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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11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11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11年5月19日(星期四)中午12時10分 (線上會議)

主席:任委員立中                                 記錄:黃楓菁

出席人員:洪委員文平、李委員昭慶、顏委員怡音、林委員容如、郭委員俊賢毛委員治文、潘委員慈暉、林委員宏仁、郭委員筱晴、鍾委員哲宇、謝委員順風、江委員振維、魏委員子彬

請假人員:吳委員嘉真

列席人員:研發處陳研發長玉麟、學務處張組長窈菱、主計室張組長致誠、學務處盧組員欣怡學生會長楊蕎瑜同學(請假)、學生議會議長林子晉同學(請假)

壹、主席致詞:(略)

貳、宣讀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及報告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附件二及附件三,提請審議。

辦  法:俟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其中附件三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並溯自111年1月1日生效。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於111年4月8日簽奉校長核定實施。

二、人事室提:修正本校「講座設置及經費支應辦法」第6條,提請審議。

辦  法:本辦法經本會議通過,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續提111年6月16日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校務會議審議。

三、秘書室提:訂定本校全聯講座教授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於111年4月12日簽奉校長核定實施。

參、工作報告:

一、主計室提:關於本校校務基金110年度決算一案,報請備查。

說  明:本校110年度決算書業已完成編製作業,決算收支餘絀及資本支出執行情形概述如下:

(一)收支餘絀部分:業務收入10億6,393萬3,430元,業務外收入5,358萬6,017元,共計11億1,751萬9,447元;業務成本與費用10億8,700萬9,786元,業務外費用1,639萬6,555元,共計11億340萬6,341元;以上收支相抵,賸餘1,411萬3,106元。

(二)資本支出部分:房屋及建築311萬8,778元、機械及設備1,984萬1,109元,交通及運輸設備218萬2,121元,什項設備2,613萬6,273元,共計5,127萬8,281元;執行率81.39%。

決  議:同意備查。

二、主計室提:本校校務基金112年度概算擬編案,提請備查。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4點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

(二)本校112年度教育部基本需求及績效型補助款額度尚未核定,爰暫依111年度額度並調整經資門經費配置後匡列,其餘係調查本校各項收支後,依據主管機關規定及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下,設算預算規模調整匡列。

(三)關於本校112年度概算擬編情形,說明如下:

1.經常性收支餘絀部分(詳附表1):

(1)業務收入10億7,185萬9千元,較上(111)年度10億4,523萬3千元增加2,662萬6千元,約增2.55%,主要係其他補助收入預估增加所致。

(2)業務外收入5,289萬4千元,較上(111)年度5,009萬4千元增加280萬元,約增5.59%,主要係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及受贈收入預估增加所致。

(3)業務成本與費用11億641萬6千元,較上(111)年度10億7,822萬元增加2,819萬6千元,約增2.62%,主要係教職員升等及晉級調薪成本增加所致。

(4)業務外費用1,600萬元,較上(111)年度1,550萬元增加50萬元,約增3.23%,主要係宿舍費用增加所致。

(5)上開經常性收支相抵後,112年度賸餘233萬7千元。

2.資本支出擬匡額度7,366萬3千元,項目分析如下(詳附表2、3):

(1)固定資產匡列5,200萬元,較上(111)年度6,050萬元,減列850萬元,約減14.05%,主要係減列購置本校各項機械及什項等設備。

(2)無形資產匡列966萬3千元,係購置本校各項無形資產。

(3)遞延資產匡列1,200萬元,係辦理各項校舍設備維修工程經費。

(4)上開經費資金來源,國庫撥補部分暫匡4,050萬3千元(尚未核定),自籌財源部分則匡3,316萬元。

(四)關於本校

112年度概算編列額度,檢陳收支餘絀預計表(附表1)、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明細表(附表2)及現金流量預計表(附表3)等表。

辦  法:案經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同意備查後,循預算程序辦理後續事宜,並授權主計室俟依主管機關核定情形調整相關收支項目金額。

決  議:同意備查。

肆、提案討論:

一、學務處提:修訂本校「黃作琛先生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王克秋教授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陳定川傑出校友品格優良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及「楊月華老師品格優良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根據111年1月20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二)修訂「黃作琛先生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王克秋教授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陳定川傑出校友品格優良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及「楊月華老師品格優良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等四項獎學金實施要點之核發名額及金額部分文字。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二、學務處提:訂定本校「慈暉獎」獎助學金申請辦法,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二)財團法人慈暉文教基金會為鼓勵本校學生敦品勵學,協助經濟弱勢而資質優秀的學生能專心向學,特設置「慈暉獎」獎助學金。

(三)本項獎助學金由本校名譽商學博士林長勲總裁為回饋母校,以實際行動支持,薪傳一份溫暖心意,全額認養提供,並由慈暉文教基金會頒發,以蓄積學術力量,幫助更多經濟弱勢的學生能夠安心學習,特訂定本要點。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擬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三、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一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前經109年度第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及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在案。

(二)為兼顧產學合作計畫數及計畫經費對學校之貢獻,與維持行政運作之公平及公開性,明確訂定獎勵金分配之方式。

(三)本案詳細修正內容及說明請參修正條文對照表。

(四)本案業經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辦  法:本案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四、秘書室提:有關本校110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函報教育部備查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6條規定,學校應就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之教育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作成財務績效報告書,並載明下列事項:(一)績效目標達成情形(包括投資效益)。(二)財務變化情形。(三)檢討及改進。(四)其他事項。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應提報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將前一年度之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報教育部備查。

(二)本校110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由各單位分工撰寫權管項目,並由秘書室彙整並函報教育部,案經彙整報告書詳如附。

(三)本案經111年3月24日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肆、散會:下午1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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