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第1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0學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第一次會議記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02日(星期四)12時1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蕭幸金副校長、李麒麟主任秘書、史穎君教務長、李興漢中心主任、盧智強學務長(陳黛娜組長代)、李昭慶總務長、林盈鈞館長、李俞麟主任、鍾淑惠主任、楊進雄中心主任、凌祥發校務主任(林俊杰組長代)、簡士捷中心主任、吳瑞萱主任、楊葉承主任、施翠倚主任(黃仲楷老師代)、李麒麟主任、蘇建興主任、李幸瑾主任、廖文華所長、陳春富所長、陳恩航主任、連俊名主任、彭勝龍主任、李雯娟同學、黃郁成同學、楊翊萍同學、游宜璇同學缺席人員:楊東育研發長、江淑玲主任、楊葉承主任、張旭華主任、邱怡慧主任、廖文華所長、李順玉同學、黃妍婷同學、唐靖同學、蘇威豪同學
缺席人員:楊東育研發長、江淑玲主任、葉清江主任
列席人員:黃史舜、李葳齡、葉品宏(桃園校區)
主 席:蕭副校長幸金 記錄:李葳齡
甲、報告事項
壹、109學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會議記錄:紀錄經確認備查。(P2~P10)
貳、主席報告:謝謝各位委員百忙之中來參與本次會議,保護智慧宣導及執行小組會議是每年都會召開的例行性會議,請各單位看前次會議記錄中有無任何需要垂詢的部份,若無,就請各單位進行本次的工作報告。除書面報告外,各單位應將相關資訊於網頁上揭露,可供外界人士了解學校對於落實保護智慧財產的作法。
上次會議記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9學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第一次會議記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12時1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蕭幸金副校長、李麒麟主任秘書、史穎君教務長、李興漢中心主任、盧智強學務長(葉家真代)、李昭慶總務長、鍾淑惠主任、楊進雄中心主任、李俞麟主任(鄭豐譯代)、林盈鈞館長、凌祥發校務主任、簡士捷中心主任(黃啟東代)、江淑玲主任、賴蓉禾主任、楊葉承主任、施翠倚主任(涂裕盈代)、周旭華主任(蘇子帆代)、蘇建興主任、連俊名主任、彭勝龍主任
缺席人員:楊東育研發長、江淑玲主任、楊葉承主任、張旭華主任、邱怡慧主任、廖文華所長、李順玉同學、黃妍婷同學、唐靖同學、蘇威豪同學
列席人員:黃史舜、李葳齡、葉品宏(桃園校區)
主 席:蕭副校長幸金 記錄:李葳齡
甲、報告事項
參、108學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會議記錄:紀錄經確認備查。
肆、主席報告:智慧財產權是教育部及經濟部都相當重視的,尤其是智財權法制定後,各個企業在創新創業時, 有關智財權、專利權及商標權等也都很重視,請各單位配合教育部政策,實行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等工作,謝謝各位委員的與會。
伍、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秘書室
一、本室於公務用影印區明顯處張貼「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非法影印」文字。 二、本室於Line群組進行以下宣導,提醒秘書室同仁留意「保護智慧財產權」: (一)秘書室宣導─「保護智慧財產權事宜」如下: 本校資網中心網頁設有智慧財產權保護專區,懇請各位長官同仁參閱連結。 https://inc.ntub.edu.tw/p/412-1011-6.php?Lang=zh-tw (二)秘書室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請使用正版教科書」: 以下事項,懇請配合: 1.懇請綜合業務組、公共關係組及校友服務組同仁於適當時機向本室各服務學習同學及工讀生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 2.各位同仁如發現同學有違法影印教科書時,懇請柔性委婉勸導同學:宜「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 3.本室長官或同仁如有無須使用之正版全新或二手教科書,建請致贈本校弱勢同學或轉交本校二手書平台妥為利用。 本校資網中心連結,懇請參考。 (三)秘書室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請採購合法正版軟體」: 109年度即將接近尾聲,如綜合業務組、公共關係組及校友服務組有採購軟體需求時,懇請採購合法正版軟體,以尊重並保護智慧財產權。 (四)秘書室宣導─請同仁踴躍參與「保護智慧財產權」活動: 為落實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懇請各位長官同仁撥冗踴躍參與下列活動: 1.人事室針對全校教職員所舉辦之「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專題演講。(人事室業於109年6月29日舉辦,由劉副校長主講,感謝本室同仁熱烈參與) 2.學務處針對全校學生於每學年舉辦之「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專題演講。(將於109年12月21日舉辦,新進同仁如錯過人事室舉辦的場次,建議可參加本場次,必定獲益良多) 3.鼓勵同仁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點選連結,收看「開放性課程-法制類-智慧財產權概論」、「微學習-法治教育(一般性)-著作權保護基本概論」、「微學習-法治教育(一般性)-著作權是誰的?」、「微學習-法治教育(一般性)-著作財產權之保護期間與限制」等課程。 |
二、人事室
薦送有關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
日期 | 內容 |
109年6月29日 | 109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研習課程,聘請本校企業管理系教授兼副校長劉瀚宇博士講授:「校園著作權之保護」;本次研習計有92人參訓,另有桃園校區7人同步視訊參訓。 |
109年9月3、4日 | 109年度公務執行適用多元法規實務研習班-智慧財產法第1期1人(組員黃惠茹) |
三、主計室
本室於公務用影印區明顯處張貼「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非法影印」文字 |
四、教學發展中心
一、配合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本中心上課教室辦公影印區域明顯處張貼「遵守智慧財產權」警語;另於視聽圖書區與自學室電腦桌面加註「遵守智慧財產權」警語。 二、本中心於本校BlackBoard/E-Portfolio系統首頁建置「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宣導。 三、本中心於本年10月5日以本中心公用信箱轉知教育部來函「請定期檢視校內教學平臺,對於已逾授權範圍之教學資源應立即移除,以維護著作權人之權益。」於全校行政與教學單位知悉。 |
五、教務處
一、配合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本處於辦公影印區域明顯處張貼「遵守智慧財產權」警語。 二、另於校務行政系統之課程大綱加註「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與「不得非法影印」等警語。 |
六、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一、本組於每學年上、下學期,邀請「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團」專任講師或專家學者,針對本校學生舉辦智慧財產權演講,以強化學生正確使用智慧財產權觀念,落實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之目的。 二、本組每學期於幹部座談會、導師會議議程,加強宣導智慧財產權的重要,並提醒本校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勿非法影印書籍及教材善加利用本校圖書館或參與校園二手書活動。 三、本組網頁連結智慧財產權等相關資訊,請同學上網查閱以強化智慧財產權觀念。 四、每學期會利用電子看板加強宣導智慧財產權的觀念。 五、每年辦理「大專校院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行自評表」作業。 |
七、總務處
一、配合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已於學校影印部(位於五育樓B1)之明顯處張貼「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非法影印」海報。 二、要求影印部廠商配合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政策,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不得從事非法影印,並已納入契約規範。 |
八、研究發展處
於影印服務區域張貼「遵守智慧財產權」警語。 |
九、圖書館
一、 本館於影印機張貼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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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環境安全衛生中心
一、 本中心網頁建置及環安宣導依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政策,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 二、 配合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本中心影印機明顯處張貼「遵守智慧財產權」警語。 |
十一、軍訓室
一、 配合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本室辦公區域個人電腦螢幕及影印、傳真及列表機等明顯處張貼「尊重及保護財產權」警語。 二、 本室於學期初全民國防教育及護理課程授課提報及室務相關會議,均宣導智慧財產權的重要,並提醒教官及護理老師授課時,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勿非法影印書籍及教材。 三、 每位教官及護理老師於授課計畫中,均加註「宣導尊重及保護財產權」等事項,列入學期初向學生宣導重要事項。 |
十二、財經學院
一、本學院於事務機及印表機上皆顯示相關保護智慧財產權等文字說明。 二、本學院同仁彼此提醒督促切勿非法複印文件,尊重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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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財務金融系
一、配合宣導保護智慧財產權,本系於影印機明顯處張貼尊重智慧財產權相關文宣。 二、本系於系網中建置智慧財產權相關連結。 |
十四、財政稅務系
一、配合宣導保護智慧財產權,本系於影印機明顯處張貼尊重智慧財產權相關文宣。 二、本系於系網中建置智慧財產權相關連結。 |
十五、會計資訊系
一、為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本系於辦公室影印/列印區域張貼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文字。 二、呼籲系上師生使用正版教科書,請勿非法影印書籍及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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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企業管理系
一、 於系上各教室、電腦教室及系上公用電腦背景桌面顯示相關智慧財產相關文字說明。 二、 於本系所網頁設有智慧財產保護專區,提供相關資訊供參考。 三、 於系務會議中向老師們佈達智慧財產權之重要性,並請擔任導師之教師於班會中提出,向同學們宣達智慧財產相關資訊。 四、 呼籲教師們使用正版教科書,切勿使用影印之教材。 五、 影印機旁貼有尊重智慧財產權宣導標示。 |
十七、應用外語系
一、 為配合宣導保護智慧財產權之重要性,本系於事務機、印表機、影印機、資訊講桌及辦公室電腦明顯處,張貼尊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文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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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資網中心
一、本中心配教育部宣導措施,於本中心網頁上設有智慧財產權保護專區,並配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做相關之宣導及連結。 二、本中心於電腦教室亦於開機桌面上顯示相關保護智慧財產權等文字說明。 三、教育部之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中,亦有詳述各單位應配合辦理的事項。有關本中心之相關事項說明,如校園網路之使用規範,有納入校規。在防火牆設定,控管網路流量,針對P2P等不正常網路流量加以阻擋。另有關校園伺服器的管理等,均依照教育部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施行。本校每年亦編列軟體預算來採購各項軟體,並將授權軟體等說明置於本中心網頁上。 |
提案討論
提案:依教育部對本校執行107學年度「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自評之審查意見,擬請各單位落實執行自評表各項檢核指標,提請討論。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09年4月8日臺教技(三)字第1090035996B號: 檢送貴校執行107學年度「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自評之審查意見1份,請列入後續推動智慧財產權相關業務之參考,並落實執行自評表各項檢核指標(P.17~P.19)。
二、 此來文重點:請貴校加強宣導
- 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符合著作權法之規定。
- 掃描、列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化整為零。
- 勿以社群網站非法散布他人著作(含他人圖片),以免觸法。
- 教師在學校授課時,因教學需要而影印他人書籍、文章,或利用他人文章、圖片或出版社提供之教材來製作教學教材,將設「重製」、「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皆應事先取的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
- 請定期檢視校內教學平臺,對於已逾授權範圍之教學資源應立即移除,以維護著作權人之權益。
三、 審查意見建議調整保護教職員智慧財產權為重點、開設智慧財產權課程、抽檢上傳之教材內容、鼓勵學生社團辦理智慧財產權相關活動等。
四、 追蹤二手書刋辦理成果相關活動。
辦法:
一、 請教務處及各學制老師持續執行上課時間或導師時間,提醒學生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
二、 請各所系科及附設學校規劃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透過教學提昇本校學生智慧財產權專業知能。
三、 請學務處或學生社團持續執行每學期針對學生舉辦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專題演講。
四、 請人事室持續執行針對教職員工每年舉辦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專題演講。
五、 請教學發展中心規畫檢視校內數位學習管理教學平臺,及資訊與網路中心檢視檔案傳輸系統(FTP server) ,對於已逾授權範圍之教學資源應立即移除。
六、 請圖書館持續執行二手書刋,並追蹤辦理成果相關活動。
七、 請資訊與網路中心持續加強資訊網路稽核及推動校園合法軟體之使用,避免侵權事件發生。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依決議辦理。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秘書室
一、本室於公務用影印區明顯處張貼「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非法影印」文字。 二、本室為提醒同仁留意「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已做以下宣導: (一)秘書室宣導一:「保護智慧財產權事宜」 本校資網中心網頁設有智慧財產權保護專區,請各位長官同仁參閱連結。 https://inc.ntub.edu.tw/p/412-1011-6.php?Lang=zh-tw (二)秘書室宣導二:「尊重智慧財產權,請使用正版教科書」 以下事項,懇請配合: 1.請綜合業務組、公共關係組及校友服務組同仁於適當時機向本室各服務學習同學及工讀生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 2.各位同仁如發現同學有違法影印教科書時,請柔性委婉勸導同學:宜「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 3.本室長官或同仁如有無須使用之正版全新或二手教科書,建請致贈本校弱勢同學或轉交本校二手書平台妥為利用。 本校資網中心連結,懇請參考。 https://inc.ntub.edu.tw/p/406-1011-68911,r588.php?Lang=zh-tw (三)秘書室宣導三:「尊重智慧財產權,請採購合法正版軟體」 110年度即將接近尾聲,如綜合業務組、公共關係組及校友服務組有採購軟體需求時,請採購合法正版軟體,以尊重並保護智慧財產權。 (四)秘書室宣導四:請同仁踴躍參與「保護智慧財產權」活動 為落實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請各位長官及同仁撥冗踴躍參與下列活動: 1.人事室針對全校教職員所舉辦之「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專題演講。(人事室業於110年4月9日舉辦,由劉副校長主講,講題為「校園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之淺析」,感謝本室同仁熱烈參與。) 2.鼓勵同仁至臺北e大及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點選連結,收看「公務類-法制知能-智慧財產-網路世界與智慧財產權」、「公務類-法制知能-智慧財產-政府智權服務與輔導資源」、「資訊類-資訊概論-網路資源-網路智慧財產權的合理使用原則」,「開放式課程-法制-智慧財產權概論」、「電子書課程-資訊科學-智慧財產權法新觀點」等課程。 |
二、人事室
薦送有關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
日期 | 內容 |
110年4月9日 | 110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研習課程,聘請本校國際商務系教授兼副校長劉瀚宇博士講授:「校園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之淺析」;本次研習計有92人參訓,另有桃園校區26人同步視訊參訓。 |
三、主計室
本室於公務用影印區明顯處張貼「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非法影印」文字 |
四、教學發展中心
一、配合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本中心上課教室、辦公影印區域明顯處張貼「遵守智慧財產權」警語;另於視聽圖書區與自學室電腦桌面加註「遵守智慧財產權」警語。 二、本中心數位平台網頁BlackBoard/ePortfolio/LiveAbc建置「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校園著作權」宣導資訊。 |
五、教務處
一、 配合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本處於辦公影印區域明顯處張貼「遵守智慧財產權」警語及印件申請單加註「請務必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警語。 二、 另於校務行政系統之課程大綱加註「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與「不得非法影印」等警語。 三、 本(110學年度第1)學期因應疫情採用線上授課(遠距教學)期間,提醒教師及學生使用網路教學系統時,應遵守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權利或著作權之情事。 |
六、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本組於每學年上、下學期,邀請「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團」專任講師或專家學者,針對本校學生舉辦智慧財產權演講,以強化學生正確使用智慧財產權觀念,落實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之目的。 二、本組每學期於幹部座談會、導師會議議程,加強宣導智慧財產權的重要,並提醒本校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勿非法影印書籍及教材善加利用本校圖書館或參與校園二手書活動。 三、本組網頁連結智慧財產權等相關資訊,請同學上網查閱以強化智慧財產權觀念。 四、每學期會利用電子看板加強宣導智慧財產權的觀念。 五、每年辦理「大專校院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行自評表」作業。 |
七、總務處
一、配合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已於學校影印部(委外經營部門,位於五育樓B1)之明顯處張貼「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非法影印」海報。 二、要求影印部廠商配合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政策,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不得從事非法影印,並已納入契約規範。 三、總務處所屬影印室配合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政策,於牆面明顯處張貼「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非法影印」海報。 |
八、研究發展處
於影印服務區域張貼「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宣導海報。 |
九、圖書館
一、 本館於影印機張貼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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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環境安全衛生中心
一、 本中心網頁建置及環安宣導依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政策,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 二、 配合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本中心辦公區域個人電腦螢幕及影印、機等明顯處張貼「尊重及保護財產權」警語。 |
十一、軍訓室
一、配合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本室辦公區域個人電腦螢幕及影印、傳真及列表機等明顯處張貼「尊重及保護財產權」警語。 二、本室於學期初全民國防教育及護理課程授課提報及室務相關會議,均宣導智慧財產權的重要,並提醒教官及護理老師授課時,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勿非法影印書籍及教材。 三、每位教官及護理老師於授課計畫中,均加註「宣導尊重及保護財產權」等事項,列入學期初向學生宣導重要事項。 |
十二、財經學院
一、本學院於事務機及印表機上皆顯示相關保護智慧財產權等文字說明。 二、本學院同仁彼此提醒督促切勿非法複印文件,尊重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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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財政稅務系
一、 配合宣導保護智慧財產權,除了張貼相關文宣,每學期開學皆會透過LINE通訊軟體之班級群組加強宣導。 二、 本系教師皆會將尊重及保護財產權列為課程相關宣導重要事項之一。 三、 本系影印機張貼尊重智慧財產權相關文宣。 四、 本系於系網建置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相關資通訊安全宣導網頁,內容包含校園網路資訊安全及智慧財產權等資訊。 |
十四、會計資訊系
一、為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本系於辦公室影印/列印區域張貼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文字。 二、呼籲系上師生使用正版教科書,請勿非法影印書籍及教材。 |
十五、空院
一、空院每學期於幹部座談會、班群、網頁加強宣導智慧財產權的重要,並提醒本校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並善加利用本校圖書館,勿非法影印書籍及教材。 二、空院網頁連結智慧財產權等相關資訊,請同學上網查閱以強化智慧財產權觀念。 |
十六、資網中心
一、本中心配教育部宣導措施,於本中心網頁上設有智慧財產權保護專區,並配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做相關之宣導及連結。 二、本中心於電腦教室亦於開機桌面上顯示相關保護智慧財產權等文字說明。 三、教育部之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中,亦有詳述各單位應配合辦理的事項。有關本中心之相關事項說明,如校園網路之使用規範,有納入校規。在防火牆設定,控管網路流量,針對P2P等不正常網路流量加以阻擋。另有關校園伺服器的管理等,均依照教育部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施行。本校每年亦編列軟體預算來採購各項軟體,並將授權軟體等說明置於本中心網頁上。 |
乙、提案討論
一、教育部至今(110.12.02)尚未回覆本校109學年度「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自評之審查意見。
主席裁示:俟教育部相關審查意見回覆後,再請各單位處理。
二、各單位無提案。
丙、臨時動議(無)
散會:下午12時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