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學年度第2學期衛生委員會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
『衛生委員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 109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13:00 至 13:20二、地點: 視訊會議
三、主席: 劉瀚宇 副校長 記錄: 陳組長黛娜
四、出席人員:
邱繼智教務長、盧智強學務長、體育室李俞麟主任、軍訓室尹敏芳主任、總務處事務組陳信宇組長、張麗萍副教授(應外系)、健康保健組陳黛娜組長、謝昕芸委員(財金系)。
未出席人員:李昭慶總務長、主計室洪文平主任、熊南欣副教授(財稅系)、江振維助理教授(商創系)、張菀娟委員(資管科)。
五、主席致詞:
感謝各委員百忙中出席會議,出席過半,宣佈會議開始,勞請各委員多多提供意見。
六、確認上次會議決議及執行情形報告
一、有關 109、110 年度本校健康促進計畫,提請討論。
說明:依教育部 108.8.21 臺教綜(五)字第 1080116963 號函示:自 109
年度起以一次申請兩年度計畫為原則,並於提報當年 9 月 30 日前申請。
決議:修正後通過。執行情形:
(一)109 年、110 年度健康促進計畫:『健康嘉年華・相約一起來---
「健康體位、健康活力校園 2.0、預防代謝症候群、傳染病防治、菸害、藥物濫用、愛滋防治、口腔衛生保健、輕鬆自在, 無毒過生活」系列活動』教育部核定每年補助 17 萬(兩年 34
萬),自籌款每年 1 萬;刻正執行中。
七、提案討論:
(一)有關成立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工作小組及本學期欲推動之項目,提請討論。
說明:
1、依據教育部 108 年 9 月 3 日臺教綜(五)字第 1080125272 號函辦理。
2、本校 109 年度為教育部選定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推廣學校依工作項目表需成立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工作小組會議執行且檢討工 作。
3、本小組成員及欲推動工作項目如附件一。
決議:照案通過。
(二)有關 109 學年度新生健檢醫院標案方式,提請討論。說明:
- 依據學校衛生法(中華民國 91 年 2 月 6 日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25070 號總統令公布)第八條敘明:「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又依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教育部台參字第 0920082231A 號令發布)第二條規定:「 各級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實施學生健康檢查之對象、項目及方法, 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學生健康檢查基準表規定辦理。」。
- 本組始於 94 學年度起辦理承攬廠商到校團體體檢,至今各學年度成效良好,故擬續辦理。
- 108 學年度新生健檢費用(決標價格)為新台幣 550 元整,由學生自行付費支應。
- 109 學年度新生約為 2100 人(五專 350,日二技 292,日四技 374, 碩博 121,進修四技 263,進修二技 421,進修二專 271,外加、外籍及轉學生等未含),以每人預算金額 600元計,總金額為
1,260,000元。為提高行政效率,建請本次合約期限為 1 年,後續擴充 2 年,並以「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3 年採購金額合計 3,780,000 元)
★ 註:108 學年度新生健檢 1720 人。(臺北 1456 人,桃園 264 人)
- 「94-108 各學年度新生健檢標案方式及決標價格」及「各標案方式之優缺點比較表」 (如附件二)
決議:照案通過。
八、臨時動議:無。九、散會: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