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應用外語系系務會議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 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111年6月22日(三)中午12時30分
會議地點:線上會議(Google Meet)
計票時間:111年6月22日(三)下午4 時30分
計票地點:藝304教室
主 席:李幸瑾主任 記錄:陳匡賢
出席委員:邱怡慧、陳瑋瑜、史穎君、郭筱晴、張麗萍(請假)、王雅娟、賴暄堯、潘大為、黃瑞恆、陳姝伶、楊承豪、洪倩文、林淑雯、陸靜容、何欣芸
工作人員:吳采真、周詩恩、陳匡賢
- 主席報告:略
-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提案一:有關本系「王貞宏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本獎助學金捐贈者王頌安先生為增進本獎助學金施行效益,並欲激勵應屆畢業之學生考取公職以回饋社會,業於日前來電表明欲修正本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 本要點修正內容如下:
- 原公務人員考試獎勵金項目新增在校生字樣,以利區分獎勵對象。
- 於第三點至第五點新增畢業生公務人員考試獎勵金項目。
- 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1)與修正草案(如附件1-2)。
- 本修正條文擬訂於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起開始實施。
- 本案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備後施行。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系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王貞宏清寒獎助學金推薦名單,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系「王貞宏先生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三條和第四條辦理,業經111年03月29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記錄(節本)如附件2-1暨實施要點如附件2-2。
- 本項獎學金申請並獲得推薦之學生共計5名,申請推薦名冊如附件2-3。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本系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王貞宏金融、保險或證券證照獎勵金推薦名單,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系「王貞宏先生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三條和第四條辦理,業經111年03月29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記錄(節本)如附件3-1暨實施要點如附件3-2。
- 本項獎學金申請並獲得推薦之證照數共計3張,申請推薦名冊如附件3-3。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本系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及川正一先生優秀獎學金申請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系「及川正一先生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第三條和第四條辦理,業經111年03月29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記錄(節本)如附件4-1暨實施要點如附件4-2。
- 本項獎學金獲得推薦之同學(五專五甲趙柔安同學)之申請名冊詳如附件4-3。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本系11學年度四技專業選修「法庭翻譯」及「法庭翻譯實習」課程調整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因課程安排調整,擬將第三學年專業選修「法庭翻譯」(上學期)及「法庭翻譯實習」(下學期),調整至第二學年上學期及下學期授課。
- 為因應課程需求及加強業界專業知識,得以聘請業界專家進行實務教學。
- 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 110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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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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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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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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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三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二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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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
下 |
上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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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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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專業選修 |
法庭翻譯 |
2 |
2 |
2 |
0 |
0 |
0 |
專業 選修 |
法庭翻譯 |
2 |
2 |
2 |
0 |
0 |
0 |
由第三學年調整至第二學年授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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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專業選修 |
法庭翻譯實習 |
2 |
2 |
0 |
0 |
2 |
0 |
專業選修 |
法庭翻譯實習 |
2 |
2 |
0 |
0 |
2 |
0 |
由第三學年調整至第二學年授課 |
- 檢附修改後之110學年度四技課程科目表,如附件5。
- 本案經110-2-2系課程會議通過,經本會議通過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本系郭筱晴老師申請111學年度「服務學習」課程融入「英語教學概論及「數位教材教法」課程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郭筱晴老師申請將「服務學習」課程融入二技一年級「英語教學概論」(上學期)及四技三年級「數位教學教法」(下學期)。
- 檢附郭老師之服務學習課程計畫書詳附件6。
- 本案經110-2-2系課程會議通過,經本會議通過後,依相關規定辦理。
決 議:照案通過。
- 提案討論
提案一:有關本系111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助理申請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教發中心111.05.24簡便行文表辦理,簡便行文表如附件1-1。
- 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請參閱附件1-2。
- 111學年度第1學期(111年9月至12月)分配時數:臺北校區300小時。
- 每位教學助理建議每月核予時數20小時以上(因自108年起教學助理需納入勞保,TA需自付個人負擔部分)。
- 教學助理申請清冊如附件1-3。
- 為保障教師與學生權益,故列出二種教學助理時數分配方法,針對本次建議分配時數進行投票。
- 投票方式:請使用附件1-4教學助理建議時數分配方案選票進行投票,茲將方案臚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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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A |
方案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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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時數/申請之學生TA總人數 =每位學生TA平均分配時數
300小時-16小時*17位TA =272小時餘28小時
(餘28小時均分申請1位TA之教師)
※每位TA配得16或20小時: →7位教師申請1位TA 其總時數計20小時。 →5位教師申請2位TA 其總時數計32小時。 第一位TA時數16小時、 第二位TA時數16小時。 |
總時數/申請TA之教師人數 =每位教師平均TA總時數
300小時/12位教師 =每位25小時
(時數均分每位教師,無剩餘時數)
※每位教師配得25小時 : →7位教師申請1位TA 其總時數計25小時。 →5位教師申請2位TA 其總時數計25小時。 第一位TA時數13小時、 第二位TA時數12小時。 |
- 本案經本會議核定通過後,續送教發中心辦理。
決 議:
- 經相關同仁清點,共有15名委員出席投票,其結果彙整如下:3人選擇方案A、10人選擇方案B、2人未選擇方案;因方案B已逾法定二分之一票數(8票),爰時數分配方式以方案B為依據。
- 共計12位老師申請教學助理,每位教師依上述決議分配到25小時,其中7位教師申請1名教學助理之總時數計25小時,每位教學助理時數25小時;5位教師申請2名教學助理之總時數計25小時,每位教學助理時數分別為13小時及12小時。
- 每位教學助理實際分配時數申請清冊如附件1-3,本案續送教發中心辦理。
提案二:遴選本系110學年度優良教師,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本校「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實施要點」及人事室111年5月30日北商大人事字第1100560337號函辦理,如附件2-1、2-2。
- 本系於111年6月10日以電子郵件詢問本系專任教師推薦人選,經110-2-8系教評會議決議推薦史穎君老師為110學年度優良教師
- 本案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送院務會議及校教評會審議。
決 議:經委員無記名投票結果彙整如下:共計11人投票,其中8人同意、3人棄票;因同意人數已逾投票人數之法定二分之一票數(6票),爰本系推薦史穎君老師為110學年度優良教師,本案續送院務會議及校教評會審議。
補 充:史穎君老師因年滿60歲,符合永久免評鑑條件,爰109學年度未辦理評鑑;依據本校「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實施要點」第二條規定:「校優良教師被推薦人應經最近一次教師評鑑,成績經評定為『特優』等級......。」史穎君老師將於111-1學期補辦理109學年度教師評鑑,以符合優良教師遴選資格。
提案三:本系111學年度院級相關會議委員代表之選舉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111學年度院級會議應選委員、資格限制、應選名額,經彙整為院級會議各委員會委員代表選票如附件3。
二、請委員使用本校資網中心設計之網路匿名投票系統進行投票作業,未於規定時間內投票者將無法進行線上投票,視同棄權。
決 議:
一、本選舉案由史穎君老師擔任監票委員、洪倩文老師及吳采真助教擔任唱票及計票人員,經計票結果如有同票者,則委請監票委員抽籤決定。
二、院務會議委員應選2名,由邱怡慧老師(5票)當選;另因史穎君老師(4票)、張麗萍老師(4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史穎君老師(4票)擔任。
三、院教評會委員應選2名、候補1名,由陳瑋瑜老師(9票)、邱怡慧老師(7票)當選,史穎君老師(6票)為候補人員。
四、院課程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郭筱晴老師(5票)當選。
五、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陳瑋瑜老師(3票)當選。
六、經與會委員投票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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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名稱 |
當選委員名單 |
候補委員名單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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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務會議 (應選2名) |
邱怡慧老師(5票) 史穎君老師(4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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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穎君老師、張麗萍老師,經抽籤結果由史穎君老師擔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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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評會 (應選2名,候補1名) |
陳瑋瑜老師(9票) 邱怡慧老師(7票) |
史穎君老師(6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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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課程委員會 (應選1名) |
郭筱晴老師(5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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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學術委員會 (應選1名) |
陳瑋瑜老師(3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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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四:本系111學年度校級相關會議委員代表之選舉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111學年度校級會議應選委員、資格限制、應選名額,經彙整為校級會議各委員會委員代表選票如附件4。
二、請委員使用本校資網中心設計之網路匿名投票系統進行投票作業,未於規定時間內投票者將無法進行線上投票,視同棄權。
決 議:
一、本選舉案由史穎君老師擔任監票委員、洪倩文老師及吳采真助教擔任唱票及計票人員,經計票結果如有同票者,則委請監票委員抽籤決定。
二、校務會議教師代表應選3名(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代表至少2名),由張麗萍老師(7票)、郭筱晴老師(6票)、王雅娟老師(6票)當選。
三、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專任教授擔任)、候補1名,由陳瑋瑜老師(6票)當選、史穎君老師(4票)為候補人員。
四、教務會議教師代表應選1名、候補1名,由郭筱晴老師(3票)當選;另因張麗萍老師(2票)、黃瑞恆老師(2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黃瑞恆老師(2票)為候補人員。
五、學生事務會議委員應選1名,因賴暄堯老師(3票)、陸靜容老師(3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陸靜容老師(3票)當選。
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應選男、女各1名,由黃瑞恆老師(5票)、張麗萍老師(4票)當選。
七、傑出教學助理評選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張麗萍老師(3票)當選。
八、場地委外經營部門管理委員會教師代表,應選1名、候補1名,因王雅娟老師(2票)、賴暄堯老師(2票)、陳姝伶老師(2票)、陸靜容老師(2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王雅娟老師(2票)當選、陸靜容老師(2票)為候補人員。
九、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應選2名,由陳姝伶老師(6票)當選;另因王雅娟老師(4票)、賴暄堯老師(4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王雅娟老師(4票)擔任。
十、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陸靜容老師(6票)當選。
十一、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應選男、女委員各1名,由楊承豪老師(5票)、陸靜容老師(4票)當選。
十二、研究發展會議委員應選1名,由黃瑞恆老師(6票)當選。
十三、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教師代表應選1名,因陳瑋瑜老師(3票)、張麗萍老師(3票)、黃瑞恆老師(3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陳瑋瑜老師(3票)當選、黃瑞恆老師(3票)為候補人員。
十四、教學發展會議教師代表應選1名,由郭筱晴老師(5票)當選。
十五、教學獎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應選1名,由郭筱晴老師(4票)當選。
十六、教學品質委員會教師代表應選1名,因郭筱晴老師(3票)、賴暄堯老師(3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3票)擔任。
十七、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專家學者代表應選1名,由郭筱晴老師(4票)當選。
十八、資訊發展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賴暄堯老師(3票)當選。
十九、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賴暄堯老師(4票)當選
經與會委員投票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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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名稱(代表或委員) |
當選委員名單 |
後補委員名單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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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會議教師代表 (應選3名,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代表至少2名) |
張麗萍老師(7票) 郭筱晴老師(6票) 王雅娟老師(6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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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候補1名) |
陳瑋瑜老師(6票) |
史穎君老師(4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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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會議教師代表 (應選1名) |
郭筱晴老師(3票) |
黃瑞恆老師(2票) |
張麗萍老師、黃瑞恆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黃瑞恆老師為候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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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會議委員 (應選1名) |
陸靜容老師(3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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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暄堯老師、陸靜容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陸靜容老師當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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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應選男、女委員各1名) |
男:黃瑞恆老師(5票) 女:張麗萍老師(4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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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教學助理評選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 |
張麗萍老師(3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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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委外經營部門管理委員會教師代表 (應選1名) |
王雅娟老師(2票) |
陸靜容老師(2票) |
王雅娟老師、賴暄堯老師、陳姝伶老師、陸靜容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王雅娟老師當選、陸靜容老師為候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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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應選2名) |
陳姝伶老師(6票) 王雅娟老師(4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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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娟老師、賴暄堯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王雅娟老師擔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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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 |
陸靜容老師(6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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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應選男、女委員各一名) |
男:楊承豪老師(5票) 女:陸靜容老師(4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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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會議委員 (應選1名) |
黃瑞恆老師(6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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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委員 (應選1名、候補1名) |
陳瑋瑜老師(3票) |
黃瑞恆老師(3票) |
陳瑋瑜老師、張麗萍老師、黃瑞恆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陳瑋瑜老師當選、黃瑞恆老師為候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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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發展會議教師代表 (應選1名) |
郭筱晴老師(5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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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獎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 (應選1名) |
郭筱晴老師(4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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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品質委員會教師代表 (應選1名) |
郭筱晴老師(3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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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筱晴老師、賴暄堯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擔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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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專家學者代表 (應選1名) |
郭筱晴老師(4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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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發展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 |
賴暄堯老師(3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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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 |
賴暄堯老師(4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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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五:本系111學年度系級相關會議委員代表之選舉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111學年度系級會議應選委員、資格限制、應選名額,經彙整為校級會議各委員會委員代表選票如附件5。
二、請委員使用本校資網中心設計之網路匿名投票系統進行投票作業,未於規定時間內投票者將無法進行線上投票,視同棄權。
決 議:
一、本選舉案由史穎君老師擔任監票委員、洪倩文老師及吳采真助教擔任唱票及計票人員,經計票結果如有同票者,則委請監票委員抽籤決定。
二、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應選8名(助理教授以上擔任),由張麗萍老師(13票)、郭筱晴老師(12票)、史穎君老師(11票)、黃瑞恆老師(11票)、陳瑋瑜老師(10票)、邱怡慧老師(9票)、賴暄堯老師(9票)當選;另因潘大為老師(6票)、楊承豪老師(6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潘大為老師(6票)擔任。
三、系課程委員會委員應選7名(其中英語教學領域2名;文學、翻譯暨口譯、語言學、經貿商管、第二外語領域分別各1名):
(一)英語教學領域:由郭筱晴老師(7票)、史穎君老師(5票)當選。
(二)文學領域:由張麗萍老師(8票)當選。
(三)翻譯暨口譯領域:由王雅娟老師(9票)當選。
(四)語言學領域:由黃瑞恆老師(9票)當選。
(五)經貿商管領域:由陳姝伶老師(10票)當選。
(六)第二外語領域:因該領域委員候選人資格有所疑義,爰主席裁示,考量系上課程規劃、架構及教學均與課程委員會有著密不可分之關係,為尊重各委員專業領域並確保系課程委員會順利運作,有關111學年度系課程委員會之「第二外語」領域委員代表選舉案,俟委員候選人資格確認再辦理選舉作業。
四、系招生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連選得連任,至多三年為限),由黃瑞恆老師(9票)、賴暄堯老師(7票)、張麗萍老師(6票)、楊承豪老師(6票)當選。
五、系學生事務委員會委員應選6名,由郭筱晴老師(7票)、張麗萍老師(6票)、黃瑞恆老師(6票)、陳姝伶老師(5票)、楊承豪老師(5票)、陸靜容老師(5票)當選。
六、系自我評鑑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由邱怡慧老師(9票)、張麗萍老師(8票)、陳瑋瑜老師(6票)當選;另因郭筱晴老師(5票)、楊承豪老師(5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5票)擔任。
七、系經費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由史穎君老師(7票)、賴暄堯老師(7票)、張麗萍老師(6票)、黃瑞恆老師(6票)當選。
八、系校友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由陸靜容老師(9票)、陳姝伶老師(6票)、史穎君老師(5票)當選;另因邱怡慧老師(4票)、郭筱晴老師(4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4票)擔任。
九、經與會委員投票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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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名稱 |
當選委員名單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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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教師評審委員會 (應選8名) |
張麗萍老師(13票) 郭筱晴老師(12票) 史穎君老師(11票) 黃瑞恆老師(11票) 陳瑋瑜老師(10票) 邱怡慧老師(9票) 賴暄堯老師(9票) 潘大為老師(6票) |
潘大為老師、楊承豪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潘大為老師擔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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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課程委員會 (應選7名) |
※英語教學領域※ 郭筱晴老師(7票)、史穎君老師(5票)
※文學※ 張麗萍老師(8票)
※翻譯暨口譯※ 王雅娟老師(9票)
※語言學※ 黃瑞恆老師(9票)
※經貿商管※ 陳姝伶老師(10票)
※第二外語※ |
因「第二外語」領域委員候選人資格有所疑義,俟該領域委員候選人資格確認,再辦理該領域委員代表選舉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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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招生委員會 (應選4名) |
黃瑞恆老師(9票) 賴暄堯老師(7票) 張麗萍老師(6票) 楊承豪老師(6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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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學生事務委員會 (應選6名) |
郭筱晴老師(7票) 張麗萍老師(6票) 黃瑞恆老師(6票) 陳姝伶老師(5票) 楊承豪老師(5票) 陸靜容老師(5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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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自我評鑑委員會 (應選4名) |
邱怡慧老師(9票) 張麗萍老師(8票) 陳瑋瑜老師(6票) 郭筱晴老師(5票) |
郭筱晴老師、楊承豪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擔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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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經費委員會 (應選4名) |
史穎君老師(7票) 賴暄堯老師(7票) 張麗萍老師(6票) 黃瑞恆老師(6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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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校友委員會 (應選4名) |
陸靜容老師(9票) 陳姝伶老師(6票) 史穎君老師(5票) 郭筱晴老師(4票) |
邱怡慧老師、郭筱晴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擔任。 |
提案六:本系112學年度招生名額之調整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為協調本校112學年度各教學單位名額分配事宜,本校教務處業於111年6月20日召開「112學年度總量招生名額調整暨分配協調會前會」(以下簡稱協調會議,開會通知單如附件6-1)。
二、為擘劃本系長遠發展方向,與厚植本系各項研究量能,本系將朝成立研究所方向推進,惟本校各系招生名額係採總量管制限制,其新設研究所名額須以本系日間學制四技或二技名額替換。
三、經查本系進修部二技學制(招生名額為80名)報名人數逐年減少,109學年度計161人報名、110學年度計111人報名,111學年度更僅有83人報名,可推估未來進修部二技招生難度將逐年升高,且一旦註冊率過低恐影響未來招生額定名額。
四、上述協調會議中,為配合資研所招生所需,教務長爰建議可由各系釋出部分進修部名額(本系建議釋出20名),並將各系釋出名額提供予上述系所藉以成立碩士在職專班;考量本系釋出部分進修部名額後仍可維持原先兩班上課規模與外,也可維持本系註冊率不至於過低。
決 議:
一、為確實掌握本系未來方向,爰本案係請委員使用本校資網中心設計之網路匿名投票系統進行「招生名額釋出」投票作業,未於規定時間內投票者將無法進行線上投票,視同棄權。
二、經委員無記名投票結果彙整如下:9人選擇方案一(即不同意釋出本系進修部招生名額)、1人選擇方案二(即同意釋出本系進修部招生名額),因方案一已逾法定二分之一票數(8票),爰本案後續將以方案一(即不同意)向教務處說明本系討論結果。
補充說明:有委員建議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之遴選委員資格可調整成具備「副教授以上」。
主任裁示:相關建議將續提系教評會會議討論。
- 臨時動議:無
- 散會 :中午13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