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11年12月22日(星期四)下午2:00
地點:臺北校區行政大樓7樓會議廳、桃園校區弘毅樓A118室
出席人員:黃焜煌、凌祥發、劉正田、陳玉麟、張嘉雯、周麗娟、林玟君、李俞麟、楊進雄、米光武、鍾淑惠、洪文平、李麒麟、張婕、汪瑞芝、周旭華、江淑玲、施翠倚、楊葉承、張旭華、廖文華、蘇建興、葉清江、李幸瑾、陳春富、連俊名、彭勝龍、吳瑞萱、歐陽芳泉
應出席:30位 (黃副校長同時擔任國際長、凌主任秘書祥發同時擔任空院校務主任、張學務長同時擔任環安衛中心主任、李總務長同時擔任體育室主任、彭創新學院院長同時擔任創科系主任)
已出席:30位
主席:任校長立中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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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頒發獎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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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 |
績優職員獎勵-5位-總務處顏源毅技正 秘書室吉慈音專員 學務處高晏晴行政組員 管院古綺靚資深專員 商設系黃馨儀行政組員 承辦單位:人事室 |
貳、確認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組織規程」,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經111年12月15日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刻正彙整資料報送教育部。
二、學務處提:修正本校「學生申訴處理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
(一)原第三條第六項「申評會得設『程序審議小組』…」等文字,改移列入第四條內。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經111年12月15日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將續提教育部核定後實施。
三、學務處提:訂定本校「金隆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續提112年度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四、資網中心提:廢止本校「資訊安全管理系統推動小組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同意廢止。
執行情況:本案簽核中。
參、行政會議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案 由:110年度資本門預算100萬元以上。
執行情形:
(一)臺北校區第五教室外語資訊教學系統(建置外語資訊教學環境) 【2,582,000元】-教發中心,總務處
1.教發中心:此列管案,包含兩項採購:學生電腦採購及第五教室視聽空間整修工程採購,兩項採購均已完成,建議解除列管。
(1)學生電腦採購111年10月已完成電腦採購請款核銷。
(2)第五教室視聽空間整修工程採購111年10月20日廠商準時完工、111年10月24日辦理竣工查驗及現況點交、111年11月14日開放教室使用、111年11月21日驗收通過,111年12月20日校長批核驗收紀錄及竣工資料。
2.總務處:已於111年7月18日簽辦細部設計,8月23日第2次開標決標,9月6日開工,工期45日曆天,已如期於10月20日竣工,11月21日驗收合格,12月9日簽辦結案付款。
(二)臺北校區分離式冷氣機【2,000,000元】-總務處
1.已於1月發函通知各單位提出需求(含各單位獲分配之自有經費預算),並完成彙整。
2.於3月31日前(110年共約下架前)下訂第一批共同供應契約,4月份完成安裝。
3.於6月完成後續經費額度之冷氣共同供應契約下訂,已於11月中旬全部安裝完成,於12月完成付款。
(三)臺北校區網路防火牆【1,200,000元】-資網中心,總務處
1.資網中心:本案採最有利標,於10月17日依規定報部,經教育部10月24日函復核准,目前已成立工作小組,原訂12月23日第一次評選委員會議因配合校外委員時程,將改於112年1月初召開。
2.總務處:依採購程序辦理相關事宜。
(四)臺北校區無線網路系統相關設備【3,000,000元】-資網中心,總務處
1.資網中心:本案採最有利標,於10月17日依規定報部,經教育部10月24日函復核准,目前已成立工作小組,原訂12月23日第一次評選委員會議因配合校外委員時程,將改於112年1月初召開。
2.總務處:依採購程序辦理相關事宜。
(五)桃園校區頻寬管理器【1,100,000元】-資網中心,總務處
1.資網中心:本案採最有利標,於10月17日依規定報部,經教育部10月24日函復核准,目前已成立工作小組,原訂12月23日第一次評選委員會議因配合校外委員時程,將改於112年1月初召開。
2.總務處:依採購程序辦理相關事宜。
(六)臺北校區圖書館、六藝樓耐震補強整修工程【31,800,000元】-總務處
1.臺北校區「六藝樓西棟(校史館)」及「圖書館」建築物,經結構公會於108及109年評估結果為建築物耐震能力未符標準,建議辦理建築物結構耐震能力補強工程。
2.規劃於111年暑假施工,暫匡預算3,180萬元。
3.「六藝樓西棟(校史館)」之結構補強部分為地下室1-3樓、「圖書館」之結構補強部分 為地下室 1 樓~3 樓。
4.受影響單位為「圖書館」、「管理學院-應用外語系」、「空中進修學院」、「總務處經營管理組」及「總務處營繕組」。
5.於5月3日第二次開標,3家廠商投標,於5月17日辦理審查會,5月 27日開價格標,111年6月18日開始施工,於10月底完成室內工項及拆除圍籬,賡續進行水溝更新,受雨天影響及變更設計追加工期,目前履約期限展延至11月22日,已排定12月22日辦理驗收。
決 議:第1-2案解除列管,第3-6案(臺北校區網路防火牆、臺北校區無線網路系統相關設備、桃園校區頻寬管理器、臺北校區圖書館、六藝樓耐震補強整修工程)納入112年度繼續列管。
二、案 由:列管資安稽核後續改善情況,亦請資網中心主任每月報告一次相關措施及改善進度。
執行情形:
(一)資通系統防護分級妥適性評估、盤點作業,預計112年6月30日完成。
(二)資訊資產盤點、風險等級評估查核作業,預計112年6月30日完成。
(三)資通安全維護計畫適切性評估、合宜性及有效性修正等內容維護,預計112年6月30日完成。
(四)ISMS四階文件修訂作業,預計111年12月31日完成。
(五)社交工程演練不合格人員教育訓練課程規劃,預計111年12月31日完成。
(六)校務行政管理系統之網站安全傳輸通訊協定設置作業,預計111年12月31日完成。
(七)委外管理程序納入受託者專業能力、資安需求及監督管理等修正,預計111年12月31日完成。
(八)針對空院無法更新作業系統之主機,透過網路設備管控設定之調整,強化資安防護,預計111年12月31日完成。
決 議:繼續列管。
肆、其他列管案之情形如下所示(主管共識營、學生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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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列管案之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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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案由 |
開始列管時間 |
承辦單位 |
繼續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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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1-109年度主管共識營(1090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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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請各系聘請一位國外老師。各院應有一全英語授課之學程(4-5門課)。 (併案-108主管營-若有好的人才可以挖角。當初有提議各院可聘一個國外老師,目前也無任何單位聘任。) |
併案(108主管營) 108.09.12 109.09.17 |
三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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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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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各碩士班請至少開設1門全英文授課。大學部各系請至少開設2門全英文授課。 |
109.09.17 |
財經學院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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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2-第22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1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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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臨時動議5、風雨球場場地安全問題 |
111.05.26 |
總務處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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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3-第23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1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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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案1、教室回音有點嚴重 |
111.12.08 |
總務處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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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案2、希望請假系統能生理假選項 |
111.12.08 |
學務處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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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臨時動議1、管樂社購買新樂器需求及希望多些補助 |
111.12.08 |
學務處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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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臨時動議3、我們是原住民社團嘎瑪巴斯社,希望學校提供獨立原住民中心空間、更廣泛設立原住民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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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8 |
總務處 通識中心 |
總務處解除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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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臨時動議4、學生選課系統的問題,進去後系統跑不動,能不能改善呢?這學期除了選課系統掛掉,連班級課表、教師課表查詢也無法正常顯示,整個系統都需要改善。 |
111.12.08 |
教務處 資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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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12.08主席裁示:繼續列管,觀察至下次選課期間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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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4-第24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1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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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案1、遮風擋雨的校園力量 |
111.12.08 |
總務處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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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案4、洗衣機卡垢 |
111.12.08 |
總務處 |
解除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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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案5、更改宿舍相關設施等等的開放時間 |
111.12.08 |
軍訓室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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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案9、桃園校區學生自學空間被強制改成桌球教室 |
111.12.08 |
總務處 體育室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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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案10、宿舍紗窗不完善 |
111.12.08 |
軍訓室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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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臨時動議 臨時動議3、專題競賽之相關補助問題 |
111.12.08 |
教發中心 |
v |
伍、主席報告:本次為本年度最後一場行政會議,這一年以來,辛苦大家,新手上路卻無縫接軌順利完成各項任務。感謝所有主管的辛勞,面對大大小小問題,一步步迎刃而解。期盼未來,大家持續發揮團隊的力量,在未來能有更好的發展。
陸、各單位工作報告:(書面資料請參閱秘書室網頁資料https://sec.ntub.edu.tw/p/412-1003-5246.php?Lang=zh-tw,另各單位補充口頭報告如下)
一、教務處:
(一)評鑑方面,目前開課數、生師比、質量考核、超鐘點、學分學程、課程結構外審…等相關事項,陸續處理中,亦希望開學後,各院系協助推廣學分學程。課程結構外審將於下學期開始,取代本位課程審查,原先各系委員撰寫意見時,僅勾選通過與否,但並未加註文字意見,此列為本校評鑑缺點。故後續請各院系推薦委員名單,將發放相關資料,請注意加註文字,非僅勾選而已。
(二)有關教育部規定專案老師8%的新規範,本校數據已超過11%,現奉校長指示,請各學術單位填覆專案老師處理方式…等相關資料,本處將彙整後向校長報告。
(三)開課數上限方面,下學期將擬定相關辦法,將各科系選修課上限訂出規範,此可解決超鐘點、兼任老師、跨系院選課等問題。
(四)本處將與教發中心研商,以完善EMI獎勵規定,。
(五)校長指示數位教學規劃,目前尚研擬中,此影響老師教學方式甚距,將先以試辦方式,爾後再慢慢推廣,盼2-3年內能規劃完成。
(六)因教育部規定皆日趨嚴格,在生師比、老師條件等方面,故系所調整將往此方向推進,教育部表示一定要與受整併的師生做充分溝通,本校基本僅是組織的變革,老師權益應不受影響。有關今日教務處提案,再請大家充分討論。
二、圖書館:校慶當天,感謝校長及各主管的支持,使本館高希均教授書房捐贈及剪綵儀式順利完成,高教授本人深感本校誠意,故表達欲每年捐贈本館30萬元,一部分做為學生獎學金,一部分做為書房維護費用。
三、黃副校長室:
(一)剛館長提及高希均書房,高希均教授表示捐款金額,一部分做為學生工讀金以維護該空間,另一用於辦理活動,預約空間等事務皆可請學生處理,圖書館可免除多一份額外工作的壓力。
(二)剛教務長提及有關數位學習課程,今日校長指示以下努力方面:1.所有數位課程皆須錄影。2.全校要有一個統一放置平台。3.數位學習課程需涵蓋互動。
四、總務處:
(一)12月9日教育部來函,本校獲台北校區綠廊道675萬元、桃園校區校名柱800萬元的補助,合計約1,475萬999元。
(二)今日辦理六藝樓西棟及圖書館耐震力補強驗收,有十幾項缺失,要求其改善,因11月22日報竣工,依規定一個月內須辦理驗收,將請廠商期限內完成,將再辦理複驗。
(三)台北校區廁間明年度起裝設衛生紙。本校有9間被台北市政府列管屬於公共廁所,須設置烘手機,目前亦裝設中。
五、學務處:最近師生及學生間衝突較多,應建立相關機制,教育部非常重視導師機制,日後學生間或師生間的衝突,先請導師協助處理;導師及學生間衝突,則請系主任協助,再麻煩各主管及各導師花心力輔導學生。
主席裁示:近一個月,密件特別多,皆是學生各類型的問題,仍請各系主任與導師溝通,並請導師多加注意學生情況。
六、環安衛中心:12月20日時,本中心已將較危險路樹砍除,日後仍會檢視本校所有校樹並處理之。
七、人事室:
(一)依教育部及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規定,若本校聘他校專任教師或機構人員,擔任本校兼任教師,須在開學前完成先函詢其同意,務必請各教學單位須先進行此程序。
(二)本學期最後一次教評會訂於112年1月12日召開,若有第二學期擬聘的專兼任教師的提案,請提該次會議,才能如期在2月1日時起聘。
(三)年終將近,各單位聚會較多,學校訂有辦公時間規範,提醒大家盡量在休息時間完成活動,或請協調或留守人力接聽電話及處理事件,避免師生洽公時找不到人,而 發生爭議。
(四)人事總處提醒,中午聚餐盡量避免飲酒行為,此影響辦公紀律及社會觀感。
主席裁示:
(一)請各系盤點專案教師的情況,若現有的專案教師已聘任超過二年,各系可考慮開缺以公開招聘專任教師。若有特殊狀況時,校長可接受再加一年的緩衝期。但請先向教師們溝通說明教育部現行新政策,亦歡迎現有的專案教師來應徵。
(二)有關全校共同必修的專業科目,如:管理學、會計學、統計學、程式設計…等,希望在112學年度適用新生的學則(課程科目表),各系可完成修訂。本案請教務處召開相關會議,大家充分討論並研訂。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教師員額調控原則」第5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校教師員額調控原則最近一次修正案,經110年11月25日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二)本次依教務處111年12月14日便簽辦理,本原則第5點第2項第1款後段「另日間學制生師比依前開標準第四條附表一規定標準值減 1」之規定,原係參照「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4條附表一日間學制生師比值基準所訂定,因本校執行教育部「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計畫案,已增聘多位專任教師,逐步達成優化目的,爰配合刪除。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人事室提:本校111學年度寒假期間調整行政人員上班時間,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人事室奉核定111年12月7日簽(如附件1)及教育部103年7月30日臺教人(三)第1030101754號函辦理(如附件2)。
(二)本校本(111)學年度寒假自112年1月16日起至2月12日止,依據教育部103年7月30日函釋規定,學校於寒暑假期間採彈性上班措施,每日仍應維持辦公8小時,學期結束後一週及開學前一週應全日上班
(三)本(111-1)學期行政人員中午延長服務時數總計為58小時(如附件3),本校111學年度寒假自1月16日至2月12日,擬排定於1月19日、1月30日及2月4日統一實施補休(惟本校仍應安排人員到校輪值),合計減少到班24小時,餘34小時補休時數保留至暑假實施。
(四)另111年8月1日以後報到之新進同仁,將依本(111-1)學期實際在職天數計算補休時數,時數不足者需排入寒假到班輪值,於共同休假日在指定地點辦公,並接聽校內電話;有關新進同仁值班事宜將另案簽核。
(五)附設空中進修學院及學務處進修學制比照校本部補休方式辦理,教務處進修學制則採二班上班方式輪值,並自行至差勤系統排班 (如附件4、5、6)。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教發中心提:修正本校「教師專業成長社群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著重教學創新與精進,爰修正本要點名稱與相關條文。
(二)本案經111年12月7日教學發展中心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中心會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請檢視全文,若有「(案)」文字請刪除。
(二)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專任教師包含約聘教學人員。
提案四、教發中心提:修正本校「優良數位教材製作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111年11月11日召開之「111學年度第一學期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議」提案三決議辦理,並另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獎勵對象納入專案教師,爰修正本辦法第3條。
(二)本案經111年12月7日教學發展中心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中心會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校「優良數位教材製作獎勵辦法」第3條修正如下:
第 3 條
本校現職之專任(專案)教師(含約聘教學人員)皆可提出申請,並以課程為單位獎勵,若該教師當學期所開設之課程名稱相同,則視為同一課程。若為本校獎勵之數位教學課程,需於規定期限內繳交數位教學報告與授課相關資料後,始具備申請資格。每學期每位教師以申請乙案為原則,且第一、第二學期同一課程之數位教材僅能申請一次,申請通過之數位優良教材不得再提出申請(惟該課程內容增修達50%以上者不在此限)。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五、教發中心提:修正本校「學生學習績優團隊審查小組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避免行政單位主管負擔過重,並提升評分之公平、客觀、多元性,爰修正第二點。
(二)本案經111年12月7日教學發展中心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中心會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校「學生學習績優團隊審查小組設置要點」第二點修正如下:
二、本校學生學習績優團隊獎學金審查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由教學發展中心主任擔任召集人,各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推派一名教師代表組成審查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教學資源組組長兼任之。委員任期一年,以學年度為期限,擔任行政職務者同職務進退,委員均為無給職。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六、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作業要點,前經111年9月22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審議修正通過在案。
(二)教育部111年9月6日臺教技(三)字第1112302684號通函全國各技專校院有關教師至合作機構或產業實地服務或研究之校內規定及契約書應辦事項。
(三)本次修正主要配合教育部函示於作業要點第4點新增訂定「教師赴產業實地服務或研究返校後之義務」及「未履行服務義務之罰則與得免除罰則之要件及審查程序」相關規定,並參考他校規範修正並完備契約書內容。
(四)本案經提本處111年12月9日處務會議討論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校「教師赴產業實地服務或研究契約書」第二條第二款及第四款第三目修正如下:
第二條 權利義務及違反義務罰則
…
二、丙方赴產業服務或研究期間,甲乙方應保留其職務、給付薪給並核給公假;丙方應依規定辦理請假並確實到勤。
….
四、丙方依本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受政府相關計畫補助進行產業服務或研究者,相關義務及罰則如下:
(一)應與甲方約定後續產學合作計畫或方案。
(二)服務或研究屆滿後應立即返校服務六個月以上;於前述服務義務履行完畢前,不得辭聘、調任、退休或再次申請至合作機構或產業進行產業實地服務。
(三)丙方未履行前項服務義務者,應賠償甲乙方新臺幣二十萬元整。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七、軍訓室提:訂定本校「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事件通報處理中心執勤規定」,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29日臺教學(五)字第1080034803B號令頒「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執行校園安全人員值勤規定」辦理。
(二)校園安全值勤係以維護校園安全及落實校安事件通報機制為基,然因應中央政策「軍訓教官遇退不補」、「進用校安人員替代」及「111年勞基法修法」等情事,本校執行校園安全人員勤值,勢必將面臨轉型。軍訓室為使轉型順遂及符合相關法規要求,並建立更臻周延之配套機制,案經111年10月26日、11月2日、11月16日室務會議討論並取得同仁共識,現研提本校「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事件通報處理中心值勤規定草案」乙份,如附件1。
(三)經參考各大專校院及縣市政府之校安值勤規定,並考量撙節預算及精進人力運用之前提,擬朝「每日(不分平、假日)24小時兩班制之乙類值勤」方式規劃。
(四)調整後具體值勤方式及說明:
1.採「24小時乙類(夜間電話轉接)兩班制值勤」。日、夜班交接時間分別訂於日間8時及夜間8時,值勤類別依平、假日區分如下:
a.平日值勤:學期間平日輪值採兩班制、雙人值勤,日班人員於上午8時起值勤至夜間8時止交接予夜班人員;夜班人員以電話轉接值勤為原則(依教育部值勤規定辦理督考、獎懲),如遇緊急校安事件需到場協處時,應即返校或至指定處所處理。
b.假日值勤: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寒暑假採兩班制、單人值勤(無副值人員),日、夜班交接時間分別訂於日間上午8時及夜間8時。日班人員採在校值勤、夜班人員實施電話轉接值勤。
2.新、舊值勤作法及所需經費比較:
a.原作法:校內無專屬規定,僅律定男教官夜班住校值勤,女教官及校安人員不住校、採電話轉接勤值,年度所需值勤經費約34萬餘元。因勞基法111年修法,校安人員值勤(含下班後電話轉接)時間已違反勞工基本工時之規定,亟需調整。
b.新作法:符合教育部、勞動部相關法規,不分男、女官及校安人員於夜班均採電話轉接,同時增加夜班副值(備援)人力,年度所需值勤經費約32萬餘元,約撙節2萬餘元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教務處提:本校院所系科學位學程預計增設、調整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111年12月8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辦理。
(二)本校現有單一學制之教學單位(如:研究所)
1.研究所: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
2.院設班別及學位學程:財經學院博士班、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
3.五專:會計與資料科學科。
(三)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與現有師資進行通盤考量,擬朝向「改名」、「整併」規劃。
辦 法:
(一)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4條(申請增設各學制班別之條件)、第5條(未符附表五基準時教育部調整招生名額)、第8條(新增教學單位未依附表三規定,於學生入學學年度起增聘專任師資,教育部得調整該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招生名額總量至前一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85%)、第12條(增設、調整流程)。
(二)技專校院院所系科與學位學程增設及調整審核要點第8點(不得申請改名或整併情形)、第11點(教育部申請案審查重點含近三年變動)。
(三)本校教學研究單位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第6條(設立、變更、停辦之校內程序)。
(四)教育部111年11月28日臺教技(一)字第1112303790號函及111年12月15日臺教技(一)字第1112304067號函,略述如下:
1.碩士班增設申請案至多3案;博士班(含新增學籍分組)至多3案。
2.如擬申請「學位學程」改設為「學系」,以停招原學位學程,申請增設新學系方式辦理;既有博士班擬轉型為跨院、系、所性質之學院博士班或博士學位學程均屬增設申請案。
(五)名稱依教育部公告「院、系、所、學位學程名稱之體例與原則」辦理。
(六)依111年11月技專校院113學年度院所系科學位學程增設、調整作業線上填報教育訓練會議略述,整併或改名之院、所、系、科、學位學程其領域別與原有領域差異過大者,建議以增設案方式申請。
決 議:請教務處賡續處理後續事宜,並召開相關會議,加以推動及溝通。
丙、臨時動議: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