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第4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7年度第4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11月27日(星期二) 中午12時10分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6樓國際交誼廳
主席:張召集人瑞雄 記錄:黃楓菁
出席人員:閻委員瑞彥、洪委員文平、謝委員銘仁、張委員龍福、郭委員俊賢、蘇委員建興、郭委員筱晴、曹委員立妍、陳委員明熙
請假人員:鍾委員菁、魏委員君純、吳委員嘉真、石委員雅惠、林委員盈鈞
列席人員:李主任興漢、簡主任士捷、學生會長黃予瑍同學、學生議會議長顏明揚
壹、主席致詞: (略)
貳、宣讀上次會議決事項及報告執行情形:
一、教學發展中心提:修正本校「專任教師創新教學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二、教學發展中心提:修正本校「傑出教學輔導學習生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本辦法第三條第三項修正為「傑出教學輔導學習生評選委員會由教學發展中心聘請7位教學發展會議教師代表委員擔任之」。
執行情形: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三、國際處提:有關本校參加印尼台灣技職高等教育展<107/03/26-31>參展費用新台幣30,000元及參加2018年馬來西亞台灣高等教育展<107/7/22-08/01>的參展費用新台幣126,000元,共156,000元乙案,提請審議。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准予核銷。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會議決議核銷。
四、總務處提:有關「承曦樓全棟照明設備汰換工程」案,擬編列預算720萬元整,提請審議。
辦 法:俟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承曦樓照明更換(LED)720萬,目前已委託年度建築師事務所提供概念設計及招標文件,續辦理發包統包工程(設計施工)作業,預計108年施工。
五、總務處提:有關106年度未執行完竣工程案,轉入本(107)年度繼續執行,擬由107年桃園校區風雨球場新建工程預算調整支應
1,214萬2,151元(資本門),及增撥經常門150萬5,770元,另請於108年匡列增補風雨球場預算3,248萬4,799元預算,提請審議。
辦 法:俟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鈞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本案請主計室幫忙管理經費,總務處盯緊廠商盡快於下學期(107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前完成風雨球場工程。
執行情形:
1.「桃園校區-資訊機房建置工程」、「桃園校區--建置自動化停車管理系統」及「台北校區--公共區域監視器系統設備」計3案已執行完成。
2.「臺北校區--建置自動化停車管理系統工程」:臺北校區停管系統(1,524,603元),屢次驗收不過(陰雨天辨識度不佳、相似字辨識度不佳(Q-O、O-0、B-8、I-1)),將彙整資料於107年12月4日召開會議討論後續處置(邀請外部專家及律師與會討論),另要求廠商辦理估驗計價(第5條),惟依同條規定暫停給付。
3.「臺北校區活動中心增設無障礙電梯工程」申報使照(約11萬元),約需6個月時間。除申請使照費用外,其餘可估驗。
4.「桃園校區風雨球場新建工程」(3,845萬元):107年11月鋼構吊裝、12月中旬膜構施工,預定108年1月中旬竣工;107年11月底可估驗1,000萬元、107年12月20日估驗90%。
六、總務處提:為辦理本校「臺北校區六藝樓廁所整修工程」案,擬編列108年預算690萬元整,提請審議。
辦 法:俟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鈞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本案仍請總務處掌握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
執行情形:預算690萬元,已委託年度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規劃設計,預計108年7月施工。
七、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特聘教授設置辦法第2條規定,提請審議。
辦 法: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提107年12月13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審議。
參、 工作報告 :
一、有關國際商務系執行「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7年度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緬甸寶運、菲律賓華碩、馬來西亞台貿」案、「107年度選送大學校院會展學系及學程學生赴新南向國家實習計畫-泰國」案
說 明:
(一)本案依據本校「因公派員出國旅費支應要點」第六點規定提會備查。
(二)為執行「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7年度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緬甸寶運」案,本系莊家彰老師於7/9~7/12前往緬甸仰光,所需財源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本校自籌經費部分支應,本案實際支用共計47,167元,已先簽奉校長核准支用,再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備查(附件一)。
(三)為執行「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7年度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菲律賓華碩」案,本系莊家彰老師於7/16~7/19前往菲律賓,所需財源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本校自籌經費部分支應,本案實際支用共計33,890元,已先簽奉校長核准支用,再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備查(附件二)。
(四)為執行「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7年度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馬來西亞台貿」案,本系莊家彰老師於7/2~7/5前往馬來西亞吉隆坡,所需財源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本校自籌經費部分支應,本案實際支用共計32,198元,已先簽奉校長核准支用,再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備查(附件三)。
(五)為執行「107年度選送大學校院會展學系及學程學生赴新南向國家實習計畫-泰國」案,本系林純如老師於8/25~9/3前往泰國曼谷,所需財源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支應,本案實際支用共計48,733元,再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備查(附件四)。
四、提案討論 :
一、教學發展中心提:修正本校「教學獎遴選與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辦法業經107年11月22日107學年第1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通過在案。
(二)為拔尖鼓勵校內教師,另頒予教學優良者獎金一萬元,爰修訂第四條。
辦 法:本辦法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二、通識教育中心提:修正「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李貴豐副教授藝文創作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中心專任教師李貴豐老師因個人身體健康因素需請長假休養身體,為執行「李貴豐副教授藝文創作獎學金」之活動,擬修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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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金審查會議委員名單。
(二)本要點已經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中心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要點已經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三、秘書室提:有關本校108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5條規定:「學校應以中長程發展計畫為基礎,擬訂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教育績效目標。二、年度工作重點。三、財務預測。四、風險評估。五、預期效益。六、其他。
前項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應提報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於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報本部備查。第一項第三款所稱財務預測,指學校預測未來三年資金來源、用途及可用資金變化情形。
(二)依前揭規定,本校108年財務規劃報告書須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於107年12月31日前報教育部備查。
(三)經彙整本校各單位108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如附件。
(四)本報告案經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本會議通過後,送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略)
陸、散會:下午12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