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0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110年4月13日110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紀錄】
時間:110年1月7日(星期四)中午12時10分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行政會議廳(視訊-弘毅樓A118會議室)
主席:張委員瑞雄 記錄:黃楓菁
出席人員:洪委員文平、李委員昭慶、謝委員玉玫、莊委員家彰、楊委員進雄、陳委員姝伶、林委員文晟、林委員盈鈞、鄭委員博文、崔委員秀里、陳委員明熙(視訊)、陳委員金足(視訊)、謝委員芝玲(視訊)
請假人員:王委員致怡
列席人員:史教務長穎君、楊研發長東育、吳組長忠熹、陳組長麗美、學生會長曾品瑄同學、學生議會議長熊雅妮同學
壹、主席致詞:(略)
貳、宣讀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及報告執行情形:
一、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提請審議。
辦 法:本案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經109年12月17日本校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秘書室提:因應109年8月1日本校附設專科進修學校裁撤,相關法規內文刪除「專進」等文字乙案,提請審議。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上述各法規自109年8月1日起,法規內文若含「專進」等相關文字,請刪除之。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 本案已依決議辦理。
三、秘書室提:本校110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函報教育部案,提請審議。
辦 法:案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送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報告書P55有關美國大選部分請修正,餘照案通過;各位委員會後發現有問題需修正部分,請隨時通知秘書室。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決議修正,並提109年12月17日本校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於109年12月21日函報教育部備查。
四、總務處提:有關「臺北校區承曦樓(四維樓重建工程)之取得綠建築標章改善工程」申請預算542萬元,提請審議。
辦 法:俟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 本案已依決議辦理。
五、總務處提:有關本校臺北校區五育樓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申請預算3,020萬元,提請審議。
辦 法:俟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 本案已依決議辦理。
六、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部分規定,提請審議。
決 議:本要點第4點修正為:約聘教學人員…。但已至屆齡退休年齡者不得聘任用為專任教育人員之規定不在此限;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有關本校教學型約聘教學人員增列關鍵績效指標部分,列入下次法規修訂參考。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決議辦理,並於109年12月21日發布。
七、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部分規定,提請審議。
辦 法:本契約書經本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並自110年8月1日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決議辦理,並於109年12月21日發布。
八、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部分規定及第8點附件三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附註說明第2點及第5點,提請審議。
辦 法:俟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其中第8點及其附件三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附註說明第2點並溯自109年8月1日生效。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 本案已依決議辦理,並於109年12月8日發布。
參、工作報告:
主計室提:本校110年度預算分配案,報請備查。
說 明:
一、依據本校109年12月17日110年度預算分配會議決議暨同年12月23日簽奉校長核定辦理。
二、本校110年度預算案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為使各單位業務順利推行,本校業於上開會議暫依預算案額度分配經費(會議紀錄如附件),說明如下:
(一)經常支出分配9億1,715萬1千元包括:
1.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管理及總務費用8億9,142萬4千元:
(1)人事費:統籌匡列5億7,574萬4千元,其中加班費額度39萬元,分配如附表4。
(2)業務費:3億135萬5千元,分配如附表1、1-1及1-2。
(3)維護費:1,287萬1千元,分配如附表2及2-1。
(4)旅運費:統籌匡列145萬4千元。
2.學生公費及獎勵金:2,572萬7千元,分配如附表5。
(二)資本支出分配1億530萬元,包括:
1.固定資產:6,300萬元,分配如附表3及3-1。
2.無形資產:1,210萬元,其中電腦軟體800萬元,其分配額度及項目,由資網中心召開之資訊發展會議討論後送行政會議核定;另專利權無形資產額度7萬元,由研發處統籌運用。
3.遞延資產:3,020萬元,係辦理五育樓耐震補強整修案。
(三)空中進修學院及各輔導處依109年度截至11月底實際學雜費收入5,367萬2千元扣除12%之預計盈餘644萬1千元計,經費支用上限為4,723萬1千元,分配如附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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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附本校110年度預算分配會議紀錄,報請備查。
辦 法:本校110年度預算分配案經預算分配會議決議通過後,如數分配各相關單位運用,如法定預算調整時,授權主計室按刪減額度比例調整分配。
決 議:同意備查。
肆、提案討論:
一、教務處提:修正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一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案依據教務處列管改善事項及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附帶決議事項辦理,並經109年12月23日本校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在案。
(二)為鼓勵本校專任教師以全外語教學方式開授課程,以促進本校教育與學習國際化,培養學生具國際觀及提昇外語能力,調高授課鐘點費為2倍;並為維護全外語教學品質,增列管考機制,教學評量反饋未達3.5分者,授課教師於一年內不得申請全外語教學之課程。另增訂「全英語授課教學評量表」一式,據以辦理校務行政管理系統教學評量問卷線上填覆之相關事宜。
辦 法:俟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二、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09年12月10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教育部躍升計畫已於109學年度停止,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回復適用。
(三)本次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1.依期刊領域分級,修正學術期刊論文獎勵金額。
2.訂定ESCI學術期刊論文停止獎勵時間。
3.刪除EI學術期刊論文獎勵。
4.配合大學排名將「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列入指標,增訂教師指導本校學生通過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給予補助之規定。
5.修正每人每年實際領取獎(補)助總額。
6.教師申請出席學術研討會論文發表補助時,需檢附未獲科技部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學術會議之證明文件。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本要點第六點修正為每人每年實際領取獎(補)助總額不得逾15萬元,餘照案通過。
三、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績優職員選拔及獎勵要點」第5點規定,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校「績優職員選拔及獎勵要點」業經105年3月3日本校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及同年11月22日本校105年度第6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配合本校組織規程所定各教學與研究單位、行政單位設置,以及本校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於109年8月1日裁撤,修正本校點第5點有關各單位績優職員推薦群組織分配,餘酌作文字修正。
(三)本案經109年12月10日本校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