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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通識中心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1133(星期四)中午1210~下午130

地點:通識教育中心會議室

主席:簡主任士捷                                       紀錄:俞家凱

出席人員:簡主任士捷、張委員婕、黃委員啟東、劉委員冠麟、鍾委員哲宇

學生代表:由學會推派之

  • 主席報告:

(略)

  • 提案討論:

提案一:110-2各學制選修人數不足10人是否停開課或維持續開課之班級,提請討論。

  明:

  1. 110-2第二階段選課業已結束,攸關本中心擬停開課之班級,如下一覽表:

開課班級

科目名稱

授課教師

學分

選修人數

上課時間

二技通識核心必修(桃園)

自我價值與實踐

江坤勱

2

0

503 504

四技通識核心必修(臺北)

藝術與人生

熊瑞香

2

1

307 308

四技通識核心必修(臺北)

人權法治與社會正義

施少棠

2

0

407 408

四技通識核心必修(桃園)

民主社會與當代公民

蕭全政

2

0

203 204

四技通識興趣必選(臺北)

職場英文

許展嘉

2

1

307 308

四技通識興趣必選(臺北)

英語簡報

彭如玉

2

0

307 308

四技通識興趣必選(桃園)

智慧工程與近代科技

施武陽

2

1

405 406

進四技通識(核必)

生活藝術賞析

姜寶美

2

0

513 514

進四技通識(選修)

哲學理論實踐

范俊銘

2

0

311 312

進四技通識(選修)

創意設計理論與應用

姜寶美

2

0

511 512

  1. 日間部四技通識核心必修課程,每週四89節陳閔翔老師開設之「人權法治與社會正義」,截至第二階段選課結束止,選課人數總計7人,考量專任教師之學期授課鐘點需符合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建請委員同意續開該門課程。
  2. 四技通識興趣必選(台北)每週三89節范俊銘老師開設之「哲學理論實踐」及四技通識興趣必選(桃園)每週三78節張若妍老師開設之「電影英文」,該兩門課截至第二階段選課結束止,選課人數皆為7人。考量學生選課不易,建請委員同意續開該兩門課程。
  3. 本案依委員討論決議後,辦理後續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有關通識課程選課作業及系統疑議,其中需協請教務處針對選課系統部分功能改善之部分,提請討論。

  明:

選課系統能否順利運作,攸關學生選課之權益。中心於選課階段遭遇之系統問題,羅列如下:

  1. 學生反應每學期選課階段,常因系統出現錯誤訊息而造成無法選課,嚴重時甚至會當機而無法使用。導致眾多學生致電中心抱怨並要求轉知教務處改善。
  2. 針對通識核心必修課程,選課系統並無排他設定,在選課預選階段,當學生在系統加選多門核心課程且皆加選成功時,除造成其他學生無課可選之外,亦使中心無法正確判別哪門課程係屬實際開班數不足。
  3. 創新學院學生免修核心必修-生活美學/心靈探索領域課程,所缺學分需改增修其他核心必修或興趣選修(人文藝術類除外)任一門以補足學分。惟於選課條件設定時,針對興趣選修「人文藝術類」課程,「可修班級」無法設定剔除創新學院之學生。此恐導致部分學生誤選修卻又無法認列核心必修學分之情形產生。
  4. 選課系統無法顯示該門課程上課教室之可容納數,授課教師於第二階段紙本加簽時無法得知同意加簽人數是否已超額,導致爆班且嚴重影響學生上課品質。
  5. 本校現有之選課系統條件設定係因應系科專業課程來做設計,惟針對通識課程跨學制、跨部之條件並不適用(如:興趣選修課程未依學制做分流,二技部學生須至四技制之系統項下做加選),此將嚴重影響學生選課權益。
  6. 本案依委員討論決議後,提請教務處要求系統廠商更修改善。

決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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