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09年12月10日(星期四)下午2:00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桃園校區弘毅樓A118室(視訊連線)
出席人員:蕭幸金、黃焜煌、李麒麟、史穎君、邱繼智、楊東育、賴暄堯、盧智強、李昭慶、林盈鈞、李興漢、李俞麟、楊進雄、 鍾淑惠、洪文平、廖文華、江淑玲、張龍福代理主任、楊葉承、施翠倚、張旭華(游珮廷代)、蘇建興、邱怡慧、簡士捷、楊浩彥、周旭華(楊浩彥代)、張世佳、黃國珍、凌祥發、連俊名、彭勝龍、胡紹華代理主任、陳恩航
應出席:35位 (李總務長同時擔任環安衛中心主任)
實到:33位 (楊浩彥院長出席並同時代理周旭華主任)
請假:1位 劉瀚宇(公假)
列席:1位 AACSB認證辦公室高啟中執行長(李玉琪代)
工作人員:黃楓菁、李明才、程柔慈、黃詩怡、余春珠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標竿校務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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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
講者:東華大學趙涵捷校長 講題:SDGs University |
貳、確認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人事室提:修正「專任教師聘約」,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續提12月17日校務會議審議。
二、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 本校「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第五點修正如下:
五、約聘教學人員之類型分為教學型、產學型、研究型三類。聘用各類型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
3、第一目及第二目之達成比例加總計算達百分之一百。…
…
- 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業經12月3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待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三、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約聘教學人員契約書」,提請審議。
決 議:
- 本校「約聘教學人員契約書」第六點修正如下:
六、績效考核,須達到以下關鍵績效指標:
…
3、第一目及第二目之達成比例加總計算達百分之一百。…
…
- 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業經12月3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待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四、教務處提:本校「111學年度增設及調整」案(包括:國際商務系增設二技進修部、財政稅務系增設碩士在職專班、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增設碩士在職專班、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與商業設計管理系整併),提請審議。
決 議:創研所及商設系之整併案暫緩,其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教務處書面回覆)業經12月2日111學年度增設碩士在職專班專案審查委員會通過,12月10日校務發展會議通過,續提12月17日校務會議審議。
五、通識中心提:修正本校「通識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第五點維持原條文,不修正。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後續將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六、教務處提:修正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教學評量問題改善(增設問題,如:老師是否使用全外語授課)及監督機制(如:附上佐證資料,包括:老師作業、教科書、考卷…。)以上仍請教務處研議加強。
執行情況:(教務處書面回覆)
(一)本要點續提12月17日校務會議審議。
(二)另依會議附帶決議,同步修訂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增訂「全英語授課教學評量表」一式,另提教務會議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據以辦理校務行政管理系統教學評量問卷線上填覆事宜。
七、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及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業經12月3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並已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八、創新設計與經營學院提:修正本校「創新經營學院院務會議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若有類此類情況之法規,一併比照本案辦理,自行修正之。
執行情況:後續將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參、行政會議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案 由:109年度資本門預算100萬元以上-7案【列管案】。
執行情形:
1.台北校區六藝樓無障礙電梯新建工程690萬元:(總務處回覆) 109年3月31日申報竣工,5月6日驗收,6月23日複驗通過,後續申請使用執照時間約需6個月。建管處於8月25日到校勘驗,經建築師補件作業後,建管處已完成實質審查,10月15日核准使用執照,10月19日開放使用,目前簽辦給付尾款。
2.「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智慧零售類產業環境人才培育計畫」第一年(3,274萬5千元) :
(管理學院回覆)計畫採購情形(可用經費餘額:26,480,315元):
(1)目前線上教育平台(300萬)、送餐機器人設備(98萬)、教學視聽軟硬體系統設備(200萬)均已進請購程序中。
(2)智慧商店營運主要設備於培育基地委外營運後配合辦理採購。
(3)智慧商店培育基地委外營運招商作業將進行公告作業。
3. DNS設備(200萬元):
(1)(資網中心回覆)已簽文採購,經函報教育部採最有利標方式、8月19日開標、8月26日評定決標廠商、9月3日簽約,11月5日驗收通過,11月27日付款完畢。
(2)(總務處回覆)配合資網中心辦理採購,已函報教育部核准採最有利標,8月19日開標,8月26日評定決標廠商,9月3日完成簽約,11月5日驗收通過,11月27日付款完畢。
決 議:DNS設備(200萬元)乙案,總務處及資網中心解除列管。其餘繼續列管。
二、案 由:有關建立本校學位論文審議機制等事宜【列管案】。
執行情形:
(一)圖書館已解除列管。
(二)(教務處回覆)
1.依據教育部推動「學位論文品保機制」之八項措施進行自我檢視,本校現行規定(「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教師教學倫理守則」)及作法已符合項目為:(1)依學位授予法第8及第10條規定,遴聘研究生學位考試口試委員。(2)依規定將學術倫理教育列入碩博士生必修或畢業條件。(3)學校已購置論文比對系統,訂有研究生申請論文延後公開程序。(4)學位論文有專業領域不符或違反學術倫理時,指導教授應負相應責任。
2.目前已完成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修正草案),增列本校學位論文品保機制相關規定,包含:(1)研究生論文題目專業符合檢核;(2)學位論文專業符合檢核;(3)研究生學位論文內容比對結果;(4)學位論文是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5)論文提交學生及指導教師須確實檢視比對結果及論文是否需做必要調整,並由院系核章確認。(6)覆核審查,由教務處於每學期召集各院院長及相關教學單位主管進行會議。擬提本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後(109.12.23),依規定報請教務部核備後實施(預計110.1)。
決 議:教務處繼續列管。
肆、其他列管案:
一、第18次學生與校長有約:
(1)第1-3案【提案1-臨時被告知換老師、提案2-成績單未寄送、提案3-成績單整班未寄送】,教務處解除列管。
(2)第5案【提案5-校內場地廢棄物處理】,總務處解除列管。
(3)臨時動議3【臨時動議3-希望學校或系上多多舉辦企業實地參訪活動】,企管系及研發處解除列管。
伍、主席報告:
(一)剛透過趙校長之演講,想必大家能更瞭解SDGs之內涵。SDGs計算分數時,僅第17點為必要,另加選其他3點強項,請蕭副校長及主秘研議本校未來可朝哪幾點努力。如:三代內第一次念大學、推廣教育本校有空中進修學院…。
(二)請各學院主管轉達,開設程式設計課程之老師,請於該課程中加入幾小時講授如何使用雲端之概念。本校現已申請加入AWS(註:亞馬遜雲端運算服務, Amazon Web Services)學校之會員,未來每位老師及同學可免費申請加入帳號,內有許多資源可運用,如:AI軟體、人臉辨識軟體…。盼未來北商畢業生皆具備雲端概念,俾利提升職場優勢。
陸、各單位工作報告:(相關報告請參見書面資料,補充口頭報告)
一、學務處:
(一)本處心諮組12月21日中午於行政會議廳,邀請台大公共衛生學院張書森教授主講「自殺防治知能研習」,請主管通知第一線導師、同仁、助教…等人,皆可參與。
(二)12月15日請再次確認校慶貴賓出席狀況。12月19日校慶當日降雨機率為45-60%,本處皆已訂定相關下雨備案。
二、秘書室:本室今召開校務評鑑第一次工作小組會議,進行分工。預計2月繳交第一版報告,4月繳交第二版報告,5月20日為本校校務自評,請各主管叮嚀同仁並提前準備。
三、資網中心:建議各單位將自行架設之WIFI設備只開頻率為5GHz,關掉2.4 GHz。若不會設定,請先找出登入帳密,由本中心協助設定,以避免干擾本校WIFI。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研發處提:修正本校「任務編組研究中心設置與裁撤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為整併全校各研究中心,改採院級以上研究中心之主任方得減授鐘點,俾使資源整合。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研發處提:修正本校「研發成果與技術移轉管理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 本校研發成果與技術移轉管理辦法前經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在案。
(二)為完備研發成果管理與維護相關法規,並鼓勵研發成果後續推廣運用,修訂本次辦法。重要修正如下:
1.第二條:完備研發成果來源與歸屬之規定。
2.第三條:調整研審會之組成人員,明訂任務權責。
3.第五條:將學校補助專利項目由「申請階段各項費用」調整為「維護年費」。
4.第六條:新增訂定專利讓與程序。
5.第七條:新增訂定專利終止維護程序。
6.第八條:新增訂定發明 (創作)人義務。
7.第九條:新增訂定研發成果技術移轉(授權)原則。
8.第十條:調整研發成果收益之分配比例。
9.第十一條:新增訂定推廣有功人員獎勵。
(三)又配合管理辦法之訂定,新增訂定本校專利授權/技術移轉作業流程圖、技術移轉利益迴避揭露表及技術移轉/專利授權合約書等文件,以供辦理相關作業之運用。
(四)本案經本處109年11月4日處務會議決議「修正後通過並送外審委員審查後,再提行政會議審議」。本案經送研發成果管理維護及技術移轉領域之外聘專家學者審查後,業依回饋意見完成修正。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人事室提:本校109學年度寒假期間調整行政人員上班時間,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人事室奉核定109年11月23日簽(如附件1)及教育部103年7月30日臺教人(三)第1030101754號函辦理。(如附件2)。
(二)本校本學年度寒假自110年1月18日起至2月21日止,依據教育部103年7月30日函釋規定,學校於寒暑假期間採彈性上班措施,每日仍應維持辦公8小時,學期結束後一週及開學前一週應全日上班。
(三)本學期行政人員中午延長服務時數總計為61小時(如附件3),本校109學年度寒假自1月18日至2月21日,擬排定於1月29日、2月5日及2月9日統一實施補休(惟本校仍應安排人員到校輪值),合計減少到班24小時,餘37小時補休時數保留至暑假實施。
(四)另109年8月1日以後報到之新進同仁,將依本(109-1)學期實際在職天數計算補休時數,時數不足者需排入寒假到班輪值,於共同休假日在指定地點辦公,並接聽校內電話;有關新進同仁值班事宜將另案簽核。
(五)附設空中進修學院及學務處進修學制比照校本部補休方式辦理,教務處進修學制則以早、晚班輪值,並自行至差勤系統排班 (如附件4、5、6)。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增加2月8日補休,其餘照案通過。
提案四、教務處提:訂定本校「110學年度行事曆」,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附件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110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附件三)辦理。
(二)該案業已會簽本校各行政單位將其重要活動填入110學年度行事曆草案,並遵照部函規定,參酌本學年度行事曆,草擬110學年度行事曆草案(附件二),行事曆內容為全校性重要活動,各單位例行性活動恕未予登載。
(三)紀念日及假日或調整休假、補行上班上課等若有調整,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準。
1.110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110年9月13日。
2.110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111年2月21日。
3.110年9月21日中秋節放假1日,9月20日中秋節調整放假1日;10月10日國慶日放假1日,10月11日國慶日補假1日;12月18日校慶暨各項體育活動決賽,110年12月30日校慶補休1日,110年12月31日元旦補假一日,111年1月1日開國紀念日放假1日;111年2月28日和平紀念日;4月4日兒童節放假1日、4月5日民族掃墓節放假1日,4月6日溫書假1日;6月3日端午節放假1日。
4.日間學制因各種假日連續放假,進修學制因週末上課未有連續放假,故110年9月18日、10月9日及111年6月4日照常上課,惟各教師若有調整課程之需要,可依本校調補課申請及提前考試申請流程辦理,調整放假補行上課亦同。
(四)另教育部104年5月7日臺教技(四)字第1040060234號函示,依據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3條及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18小時為1學分,依前述規定,並無強制規定各校需上滿18週,各校依規定妥為安排應屆畢業班第2學期上課時間。惟經本校行政及校務會議決議,畢業班自96學年度起實施「上課18週」,今為回應教育部函釋有關上課18週之規定及家長和應屆畢業生生涯規劃之需求,本校仍以上課18週為原則,惟各教師若有調整課程之需要,可依本校調補課申請及提前考試申請流程辦理,調整放假補行上課亦同。
(五)另網路選課日期、各會議及活動時間如有調整,以主辦單位實際公告為準。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簽請校長核定施行,並報教育部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績優職員選拔及獎勵要點」第五點,提請審 議。
說 明:
(一)本校「績優職員選拔及獎勵要點」業經105年3月3日本校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及同年11月22日本校105年度第6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配合本校組織規程所定各教學與研究單位、行政單位設置,以及本校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於109年8月1日裁撤,修正本要點第5點有關各單位績優職員推薦組群之分配,餘酌作文字修正。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教務處提:修正本校「自我評鑑委員遴聘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公告之「技專校院校務評鑑指標」暨本校「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議」(109.11.19)決議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公告之「技專校院校務評鑑指標」規定,其指標分為4構面、12項指標,經詢問先前各技專校院校務評鑑實地訪視進行方式,各構面約3~5位委員進行評鑑,然內部自我評鑑乃教育部實地訪視評鑑之預演,是以,建議模擬教育部實地訪視之規模進行內部自我評鑑。
(三)又本校自我評鑑指導委員(109.11.19會議)建議:「內部自我評鑑之規模及流程比照台評會(教育部)規定辦理」,是以,修訂該要點第5點第1項第1款之規定,5~9名委員擴增至12~20名(4構面*3~5人),以俾進行本校內部自我評鑑委員遴聘及評鑑前置作業相關事宜。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 本校「自我評鑑委員遴聘要點」第五點修正如下:
- 本校自我評鑑委員之聘用程序及人數如下及任務說明如下:
(一)聘用程序及人數:
1.校務評鑑:由各受評一級單位主管推薦12至23名,經該評鑑推動委員會審議後,陳請校長圈選12至20名遴聘之。
…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七、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09年11月25日109年度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會議審議通過。
(二)教育部躍升計畫已於109學年度停止,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回復適用。
(三)本次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1.依期刊領域分級,修正學術期刊論文獎勵金額。
2.訂定ESCI學術期刊論文停止獎勵時間。
3.刪除EI學術期刊論文獎勵。
4.配合大學排名將「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列入指標,增訂教師指導本校學生通過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給予補助之規定。
5.修正每人每年實際領取獎(補)助總額。
6.教師申請出席學術研討會論文發表補助時,需檢附未獲科技部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學術會議之證明文件。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審議。
決 議:
(一)THCI第一級獎金比照TSSCI第一級。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八、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09年11月25日109年度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會議審議通過。
(二)配合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修正,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第一點規定。
(三)修正本要點第三點委員組成之規定。
(四)依本要點第三點所訂之設置小組成員,修正第五點成員。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研發處提:訂定本校「教師領航與永續成長制度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協助本校教師提昇研究發表成效,以實施教師領航與永續成長制度方式,建立校內優良學術傳承機制並達校務發展之目標。
(二)本案經109年11月10日簽奉核准提會審議。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決 議:本次緩議,修正後下次再提會。
提案十、研發處提:訂定本校「衍生新創企業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辦法業經109年11月4日本校研究發展處109年第一學期第6次處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校自民國103年設立創新育成中心以來,廠商育成成果豐碩,育成廠商也與校內師生屢有產學合作、學生實習等互動與合作實績。
(三)為鼓勵教職員工生發揮創意、鼓勵創新及創業的發展理念,更進一步提升本校創新創業之能量,整合校友及其他外部資源以拓展學校研究發展之應用事項,推動及管理本校研發成果衍生之新創企業,訂定本校衍生新創企業實施辦法。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 本校「衍生新創企業實施辦法」第十條修正如下:
第十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餘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無)
散會: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