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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應用外語系系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管理學院應用外語系()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 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11177日(四)中午1230

會議地點:線上會議(Google Meet

計票時間:11177日(四)下午300

計票地點:藝304教室

主  席:李幸瑾主任                                                                 記錄:陳匡賢

                                           會議紀錄英文翻譯:林助理教授淑雯

出席委員:邱怡慧、陳瑋瑜(請假)、史穎君、郭筱晴、張麗萍、王雅娟、賴暄堯(請假)、潘大為、黃瑞恆(請假)、陳姝伶、楊承豪、洪倩文、林淑雯、陸靜容(請假)、何欣芸

工作人員:吳采真、周詩恩、陳匡賢

  • 主席報告

一、本系張麗萍教師業經教育部審查通過升等教授。

二、進修部二專招生名額調整事項:

(一)112學年度總量招生名額調整暨分配協調會議」紀錄(如附件一)

 

(二)校長裁示:管理學院三個科系分別釋出名額─

1、企管系:進二專 20 名、進二技 15 名。

2、資管系:進二技 20 名。

3、應外系:進二專 10 名。

三、北商大-系所策略發展會議:

(一)本校秘書室業於75日來文(如附件二)。

(二)111628日行政會議中校長指示:校長擬至各系所與系上所有老師進行交流訪談。

(三)交流時間:718日(一)~ 811日(四)

(四)系所教師交流時間調查表(本系調查表網址https://forms.gle/6stm4QGx5C1GwTHs9,如附件三)。

  •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提案一:有關本系111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助理申請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教發中心111.05.24簡便行文表辦理,簡便行文表如附件1-1
  • 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請參閱附件1-2
  • 111學年度第1學期(1119月至12)分配時數:臺北校區300小時。
  • 每位教學助理建議每月核予時數20小時以上(因自108年起教學助理需納入勞保,TA需自付個人負擔部分)
  • 教學助理申請清冊如附件1-3
  • 為保障教師與學生權益,故列出二種教學助理時數分配方法,針對本次建議分配時數進行投票。
  • 投票方式:請使用附件1-4教學助理建議時數分配方案選票進行投票,茲將方案臚列如下─

方案A

方案B

總時數/申請之學生TA總人數

=每位學生TA平均分配時數

300小時-16小時*17位TA

=272小時餘28小時

(餘28小時均分申請1位TA之教師)

※每位TA配得16或20小時:

   →7位教師申請1位TA

   其總時數計20小時。

  →5位教師申請2位TA

   其總時數計32小時。

   第一位TA時數16小時、

   第二位TA時數16小時。

總時數/申請TA之教師人數

=每位教師平均TA總時數

300小時/12位教師

=每位25小時

(時數均分每位教師,無剩餘時數)

※每位教師配得25小時

:  

    →7位教師申請1位TA

   其總時數計25小時。

  →5位教師申請2位TA

   其總時數計25小時。

   第一位TA時數13小時、

   第二位TA時數12小時。

  • 本案經本會議核定通過後,續送教發中心辦理。

決 議:

  • 經相關同仁清點,共有15名委員出席投票,其結果彙整如下:3人選擇方案A10人選擇方案B2人未選擇方案;因方案B已逾法定二分之一票數(8票),爰時數分配方式以方案B為依據。
  • 共計12位老師申請教學助理,每位教師依上述決議分配到25小時,其中7位教師申請1名教學助理之總時數計25小時,每位教學助理時數25小時;5位教師申請2名教學助理之總時數計25小時,每位教學助理時數分別為13小時及12小時。
  • 每位教學助理實際分配時數申請清冊如附件1-3,本案續送教發中心辦理。

提案二:遴選本系110學年度優良教師,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本校「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實施要點」及人事室111530日北商大人事字第1100560337號函辦理,如附件2-12-2
  • 本系於111610日以電子郵件詢問本系專任教師推薦人選,經110-2-8系教評會議決議推薦史穎君老師為110學年度優良教師
  • 本案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送院務會議及校教評會審議。

決 議:經委員無記名投票結果彙整如下:共計11人投票,其中8人同意、3人棄票;因同意人數已逾投票人數之法定二分之一票數(6票),爰本系推薦史穎君老師為110學年度優良教師,本案續送院務會議及校教評會審議。

提案三:本系111學年度院級相關會議委員代表之選舉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111學年度院級會議應選委員、資格限制、應選名額,經彙整為院級會議各委員會委員代表選票如附件3。

二、請委員使用本校資網中心設計之網路匿名投票系統進行投票作業,未於規定時間內投票者將無法進行線上投票,視同棄權。

決 議:

一、本選舉案由史穎君老師擔任監票委員洪倩文老師及吳采真助教擔任唱票及計票人員,經計票結果如有同票者,則委請監票委員抽籤決定。

二、院務會議委員應選2名,由邱怡慧老師(5票)當選;另因史穎君老師(4票)、張麗萍老師(4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史穎君老師(4票)擔任。

三、院教評會委員應選2名、候補1名,由陳瑋瑜老師(9票)、邱怡慧老師(7票)當選,史穎君老師(6票)為候補人員。

四、院課程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郭筱晴老師(5票)當選。

五、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陳瑋瑜老師(3票)當選。

六、經與會委員投票結果如下:

委員會名稱

當選委員名單

候補委員名單

備註

院務會議

(應選2名)

邱怡慧老師(5票)

史穎君老師(4票)

史穎君老師張麗萍老師,經抽籤結果由史穎君老師擔任。

院教評會

(應選2名,候補1名)

陳瑋瑜老師(9票)

邱怡慧老師(7票)

史穎君老師(6票)

院課程委員會

(應選1名)

郭筱晴老師(5票)

院學術委員會

(應選1名)

陳瑋瑜老師(3票)

提案四:本系111學年度校級相關會議委員代表之選舉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111學年度校級會議應選委員、資格限制、應選名額,經彙整為校級會議各委員會委員代表選票如附件4。

二、請委員使用本校資網中心設計之網路匿名投票系統進行投票作業,未於規定時間內投票者將無法進行線上投票,視同棄權。

決 議:

一、本選舉案由史穎君老師擔任監票委員、洪倩文老師及吳采真助教擔任唱票及計票人員,經計票結果如有同票者,則委請監票委員抽籤決定。

二、校務會議教師代表應選3名(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代表至少2名),由張麗萍老師(7)郭筱晴老師(6)王雅娟老師(6)當選。

三、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專任教授擔任)、候補1名,由陳瑋瑜老師(6票)當選、史穎君老師(4票)為候補人員。

四、教務會議教師代表應選1名、候補1名,由郭筱晴老師(3)當選;另因張麗萍老師(2票)、黃瑞恆老師(2)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黃瑞恆老師(2)候補人員。

五、學生事務會議委員應選1名,因賴暄堯老師(3)陸靜容老師(3)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陸靜容老師(3票)當選。

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應選男、女各1名,由黃瑞恆老師(5)張麗萍老師(4)當選。

七、傑出教學助理評選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張麗萍老師(3)當選。

八、場地委外經營部門管理委員會教師代表,應選1名、候補1名,因王雅娟老師(2)賴暄堯老師(2)陳姝伶老師(2)陸靜容老師(2)同票,經抽籤結果由王雅娟老師(2)當選、陸靜容老師(2)候補人員。

九、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應選2名,由陳姝伶老師(6)當選;另因王雅娟老師(4)賴暄堯老師(4)同票經抽籤結果由王雅娟老師(4)擔任

十、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陸靜容老師(6票)當選。

十一、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應選男、女委員各1名,由楊承豪老師(5)陸靜容老師(4)當選。

十二、研究發展會議委員應選1名,由黃瑞恆老師(6)當選。

十三、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教師代表應選1名,因陳瑋瑜老師(3)張麗萍老師(3)黃瑞恆老師(3)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陳瑋瑜老師(3)當選、黃瑞恆老師(3)候補人員。

十四、教學發展會議教師代表應選1名,由郭筱晴老師(5)當選。

十五、教學獎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應選1名,由郭筱晴老師(4)當選。

十六、教學品質委員會教師代表應選1名,因郭筱晴老師(3)賴暄堯老師(3)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3)擔任

十七、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專家學者代表應選1名,由郭筱晴老師(4)當選。

十八、資訊發展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賴暄堯老師(3)當選。

十九、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賴暄堯老師(4)當選 

經與會委員投票結果如下:

委員會名稱(代表或委員)

當選委員名單

後補委員名單

備註

校務會議教師代表

(應選3名,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代表至少2名)

張麗萍老師(7票)

郭筱晴老師(6票)

王雅娟老師(6票)

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候補1名)

陳瑋瑜老師(6票)

史穎君老師(4票)

教務會議教師代表

(應選1名)

郭筱晴老師(3票)

黃瑞恆老師(2票)

張麗萍老師、黃瑞恆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黃瑞恆老師為候補人員

學生事務會議委員

(應選1名)

陸靜容老師(3票)

賴暄堯老師、陸靜容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陸靜容老師當選

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應選男、女委員各1名)

男:黃瑞恆老師(5票)

女:張麗萍老師(4票)

傑出教學助理評選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

張麗萍老師(3票)

場地委外經營部門管理委員會教師代表

(應選1名)

王雅娟老師(2票)

陸靜容老師(2票)

王雅娟老師、賴暄堯老師、陳姝伶老師、陸靜容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王雅娟老師當選、陸靜容老師為候補人員。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應選2名)

陳姝伶老師(6票)

王雅娟老師(4票)

王雅娟老師、賴暄堯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王雅娟老師擔任。

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

陸靜容老師(6票)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應選男、女委員各一名)

男:楊承豪老師(5票)

女:陸靜容老師(4票)

研究發展會議委員

(應選1名)

黃瑞恆老師(6票)

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委員

(應選1名、候補1名)

陳瑋瑜老師(3票)

黃瑞恆老師(3票)

陳瑋瑜老師、張麗萍老師、黃瑞恆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陳瑋瑜老師當選、黃瑞恆老師為候補人員。

教學發展會議教師代表

(應選1名)

郭筱晴老師(5票)

教學獎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

(應選1名)

郭筱晴老師(4票)

教學品質委員會教師代表

(應選1名)

郭筱晴老師(3票)

郭筱晴老師、賴暄堯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擔任

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專家學者代表

(應選1名)

郭筱晴老師(4票)

資訊發展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

賴暄堯老師(3票)

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

賴暄堯老師(4票)

提案五本系111學年度系級相關會議委員代表之選舉案,提請討論。

 明:

一、111學年度系級會議應選委員、資格限制、應選名額,經彙整為校級會議各委員會委員代表選票如附件5。

二、請委員使用本校資網中心設計之網路匿名投票系統進行投票作業,未於規定時間內投票者將無法進行線上投票,視同棄權。

決 議:

一、本選舉案由史穎君老師擔任監票委員、洪倩文老師及吳采真助教擔任唱票及計票人員,經計票結果如有同票者,則委請監票委員抽籤決定。

二、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應選8名(助理教授以上擔任)張麗萍老師(13票)、郭筱晴老師(12票)、史穎君老師(11票)、黃瑞恆老師(11票)、陳瑋瑜老師(10票)、邱怡慧老師(9票)、賴暄堯老師(9票)當選;另因潘大為老師(6票)、楊承豪老師(6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潘大為老師(6)擔任。

三、系課程委員會委員應選7名(其中英語教學領域2名;文學、翻譯暨口譯、語言學、經貿商管、第二外語領域分別各1名)

(一)英語教學領域:郭筱晴老師(7票)、史穎君老師(5票)當選。

(二)文學領域:由張麗萍老師(8票)當選。

(三)翻譯暨口譯領域:由王雅娟老師(9)當選。

(四)語言學領域:由黃瑞恆老師(9票)當選。

(五)經貿商管領域:由陳姝伶老師(10票)當選。

(六)第二外語領域:111學年度系課程委員會「第二外語」領域委員代表選舉案應循前例先徵求全體委員同意由未擔任課程委員之專任教師選舉一名,將再次辦理選舉作業

四、系招生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連選得連任,至多三年為限),由黃瑞恆老師(9票)、賴暄堯老師(7票)、張麗萍老師(6票)、楊承豪老師(6票)當選。

五、系學生事務委員會委員應選6名,由郭筱晴老師(7票)、張麗萍老師(6票)、黃瑞恆老師(6票)、陳姝伶老師(5票)、楊承豪老師(5票)、陸靜容老師(5票)當選。

六、系自我評鑑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由邱怡慧老師(9票)、張麗萍老師(8票)、陳瑋瑜老師(6票)當選;另因郭筱晴老師(5票)、楊承豪老師(5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5)擔任

七、系經費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由史穎君老師(7票)、賴暄堯老師(7)張麗萍老師(6票)、黃瑞恆老師(6票)當選。

八、系校友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由陸靜容老師(9票)、陳姝伶老師(6票)、史穎君老師(5票)當選;另邱怡慧老師(4票)、郭筱晴老師(4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4票)擔任

九、經與會委員投票結果如下:

委員會名稱

當選委員名單

備註

系教師評審委員會

(應選8)

張麗萍老師(13)

郭筱晴老師(12)

史穎君老師(11)

黃瑞恆老師(11)

陳瑋瑜老師(10)

邱怡慧老師(9)

賴暄堯老師(9)

潘大為老師(6)

潘大為老師、楊承豪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潘大為老師擔任。

系課程委員會

(應選7)

英語教學領域

郭筱晴老師(7)、史穎君老師(5)

文學

張麗萍老師(8)

翻譯暨口譯

王雅娟老師(9)

語言學

黃瑞恆老師(9)

經貿商管

陳姝伶老師(10)

第二外語

應循前例,先徵求全體委員同意由未擔任課程委員之專任教師選舉一名,將再次辦理選舉作業。

應循前例,先徵求全體委員同意由未擔任課程委員之專任教師選舉一名,將再次辦理選舉作業。

系招生委員會

(應選4)

黃瑞恆老師(9)

賴暄堯老師(7)

張麗萍老師(6)

楊承豪老師(6)

系學生事務委員會

(應選6)

郭筱晴老師(7)

張麗萍老師(6)

黃瑞恆老師(6)

陳姝伶老師(5)

楊承豪老師(5)

陸靜容老師(5)

系自我評鑑委員會

(應選4)

邱怡慧老師(9)

張麗萍老師(8)

陳瑋瑜老師(6)

郭筱晴老師(5)

郭筱晴老師、楊承豪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擔任

系經費委員會

(應選4)

史穎君老師(7)

賴暄堯老師(7)

張麗萍老師(6)

黃瑞恆老師(6)

系校友委員會

(應選4)

陸靜容老師(9)

陳姝伶老師(6)

史穎君老師(5)

郭筱晴老師(4)

邱怡慧老師、郭筱晴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擔任。

提案六:本系112學年度招生名額之調整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為協調本校112學年度各教學單位名額分配事宜,本校教務處業於111620日召開「112學年度總量招生名額調整暨分配協調會前會」(以下簡稱協調會議,開會通知單如附件6-1)。

二、為擘劃本系長遠發展方向,與厚植本系各項研究量能,本系將朝成立研究所方向推進,惟本校各系招生名額係採總量管制限制,其新設研究所名額須以本系日間學制四技或二技名額替換。

三、經查本系進修部二技學制(招生名額為80名)報名人數逐年減少,109學年度計161人報名、110學年度計111人報名,111學年度更僅有83人報名,可推估未來進修部二技招生難度將逐年升高,且一旦註冊率過低恐影響未來招生額定名額。

四、上述協調會議中,為配合資研所招生所需,教務長爰建議可由各系釋出部分進修部名額(本系建議釋出20名),並將各系釋出名額提供予上述系所藉以成立碩士在職專班;考量本系釋出部分進修部名額後仍可維持原先兩班上課規模與外,也可維持本系註冊率不至於過低。

決 議:

一、為確實掌握本系未來方向,爰本案係請委員使用本校資網中心設計之網路匿名投票系統進行「招生名額釋出」投票作業,未於規定時間內投票者將無法進行線上投票,視同棄權。

二、經委員無記名投票結果彙整如下:9人選擇方案一(即不同意釋出本系進修部招生名額)、1人選擇方案二(即同意釋出本系進修部招生名額),因方案一已逾法定二分之一票數(8票),爰本案後續將以方案一(即不同意)向教務處說明本系討論結果。

補充說明:有委員建議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之遴選委員資格可調整成具備「副教授以上」。

裁示:相關建議將續提系會議討論。

  • 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系111學年度系課程委員會「第二外語」領域委員代表選舉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前次111學年度系級相關選舉案中有關系課程委員會「第二外語」領域委員代表選舉案部分,應循前例,先徵求全體委員同意由未擔任課程委員之專任教師選舉一名,故再次辦理選舉作業。

二、於111629日電子郵件方式詢問各委員有關產生「第二外語」領域委員代表候選人二種方案,方案(一)由各委員推薦具備第二語專長及相關經驗者,方案(二)由未擔任課程委員之專任教師選舉一名,其結果為:同意方案()0票、同意方案()11票、5票未回覆;上開方案()已逾委員人數二分之一,爰採行方案()

三、請委員使用本校資網中心設計之網路匿名投票系統進行投票作業,逾時視同棄權。

決 議:本次會議有12位委員出席,其無記名投票結果如下:共10人完成投票、2人棄權;而在所有完成投票人數中,賴暄堯教師(5票)票數已達投票人數之法定二分之一票數(5票),爰本系111學年度系課程委員會「第二外語」領域委員由賴暄堯教師當選,並俟第二外語專長師資補齊後再由第二外語教師擔任。

提案二、修訂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案,提請審議。

(應委員要求補充案由)

案 由:王委員提系教評委員在本系不宜以選舉產生的原因,乃基於系教評委員之工作任務,本系教師博士論文研究包括英語教學、文學、語言學、翻譯學、商業類、相關實務領域,故本系較適合以各領域推派代表擔任委員;郭主任時期有接受王委員之建議,採用前揭方式,王委員擔任主任時,採取副教授以上等級之教師皆為本系之教評委員,以免只有1或2位副教授被排除在外。

說 明:

一、依本系110-2-3系務會議(111622)委員提議,及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如附件2-1)修訂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

二、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點現行條文:「本委員會設置委員五至九人組成之,系(科)主任為當然委員,具備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為遴選委員。」擬修訂為:「本委員會設置委員五至九人及候補委員若干人,系(科)主任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本系系務會議推選副教授以上教師擔任。」擬修訂條文對照表及修正草案(如附件2-2),並請委員進行線上無記名投票,勾選同意或不同意。

王委員發言:

Chair, can you make a quick introduction about the function of Teacher Evaluation Committee?

Do you need me to help you? Okay, because you ask for some help, I help you as follows:

Actually the Teacher Evaluation Committee is for hiring new teachers and reviewing the published materials of the teacher who’s applying for a promotion, so it’s reasonable for the committee to be composed of members from different research area. But as we can see, this committee has been dominated by the same group of teachers for many years. Obviously, the electoral system doesn’t work!

辦 法:俟本會議通過後,續送院教評會議核備及辦理後續流程。

決 議:本次會議有12位委員出席,其無記名投票結果如下:共9人完成投票、3人棄權;而在所有完成投票人數中,7人同意修訂、1人不同意、1人棄票,因同意票數(7票)已逾投票人數之法定二分之一票數(5票),爰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案將續送院教評會議核備及辦理後續流程。

  • 臨時動議

補充說明:有委員建議可就教評委員職責、教材著作權、編輯權等相關規定之範圍進行相關討論。

主席裁示:委員之建議安排在相關會議中討論,或以舉辦學術實踐倫理等相關議題講座進行。

系務會議紀錄再確認主席第三次裁示:

謝謝王委員的建議,王委員所提針對有關教師及教科書問題,論文抄襲,不管是自我抄襲或抄襲他人沒有引用等的相關討論,確實是重要議題, 然而在信件上不易討論詳盡,主席裁示列入下次相關會議討論;另若委員有其他建議,請移至下次臨時動議討論。

  • 散會 (下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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