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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應用外語系系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管理學院應用外語系()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 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111622日(三)中午1230

會議地點:線上會議(Google Meet

計票時間:111622日(三)下午4 30

計票地點:藝304教室

主  席:李幸瑾主任                                                                 記錄:陳匡賢

出席委員:邱怡慧、陳瑋瑜、史穎君、郭筱晴、張麗萍(請假)、王雅娟、賴暄堯、潘大為、黃瑞恆、陳姝伶、楊承豪、洪倩文、林淑雯、陸靜容、何欣芸

工作人員:吳采真、周詩恩、陳匡賢

  • 主席報告:略
  •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提案一:有關本系「王貞宏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本獎助學金捐贈者王頌安先生為增進本獎助學金施行效益,並欲激勵應屆畢業之學生考取公職以回饋社會,業於日前來電表明欲修正本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 本要點修正內容如下:
  • 原公務人員考試獎勵金項目新增在校生字樣,以利區分獎勵對象。
  • 於第三點至第五點新增畢業生公務人員考試獎勵金項目。
  • 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1)與修正草案(如附件1-2)。
  • 本修正條文擬訂於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起開始實施。
  • 本案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備後施行。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系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王貞宏清寒獎助學金推薦名單,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系「王貞宏先生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三條和第四條辦理,業經1110329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記錄(節本)如附件2-1暨實施要點如附件2-2
  • 本項獎學金申請並獲得推薦之學生共計5名,申請推薦名冊如附件2-3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本系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王貞宏金融、保險或證券證照獎勵金推薦名單,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系「王貞宏先生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三條和第四條辦理,業經1110329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記錄(節本)如附件3-1暨實施要點如附件3-2
  • 本項獎學金申請並獲得推薦之證照數共計3張,申請推薦名冊如附件3-3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本系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及川正一先生優秀獎學金申請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系「及川正一先生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第三條和第四條辦理,業經1110329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記錄(節本)如附件4-1暨實施要點如附件4-2
  • 本項獎學金獲得推薦之同學(五專五甲趙柔安同學)之申請名冊詳如附件4-3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本系11學年度四技專業選修「法庭翻譯」及「法庭翻譯實習」課程調整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因課程安排調整,擬將第三學年專業選修「法庭翻譯」(上學期)及「法庭翻譯實習」(下學期),調整至第二學年上學期及下學期授課。
  • 為因應課程需求及加強業界專業知識,得以聘請業界專家進行實務教學。
  • 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 110四技

實施
年度

核定課程

修訂後課程

異動
說明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三學年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二學年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110
入學

專業選修

法庭翻譯

2

2

2

0

0

0

專業

選修

法庭翻譯

2

2

2

0

0

0

由第三學年調整至第二學年授課

110
入學

專業選修

法庭翻譯實習

2

2

0

0

2

0

專業選修

法庭翻譯實習

2

2

0

0

2

0

由第三學年調整至第二學年授課

  • 檢附修改後之110學年度四技課程科目表,如附件5
  • 本案經110-2-2系課程會議通過,經本會議通過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本系郭筱晴老師申請111學年度「服務學習」課程融入「英語教學概論及「數位教材教法」課程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郭筱晴老師申請將「服務學習」課程融入二技一年級「英語教學概論」(上學期)及四技三年級「數位教學教法」(下學期)
  • 檢附郭老師之服務學習課程計畫書詳附件6
  • 本案經110-2-2系課程會議通過,經本會議通過後,依相關規定辦理。

決 議:照案通過。

  • 提案討論

提案一:有關本系111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助理申請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教發中心111.05.24簡便行文表辦理,簡便行文表如附件1-1
  • 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請參閱附件1-2
  • 111學年度第1學期(1119月至12)分配時數:臺北校區300小時。
  • 每位教學助理建議每月核予時數20小時以上(因自108年起教學助理需納入勞保,TA需自付個人負擔部分)
  • 教學助理申請清冊如附件1-3
  • 為保障教師與學生權益,故列出二種教學助理時數分配方法,針對本次建議分配時數進行投票。
  • 投票方式:請使用附件1-4教學助理建議時數分配方案選票進行投票,茲將方案臚列如下─

方案A

方案B

總時數/申請之學生TA總人數

=每位學生TA平均分配時數

300小時-16小時*17位TA

=272小時餘28小時

(餘28小時均分申請1位TA之教師)

※每位TA配得16或20小時:

   →7位教師申請1位TA

   其總時數計20小時。

  →5位教師申請2位TA

   其總時數計32小時。

   第一位TA時數16小時、

   第二位TA時數16小時。

總時數/申請TA之教師人數

=每位教師平均TA總時數

300小時/12位教師

=每位25小時

(時數均分每位教師,無剩餘時數)

※每位教師配得25小時

:  

    →7位教師申請1位TA

   其總時數計25小時。

  →5位教師申請2位TA

   其總時數計25小時。

   第一位TA時數13小時、

   第二位TA時數12小時。

  • 本案經本會議核定通過後,續送教發中心辦理。

決 議:

  • 經相關同仁清點,共有15名委員出席投票,其結果彙整如下:3人選擇方案A10人選擇方案B2人未選擇方案;因方案B已逾法定二分之一票數(8票),爰時數分配方式以方案B為依據。
  • 共計12位老師申請教學助理,每位教師依上述決議分配到25小時,其中7位教師申請1名教學助理之總時數計25小時,每位教學助理時數25小時;5位教師申請2名教學助理之總時數計25小時,每位教學助理時數分別為13小時及12小時。
  • 每位教學助理實際分配時數申請清冊如附件1-3,本案續送教發中心辦理。

提案二:遴選本系110學年度優良教師,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本校「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實施要點」及人事室111530日北商大人事字第1100560337號函辦理,如附件2-12-2
  • 本系於111610日以電子郵件詢問本系專任教師推薦人選,經110-2-8系教評會議決議推薦史穎君老師為110學年度優良教師
  • 本案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送院務會議及校教評會審議。

決 議:經委員無記名投票結果彙整如下:共計11人投票,其中8人同意、3人棄票;因同意人數已逾投票人數之法定二分之一票數(6票),爰本系推薦史穎君老師為110學年度優良教師,本案續送院務會議及校教評會審議。

補 充:史穎君老師因年滿60歲,符合永久免評鑑條件,爰109學年度未辦理評鑑;依據本校「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實施要點」第二條規定:「校優良教師被推薦人應經最近一次教師評鑑,成績經評定為『特優』等級......。」史穎君老師將於111-1學期補辦理109學年度教師評鑑,以符合優良教師遴選資格。

提案三:本系111學年度院級相關會議委員代表之選舉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111學年度院級會議應選委員、資格限制、應選名額,經彙整為院級會議各委員會委員代表選票如附件3。

二、請委員使用本校資網中心設計之網路匿名投票系統進行投票作業,未於規定時間內投票者將無法進行線上投票,視同棄權。

決 議:

一、本選舉案由史穎君老師擔任監票委員洪倩文老師及吳采真助教擔任唱票及計票人員,經計票結果如有同票者,則委請監票委員抽籤決定。

二、院務會議委員應選2名,由邱怡慧老師(5票)當選;另因史穎君老師(4票)、張麗萍老師(4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史穎君老師(4票)擔任。

三、院教評會委員應選2名、候補1名,由陳瑋瑜老師(9票)、邱怡慧老師(7票)當選,史穎君老師(6票)為候補人員。

四、院課程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郭筱晴老師(5票)當選。

五、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陳瑋瑜老師(3票)當選。

六、經與會委員投票結果如下:

委員會名稱

當選委員名單

候補委員名單

備註

院務會議

(應選2名)

邱怡慧老師(5票)

史穎君老師(4票)

史穎君老師張麗萍老師,經抽籤結果由史穎君老師擔任。

院教評會

(應選2名,候補1名)

陳瑋瑜老師(9票)

邱怡慧老師(7票)

史穎君老師(6票)

院課程委員會

(應選1名)

郭筱晴老師(5票)

院學術委員會

(應選1名)

陳瑋瑜老師(3票)

提案四:本系111學年度校級相關會議委員代表之選舉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111學年度校級會議應選委員、資格限制、應選名額,經彙整為校級會議各委員會委員代表選票如附件4。

二、請委員使用本校資網中心設計之網路匿名投票系統進行投票作業,未於規定時間內投票者將無法進行線上投票,視同棄權。

決 議:

一、本選舉案由史穎君老師擔任監票委員、洪倩文老師及吳采真助教擔任唱票及計票人員,經計票結果如有同票者,則委請監票委員抽籤決定。

二、校務會議教師代表應選3名(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代表至少2名),由張麗萍老師(7)郭筱晴老師(6)王雅娟老師(6)當選。

三、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專任教授擔任)、候補1名,由陳瑋瑜老師(6票)當選、史穎君老師(4票)為候補人員。

四、教務會議教師代表應選1名、候補1名,由郭筱晴老師(3)當選;另因張麗萍老師(2票)、黃瑞恆老師(2)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黃瑞恆老師(2)候補人員。

五、學生事務會議委員應選1名,因賴暄堯老師(3)陸靜容老師(3)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陸靜容老師(3票)當選。

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應選男、女各1名,由黃瑞恆老師(5)張麗萍老師(4)當選。

七、傑出教學助理評選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張麗萍老師(3)當選。

八、場地委外經營部門管理委員會教師代表,應選1名、候補1名,因王雅娟老師(2)賴暄堯老師(2)陳姝伶老師(2)陸靜容老師(2)同票,經抽籤結果由王雅娟老師(2)當選、陸靜容老師(2)候補人員。

九、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應選2名,由陳姝伶老師(6)當選;另因王雅娟老師(4)賴暄堯老師(4)同票經抽籤結果由王雅娟老師(4)擔任

十、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陸靜容老師(6票)當選。

十一、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應選男、女委員各1名,由楊承豪老師(5)陸靜容老師(4)當選。

十二、研究發展會議委員應選1名,由黃瑞恆老師(6)當選。

十三、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教師代表應選1名,因陳瑋瑜老師(3)張麗萍老師(3)黃瑞恆老師(3)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陳瑋瑜老師(3)當選、黃瑞恆老師(3)候補人員。

十四、教學發展會議教師代表應選1名,由郭筱晴老師(5)當選。

十五、教學獎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應選1名,由郭筱晴老師(4)當選。

十六、教學品質委員會教師代表應選1名,因郭筱晴老師(3)賴暄堯老師(3)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3)擔任

十七、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專家學者代表應選1名,由郭筱晴老師(4)當選。

十八、資訊發展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賴暄堯老師(3)當選。

十九、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賴暄堯老師(4)當選 

經與會委員投票結果如下:

委員會名稱(代表或委員)

當選委員名單

後補委員名單

備註

校務會議教師代表

(應選3名,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代表至少2名)

張麗萍老師(7票)

郭筱晴老師(6票)

王雅娟老師(6票)

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候補1名)

陳瑋瑜老師(6票)

史穎君老師(4票)

教務會議教師代表

(應選1名)

郭筱晴老師(3票)

黃瑞恆老師(2票)

張麗萍老師、黃瑞恆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黃瑞恆老師為候補人員

學生事務會議委員

(應選1名)

陸靜容老師(3票)

賴暄堯老師、陸靜容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陸靜容老師當選

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應選男、女委員各1名)

男:黃瑞恆老師(5票)

女:張麗萍老師(4票)

傑出教學助理評選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

張麗萍老師(3票)

場地委外經營部門管理委員會教師代表

(應選1名)

王雅娟老師(2票)

陸靜容老師(2票)

王雅娟老師、賴暄堯老師、陳姝伶老師、陸靜容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王雅娟老師當選、陸靜容老師為候補人員。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應選2名)

陳姝伶老師(6票)

王雅娟老師(4票)

王雅娟老師、賴暄堯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王雅娟老師擔任。

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

陸靜容老師(6票)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應選男、女委員各一名)

男:楊承豪老師(5票)

女:陸靜容老師(4票)

研究發展會議委員

(應選1名)

黃瑞恆老師(6票)

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委員

(應選1名、候補1名)

陳瑋瑜老師(3票)

黃瑞恆老師(3票)

陳瑋瑜老師、張麗萍老師、黃瑞恆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陳瑋瑜老師當選、黃瑞恆老師為候補人員。

教學發展會議教師代表

(應選1名)

郭筱晴老師(5票)

教學獎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

(應選1名)

郭筱晴老師(4票)

教學品質委員會教師代表

(應選1名)

郭筱晴老師(3票)

郭筱晴老師、賴暄堯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擔任

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專家學者代表

(應選1名)

郭筱晴老師(4票)

資訊發展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

賴暄堯老師(3票)

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委員

(應選1名)

賴暄堯老師(4票)

提案五本系111學年度系級相關會議委員代表之選舉案,提請討論。

 明:

一、111學年度系級會議應選委員、資格限制、應選名額,經彙整為校級會議各委員會委員代表選票如附件5。

二、請委員使用本校資網中心設計之網路匿名投票系統進行投票作業,未於規定時間內投票者將無法進行線上投票,視同棄權。

決 議:

一、本選舉案由史穎君老師擔任監票委員、洪倩文老師及吳采真助教擔任唱票及計票人員,經計票結果如有同票者,則委請監票委員抽籤決定。

二、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應選8名(助理教授以上擔任)張麗萍老師(13票)、郭筱晴老師(12票)、史穎君老師(11票)、黃瑞恆老師(11票)、陳瑋瑜老師(10票)、邱怡慧老師(9票)、賴暄堯老師(9票)當選;另因潘大為老師(6票)、楊承豪老師(6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潘大為老師(6)擔任。

三、系課程委員會委員應選7名(其中英語教學領域2名;文學、翻譯暨口譯、語言學、經貿商管、第二外語領域分別各1名)

(一)英語教學領域:郭筱晴老師(7票)、史穎君老師(5票)當選。

(二)文學領域:由張麗萍老師(8票)當選。

(三)翻譯暨口譯領域:由王雅娟老師(9)當選。

(四)語言學領域:由黃瑞恆老師(9票)當選。

(五)經貿商管領域:由陳姝伶老師(10票)當選。

(六)第二外語領域:因該領域委員候選人資格有所疑義,爰主席裁示,考量系上課程規劃、架構及教學均與課程委員會有著密不可分之關係,為尊重各委員專業領域並確保系課程委員會順利運作,有關111學年度系課程委員會之「第二外語」領域委員代表選舉案,俟委員候選人資格確認再辦理選舉作業。

四、系招生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連選得連任,至多三年為限),由黃瑞恆老師(9票)、賴暄堯老師(7票)、張麗萍老師(6票)、楊承豪老師(6票)當選。

五、系學生事務委員會委員應選6名,由郭筱晴老師(7票)、張麗萍老師(6票)、黃瑞恆老師(6票)、陳姝伶老師(5票)、楊承豪老師(5票)、陸靜容老師(5票)當選。

六、系自我評鑑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由邱怡慧老師(9票)、張麗萍老師(8票)、陳瑋瑜老師(6票)當選;另因郭筱晴老師(5票)、楊承豪老師(5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5)擔任

七、系經費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由史穎君老師(7票)、賴暄堯老師(7)張麗萍老師(6票)、黃瑞恆老師(6票)當選。

八、系校友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由陸靜容老師(9票)、陳姝伶老師(6票)、史穎君老師(5票)當選;另邱怡慧老師(4票)、郭筱晴老師(4票)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4票)擔任

九、經與會委員投票結果如下:

委員會名稱

當選委員名單

備註

系教師評審委員會

(應選8)

張麗萍老師(13)

郭筱晴老師(12)

史穎君老師(11)

黃瑞恆老師(11)

陳瑋瑜老師(10)

邱怡慧老師(9)

賴暄堯老師(9)

潘大為老師(6)

潘大為老師、楊承豪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潘大為老師擔任。

系課程委員會

(應選7)

英語教學領域

郭筱晴老師(7)、史穎君老師(5)

文學

張麗萍老師(8)

翻譯暨口譯

王雅娟老師(9)

語言學

黃瑞恆老師(9)

經貿商管

陳姝伶老師(10)

第二外語

因該領域委員候選人資格有所疑義,俟該領域委員候選人資格確認,再辦理該領域委員代表選舉作業。

因「第二外語」領域委員候選人資格有所疑義,俟該領域委員候選人資格確認,再辦理該領域委員代表選舉作業。

系招生委員會

(應選4)

黃瑞恆老師(9)

賴暄堯老師(7)

張麗萍老師(6)

楊承豪老師(6)

系學生事務委員會

(應選6)

郭筱晴老師(7)

張麗萍老師(6)

黃瑞恆老師(6)

陳姝伶老師(5)

楊承豪老師(5)

陸靜容老師(5)

系自我評鑑委員會

(應選4)

邱怡慧老師(9)

張麗萍老師(8)

陳瑋瑜老師(6)

郭筱晴老師(5)

郭筱晴老師、楊承豪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擔任

系經費委員會

(應選4)

史穎君老師(7)

賴暄堯老師(7)

張麗萍老師(6)

黃瑞恆老師(6)

系校友委員會

(應選4)

陸靜容老師(9)

陳姝伶老師(6)

史穎君老師(5)

郭筱晴老師(4)

邱怡慧老師、郭筱晴老師同票,經抽籤結果由郭筱晴老師擔任。

提案六:本系112學年度招生名額之調整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為協調本校112學年度各教學單位名額分配事宜,本校教務處業於111620日召開「112學年度總量招生名額調整暨分配協調會前會」(以下簡稱協調會議,開會通知單如附件6-1)。

二、為擘劃本系長遠發展方向,與厚植本系各項研究量能,本系將朝成立研究所方向推進,惟本校各系招生名額係採總量管制限制,其新設研究所名額須以本系日間學制四技或二技名額替換。

三、經查本系進修部二技學制(招生名額為80名)報名人數逐年減少,109學年度計161人報名、110學年度計111人報名,111學年度更僅有83人報名,可推估未來進修部二技招生難度將逐年升高,且一旦註冊率過低恐影響未來招生額定名額。

四、上述協調會議中,為配合資研所招生所需,教務長爰建議可由各系釋出部分進修部名額(本系建議釋出20名),並將各系釋出名額提供予上述系所藉以成立碩士在職專班;考量本系釋出部分進修部名額後仍可維持原先兩班上課規模與外,也可維持本系註冊率不至於過低。

決 議:

一、為確實掌握本系未來方向,爰本案係請委員使用本校資網中心設計之網路匿名投票系統進行「招生名額釋出」投票作業,未於規定時間內投票者將無法進行線上投票,視同棄權。

二、經委員無記名投票結果彙整如下:9人選擇方案一(即不同意釋出本系進修部招生名額)、1人選擇方案二(即同意釋出本系進修部招生名額),因方案一已逾法定二分之一票數(8票),爰本案後續將以方案一(即不同意)向教務處說明本系討論結果。

補充說明:有委員建議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之遴選委員資格可調整成具備「副教授以上」。

主任裁示:相關建議將續提系教評會會議討論。

  • 臨時動議:無
  • 散會 :中午13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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