(含專任6名、專案9名)後,臺北校區計有188名教師(專任165名、專案23名),現有獨立型教師研究室僅161間。

(二)111年12月15日「112年度預算分配會議」決議二「有關臺北校區增設教師研究室之整體規劃(納入801至803教室),…」。

(三)112年1月18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總務會議」總務長補充說明「已與校長及相關主管討論,將五育樓801至804室規劃32間獨立型教師研究室,…」。

(四)112年2月23日「112年度空間規劃委員會議」提案通過「五育樓育801至803室流動教室空間移轉供獨立型教師研究室使用。」,本案經營繕組建築師廠商112年2月22日函文,規劃教師研究室29間,概算金額約1,557萬元整。

(五)112年3月21日「112-113年全校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之112年度第2次工程規劃設計簡報會議,規劃為31間。

(六)112年3月23日簽奉核,免召開「校園規劃委員會審議」。

(七)112年4月7日本校年度建築師提供,31間教師研究室規劃圖,概算金額1,567萬8仟元整。

(八)112年4月13日「111學年度第2學年度第4次行政會議」提案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辦  法:本會議通過後,續辦理後續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本案工程於今(112)年規劃及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所需經費則編列於113年

五、總務處提:有關本校「臺北校區大門綠廊道暨周邊設施改善工程」預算總4487,507元,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計畫原匡列預算750萬元,提報111年8月31日校務基金通過,111年12月9日教育部復同意補助預算計675萬元(750萬元之90%),本校自籌75萬元

(二)原受限於750萬元預算,致有些必要之設施無法納入細部設計,恐衍生不良後果,若因另循預算或後續發包未如預期,將衍生未盡樹木保護及保護行人之責任。並建議追加預算優先順序(詳附件1及2)如下

1.「椰子樹根部保護措施」(22座)經費計44萬5,963元。

2.「新作玻璃欄杆及門」經費計39萬2,752元。

3.「椰子樹遮蔽設施」(22座)經費計167萬2,363元。

4.「NTUB立體字」(約2M高)經費計197萬6,429元。

(三)基於追加項目為具有必要性,且所增加預算448萬7,507元及自籌款75萬元,合計523萬7507元,未造成校務基金過度負擔。追加預算448萬7,507元,修正計畫預算為1,198萬7,507元整。

辦  法:俟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本案工程預計於今(112)年11月完工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13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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