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會議資料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101223(星期四)下午2:00

地點:臺北校區行政大樓7樓會議廳桃園校區弘毅樓A118 (視訊會議)

出席人員:劉瀚宇、李麒麟、史穎君、邱繼智、楊東育、賴暄堯(孫蜀晴)、盧智強、李昭慶(陳莉玲、江志雄)、林盈鈞、李興漢(蔡誠一)、李俞麟、楊進雄、胡紹華代理主任、鍾淑惠、洪文平、廖文華(林群穎)、江淑玲、吳瑞萱(張玉芝)、施翠倚、蘇建興、李幸瑾、簡士捷、凌祥發、黃國珍、陳春富、連俊名、彭勝龍、陳恩航、葉清江

應出席:34 (蕭副校長同時擔任代理財經學院院長、李總務長同時擔任環安衛中心主任、李主秘同時擔任代理貿易實務碩士學程主任)

實到:30

請假:4  蕭幸金、黃焜煌、楊葉承、張旭華

列席:1 AACSB認證辦公室高啟中執行長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人事室提:本校110 學年度寒假期間調整行政人員上班時間,提請審議。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現正簽請校長核定中,俟奉核後,將週知各單位。

      二、研究發展處提:修訂本校「創新育成中心進駐收費及回饋辦法」案,提 請審議。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目前正簽核中,後續經校長核定後,將公告周知。

貳、行政會議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案    由:110年度資本門預算100萬元以上

            執行情形:

        1.臺北校區承曦樓綠建築工程(5,420,000)-總務處: 110118日申請「建物築外牆立面變更(增設遮陽設施)」,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223日同意備查,已依建築師所提送圖說及預算資料,辦理上網招標採購,於48日開標結果,最低標廠商標價偏低,經廠商提出說明及建築師確認後,於415日核准決標。為減少施工造成教學影響,已於628日開工,826日竣工,1013日驗收,因有缺失,承商於1028日改善完成,並於1112日完成缺失複驗。變更設計議價已於121日完成,將進行後續工程結案事宜。

        2.臺北校區五育樓耐震補強整修工程(30,200,000)總務處: 本工程於628日開工,原預定119日竣工,惟承商因疫情影響、變更及颱風等,依規定申請展延計22.5日,預定122日中午竣工。本工程地下2樓至地上5樓於1017日完成結構工程,撤除施工圍籬,將空間開放。工程尚未竣工,後續仍有室內缺失改善、外牆工程及拆架工程,說明如下:

         (1)室內缺失改善,施工廠商已近乎改善完成。

         (2)外牆工程為本工程要徑,須5次噴塗施工等,受天候因素(雨天)影響,牆面需乾燥才能附著,目前同意展延至1218日竣工,12月期間,仍有下雨及牆面潮濕,承商又申請展延工期8日,監造初步審僅同意4日,職、監造及承商於1216日現勘,確認完成外牆工程。

        (3)監造於1220日確認完成外牆工程。

        (4)承商預定1222日申報竣工,俟承商申報後,續辦後續竣工查驗。

        3.臺北校區汰換冷氣機(1,800,000) -總務處: 本案依經管組提供本校冷氣機設備清冊,篩選10年以上老舊耗能冷氣機,由各單位依汰舊換新需求提出申請,並分別依優先順序辦理評估。經依需求單位個別提出採購申請及審核後,計有研發處、主計室、國際事務處、人事室、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體育室及圖書館等單位符合汰舊更新原則,下訂共同供應契約採購計33組,累計執行約1,789,058(99.39%),已於11月底完成汰換。     

        6.超融合(伺服器和儲存)設備(3,000,000) -資網中心、總務處:

        (1)資網中心:已於915日辦理決標,目前總務處辦理簽約及得標廠商進行履約相關事宜。

        (2)總務處:依資網中心簽辦採最有利標方式招標,915日決標並完成簽約。履約期限原至1101113日,廠商來函表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致原廠延遲交貨,申請延長履約期限至111531日,已奉准同意所請。

        7.教育部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本校體育館整修工程」(8,000,000) -體育室、總務處:

(1)體育室:體育館整修案經報部核准採「統包工程」方式辦理,經公開招標以新台幣768萬元整決標;並於110727日完成簽約。目前照明設備完成裝設及測試,2間舞蹈教室地板更新工程也完成點交,窗簾已換新,計時記分器及籃架完成裝配,訂於1213日進行功能測試及比賽模擬。

(2)總務處:

(a)已於110727日決標,細部設計作業履約期限為25個日曆天,施工履約期限為細部設計資料核定後90個日曆天,自727日至820日期間為細部設計履約期間。

(b) 廠商於110年年819日提出細部設計資料辦理提報審查,本組於824日辦理細部設計審查簡報會議。

(c) 本校928~29日辦理學生接種新冠肺炎疫苗,體育館作為施打場所,本工程配合延至9月底過後開工。

(d)細部設計相關資料經多次審查及意見修改,複經監造單位審查,於104日予以核定,訂107日開工。

(e)126日起完成活動中心二樓機械籃球架、6mm耐磨地墊等工項,後續依預定進度履約。目前實際進度約為78.83%,廠商於1217日提出第一次估驗計價資料,辦理簽核中。

       8.教育部體育署補助「110年度充實體育器材設備」(1,500,000) -體育室、總務處:

(1)體育室:已完成交貨驗收,目前器材均就定位提供師生使用中。

(2)總務處:已於1013日決標,承商提前交貨,並經1122日驗收通過,127日完成付款結案事宜。

       :第3(臺北校區汰換冷氣機(1,800,000) -總務處)及第8(教育部體育署補助「110年度充實體育器材設備」(1,500,000))解除列管。

   、其他列管案之情形如下所示(主管共識營、學生有約)

       ()20次學生與校長有約: 臨時動議2建議工程延宕的情形應有配套措施、臨時動議5關於垃圾桶的問題,總務處解除列管。       

                             其他列管案之一覽表                 

序號

案由

開始列管時間

承辦單位

繼續列管

列管2-108年度主管共識營(1080820-21)

1

有關教師評鑑辦法,希望越改越好,但也要得到共識,也需通過會議,盼讓老師有動機可活躍起來。

108.09.12

人事室

v

2

請資研所思考系所合一,並請副校長協調。

108.09.12

資研所

V

列管3-17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090518)

1.

提案4木棧道拆除議題

木棧道從上學期坑坑洞洞經常維修,到這學期直接鋪上止滑墊,其實無顯著的效果,期望學校拆除木棧道。

併案-16次學生與校長有約-臨時動議十五、操場木棧道待修木棧道常年都是處於一個維修的狀況,是否拆掉然後之後把它換成PU或磁磚。

併案(16次校長有約)

108.11.18

109.05.18

總務處

V

列管4-109年度主管共識營(1090907-08)

1

請各系聘請一位國外老師。各院應有一全英語授課之學程(4-5門課)

(併案-108主管營-若有好的人才可以挖角。當初有提議各院可聘一個國外老師,目前也無任何單位聘任。)

併案(108主管營)

108.09.12

109.09.17

三學院

v

2

(2)各碩士班請至少開設1門全英文授課。大學部各系請至少開設2門全英文授課。

109.09.17

三學院

v

列管5-18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091102)

1

提案4校友成績單服務可加強

建議: 建議可以與政大相同,有一個線上繳費及申請系統,並交由校友 組負責公文遞送業務再轉由教務處處理後再交還校友組! 請參考政大提供之服務:http://www.alumni.nccu.edu.tw/documents

109.11.02

教務處

v

列管6-19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00423)

3

台北校區-提案 4、申請進步獎議題

110.05.27

學務處

v

7

桃園校區-提案 4、室內體育球場

110.05.27

體育室

v

8

桃園校區-提案 5、校園內增加 ATM

110.05.27

總務處

v

列管7-20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01122)

1

【台北校區】

提案 1、境外生生活及課業輔導議題

110.12.23

教務處

v

2

提案2、希望教學評量結果透明化議題

110.12.23

教發中心

v

3

提案 3、校園帳號遭集體盜用議題

110.12.23

資網中心

v

4

【台北校區】臨時動議

臨時動議2、建議工程延宕的情形應有配套措施

110.12.23

總務處

解除列管

主席裁示:各工程請如期如質完成,假如有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延遲者,請向同學及教師說明並公告清楚。

5

臨時動議4、有關學分抵免問題

110.12.23

教務處

學務處

v

6

臨時動議5、關於垃圾桶的問題

110.12.23

總務處

解除列管

 

  肆、主席報告:

     一、聖誕佳節將屆,在此預祝大家聖誕佳節及新年快樂。

     二、行政會議召開完畢後,3:00將在此場地舉行年終茶會,歡迎各單位主管及同仁踴躍參與。

     三、今年許多電子大廠被加密(crypto)軟體入侵,付出許多贖金。政府亦要求銀行成立資安長,目前市面上資安人才需求很多,或許相關系所可考慮成立資訊安全專班,明年或往後幾年政府可能會要求所有上市櫃企業皆需設置資安長,資訊安全是未來相當重要之領域,大家可多加注意。

  伍、各單位工作報告:(補充口頭報告) 

     一、劉副校長室:

         ()1221日已召開違反教師倫理守則事件調查小組第1次會議,已做初步瞭解,16日將召開第2次會議。

      ()1222日已召開宿舍改善第2次會議,會中總務處已做相關提案,將待下次建築師遴選完畢後,再繼續進行。

      ()有關通識中心案件,因涉及太多單位,在此簡單報告。有關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經與人事室、主計室及通識中心研商後,發現此案涉及許多問題,第一、此涉及專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及博士後研究人員約用注意事項,以及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執行方案,但此兩法規有衝突,造成很多問題。通識中心有些規範亦不符實際,如:兼用工讀生不得超過基本工資之1/2。各單位進用約聘人員時皆涉及勞基法,臨時約用、短期或特定性工作人員會涉及勞基法,只能聘6個月。現在聘一兩年,會變成不定期契約,但106開始員額不能增聘,可能涉及違反員額控管及違反勞基法。本案涉及法規適用及不定期契約,此可能各單位皆涉及到,建請邀集相關涉及單位開會協商。第二兩法規不同,何謂專任聘用?專案聘用?是否需經過計畫案才能聘用,身心障礙不須經過計畫案也可聘用?第三建請通識中心本案是否暫緩,待今日行政會議校長裁示後再重新簽文,因其涉及許多法規問題。

 主席指示:請人事室將相關法規蒐集齊全,邀集相關單位開會研議如何處理,請符合政府所有相關法律規定。

 

     二、校務研究中心: (會後校務研究中心提供書面文字資料)

      ()「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計畫111年度教育部核定通過共計28,217,000元整,用途優先作為增聘專任/專案教師人事費。依照教務處提供各教學單位之生師比值數據排序,編列增聘教師如下:

 

科系

新聘人數

總和

 

企業管理系(管理學院)

2(原有*)+3(新聘)

7

 

應用外語系(管理學院)

1

資訊管理系(管理學院)

1

 

會計與資訊科學科(財經學院)

1

6

財務金融系(財經學院)

1

會計資訊系(財經學院)

1

財政稅務系(財經學院)

1

財經學院博士班(財經學院)

1

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財經學院)

1

 

創新設計經營學院

2(原有*)

2

 

總和

15(4原有+11新聘)

15

         

               *:原優化生師比值計畫任聘教師

           1.公告徵聘教師需符合下列條件:

             (1)徵聘教師時需明述其教師義務:由校統籌成立計畫辦公室、增聘教師為計畫辦公室之成員,其工作項目包含執行優化生師比值計畫、推動跨域創新課程、協助撰寫執行校級計畫書、與成果報告。另依規定每位教師基本授課減2-4小時。

             (2)為符合教育部規定「一定比例由學院聘任」之規範,專案教師於徵聘行政程序需註明支援之系所、以及優化生師比值計畫,以便於教務處與人事室教師人數的計算。

             (3)系所徵聘專案教師則應減少聘任師資人數,例如,新增一名專案教師需減少兩名以上兼任師資。

      ()「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計畫剩餘補助經費得用於精進課程、教學與研究創新所需之費用。111年主要發展SDGs課程。

            1.執行方式:每課程擇一至多項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融入課程,教師需於課程中至少融入6SDGs議題之教學活動(講述教學、專題演講、影片欣賞、小組討論、校外參訪、戶外體驗、實做測驗、服務、其他等),並搭配實踐場域,詳實記錄相關教學活動進行之內容(影片相片)。

            2.經費補助:每案經費補助上限以新台幣10萬元為原則,每年度得是經費預算訂定之。

     ()上述經費可從11111日起執行,並由教務處及校務研究中心追蹤管制,明年底前必須向教育部提執行成果報告,並重新撰寫未來五年(112-116)的計畫。請各單位務必要確實執行。

    主席指示:第一教育部補助本校經費使可多聘任教師,以降低生師比。第二也可將此小部分經費用於教學活動,用在SDGs相關教學,一門課補助10萬元,若300萬經費則可補助30門課,請校務研究中心將相關資訊撰寫清楚,讓所有老師知悉並可申請。每門課補助10萬元,則可邀請許多人演講及校外參訪皆可進行。

     三、研發處:Elsevier(愛思唯爾公司)公佈「全球前2%頂尖科學家榜單(Worlds Top 2% Scientists 2020)」,本校共3位教授獲得此項榮譽,該榜單分為「終身科學影響力排行榜(1960-2020)」及「2020年度科學影響力排行榜」兩個榜單。終身科學影響力上榜者為張校長瑞雄及黃副校長焜煌,年度科學影響力上榜者為黃副校長焜煌及資管系許教授晉龍。

     主席指示:其他各大專院校皆以此為宣傳點,請各主管可向老師宣達請多加努力。

     四、學務處: (會後學務處提供書面文字資料)

            () 1211日已順利完成104周年校慶典禮及系列活動,感謝各單位配合。感謝劉副校長1214日召開校慶檢討會,許多檢討改善之建議,做為下次辦理之依據。

            ()1228日將於活動中心2樓辦理五專1~3年級BNT疫苗第2劑注射,注射完成後即放學返家休息,1229日亦為五專1~3年級學生疫苗假無須到校。五專1~3年級學生人數總和1010人。回覆意見981人,尚未回覆29人。有意願校園接種 814人,佔80.6%。校外接種 29人,佔2.3%。不同意接種(含已自行接種) 138人,佔13.7%。未繳回 29人,佔80.6%。若不含29人,本校五專1~3年級學生已接種則達97.13%。後續並會繼續追蹤29人之情況。

     五、秘書室: (請參閱書面補充資料2)

            ()書面補充資料為110學年度第2學期開會日程表,請各主管注意各開會時間。

            ()本校預計於111214-15日辦理111年度主管共識營,本次邀請各院系所主管報告各系所發展,請各單位於120日前上傳簡報至FTP

       

     陸、各單位工作報告:(重要計劃案-高教深耕計劃-教發中心報告)詳如書面補充資料。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教務處提:訂定本校「111學年度行事曆」,提請審議。

               明:

                 ()依據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 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附件 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 111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附件三)辦理。

                 ()該案業已會簽本校各行政單位將其重要活動填入 111 學年度行事曆 草案,並遵照部函規定,參酌本學年度行事曆,草擬 111 學年度行 事曆草案(附件二),行事曆內容為全校性重要活動,各單位例行性 活動恕未予登載。

                 ()紀念日及假日或調整休假、補行上班上課等若有調整,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準。1.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111912日。2.111 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112213日。3.11199日中秋節補假1日,910日中秋節放假1日;1010日國慶日放假1日;1217日校慶暨各項體育活動決賽,1111230日校慶補休1日,11211日開國紀念日放假1日,11212日開國紀念日補假1日;112227日和平紀念日彈性放假1日;112228日和平紀念日放假1日,43日兒童節調整放假1日、44日兒童節放假1日、45日民族掃墓節放假1日,46日溫書假1日;622日端午節放假1日;623日端午節調整放假1日。()日間學制因各種假日連續放假,進修學制因週末上課未有連續放假,故111108日、1231日、112 225日及41日照常上課,惟各教師若有調整課程之需要,可依本校調補課申請及提前考試申請流程辦理,調整放假補行上課亦同。

                 ()另教育部10457日臺教技()字第1040060234號函示,依據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3條及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18小時為1學分,依前述規定,並無強制規定各校需上滿18週,各校依規定妥為安排應屆畢業班第2學期上課時間。惟經本校行政及校務會議決議,畢業班自96學年度起實施「上課18週」,今為回應教育部函釋有關上課18週之規定及家長和應屆畢業生生涯規劃之需求,本校仍以上課 18 週為原則,惟各教師若有調整課程之需要,可依本校調補課申請及提前考試申請流程辦理,調整放假補行上課亦同。

                 ()另網路選課日期、各會議及活動時間如有調整,以主辦單位實際公告為準。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簽請校長核定施行,並報教育部備查。

               照案通過

    提案二、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教師倫理守則」,提請審議。

               明:

                 ()旨揭守則前經提報1091217日本校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施行;合先敘明。

                 ()案係教育部1101028日臺教法三字第1100113352A號訴願決定書,提及本校教師是否有違反本校教師倫理守則等校內章則或相關教育法規一節,經學生事務處簽請校長裁示有關違反教師倫理之審議調查機制一案,經奉校長批示:「請人事室在本校(教師)倫理守則第二十二條加入成立調查委員會之機制。」又校長就其相同案件另案批示:「未來類似案件應先由人事室成立調查小組,調查結果再送各級教評會。」爰為應業務實際需要,配合檢討修正本校「教師倫理守則」,予以加入有關違反教師倫理之審議調查機制。

                 ()為期周妥,已依規定自1101129日進行預告14日徵詢意見及修正建議。迄至本(12)20日止,均無同仁提起修正意見。

                 ()檢附本校「教師倫理守則」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修正草案對照表及修正草案各1份。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散會:1500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