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研所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所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所務會議 紀錄
會議時間:110年3月24日(星期三) 11時00分
會議地點:資研所會議室
會議主席:廖文華所長 記錄: 林群穎
出席人員:廖文華、楊東育、鄒慶士、王亦凡、張肇明、黃焜煌
- 主席報告:
本所將於110年5月28日(五)上午9:00辦理「2021 AI人工智慧產學發展論壇」,敬請各位老師協助並踴躍參與。
-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提案一、審查研究生申請論文發表認證,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依本所「碩士生學術活動規範作業要點」第4條規定辦理。
二、 108學年度入學研究生陳郁涵、李順玉共2件論文發表認證申請書如附件一。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所碩士學位考試文件修訂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擬修正「口試及離校流程注意事項」,增加論文計畫書審核申請之規定及繳交論文電子檔,修正對照表如下,修正後文件如附件二(頁4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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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 |
修正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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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試前 (1)109學年度起研究生應於碩士班二年級上或下學期開學第四週(含)前提出碩士論文計畫書,填妥論文計畫書審核申請表附件0申請審核。經本所學術委員會議審核通過,其會議紀錄(含論文題目)續送教務處備查。 |
無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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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 |
修正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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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口試 8. 論文題目文字如有修改,請將修正後題目寫於碩士學位考試成績表下方,並請指導教授簽名。 |
無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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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離所手續及離校手續 1. 辦理離所手續及離校手續請打印離所程序單附件11、離校程序單附件12,並備妥論文親送所辦,並繳交論文電子檔。 |
五、離所手續及離校手續 1. 辦理離所手續及離校手續請打印離所程序單附件11、離校程序單附件12,並備妥論文及論文光碟親送所辦。 |
- 擬修正「畢業生離所程序單」第一項審查項目,修正對照表如附件二
(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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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 |
修正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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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碩士論文2本(1本精裝本+1本加光面平裝本,並繳交論文電子檔)。 |
1. 碩士論文2本(1本精裝本+1本加光面平裝本,每本皆須附論文全文pdf檔光碟)。 |
- 擬修正「論文格式參考」之「中英文摘要格式」,修正後格式如附件二
(頁7至8)。
決 議:「英文摘要格式」修正後通過,其餘照案通過。
提案三、本所學生專業能力證照畢業門檻一覽表,提請討論。
說 明:
- 修正本所「學生英語能力及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附表一「學生專業能力證照分類一覽表」,修正草案如附件三(頁9)。
- 考量資訊類證照與時俱進,附表所列證照種類、證照名稱及認定基準等項目如有變更,擬由本所課程委員會依實際情況核定公告。
決 議:「學生專業能力證照分類一覽表」修正後通過,依程序提所課委會審議。
提案四、本所110年高教深耕計畫(資研所)預算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本校109年12月28日110年度高教深耕計畫經費分配會議紀錄辦理,預算表內容應經所務會議討論。
- 本所110年高教深耕計畫預算表如附件四(頁10)。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本所110年高教深耕計畫(AI教學)預算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本校109年12月28日110年度高教深耕計畫經費分配會議紀錄辦理,預算表內容應經所務會議討論。
- 本所執行110年高教深耕計畫-AI教學計畫書及預算表如附件五(頁11)。
決議:照案通過。
- 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所發展及社會人才需求之課程規劃,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108-109學年度系所評鑑委員提出之待改善事項建議,課程規劃應符合核心能力指標,且更吻合學生未來職能發展與就業能力,畢業生流向統計如頁1-1至1-2。
- 依本所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所務會議決議辦理,本所定期檢視課程之開設情況,如逾五年未開設之課程,則應予以討論調整,課程整理如頁1-3。
- 檢附110學年度入學學生課程科目表如頁1-4至1-5。
- 本案經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委會審議通過。
決 議:
- 更正110學年度入學學生課程科目表英文文字:College of Business更正為College of Management;科技英文名稱更正為English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資料導向程式設計英文名稱更正為Data-Driven Programming;科目表格式之「至少應修」英文建議教務處修正為Minimum of Electives Required。
- 課程討論分為:
- 整合原課程發展為進階研究所課程,如:資料科學導論、程式設計與計算思維、資料導向程式設計。
- 討論整合AI相關課程,如:文字探勘、多變量統計分析、資料探勘、自然語言處理、深度學習、機器學習與決策及人工智慧等。
- 開設符合時宜、研究熱潮之課程。
- 「網路安全」課程更名為「資訊安全」。
- 討論本所課程模組之課程設計。
提案二、本所109學年度本位課程評鑑審查,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本校推動本位課程發展施行要點」第6點第1項第2款辦理。
- 委員審查意見如頁2-1至2-6。
- 本案經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委會審議通過。
決 議:審查結果:99分、99分,照案通過,續提院課委會審議。
提案三、修正本所學生專業能力證照畢業門檻一覽表,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本所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所務會議決議辦理。
- 修正本所「學生英語能力及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附表一「學生專業能力證照分類一覽表」,修正草案如頁3-1至3-4。
- 考量資訊類證照與時俱進,附表所列證照種類、證照名稱及認定基準等項目如有變更,擬由本所課程委員會依實際情況核定公告。
- 「學生專業能力證照分類一覽表」增加第13項:中華專案管理學會(NPMA)認證。
- 本案經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委會審議通過。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院課委會審議。
提案四、審查研究生申請論文發表認證,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所「碩士生學術活動規範作業要點」第4條規定辦理。
- 108學年度入學研究生游翊婕、游期順,共2件論文發表認證提出申請,申請書如頁4-1至4-2。
決 議:依本所「碩士生修業要點」第五點第1項規定應親臨發表論文,本所研究生游翊婕、游期順參與由銘傳大學主辦之「銘傳大學2021追求高教卓越國際學術研討會」,因主辦單位考量桃園地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竣,改以海報方式發表論文。游生二人因受疫情影響致非自願性無法親臨發表論文(如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故本案予以通過。
提案五、本所109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論文計畫書審核申請,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校「碩士生學術活動規範作業要點」第4條規定辦理。
- 108學年度入學研究生陳郁涵、柯廷叡、章正弦,共3件論文計畫書提出審核申請,申請表如頁5-1至5-3。
決 議:通知學生修改申請表格式一致,本次申請3件論文計畫書均審核通過,會議紀錄及名冊送教務處備查。
提案六、本所研究生申請獎學金,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校「清寒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規定辦理,本所109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獎學金名額1名。
- 依本校「研究生獎學金實施要點」規定辦理,本所109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獎學金名額每班1,共2名。
- 本次共有陳郁涵等3位同學提出申請,申請名冊如頁6-1。
決 議:
- 按成績排名,「清寒優秀獎學金」由資研二甲成績較高者李順玉同學為正取。
- 按成績排名,「研究生獎學金」由成績較高者資研一甲劉姵妤、資研二甲陳郁涵為正取。
提案七、修訂本所「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學生考取專業能力證照補助支給要點」,提請
審議。
說 明:修訂草案如頁7-1。
決 議:增加補助標準第三點第三項:每人以申請2張證照補助為原則,但同一證照補助以1次為限。照案通過,後續簽請管理學院院長核定。
提案八、本所執行「碩士生修業要點」第五點之規定情形,提請討論。
說 明:
- 本所「碩士生修業要點」第五點規定,研究生在學期間應參與發表論文或投稿論文刊登(或接受)於專業期刊或學報,規定如8-1。
- 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第三條規定,研究生申請碩士或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期限為第一學期自完成該學期註冊手續起至11月30日止;第二學期自完成該學期註冊手續起至4月30日止,規定如頁8-2。
決 議: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國內外研討會舉辦次數降低且正式發表期程不一,為避免學生因延遲而無法申請口試。
- 疫情期間本所研究生於4月30日前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始得先申請碩士論文口試,且應在口試前得到研討會論文接受函,始得辦理口試。
提案九、本所110年度教師研究獎補助申請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本案依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 本所張肇明教授、黃焜煌教授及楊東育教授等共3人16篇提出教師學術期刊論文發表申請,名冊如頁9-1至9-2。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院教評會審議。
提案十、本所校長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候選人推選,提請討論。
說 明:
- 本案依本校「校長遴選辦法」及「校長遴選委員會代表推選辦法」規定辦理。
- 教師代表候選人由本校各系(科)、所、學位學程、通識教育中心及體育室專任講師以上教師,採無記名投票方式推選候選人各一至三人(原則上每十人推選一人,未足額部分採無條件進位,候選人達二人以上時,任一性別至少一人);推選工作由各系(科)、所、學位學程、通識教育中心及體育室分別辦理。
- 支援他單位教師均回歸原聘任單位進行推選。
決 議:推選廖文華教授為校長遴委會教師代表候選人,續送名冊至人事室彙整。
提案十一、本所校長遴選委員會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候選人推選,提請討論。
說 明:
- 本案依本校「校長遴選辦法」及「校長遴選委員會代表推選辦法」規定辦理。
- 社會公正人士代表之被推薦人選,須曾任國內外大專校院校長、學術成就傑出、熟悉大專校院事務或關心本校發展之社會公正人士,由本校各系(科)、所、學位學程、通識教育中心及體育室各推薦一至二人,或由校內專任教職員二十人以上連署推薦一人,每位教職員限連署一人;推選工作由研究發展處負責辦理。
- 本校現職專任人員、在學學生及校友不得被推薦為社會公正人士代表。
決 議:推選張榮貴董事長為校長遴委會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候選人,續送名冊至研究發展處彙整。
提案十二、本所院長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推選,提請討論。
說 明:
- 本案依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規定辦理。
- 該院所屬各所、系(科、學位學程)推選專任教師代表八至十人。但各所、系(科、學位學程)至少須有一位專任教師代表。
- 依教師總數,資研所教師代表員額分配為1名,請推選正取及備取各1名教師代表。
決 議:推選楊東育教授為院長遴委會教師代表,續送名冊至管理學院彙整。
臨時動議:無。
散會:(13時00分)
敬陳 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