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應用外語系系務會議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 會議紀錄
時 間:110年1月5日(二) 下午1時00分
地 點:應外系304專業教室
主 席:邱怡慧主任 記錄:陳匡賢
應出席教師:陳瑋瑜、史穎君(請假)、郭筱晴、張麗萍、王雅娟(請假)、賴暄堯(請假)、李幸瑾、潘大為、黃瑞恆、陳姝伶、雷思蒙、楊承豪、高啟豪、洪倩文、林孟穎、鄭美滿、陸靜容
應出席助教:陳匡賢、吳采真、劉曉云
- 主席報告
- 本系已通過109年度大專校院教學品保服務計畫(請詳閱本系109學年度大專校院教學品保服務計畫評鑑結果,如附件A)。
-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提案一:本系109學年度第一學期王貞宏先生清寒獎助學金推薦名單,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本系「王貞宏先生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三條和第四條辦理,業經109年10月13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記錄(節本)暨實施要點如附件1-1。
二、本項獎學金申請並獲得推薦之同學共計4名,申請推薦名冊如附件1-2。
決 議:本系推薦日間部簡利芯等4位同學為王貞宏先生清寒獎助學金正取名單。
提案二:本系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及川正一先生優秀獎學金申請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本系「及川正一先生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第三條和第四條辦理,業經109年10月13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記錄(節本)暨實施要點如附件2-1。
二、本項獎學金獲得推薦同學(五專五甲林加縈同學)之申請名冊詳如附件2-2。
決 議:本系推薦林加縈同學為及川正一先生優秀獎學金正取名單。
提案三:遴選本系108學年度優良導師,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本校優良、傑出導師遴選與獎勵辦法」辦理,簡便行文表及相關資料如附件3。
二、本系108學年度優良導師推薦名額為2名,優良導師須符合以下規定:
(ㄧ)在本校擔任導師2年以上。
(二)當學年未有教授休假研究、留職留薪或留職停薪。
(三)5年內未曾獲選為傑出導師。
三、郭筱晴老師於107學年度獲選校優良導師;李幸瑾老師、雷思蒙老師、賴暄堯老師於106學年度獲選校優良導師;依據上開辦法第八點,獲獎者兩年內不予重複推薦。
四、本系105-107學年度優良導師推薦名單:
105學年度:陳瑋瑜老師
106學年度:李幸瑾老師、雷思蒙老師、賴暄堯老師
107學年度:郭筱晴老師、黃瑞恆老師
五、本案經本會議通過後,續送學務處審議。
決 議:經委員無記名投票結果,本系推薦張麗萍老師(6票)、黃瑞恆老師(4票)為108學年度優良導師,本案續送學務處審議。
提案四:本系「專題製作課程實施要點」調整乙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評鑑委員指出本系專題製作書面報告頁數、格式不一,建議本系訂定規範。
二、本案經109-1-4系課程會議討論,決議「專題製作課程實施要點」第六點「成果報告書繳交時間點」,其內容改為「10月20日前(遇假日延後)」;另加註第七點成果報告書格式規範。
三、本系擬修正「專題製作課程實施要點」第六點,並加註第七點專題書面報告格式規範,修正對照表如附件4。
決 議:
一、本次會議討論根據系課程決議,通過以下二點:
(一)「專題製作課程實施要點」第六點「成果報告書繳交時間點」,其內容改為「10月20日前(遇假日延後)」,逾期未繳或格式不符相關規定者、未參加成果發表競賽者由指導老師予以扣分。
(二)「專題製作課程實施要點」另加註第七點成果報告書格式規範,相關要點修正內容對照表如附件4。
二、針對成果報告書是否列入發表競賽評分,交付投票表決。經會後,於10月26日寄送【系務會議專題提案投票】電子郵件給全體委員,並於10月28日(三)下午5點半前委員至系辦領取選票,針對成果報告書是否列入發表競賽評分進行不計名投票,投票結果如下(投票數共計17張、1人未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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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ㄧ |
選項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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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報告書僅作發表時評審參考,原則不列入評分(由專題老師自行評分)。 |
成果報告書發表時供評審參考,並列入評分,於「專題製作實施要點」加註第九點第(三)項「專題競賽評分比例」: (1.2.3.選項擇ㄧ勾選) □1.書面報告30%,口頭報告70% □2.書面報告40%,口頭報告60% □3.書面報告50%,口頭報告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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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票 |
3票(1、2、3選項各1票) |
根據開票結果,成果報告書僅作發表時評審參考,不列入計分,由專題老師自行評分。
三、本次「專題製作課程實施要點」修改內容,訂於109-2學期開始實施。
- 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系108學年度本位課程評鑑審查結果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推動本位課程發展施行要點」辦理(如附件1-1)。
二、本系108學年度各學制本位課程經本系自評,並聘請勤益科技大學應用英語系陳媛姍教授兼系主任、高雄科技大學應用英語系羅雅芬副教授兼系主任擔任校外審查評鑑委員,審查建議如附件1-2。
三、本案經109-1-3系課程委員會審議,依審查委員建議討論如下:
(一)課程規劃組織部份,委請系友協助課程審查,用書面方式表達意見。
(二)英語教學課程大多在三年級開課,因課程為融入型服務學習課程,考量四年級安排校外實習,不易安排實作課程,故維持原來課程安排。
(三)針對陳委員建議:「商管應用模組課程建議增加」;因本系已由商學士改為文學士,商管課程比例應符合規定,故維持原來課程安排。
(四)針對羅委員建議:「外語應用與文化溝通模組課程減少學年課,改為學期課,使選修課程更多元化」;本系已開設學期課之專業選修,如「語言與文化」、「跨文化溝通」、「電影文學賞析」、「電影文本分析」等課程。
(五)審核資料未註明課程規劃與教師教學設備是否一致,下次應備註以求一致。
(六)新生入學時,將修課指南及選課注意事項公告系網,提供學生參考。
(七)針對陳委員建議:日二技、進二技「『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課程應明確區隔」;委由授課教師評估後,將「語言學」課程名稱修改為「一般語言學」;因109學年度課程已開課,於110學年度起修改課程名稱,課程修正對照表如下:
- 日二技、進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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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 年度 |
核定課程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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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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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
下 |
上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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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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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入學 |
專業必修 |
語言學 |
4 |
4 |
2 |
0 |
2 |
0 |
專業必修 |
一般語言學 |
4 |
4 |
2 |
0 |
2 |
0 |
更改課程名稱 |
(八)針對羅委員建議:「『兒童英語教學導論』在一年級上學期開課,『兒童英語文學選讀』在一年級下學期開課,先有概論知識再讀作品」;考量應兼顧教師課程理念及學生想法,委由授課教師評估後,更改開課學年;因109學年度「兒童英語文學選讀」課程已開課,於110學年度起修改開課學年,課程修正對照表如下:
- 日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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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 年度 |
核定課程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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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三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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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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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入學 |
專業選修 |
兒童英語文學選讀 |
2 |
2 |
0 |
0 |
2 |
0 |
專業必修 |
兒童英語文學選讀 |
2 |
2 |
2 |
0 |
0 |
0 |
開課學年由一下調整至三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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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 年度 |
核定課程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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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三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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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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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入學 |
專業選修 |
兒童英語教學導論 |
2 |
2 |
2 |
0 |
0 |
0 |
專業選修 |
兒童英語教學導論 |
2 |
2 |
0 |
0 |
2 |
0 |
開課學年由三上調整至一下 |
四、本案經本會議核定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及校課程委員會核備。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系109學年度入學四技專業必修「貿易英文書信」、「商用英文」開課學年調整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考量課程接續性,擬將109學年度入學之四技專業必修「貿易英文書信」(4學分)開課學年由第二學年調整至第三學年(4學分);專業必修「商用英文」(4學分)開課學年由第三學年調整至第二學年(4學分)。
二、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 日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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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 年度 |
核定課程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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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二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三學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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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
下 |
上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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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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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 入學 |
專業必修 |
貿易英文書信 |
4 |
4 |
2 |
0 |
2 |
0 |
專業必修 |
貿易英文書信 |
4 |
4 |
2 |
0 |
2 |
0 |
開課學年由第二學年調整至第三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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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 年度 |
核定課程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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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三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二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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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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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入學 |
專業必修 |
商用 英文 |
4 |
4 |
2 |
0 |
2 |
0 |
專業必修 |
商用 英文 |
4 |
4 |
2 |
0 |
2 |
0 |
開課學年由第三學年調整至第二學年 |
三、檢附修改後之109學年度入學四技課程科目表,如附件2。
四、本案經109-1-3系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經本會議核定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校課程委員會審議及教務會議核備。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本系109學年度入學進修部二專新增專業選修「兒童英語教學導論」,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使選修課程更加多元,擬新增109學年度入學進修部二專專業選修「兒童英語教學導論(一)」(2學分)、「兒童英語教學導論(二)」(2學分)。
二、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 進二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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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 年度 |
核定課程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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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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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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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入學 |
專業 選修 |
兒童英語教學導論(一) |
2 |
2 |
新增專業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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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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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選修 |
兒童英語教學導論(二)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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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專業選修 |
三、檢附修改後之109學年度入學進修部二專課程科目表,如附件3。
四、本案經109-1-3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經本會議核定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本系109學年度入學四技專業選修「英語數位教材與教法」課程名稱修改,提請審議。
說 明:
一、考量該門課程具跨領域性質,且為使授課內容較為廣泛,將109學年度入學四技專業選修「英語數位教材與教法」課程名稱修改為「數位教材與教法」。
二、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 日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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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 年度 |
核定課程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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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三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三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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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
下 |
上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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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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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入學 |
專業選修 |
英語數位教材與教法 |
2 |
2 |
0 |
0 |
2 |
0 |
專業 選修 |
數位教材與教法 |
2 |
2 |
0 |
0 |
2 |
0 |
修改課程名稱 |
三、檢附修改後之109學年度入學四技、二技課程科目表如附件2。
四、本案經109-1-3系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經本會議核定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決 議:為使大學部相關課程之名稱一致,除本案課程名稱修改照案通過外,也同步調整109學年度入學之二技專業選修「英語數位教材與教法」課程名稱為「數位教材與教法」。
提案五:有關本系「王貞宏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獎助學金捐贈者王頌安先生為增進本獎助學金施行效益,讓更多敦品勵學且於修業期間考取公務人員考試之學生獲得獎勵,故經教務處承辦人協助,業於日前來電表明欲修正本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二、本要點修正內容如下:
(一)刪除標題之清寒字樣。
(二)於設置宗旨新增文字並刪除清寒字樣。
(三)刪除第二點標題之清寒字樣。
(四)將第三點申請資格分為清寒獎助學金項目及公務人員考試獎勵金項目。
(五)將第四點第二款之名額及第三款之金額分為清寒獎助學金項目及公務人員考試獎勵金項目,並新增第四款說明兩項可同時申請。
(六)將第五點第二款申請所需資料分為清寒獎助學金項目及公務人員考試獎勵金項目。
三、修正條文對照表與修正草案如附件5。
四、本修正條文擬訂於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起開始實施。
五、本案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備後施行。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有關本系109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申請案,提請審查。
說 明:
一、依教發中心109.12.14簡便行文表辦理,簡便行文表如附件6-1。
二、109學年度第2學期(110年3月至6月)分配時數:臺北校區280小時,另有五專學制系科,至多可申請二位數位科技TA(外加40小時/位),必須提出數位教學課程申請,申請表上並註記數位科技TA。
三、每位教學助理建議每月核予時數20小時以上。
四、教學助理申請資料表如附件6-2。
五、為保障教師與學生權益,故列出兩種教學助理時數分配方法,針對本次建議分配時數進行投票。
六、投票方式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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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
選項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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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位老師 * 30小時 = 270小時 ※280小時 - 270小時 = 10小時 ※將剩餘10小時平均分配給申請2位TA老師,每位老師可獲得10小時/5位老師=2小時 ※申請1位TA的老師分配到30小時: ※申請2位TA的老師分配到32小時: |
※全部時數/全部TA人數
280小時/14位TA= 20小時
※每位TA時數20小時 |
七、本案經本會議核定通過後,續送教發中心辦理。
決 議:
一、經相關同仁清點,共有13名委員出席投票,其結果彙整如下:8人選擇選項A、5人選擇選項B。因選項A已逾法定二分之一票數(7票),爰時數分配方式以選項A為依據。
二、共計9位老師申請一般教學助理,其中5位老師申請2名教學助理,每位老師平均分配到32小時,每位教學助理時數16小時;4位老師申請1名教學助理,每位老師平均分配到30小時,每位教學助理時數30小時。
三、每位教學助理實際分配時數申請清冊如附件6-3,本案續送教發中心辦理。
提案七:有關「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科)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辦理本系各項招生相關作業,前依本校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條規定,制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科)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以下簡本系招生委員會要點,如附件7-1)。
二、茲因本系教師大多身兼多個委員會委員,擬按學校各委員會開議慣例,調整本系招生委員會要點第五點委員出席人數規定,改以「二分之一」委員出席人數為開議基礎;另外,考量大多數委員會委員均由教師擔任,擬同時刪除本系招生委員會要點第三點有關「並設執行秘書一人,由本系(科)「助教」擔任。」規定。
三、檢附本系招生委員會要點修正條文對照表與修正草案如附件7-2、7-3。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有關本系「110年度高教深耕計畫」共同績效指標訂定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本校109年12月28日110年度高教深耕計畫經費分配會議續辦。
二、為持續厚植本校學生專業知識能力,並培養學生就業所需應用能力,本校教學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教發中心)爰請各系配合訂定「110年度高教深耕計畫」共同績效指標之目標值(如附件8-1),以回應產業未來發展趨勢,並培育具備跨領域溝通協調整合及分析能力之未來專業人才。
三、本次「110年度高教深耕計畫」共同績效指標計有26項指標,其中「創新教學」課程數、「創新創業」課程數、「邏輯思考與程式設計」課程數、「PBL」課程數、「微學程」課程數、「人工智慧相關」課程數、「數位課程製作」課程數等7項指標與本系課程內容息息相關,爰需相關課程教師協助配合辦理相關申請作業,檢附部分績效指標對應課程表、課程創新申請表,如附件8-2、8-3。
決 議:
一、查目前已有多位教師回覆本案創新課程之開課班級與課程名稱,請助教儘速協助相關教師填覆本案課程創新申請表,務必於教學發展中心所規定之期限內回復本系申請資料。
二、其餘未有對應課程之共同績效指標部分,請系辦相關人員先向教學發展中心洽詢該績效指標所需對應課程之實際操作方式,並應積極協助有意開設相關創新課程之教師完成課程創新申請表,俾便完成共同績效指標訂定作業。
提案九:本系各學制110學年度模組課程調整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有關評鑑報告結果針對模組提出之待改善事項與對應之改善建議,說明如下:
(一)商管應用模組之師資多為兼任教師,107~108 學年度四技、二技及五專學制由兼任教師任教之課程達56.75%。建議由院專任師資支援商管應用模組課程,以提升課業輔導品質。
(二)系開設兩個模組課程,惟並未規定模組中之必選科目之學分數,無法完全發揮模組功能;宜規定各模組必選科目,以符合設立專業模組之目的。
(三)「商管應用模組」專業選修課程皆為中文授課之企管課程,建議調整「商管應用模組」課程規劃及教學方式,以兼顧商管知能及專業英語能力之培養。
(四)「外語應用與文化溝通」模組課程又分為四類(英語商務溝通、語言教育、文學與文化、翻譯),模組範疇過大,且學生修習之各類學分均列入本模組學分計算。建議調整分類方式,以利建立模組課程之特色。
二、依據評鑑報告結果,考量本系專業選修課程的師資聘請,以及建立本系模組特色與專業度,擬調整模組課程內容,提出三個方案供系上教師選擇,內容如下(詳如附件9、9-1他校模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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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改善方案 |
模組名稱 |
優點 |
缺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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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 |
維持原模組 |
一、外語應用與文化溝通 二、商管應用 |
1.無需變動課程 2.只需指定必選課程,僅改善建議第2點 (指定必選:三選一/四選二) |
1.無法回覆評鑑改善建議第3、4點 2.商管課程專任師資聘請,依然會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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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 |
修改模組名稱與調整模組課程內容,分成二個模組 |
一、英語商務溝通 二、文化語言與翻譯 |
1.指定必選課程,改善建議第2點 (指定必選:三選一/四選二) 2.變動幅度不大,逐步改善評鑑所提建議 3.商管模組同時具有專業英語課程,改善建議第3點 |
分類範疇依然過大,無法確立模組特色,無法明確回覆改善建議第4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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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三 |
修改模組名稱與調整模組課程內容,分成三個模組 |
一、數位英語教育 二、文化創新與翻譯 三、英語商務專業溝通 |
1.有明確之模組特色 2.商管模組同時具有專業英語課程 3.能回覆改善建議第2、3、4點 (指定必選:三選一或四選二) |
1.分成三個模組,各模組課程數縮減學生取得最低認證學分數不易 2.須修改模組辦法,降低五專最低取得認證學分數 3.統一本系三個學制的開課學期別 |
三、系於109年12月29日將本案相關資料以電子郵件提供給本系課程委員會委員審視,以回覆信件方式進行投票,票數統計如下表:
|
|
改善方案 |
模組名稱 |
票數 |
備註 |
|
方案一 |
維持原模組 |
一、外語應用與文化溝通 二、商管應用 |
0 |
|
|
方案二 |
修改模組名稱與調整模組課程內容,分成二個模組 |
一、英語商務溝通 二、文化語言與翻譯 |
3 |
|
|
方案三 |
修改模組名稱與調整模組課程內容,分成三個模組 |
一、數位英語教育 二、文化創新與翻譯 三、英語商務專業溝通 |
6 |
將模組名稱「數位英語教育」調整為「語言教育與經營」 |
|
其他 |
|
|
2(無意見) |
|
四、本案業於109-1-5系課程委員會審議,爰請各位委員針對上述方案進行投票決議採取何種方案,俟經本系務會議討論通過,續送院課程委員會、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議。
決 議:
一、為符合109-1-5系課程委員會審議結果,有關投票單中方案二之「二、語言教育與翻譯」模組名稱,將一併
修正為「二、文化語言與翻譯」模組名稱;另經相關同仁清點,共有13名委員出席投票,其結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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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改善方案 |
模組名稱 |
票數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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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 |
維持原模組 |
一、外語應用與文化溝通 二、商管應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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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 |
修改模組名稱與調整模組課程內容,分成二個模組 |
一、英語商務溝通 二、文化語言與翻譯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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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三 |
修改模組名稱與調整模組課程內容,分成三個模組 |
一、數位英語教育 二、文化創新與翻譯 三、英語商務專業溝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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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彙整如下:3票選擇方案一、7票選擇方案二、3票選擇方案三,因方案二已達法定二分之一票數(7票),爰修改模組名稱與調整模組課程,將原來「外語應用與文化溝通」、「商管應用」兩個模組改為「文化語言與翻譯」、「英語商務溝通」兩個模組。
提案十:本系各學制110學年度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整體課程架構延續109學年度課程科目表。
二、配合模組課程調整,考量課程學習順序及課程架構,各學制擬調整課程如下:
- 日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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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課程 |
調整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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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用英文:第三學年開課 2.貿易英文書信:第二學年開課 |
1.商用英文:改為第二學年開課 2.貿易英文書信:改為第三學年開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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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兒童英語文學選讀:第一學年下學期開課 2.兒童英語教學導論:第三學年上學期開課 |
1.兒童英語文學選讀:改為第三學年上學期開課 2.兒童英語教學導論:改為第一學年下學期開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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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數位教材與教法 |
課程名稱改為:數位教材與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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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程式設計:第二學年下學期開課 |
基礎程式設計:第二學年上學期開課 |
- 日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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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課程 |
調整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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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 |
課程名稱改為:一般語言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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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文(一) 2.西班牙文(一) 3.法文(一) 4.德文(一) |
課程名稱改為:第二外語(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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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文(二) 2.西班牙文(二) 3.法文(二) 4.德文(二) |
課程名稱改為:第二外語(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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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翻譯:第一學年上學期開課 |
影視翻譯:改為第一學年下學期開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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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數位教材與教法 |
課程名稱改為:數位教材與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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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文學作品導讀:第一學年下學期開課 |
西洋文學作品導讀:改為第一學年上學期開課 |
- 進修部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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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課程 |
調整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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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議題英文選讀:第一學年開課 |
全球議題英文選讀:改為第二學年開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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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 |
課程名稱改為:一般語言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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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名著選讀:第一學年開課 |
英美名著選讀:改為第二學年開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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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文(一) 2.西班牙文(一) 3.法文(一) 4.德文(一) |
課程名稱改為:第二外語(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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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文(二) 2.西班牙文(二) 3.法文(二) 4.德文(二) |
課程名稱改為:第二外語(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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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進階英語聽講訓練(畢輔):必修 2.進階英語讀寫訓練(畢輔):必修 |
1.進階英語聽講訓練(畢輔):改為選修 2.進階英語讀寫訓練(畢輔):改為選修 |
- 進修部二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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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課程 |
調整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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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課程:兒童英語教學導論(一),選修,2學分 2.新增課程:兒童英語教學導論(二),選修,2學分 |
三、各學制加註「本系學生跨校、跨系、跨部選修學分數之上限為12學分」。
四、檢附110學年度日二技、四技、五專及進修部二技、進修部二專之課程科目表,如附件10-1~10-5。
五、本案經109-1-5系課程委員會審議,經本會議通過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一:本系「核心能力指標」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據評鑑報告結果提出之待改善事項與對應之改善建議:「本系核心能力包含英語能力、 第二外語能力、外語應用專業能力及社會學習統合能力,並未涵蓋教育目標所強調「商管知能」。建議加入商管知能之核心能力檢核指標」。
二、根據以上建議,本系擬修訂核心能力指標,如下:
(一)合併原「英語能力」、「第二外語能力」指標,改簡稱為「英語及第二外語能力」,並整併其指標定義說明為:
英語及第二外語一般能力及文學文化創作能力
1.五專與夜二專具備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之聽、說、讀、寫能力
2.日二技、日四技與夜二技具備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之聽、說、讀、寫能力
3.具備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其中一種語言中級之聽、說、讀、寫能力
4.熟悉外國文化與具備世界觀
(二)刪除原「外語應用專業能力」指標項下定義第四點說明:「具備國貿、會計、管理及資訊能力」
(三)新增「商管能力」及其指標定義說明共4點:
商業管理一般能力及應用能力
1.具備國貿、會計、管理及資訊等商業專業能力
2.具備創新思維、運用組織理論與管理學知識解決問題能力
3.強化實務案例經驗
4.具備專業英語商務溝通能力
三、本系原核心能力指標與修正指標對照表如附件11。
四、本案業經系課程會議討論通過,俟本會議通過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院務會議審議及校課程委員會、教務會議核備。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二:本系陳姝伶老師109學年度第1學期「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報告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詳如附件12-1。
二、檢附陳姝伶老師「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報告書詳附件12-2。
三、本案經109-1-5系課程委員會審議,經本會議通過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及校課程委員會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三:本系陳姝伶老師109學年度第2學期「組織行為」課程全英授課申請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詳如附件12-1。
二、檢附陳姝伶老師「組織行為」課程全英授課申請書,詳如附件13。
三、本案經109-1-5系課程委員會審議,經本會議通過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及校課程委員會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 臨時動議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