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11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11年1月20(星期四)中午12時10分
主席:張委員瑞雄 記錄:黃楓菁
出席人員:洪委員文平、李委員昭慶、顏委員怡音、林委員容如、郭委員俊賢潘委員慈暉、林委員宏仁、郭委員筱晴、鍾委員哲宇、謝委員順風、江委員振維、魏委員子彬、吳委員嘉真
請假人員:毛委員治文
列席人員:李麒麟主任秘書、教務處江季娘組長、研發處蔡秀枝秘書、學生會長楊蕎瑜同學、學生議會議長林子晉同學(請假)
壹、主席致詞:(略)
貳、宣讀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及報告執行情形:
一、研發處提:修正「產學合作管理費分配實施要點」及新增表件「行政人員辦理產學合作業務績效衡量基準表–其他各單位」,提請審議。
辦 法:本案經本會議討論通過,簽奉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奉校長核定實施。
二、國際事務處提:有關本校參加2022年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主辦台灣高等教育展線上博覽會的參展分攤費用新台幣58,000元乙案,提請審議。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准予核銷。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 本案已完成核銷作業。
三、學務處提:修正本校「繁星計畫助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本案要點第二點修正為: ...前項資金來源由本助學金委員會管理之(來源二字刪除),餘照案通過,並請提案單位於行政會議報告修正情形。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決議辦理,並於110年11月21日簽准發布。
四、學務處提:修正本校「合作社獎學金實施要點」第四點,提請審議。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本案要點第二點修正為: ...前項資金來源由本校獎學金管理委員會管理之(來源二字刪除);餘照案通過,並請提案單位於行政會議報告修正情形。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決議辦理,並於110年11月21日簽准發布。
五、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訂定本校教師行政服務獎章獎勵要點(下稱本要點)一案,提請審議。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本案要點第三點文字調整修正為:兼任行政工作累計滿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且經行政會議審議績效優良通過者,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依下列規定…,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決議辦理,並於109年12月21日發布。
六、總務處提:有關本校「臺北校區六藝樓西棟(校史館)及圖書館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工程」申請預算3,180萬元(1,580+1,600萬元),提請審議。
辦 法:俟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請建築師設計中,預計於111年暑假施工。
七、秘書室提:本校111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函報教育部案,提請審議。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決議辦理,並提110年12月16日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於110年12月23日函報教育部備查,經教育部111年1月7日函同意備查。
參、工作報告:
主計室提:本校111年度預算分配案,報請備查。
說 明:
一、依據本校110年12月16日111年度預算分配會議決議暨同年12月22日簽奉校長核定辦理。
二、本校111年度預算案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為使各單位業務順利推行,本校業於上開會議暫依預算案額度分配經費,說明如下:
(一)經常支出分配9億7,216萬6千元包括:
1.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管理及總務費用9億4,643萬9千元:
(1)人事費:統籌匡列5億9,877萬4千元,其中加班費額度39萬元,分配如附表4。
(2)業務費:3億3,334萬元,分配如附表1、1-1及1-2。
(3)維護費:1,287萬1千元,分配如附表2及2-1。
(4)旅運費:統籌匡列145萬4千元。
2.學生公費及獎勵金:2,572萬7千元,分配如附表5。
(二)資本支出分配1億0,456萬3千元(如總表),包括:
1.固定資產:6,050萬元,分配如附表3及3-1。
2.無形資產:1,226萬3千元,其中電腦軟體800萬元,其分配額度及項目,由資網中心召開之資訊發展會議討論後送行政會議核定;另專利權無形資產額度7萬元,由研發處統籌運用。
3.遞延資產:3,180萬元,係辦理六藝樓及圖書館耐震補強整修案。
(三)空中進修學院及各輔導處依110年度截至11月底實際學雜費收入5,394萬6千元扣除12%之預計盈餘647萬3千元計,經費支用上限為4,747萬3千元,分配如附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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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附本校111年度預算分配會議紀錄,報請備查。
辦 法:本校111年度預算分配案經預算分配會議決議通過後,如數分配各相關單位運用,如法定預算調整時,授權主計室按刪減額度比例調整分配。
決 議:本案准予備查。
肆、提案討論:
一、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10年9月16日110年度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會議、110年11月17日110年度第2次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會議及110年11月25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要點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1.修訂第三點經費來源。
2.修訂第四點,增加TSSCI及THCI收錄來源說明。
3.修訂第六點獎(補)助總額上限規定。
4.增訂第七點有關會議論文集相關規定。
5.修訂第九點學術期刊論文出刊之規定。
6.修正申請項目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一覽表及申請審查流程圖。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二、教務處提:修訂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一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辦法業經110年12月23日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在案。
(二)依據行政院「2030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規劃,高等教育階段將以「強化學生英語力、推動全英語授課、整體提升高教國際競爭力」為願景,普及提升各大專校院全英語課程比率、教師英語教學能力及學生英語能力。
(三)本校經教育部審查准列110年度「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普及提升學校之一,爰為鼓勵本校教師開授全英語課程、強化學生英語能力及達成預期指標,酌作本辦法相關規定之修正。
辦 法:本辦法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本案辦法第八條修正為: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教育部雙語化學習或相關計畫支應1倍為原則,不足部分得由本校校務基金五項自籌收入財源支應;餘照案通過。
伍、散會:上午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