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110年6月24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
地點:視訊會議(google meet)
出席人員:劉瀚宇、蕭幸金、黃焜煌、李麒麟、史穎君、邱繼智、楊東育、賴暄堯、盧智強、李昭慶、李興漢、楊進雄、李俞麟、胡紹華代理主任、洪文平、鍾淑惠、周旭華代理院長、張世佳、黃國珍、簡士捷、凌祥發、吳忠熹、吳世忠、談玉儀、張婕、蔡美惠、陳雍元、郭俊賢、張窈菱、林維珩、黃麗樺、江淑玲、謝承熹、陳麗旭、王致怡、莫積懿、楊葉承、謝文盛、陳津美、張旭華、高寶華、鍾菁、葉清江、閻瑞彥、盧益祥、林宏仁、蘇建興、丁慧瑩、邱怡慧、郭筱晴、黃瑞恆、張麗萍、張肇明、溫明輝、彭勝龍、連俊名、廖慧芳、許晉龍、鄭美愛、曾品瑄、章正弦、周麗娟、林盈鈞、陳恩航
應出席:76位 (李昭慶總務長同時擔任環安衛中心主任)
實 到:65位
未 到:6位(熊雅妮、陳凱婷、陳俊佑、顏夷卉、蘇威豪、莊致柔)
請 假:5位(許子凡、李欣欣、陳瑋玲、陳潔瑩、江季娘)
工作人員:2位(黃楓菁、盧晴鈺)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主席報告:今日加開校務會議,主要係討論校長遴選委員會選舉事宜。防疫中心宣布三級疫情將延長至7月12日,在此段時間,亦請大家注意保持健康。
貳、宣讀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執行情形:
提案一、秘書室提:本校109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函報教育部備查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於6月22日函報教育部。
提案二、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代表推選辦法」第5條,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刻正依程序簽請校長核定。
提案三、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刻正依程序簽請校長核定。
提案四、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第3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已簽請校長核定,並於110年6月22日函示下達。
提案五、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要點」,提請審議。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已簽請校長核定,並於110年6月22日函示下達。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補充口頭報告)
一、學務處:(會後學務處提供口頭報告之書面文字)
(一)6月22日人事行政總處來文,詢問於單位內設置疫苗接種站並接種疫苗(註:疫苗接種無法選擇疫苗廠牌,視疫苗供應現況撥配;報名人數須達100人才能到校設站),目前請環安中心於6月23日-6月25日進行全校教職員工調查。請各委員轉達各教職員工。
(二)保健組現著手聯繫可合作之醫療院所,台大、和平醫院已表示無法支援到校注射,目前接洽中興、仁愛及婦幼…等9家COVID-19疫苗合約醫院。中興醫院初步有合作意願,但尚待院內協調及疫苗核撥狀況。
主席裁示:本校若超過100人有意願施打,原則上其將至本校設站施打。
二、總務處:本校接種對象為在學校之工作者,亦包括兼任老師、職員、約僱人員、保全及清潔人員,此已通知相關單位。明日彙整後若超過100人,會將彙整資料遞送出。目前已累積242人,陸續蒐集中。
乙、提案討論:
提案一、人事室提: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各類代表第二階段推選作業,提請討論及票選。
說 明:
(一) 依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代表推選辦法」第2條及第3條規定略以,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遴委會)委員置委員17人,由學校代表7人(教師代表5人、行政人員代表1人及學生代表1人)、校友代表2人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5人、教育部遴派之代表3人組成;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各類代表,除教育部遴派代表外,分二階段推選產生。
(二) 有關教育部遴派代表部分,本校業於110年3月12日函請教育部遴派代表3人,並經教育部同年月26日函復遴派原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前校長曾憲政、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及國立成功大學校長蘇慧貞等3人擔任。
(三) 遴委會其餘教師、行政人員、學生、校友及社會公正人士等各類代表,業依程序由各負責推選工作單位完成第一階段候選人推選作業,辦理情形說明如附件1。為使本會代表充分了解遴委會各類代表候選人學經歷等資料,爰各類代表候選人名單等資料業於 110 年6月17日校務會議後,請秘書室轉送本會代表參閱,名單並公告於本校「校長遴選專區」。
(四) 本會議將審議辦理遴委會各類代表第二階段推選作業,推選方式如附件2、投票注意事項如附件3 。
(五) 遴委會組成後,遴委會委員如有本校「校長遴選辦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解除職務之情事,即依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代表推選辦法」第4條規定,由各類代表候補委員遞補之。
辦 法:推選方式及投票注意事項經本會審議通過後,續辦推選投票作業,並依推選結果,簽陳校長核示並核發聘函後,依規定於30日召開遴委會第一次會議。
決 議:
(一)選擇通訊投票之委員,除掛號寄回外,亦可本人親自投遞送達人事室。
(二)餘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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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各代表投票方式:目前選擇通訊投票共29位,選擇現場投票共47位。 (2)請大家記得投票,現場投票請至人事室,並請務必攜帶可辨認身分之證件。 2.高寶華委員建議: 原先選擇通訊投票的委員,建議亦可由本人親自投遞 送達人事室。 3.主席提醒:本案各附件內容,請大家仔細閱讀,並請大家於7月2日之前投下神聖的一票。 |
丙、 臨時動議: (無)
丁、散會:上午10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