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應用外語系系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科)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109年10月20日(二) 12時50分
地點:應外系304專業教室
主席:邱怡慧主任
應出席教師:陳瑋瑜、史穎君、郭筱晴、張麗萍、王雅娟(請假)、賴暄堯、李幸瑾、潘大為、黃瑞恆、陳姝伶、雷思蒙、楊承豪、高啟豪、洪倩文、林孟穎、鄭美滿、陸靜容
應出席助教:陳匡賢、吳采真、劉曉云
記錄:劉曉云
壹、主席報告:無。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提案一、本校109學年度「傑出教學助理評選委員會」教師代表推選乙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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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本校「傑出教學助理獎勵辦法」第3條辦理,詳如附件1。
- 依前揭辦法第三條規定,為配合本校辦理傑出教學助理評選委員會事宜,敬請推選教師代表1名。
- 委員任期一年,以學年度為期限,本次聘期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
- 各單位推選教師代表後,再由校長遴選7位本校教師代表組成之。
- 當然委員教學發展中心中心主任、教學資源組組長請勿列為委員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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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經委員投票結果,張麗萍老師(3票)當選本系「傑出教學助理評選委員會」教師代表。
提案二、有關本系「王貞宏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新增公務人員考試獎勵金額乙案,
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獎助學金捐贈者王頌安先生為增進本獎助學金施行效益,讓更多需要協助的同學安心學習,故經教務處承辦人協助,於109年7月30日(四)發電子郵件,表明欲修正本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信件請詳附件2-1。
二、本要點修正內容如下:
新增第四點第三款內容之符合本要點第三點申請資格,且於修業年限內之在學生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核發新臺幣21,000元,僅限一次,惟再次通過職等較高的公務人員考試不受核發一次之限制。
三、修正條文對照表與修正草案,如附件2-2。
四、本修正條文擬訂於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起開始實施。
五、本案經本系109-1-1學生事務委員會會議通過,續提本會議審議,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備後施行。
決 議:
一、本案照案通過。
二、經委員審議,有委員建議將本獎助學金捐贈者王頌安先生所提的勉勵文字放入本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的設置宗旨(詳如附件2-3),並先請王先生過目,若無需修正將陳請校長核備後實施。
三、本獎助學金修正草案經王先生確認後已收到回覆,信件請詳附件2-4,本案將陳請校長核備後施行。
提案三、有關本系「學生外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檢定類別刪除BULATS(劍橋博思)乙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案經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因有委員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提出「是否採認Linguaskill(劍橋領思)檢定考試」與「是否自109學年度起不列入BULATS(劍橋博思) 檢定考試」為不同議案,建議應重新分開表決,故重提本次系務會議審議。
二、BULATS(劍橋博思)檢定考試於2019年12月正式更名為Linguaskill(劍橋領思),說明詳如附件3-1。
三、本系畢業門檻檢定類別,自109學年度起刪除BULATS(劍橋博思),其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草案如附件3-2
四、請各位委員針對本案進行投票,決議是否自109學年度起不將BULATS(劍橋博思)列入畢業門檻檢定類別。
五、本案經審議通過後續提院課程委員會通過,並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
決 議:本案投票結果,8票同意、5票不同意、1票廢票,故於109學年度起畢業門檻檢定類別刪除BULATS(劍橋博思),後續提院課程委員會通過,並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
提案四、有關本系「學生外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檢定類別新增Linguaskill(劍橋領思)乙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案經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因有委員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提出「是否採認Linguaskill(劍橋領思)檢定考試」與「是否自109學年度起不列入BULATS(劍橋博思) 檢定考試」為不同議案,建議應重新分開表決,故重提本次系務會議審議。
二、BULATS(劍橋博思)檢定考試於2019年12月正式更名為Linguaskill(劍橋領思),說明詳如附件4-1。
三、本系畢業門檻檢定類別,自109學年度起新增Linguaskill(劍橋領思),其成績標準及修正對照表與草案如附件4-2,CEFR與各英語檢定計分標準對照表如附件4-3,而各學年再校生均予以適用。
四、請各位委員針對本案進行投票,決議是否同意採認Linguaskill(劍橋領思)測驗。
五、本案經審議通過後續提院課程委員會通過,並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
決 議:
一、本案投票結果,7票同意、6票不同意、1票廢票,故於109學年度起畢業門檻檢定類別新增Linguaskill(劍橋領思)測驗。
二、Linguaskill(劍橋領思)測驗畢業門檻分數採計經委員討論後,Linguaskill Business(劍橋領思-職場英語)的聽讀、口說、寫作測驗及Linguaskill General(劍橋領思-實用英語)的聽讀、口說、寫作測驗,任一項目皆採認,學生可擇一報考,其成績標準及修正草案如附件4-4。
三、本案續提院課程委員會通過,並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
提案五、本系「專業考試檢定獎勵辦法」新增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ㄧ、為因應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培育新世代優質跨國際多元人才目標,擬於本學期新增本系「專業考試檢定獎勵辦法」,並以本校相關科系認可之專業證照為獎勵基準,從中選取與本系相關之證照,並分為「商管類」、「國貿類」、「資訊類」等3類,藉以提升學生多元學習力,並培養學生未來就業實力。
二、本辦法本學期每類預計獎勵2名,共計獎勵6名,其經費來源為「高等教育深耕計畫(109K001-24)」項下支應,有關本次109學年度第1學期專業考試檢定獎勵辦法(草案)如附件5。
決 議:考量本校研究發展處已有「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考取政府機構專業證照獎勵要點」,且其內容大致與本案相似,爰撤銷本案並遵循本校證照獎勵要點辦理後續本系證照獎勵相關事宜。
提案六、本系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參加外語考試檢定獎勵辦法,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因應109年高教深耕計畫執行項目-補助學生考取專業證照25名之要求(原35名,因經費減少,故名額減少),已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17名,餘8名擬於109學年度第1學期執行完畢。
二、本系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參加外語考試檢定獎勵辦法,及與108學年度第2學期外語考試檢定獎勵辦法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草案如附件6。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本系109學年度入學四技、二技課程科目表異動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 經本系108-1-4(109/1/8)系務會議審議,考量四技、二技商管類課程比例高於25%,決議於109學年度課程科目表加註修習商管模組選修課程列入畢業學分之上限(四技16、二技12學分)。
- 本系109學年度入學之四技與二技課程科目表經本系108-2-1系課程會議與108-2-1系務會議審議通過,經本系107-2-4(108/6/19)系務會議及108-1-4系務會議(109/1/8)決議本系由商學學士改為文學士,故四技與二技課表經調整後商管課程比例分別降至22.6%與22%。為顧及學生修習商管課程之權利,提請審議是否刪除課程科目表備註欄所加註,修習商管模組選修課程列入畢業學分數上限之規定,修正後之課程科目表詳如附件7-1、附件7-2。
- 本案經109-1-2系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10票同意、1票未回覆),經本會議通過後,續提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決 議:
一、經委員無記名投票,12票同意、2票不同意,自本系109學年度入學之四技課程科目表備註欄中刪除備註8之規定、二技課程科目表備註欄中刪除備註7之規定。
二、因課程科目表中備註之模組資格認證說明不清,且本系模組辦法已有明確規定,經委員討論後,同意一併刪除本系109學年度入學之四技課程科目表備註欄中備註7之規定及二技課程科目表備註欄中備註6之規定。
三、本案續提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参、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系109學年度第一學期王貞宏先生清寒獎助學金推薦名單,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系「王貞宏先生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三條和第四條辦理,業經109年10月13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記錄(節本)暨實施要點如附件1-1。
二、本項獎學金申請並獲得推薦之同學共計4名,申請推薦名冊如附件1-2。
決 議:本系推薦日間部簡利芯等4位同學為王貞宏先生清寒獎助學金正取名單。
提案二、本系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及川正一先生優秀獎學金申請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 依本系「及川正一先生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第三條和第四條辦理,業經109年10月13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記錄(節本)暨實施要點如附件2-1。
- 本項獎學金獲得推薦同學(五專五甲林加縈同學)之申請名冊詳如附件2-2。
決 議:本系推薦林加縈同學為及川正一先生優秀獎學金正取名單。
提案三:遴選本系108學年度優良導師,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依「本校優良、傑出導師遴選與獎勵辦法」辦理,簡便行文表及相關資料如附件3。
二、本系108學年度優良導師推薦名額為2名,優良導師須符合以下規定:
(ㄧ)在本校擔任導師2年以上。
(二)當學年未有教授休假研究、留職留薪或留職停薪。
(三)5年內未曾獲選為傑出導師。
三、郭筱晴老師於107學年度獲選校優良導師;李幸瑾老師、雷思蒙老師、賴暄堯老師於106學年度獲選校優良導師;依據上開辦法第八點,獲獎者兩年內不予重複推薦。
四、本系105-107學年度優良導師推薦名單:
105學年度:陳瑋瑜老師
106學年度:李幸瑾老師、雷思蒙老師、賴暄堯老師
107學年度:郭筱晴老師、黃瑞恆老師
五、本案經本會議通過後,續送學務處審議。
決 議:經委員無記名投票結果,本系推薦張麗萍老師(6票)、黃瑞恆老師(4票)為108學年度優良導師,本案續送學務處審議。
提案四:本系「專題製作課程實施要點」調整乙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評鑑委員指出本系專題製作書面報告頁數、格式不一,建議本系訂定規範。
二、本案經109-1-4系課程會議討論,決議「專題製作課程實施要點」第六點「成果報告書繳交時間點」,其內容改為「10月20日前(遇假日延後)」;另加註第七點成果報告書格式規範。
三、本系擬修正「專題製作課程實施要點」第六點,並加註第七點專題書面報告格式規範,修正對照表如附件4。
決 議:
一、本次會議討論根據系課程決議,通過以下二點:
(一)、「專題製作課程實施要點」第六點「成果報告書繳交時間點」,其內容改為「10月20日前(遇假日延後)」,逾期未繳或格式不符相關規定者、未參加成果發表競賽者由指導老師予以扣分。
(二)、「專題製作課程實施要點」另加註第七點成果報告書格式規範,相關要點修正內容對照表如附件4。
二、針對成果報告書是否列入發表競賽評分,交付投票表決。經會後,於10月26日寄送【系務會議專題提案投票】電子郵件給全體委員,並於10月28日(三)下午5點半前委員至系辦領取選票,針對成果報告書是否列入發表競賽評分進行不計名投票,投票結果如下(投票數共計17張、1人未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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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ㄧ |
選項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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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報告書僅作發表時評審參考,原則不列入評分(由專題老師自行評分)。 |
成果報告書發表時供評審參考,並列入評分,於「專題製作實施要點」加註第九點第(三)項「專題競賽評分比例」: (1.2.3.選項擇ㄧ勾選) □1.書面報告30%,口頭報告70% □2.書面報告40%,口頭報告60% □3.書面報告50%,口頭報告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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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票 |
3票(1、2、3選項各1票) |
根據開票結果,成果報告書僅作發表時評審參考,不列入計分,由專題老師自行評分。
三、本次「專題製作課程實施要點」修改內容,訂於109-2學期開始實施。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3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