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時間:109年11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盧委員智強、史委員穎君(陳薏如代)、李委員昭慶、楊委員東育(請假)、李委員興漢、賴委員暄堯(陳姵羚代)、胡委員紹華、林委員盈鈞(林祥昌代)、李委員俞麟、楊委員進雄、楊委員浩彥、張委員世佳、黃委員國珍、廖委員文華、周委員旭華(蘇子帆代)、江委員淑玲(鄒復証代)、張委員龍福、楊委員葉承、施委員翠倚、張委員旭華(趙驥代)、蘇委員建興(吳雅惠代)、邱委員怡慧(洪倩文代)、連委員俊名、彭委員勝龍、陳委員恩航、簡委員士捷、陳委員睿騏、胡委員小娟(詹二洋代)、陳委員黛娜、石委員雅惠(王怡文代)、劉委員雅文、廖委員慧芳(王惠珍代)、王委員亦凡(請假)、葉委員栢虦、黃委員士洲、黃委員琦婷(請假)、朱委員永瑞、林委員麗容、林委員宜霓、盧委員益祥(趙驥代)、陳委員增娟、陸委員靜容(請假)、洪委員啟穎(張雅媛代)、蔡委員誠一、魏委員君純(胡秀玲代)、蔡委員美惠、孫委員彩卿、曾委員品瑄、熊委員雅妮、柯委員廷叡、梁委員珍溶、李委員惟(請假)、陳委員凱婷(請假)
應出席:53位 實到:47位
工作人員:王藝華
主席:盧學務長智強 記錄:王藝華
壹、主席致詞(略)
貳、確認上次(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擊劍社」,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二、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Bartender文化交流社NTUB-BCE」,提請審議。
決 議:1.於相關表單內增加預計使用之活動場地欄位。2.禁止酒後駕車規定需納入章程內。3.實名制規定納入章內。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三、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修正本校「校外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修訂本校「學生銷過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一、為保障學生權益,增訂銷過申請流程及申請期限,並增列法定保密案件申請銷過流程。
二、本修正案業經109年11月9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務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棒壘球社」,提請審議。
說 明:一、成立之目的為推廣棒壘球運動,增進社員對棒壘球運動有正確認知,並學習棒壘球技巧,提昇心理素質與做事態度,讓在學期間學習到的優良習慣、態度與素質成為同學一生受用的能力。
二、本案業經109年10月12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務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嘻哈文化研究社」,提請審議。
說 明:一、成立之目的為促進本校學生對嘻哈音樂之瞭解,透過親身體驗,領略音樂的美妙,讓喜歡嘻哈音樂的同學可相互學習成長。
二、本案業經109年11月9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務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軍訓室提:擬修正本校「學生宿舍住宿輔導與管理辦法」,提請審議
。
說 明:一、依據本校現況,修正本辦法第二條部分文字。
二、本辦法第二條:「本校學生宿舍係供本校具學籍之全職學生住宿使用。附設專科進修學校、附設空中進修學院及進修推廣部等學制學生或專案活動班隊,如有住宿需求需經申請核准」。因應本校組織調整,擬將條文修正為「本校學生宿舍係供本校具學籍之全職學生住宿使用。附設空中進修學院、進修推廣部等學制學生或專案活動班隊,如有住宿需求需經申請核准」。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
近期多所學校發生學生自殺事件,今日下午學務處將與軍訓室校安中心、教務處、總務處先行召開緊急校園安全會議,將擬定學生具體輔導過程、實際作法及宣導方向,並將於下週四行政會議之後,召開全校緊急校園安全會議。另請各位主任或主管轉告導師或同學們,如遇班上同學有情緒異常或感情事件,亦或是課業上、生活上發生困擾,或經常缺席不到課的同學,請主動向導師或學務處反應,以利我們即時的對同學進行關懷及處理,盡量降低危險的情況,麻煩各位主任及主管在系務會議協助幫忙宣導,學務處也會利用導師會議及相關場合進行宣導,以上補充說明。
伍、散會(上午1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