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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11626(星期四)下午2:00

地點:臺北校區行政大樓7樓會議廳、桃園校區弘毅樓A118室

出席人員:黃焜煌、凌祥發、劉正田(潘乃淵)、陳玉麟、張嘉雯、李昭慶、周麗娟、林玟君(曾紫嵐)、李俞麟、楊進雄、陳睿騏代理主任、鍾淑惠、洪文平、李麒麟、張婕、汪瑞芝、周旭華、江淑玲、施翠倚、楊葉承、張旭華(古綺靚)、廖文華、蘇建興、葉清江、李幸瑾、黃國珍、陳春富、連俊名、彭勝龍、陳恩航

應出席:35 (黃副校長同時擔任國際長、凌主任秘書祥發同時擔任空院校務主任、李總務長同時擔任環安衛中心主任)

出席:34

請假:1 吳瑞萱

列席:高啟中(請假)

主席:任校長立中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7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國際處提:修正本校「外國籍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 本校「外國籍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第二點、第四點、第五點、第七點第(一)款修正如下:

二、本獎學金經費來源為教育部補助款及本校校務基金(外國學生學雜費收入之50%為上限)。

四、本獎學金每學期核發一次,金額每名新台幣215仟元整。

各學期獎助名額得視當年度申請人數及經費機動調整。

五、申請資格:

(一)凡入學之外國籍新生。

(二)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外國籍在校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可提出申請:

1.就讀大學部滿一學期,前一學期學業班級名次百分比為前7050%或成績總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操行達A以上,且無不良記錄者。

2.就讀碩士班滿一學期,前一學期學業班級名次百分比為前5030%或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操行達A以上,且無不良記錄者。

3.就讀博士班滿一學期,前一學期學業班級名次百分比為前2010%,操行達A以上,且無不良記錄者。

               七、申請文件:

                  〈一〉外國籍新生須檢附申請表、原畢業學校歷年英文成績單(應經原畢業學校加蓋章戳或鋼印密封)、留學計畫或研究計畫書、個人簡歷、推薦信各一份及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

                ()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依決議辦理,續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二、研發處提:成立本校「高等研究院」,並訂定本校「高等研究院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 本校「高等研究院設置要點」第五點修正如下:

五、本研究院營運所需經費原則以自籌或接受委託、補助、捐贈等方式支應,亦得由教育部相關補助經費或本校相關經費支應

                ()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依決議辦理

                 

貳、行政會議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案    由:110年度資本門預算100萬元以上-10(4110年度接續舊案、6案新增列管)

            執行情形:

      (一)(110年度續案)臺北校區承曦樓綠建築工程【514,920元】-總務處

             1.屬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列管案件應於110年度完成改善。

             2.本案於110628日開工,826日竣工,於1013日驗收,因有缺失,已於1112日完成缺失復驗,於1101230日完成工程結案。

             3.綠建築標章文件已於10月中旬提送台灣綠建築中心辦理審查,建築中心11月回覆表示:因近期修法,須改以取得使照日期時適用之版本(2009年版)

             4.後續洽詢相關單位結果:依原評定標準(2003年版本)賡續審查,需辦理候選綠建築證書展延。本校依規定申請,內政部續同意展延至1116月,已提出綠建築標章申請及繳納審查費用,經建築中心審查尚需補正,補正資料於518日提送。

     (二)(110年度續案)桃園校區網路安全防護系統及相關網路設備建置案【3,000,000元】-資網中心,總務處

             1.資網中心:已於915日辦理決標,目前總務處辦理簽約及得標廠商進行履約相關事宜。履約期限原至1101113日,廠商來函表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致原廠延遲交貨,申請延長履約期限至111531日,已奉准同意所請。

             2.總務處:依資網中心簽辦採最有利標方式招標,110915日決標並完成簽約。因疫情影響,廠商來函申請履約期限展延(原為1101113日,延長至111531),已簽准同意所請。目前廠商已交貨並完成安裝設置,525日已完成驗收,現辦理付款核銷作業。

       ()(110年度續案)教育部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本校體育館整修工程」(110G016) 2,248,506元】-體育室,總務處

              1.體育室:本案經總務處完成核銷後本室已檢具經費結算表及成果報告書等資料函報教育部體育署辦理核結作業。

              2.總務處:本案工程已分別於111311日辦理驗收、324日辦理複驗,513日完成核銷結案。

       ()(110年度續案)臺北校區五育樓耐震補強整修工程【8,195,979元】-總務處

              1.本工程於628日開工;原預定119日竣工,惟承商因疫情影響、變更及颱風等,依規定申請展延計22.5日,後續外牆工程因天候因素展延計20.5日,合計展延43日,預定1222日中午竣工,承商於1101218日申報竣工,經監造單位確認,本校同意核定。

              2.本工程地下2樓至地上5樓於1017日完成結構工程,撤除施工圍籬,將空間開放。後續為室內外裝修工程,承商於1101218日完成及申報竣工,本校依契約預先排定111117日驗收(接獲廠商通知30日內),惟承商竣工資料於111221日備齊及修正,並經監造單位審查通過,本校於111316日辦理驗收,結果尚有缺失,48日複驗結果驗收合格,刻正辦理結案作業,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方式為定期存單,5月中旬與銀行對保確認,現廠商已完成保固保證金繳納,525日撥付工程尾款。

              3.本校於111428日提送本工程成果報告書予臺北市政府,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得免再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申報一案,臺北市政府於11159日同意解除列管。

       ()臺北校區第五教室外語資訊教學系統(建置外語資訊教學環境) 2,582,000元】-教發中心,總務處

               1.教發中心:建築師規劃設計中。

               2.總務處:配合教發中心需求,函請建築師進行規劃設計。

       ()臺北校區分離式冷氣機【2,000,000元】-總務處

               1.已於1月發函通知各單位提出需求(含各單位獲分配之自有經費預算),並完成彙整。

               2.331日前(110年共約下架前)下訂第一批共同供應契約,4月份完成安裝。

               3.預計於6月完成後續經費額度之冷氣共同供應契約下訂,於8月完成安裝。

       ()臺北校區網路防火牆【1,200,000元】-資網中心,總務處

                1.資網中心:採購規格書,規劃中。

                2.總務處:配合資網中心提報需求,辦理採購事宜。

       ()臺北校區無線網路系統相關設備【3,000,000元】-資網中心,總務處

                1.資網中心: 採購規格書,規劃中。

                2.總務處:配合資網中心提報需求,辦理採購事宜。

       ()桃園校區頻寬管理器【1,100,000元】-資網中心,總務處

                1.資網中心: 採購規格書,規劃中。

                2.總務處:配合資網中心提報需求,辦理採購事宜。

       ()臺北校區圖書館、六藝樓耐震補強整修工程【31,800,000元】-總務處

                1.規劃於111年暑假施工,暫匡預算3,180萬元。

                2.本校臺北校區「六藝樓西棟(校史館)」及「圖書館」建築物,經結構公會於108109 年評估結果為建築物耐震能力未符標準,建議辦理建築物結構耐震能力補強工程。

                3.「六藝樓西棟(校史館)」之結構補強部分;需辦理擴柱 5 支、增設2處翼牆及高窗補強(地下室1~3 )。「圖書館」之結構補強部分;需辦理增設4處翼牆、2 處增設剪力牆及牆面加厚(地下室1~3)2 棟建築物裝修部分;為地下室牆面防水,及拆除部分原則以原樣復原的方式辦理。

                4.受影響單位為「圖書館」、「管理學院-應用外語系」、「空中進修學院」、「總務處經營管理組」及「總務處營繕組」。

                5.53日第二次開標,3家廠商投標,於517日辦理審查會,527日開價格標,預計111年暑假開始(627)施工,預定10月底竣工。

       :第3案教育部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本校體育館整修工程」(110G016) 2,248,506元】解除列管。其餘案件繼續列管。

   、其他列管案之情形如下所示(主管共識營、學生有約)           

                                  其他列管案之一覽表                 

序號

案由

開始列管時間

承辦單位

繼續列管

列管1-109年度主管共識營(1090907-08)

1

請各系聘請一位國外老師。各院應有一全英語授課之學程(4-5門課)

(併案-108主管營-若有好的人才可以挖角。當初有提議各院可聘一個國外老師,目前也無任何單位聘任。)

併案(108主管營)

108.09.12

109.09.17

三學院

v

2

(2)各碩士班請至少開設1門全英文授課。大學部各系請至少開設2門全英文授課。

109.09.17

三學院

管理學院及創新學院解除列管

財經學院繼續列管

列管2-18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091102)

1

提案4校友成績單服務可加強

建議: 建議可以與政大相同,有一個線上繳費及申請系統,並交由校友 組負責公文遞送業務再轉由教務處處理後再交還校友組! 請參考政大提供之服務:http://www.alumni.nccu.edu.tw/documents

109.11.02

教務處

v

列管3-21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10425)

2

提案2、校務行政系統優化及學生各項資料電子化

111.05.12

教務處

v

6

臨時動議5、反映社團補助款

111.05.12

學務處

v

列管4-22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10509)

1

提案1、教學評量疑慮

111.05.26

教發中心

v

2

提案5、宿舍咖啡廳使用

111.05.26

創新設計與經營學院

v

3

臨時動議1、宿舍停車場機車車位規劃問題

111.05.26

總務處

v

4

臨時動議2、地下停車場地面濕滑問題

111.05.26

總務處

v

6

臨時動議5、風雨球場場地安全問題

111.05.26

總務處

v

  肆、主席報告:

()本校將強化生師比師資結構,將重提送計劃並增加2-3倍預算。聘任新老師先採約聘專案教師方式,專案老師亦可依規定及條件符合後轉專任,而若新聘老師已符合轉專任的條件,即可大膽聘任新任專任老師,比較有機會找到更優質的師資。聘任師資應該有長期夥伴關係的概念。

()95-6日將辦理主管共識營,7-8月請主秘安排各系一天,校長與各系主任和老師討論學制課程資源等方面的議題,各系有各系困難及特性,共商未來發展。總共10個系,每個系一天的時間,各系可安排各系策略會議,校長參與並與大家共同研商。

()本校是商業大學,要成為商管標竿,應當即刻通過AACSB認證,通過則代表本校教學品保沒問題,此並非是短期專案的辦公室,應是持續且長久的單位,下次請人事室及教發中心研議修正本校組規,請於教發中心下設「教學品保組」,負責推動AACSB認證工作,以及全校未來有關教學品保制度設計及管控工作,下次請將相關修正組規提出。

()有關生師比的問題,過去企管系借用通識中心及體育室的老師。現按教育部系統顯示,有7個老師專長不符合標準。這學期各系有許多新聘老師,請各系是否先偕同協助企管系。

 

  伍、各單位工作報告:(各單位補充口頭報告)

  • 秘書室:111 年校友暨在校師生聯合登山健行活動,訂於111年6月25日於台北市馬場町紀念公園舉辦,歡迎大家踴躍參與。

  主席指示:歡迎大家踴躍參與,與校友做些互動。

  • 圖書館:本館臨時流動櫃台及閱覽室,本週一已正式運作,並借用承曦樓3樓C310做為學生自習教室,此為本館第一次館外服務,歡迎各單位主管參觀並給予指教。

 

三、研發處:有關畢業生流向,目前執行率較低,請系主任協助招募電訪員,本處提供100元電子禮卷。

  主席指示:請交代各系助理確實執行,請老師通知學生回覆問卷調查。

  黃副校長建議:有些導師與同學有line群組,可請各導師於群組呼籲。

四、企管系:感謝校長剛提及請各系協助本系生師比不足問題。教育部規定借調老師不能為通識中心及體育室科目老師,且須編制內的老師。若是專案老師則須年資在校工作滿一年才可算入。

陸、各單位工作報告:(重要計劃案-高教深耕計劃-教發中心報告)-如書面補充資料。

教發中心:

  • 請各單位於7月7日前檢核上半年度已執行花費並填妥KPI,以及完成經費核銷。本中心未來將發簡便行文,請各單位檢視已達標、未達標及無法執行項目,以回報本中心,本中心將彙整修正。本中心亦將依校長指示,未達執行率30%之單位,協助規劃下半年度各月份如何完成執行KPI,促進高教深耕1.0結案,以銜接未來高教深耕2.0之計畫。
  • 有關現執行USR HUB成果,請各執行單位多充實質化內容,目前亮點稍顯不足,盼現執行USR HUB與第三期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得以銜接。

主席裁示:

  • 現已6月,只剩半年,執行率卻未達30%。7月7日請各單位評估未來半年欲執行項目及金額。請大家清查及列出表格,以瞭解經費及進度。
  • 請詳細盤點,各單位多出的資源及不夠的資料,現在就做些調整。
  • 有關充實USR HUB質化的部分,財經學院有許多內容都可考慮納入(教發中心回覆:財經學院與原先計畫申請的宗旨是否符合,需會後瞭解及討論。)

*財稅系楊主任建議:

    USR HUB計劃有些奇怪,當時每個系申請1-200萬元,包含系統規劃等。各單位不論申請多少經費,但經費僅50萬元,KPI卻不能減,導致人力及工作負擔皆超過核定經費。且5月核定,11月需核銷完畢,時間很趕。若USR HUB 3.0 不論什麼狀況,都給同樣的經費,各系會不敢申請。教育部應當讓大家知悉該計劃是否可延續,經費大約多少,是掛在主計劃申請或是各自申請?請教發中心協助瞭解USR HUB 3.0是何種想法?

*校務研究中心李麒麟主任報告:

    教育部表示盼USR HUB3.0能有主軸。USRUSR HUB1.0各案獨立且過於發散。原先本校有一大案,後因執行不夠好,經費被刪減,原先一案200萬元,後僅核定全校200萬元,故校方未按比例,均分於4個單位,如此則造成楊主任的困擾。

    未來USR HUB3.0近日將啟動,7月將先請研發處修正中長程計劃,全校主軸將以SDGs、綠色、節能減碳為主軸,依此主軸,各單位再各自提各自計劃。

主席裁示:

(一)剛楊主任的問題,都是大家的困擾。報出計劃,很久才獲核定預算,且須很快核銷完畢,若經費被減半,KPI量化可減半,質化方面就較困難。此造成大家提報計劃會相對保守。有關預算及KPI編制,大家以後亦應已多些經驗來處理。

(二)以後若有總計劃經費刪減,子計劃可按比例或依重要性協調經費,大家一同協商,執行上會較順暢。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修正本校「講座設置及經費支應辦法」,提請審議。

                明:

                 ()本校講座設置及經費支應辦法最近一次修正案,經111616日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本案係依任校長於11162日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師評審委員會第24案附帶決議裁示,於現有「專任講座」及「榮譽講座」外,增列「兼任講座」並給予獎助金,爰檢視修正本辦法,本次計修正8條,重點說明如下:

                   1.修正第4條:增列兼任講座及其適用對象。

                   2.修正第5條:增列兼任講座上限數規範。考量現有專任教師人數較為穩定,爰以現有專任教師人數為兼任講座人數上限計算基準;上限以百分之一為原則。

                   3.修正第6條:增列兼任講座聘期,配合本校兼任教師聘約,為學期制,一聘為一學期,第一學期為81日至次年131日;第二學期為21日至731日。

                   4.修正第7條:增列兼任講座遴聘方式。

                   5.修正第8條:增列兼任講座之待遇。

                   6.修正第9條:增列兼任講座之義務。

                   7.修正第10條:增列兼任講座權益事項。

                   8.修正第11條:增列兼任講座聘期終止之規定。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照案通過

        

討論教學方面之具體實質獎勵制度建立

*校長提問:特聘及講座教授皆是針對研究能力的肯定。本校是否有針對教學優良老師的肯定?教學方面的獎勵有哪些?評量指標有哪些?教學評量是否有納入考慮?

*研發處:本校訂有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作業要點,針對教學實踐優秀類教師(如: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等),給予彈性薪資獎勵,其有名額限制。產學方面亦有彈性薪資獎勵。

應外系:有關本校教學評量,學生評量人數過少,以後若進行此制度是否會偏失,建議先提升教學評量的學生人數。

教發中心:本中心亦有許多鼓勵老師研究及計劃,如:台灣產業個案教材獎勵專任教師教學創新獎勵、教學獎遴選及獎勵申請,一直以來,老師提交數量不多,希望老師能將教學成果表現出來。教學優良須由本校專任教師申請,提交近三年優良表現(: 創新教學、帶同學比賽、引入數位科技…),後送外部審查,獎勵金為1-7萬元不等。請各主管鼓勵教學優良的老師將教學成果展現出來。未來本中心網頁上才有教學優良素材可展現。

校長指示:

(一)本校超鐘點情況相當嚴重,希望有兩全其美的辦法,目標是能夠老師在教學上有足夠的補助,讓老師回歸正常的授課時數,但薪水可維持原水準,利用產學合作計畫帶領同學參加比賽等,一方面可減輕授課負擔,並提升授課品質。獎勵辦法是否有足夠的誘因,讓老師少教一些課。

()未來各系若大量新聘老師,員額增多,每位老師授課負擔減輕,未來限制超鐘點的量之後,在不影響老師原先所得水準之下,本校應有多項獎勵及設計,提升教學品質,如此皆大歡喜。有足夠的誘因獲得實質的獎勵,來替代超鐘點費。應多思考替代方案,此亦影響本校未來方面。產業研究,可提升教學品質。

()教學方面的獎勵,越是雨露均霑越好,不應有名額限制,只要達到標準即應可有相對的報酬。如:教席教授,若是老師能達到教學品質,就應該給予相對的報酬。

()教學評量僅是指標之一,仍有許多其他指標。如:產學合作案教育部教學實踐計畫,許多綜合性的表現。至於上課的教學品質,由未來將成立的教學品保組,該去思考如何確實評量出學生對老師教學評量的回饋。

()當超鐘點的量限制之後,應提供各式各樣不同的管道及作法獎勵來引導老師努力,既不影響老師生計,亦有助於提升教學品質,如:台灣產業個案,有足夠的誘因獲得實質報酬,以替代超鐘點費,如此可達成本校目標。若開始增聘老師後,不論主動或被動,現有老師授課時數一定會受到限制,此過程中,應有思考替代方案,引導老師努力並促進成效。產業研究和學術研究不同,需要每年更新,並可融入在教材裡面,即可活潑創新,若可提供實質報酬,一個案相當於一個學分,將此制度建立起來,雖然時數減少,品質會提高,此亦是未來7-8月將與各系老師進行溝通,這樣做是否足夠,如何做才足夠。請將教學這方面具體實質的報酬計算出來,不要僅是頒獎。

()對於老師教學這方面的recognition過少,應當正視,將實質獎勵明確化,並告知老師。藉由建立此制度,引導老師在教學研究上,可達到我們的目的。

  

老師服務屆滿年資獎勵金額度

*校長提問及指示:有關老師服務屆滿年資情形發放獎勵金乙案,本校應當對價加碼獎勵,目前是否已發放?請以專簽處理,並從寬認定。

*人事室回覆:本室現正研議中。

丙、臨時動議: ()                   

散會:1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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