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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09917(星期四)下午2:00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劉瀚宇、蕭幸金、李麒麟、史穎君、邱繼智、楊東育、賴暄堯、盧智強、李昭慶、林盈鈞、李興漢、李俞麟、楊進雄、 鍾淑惠、洪文平、廖文華、江淑玲、楊葉承、施翠倚、張旭華、蘇建興、邱怡慧、簡士捷、楊浩彥、周旭華、張世佳(古綺靚)、黃國珍、凌祥發、連俊名、彭勝龍、胡紹華、陳恩航

應出席:35 (總務長同時擔任環安衛中心主任)

請假:2 黃焜煌、賴蓉禾

實到:33  

工作人員:黃楓菁、李明才、程柔慈、陳怡芳、余春珠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國際處提修正本校「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審查要點」、本校「學海惜珠-選送清寒優秀學生出國研修審查要點」,提請審議。

           :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簽請校長核定公告。

   二、秘書室提:因應81日本校附設專科進修學校裁撤,相關法規內文刪除「專進」等文字乙案,提請審議。

           :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若有類此類情況但未提本次提案之法規,一併比照本案辦理,自行刪除之。

       執行情況:請各單位依決議執行。

   三、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校長遴選辦法」,提請審議。

           :本案下次再議。

          執行情況:提案本次會議審議。

      四、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代表推選辦法」,提請審議。

           :本案下次再議。

       執行情況:提案本次會議審議。

  

     五、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提請審議。

          :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貳、確認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109年度主管共識營 主席指示一覽表

序號

項目

分派處理單位

執行情況

主席裁示列管與否

議題1:最佳大學排名,如何提升排名(研發處報告)

1-1

未來請研發處將6大面向,39細項指標,統計每年改進情形,讓相關權責單位瞭解需加強處。最重要者則為各教師,亦請各院長及主管督促教師,於許多方面可加強。亦請鼓勵本校學生多申請「大專生研究計畫」,老師加以輔導,件數應可大幅成長。

研發處

研發處:本處將最佳評名之細項製作表格後,再請各單位確認數據,並新增「策略」欄位。

主席指示:請研發處統計各系「大專生研究計畫」,亦請列為一指標,每年每系至少2件「大專生研究計畫」。

1-2

提升學生圖書借閱冊數方面,如:每位老師可設計其課程,需借10本相關書籍。或可訂定全校畢業門檻,四技畢業生至少借閱100冊圖書,二技畢業生至少借閱50冊圖書。

教務處

圖書館

教務處:

1.各大專技院以鼓勵為主,未有學校明定為畢業門檻,將再以收集並參考其他學校作法。若圖書館有相關學校列為畢業門檻範例,請提供本處參考。

圖書館:

1.本館設計100本之卡片,鼓勵同學借閱。

2.按時統計系所借閱冊數最高者。

3.未來策略將鼓勵老師若開設課程推動同學借閱,將給予熱心推廣之證明,亦建議校方在評鑑上,老師若熱心推動可給予計點。

主席指示:

  1. 請圖書館統計每系每位學生平均借閱冊數。
  2. 請各單位將相關數據統計並加以應用。

1-3

請研發處洽詢其他大學,研議是否具有更佳的系統可讓老師填報資料,請線上填報,勿使用紙本。

研發處

研發處:本處將暫停績效平台,請各單位將技專校院系統確實填寫正確。

主席指示:

請建置一容易使用的績效平台,讓老師有成果時,隨時可填,到時成果可灌入技專校院系統。此系統將自行開發或委外開發,請研發處研議。發展此系統,列入追蹤管制。

1-4

每年重大計畫於徵求計劃書(call for proposal)前,請相關單位辦理研討會,邀請有興趣老師參與並鼓勵其寫計劃。教學實踐計畫請教發中心辦理,研究型計畫請研發處辦理。

教發中心

研發處

教發中心:本中心定期辦理研討會,10月22日、11月及12月皆將辦理研討會。

研發處:本處年底徵求計劃書時,將邀請老師分享撰寫計劃經驗。

1-5

AACSB認證需老師分類,教學類指標係為教學實踐計畫,研究類指標係為科技部計畫或論文,產學類指標係為產學合作計畫,盼老師有自己目標,至少做點東西。重點是各院所系老師,行政單位僅是協助,真正教學現場是老師及同學。本校同學素質優良,至少可幫助同學通過申請大專生研究計畫,老師可有credit,對學生未來申請研究所亦有加分作用。

AACSB辦公室

各院系所

請各相關單位依主席指示辦理。

主席指示:

  1. 未來行政會議請AACSB辦公室執行長亦一同參與。
  2. 請先將教師分類表單填好。

1-6

已具備經驗之老師盡量將其他同仁納入,擔任協同主持人…等,盡量讓每位老師皆具經驗。請研發處可統計哪些老師從未申請任何計畫者,並鼓勵至少朝某一方向努力。

研發處

研發處:科技部計劃業已統計。未來將統計近五年內未撰寫論文之老師名單。

主席指示:請統計每位老師之研究成果。並將此數據給予各院院長及系主任參考,以督促老師活躍各項產出。

議題2:各單位使用空間大小統計報告(總務處報告)

2-1

本次暫緩,請總務長改於行政會議上報告。

總務處

總務處:

1.本處將於10月15日報告。

2.專業教室使用率約41-42%。承曦樓教室約72%。六藝樓及五育樓約50%及56%。教室按理應使用至70%。

3.盼未來將教室利用率提高,讓其他教室可供其他使用。

主席指示:請統計相關數據,並依數據分析應用。如:教室使用率。請總務處持續統計相關數據。

議題3:重要計劃案KPI訂定及達成策略-未來三年(109-111)高教深耕計畫(教發中心報告)

3-1

做任何事情應盡量具備校務資料研究(IR)之支持。請建立IR、教發中心及研發處緊密合作。

校務研究中心(IR)、教發中心及研發處

校務研究中心:

1.本中心每年設定5項議題,並於網站上說明研究成果。

2.未來將緊扣研發處及教發中心設定議題,未來2-3年將緊密配合。

教發中心:

1.本中心需要IR之數據,才可訂KPI。

2.但目前IR辦公室同仁無法取得DATA,故無法分析,此係為瓶頸所在。

主席指示:

1.請校務研究中心主任建立全校資料,請各單位資料需開放,訂格式及建立系統。

2.各單位網站,皆請增加「統計數字(據)」欄位,標示各單位之數據統計資料,並加以利用。如:學務處-學生曠課率、人事室-老師離職率…。平時蒐集資訊,並放置於網頁。若涉及隱私,則登入需設學校電郵帳戶帳密保護。DT(Data Technology-數據科技),目前已為趨勢。此列入追蹤列管。

3-2

執行績效之呈現,應強調辦此活動對老師、學生及社會大眾有何好處。特別注意活動之outcome及impact。

教發中心

教發中心:

本中心已製作KPI系統,下週將說明。每次將請各相關單位輸入outcome及impact。

3-3

未來經費比照教育部評比各大學方式,各單位執行優良者增加經費,執行不良則刪減。

教發中心

教發中心:下年度預算將依此方式配置經費。

主席指示:請主計室未來每年分配經費,請參考此相關數據。哪個單位過去一年績效較差,將稍微刪減經費。

3-4

各單位KPI指標列紅字者,請盡快完成。

教發中心

教發中心:已召開管考會議,每次追蹤進度。

議題4:躍升計畫檢討(研議如何提升研究及產學)(研發處報告)

4-1

雖躍升計畫未獲補助,但後續仍將以校內經費持續進行,如:成立校級金融科技研究中心。財經學院現已有金融科技研究中心,可更加擴展發揮其知名度及成果。

研發處

研發處:短期內將成立研究中心辦公室。期盼未來能量更強大後,才推出該中心。

4-2

教育部公文表示:其餘校內教師並未積極參與。此段評語,令人傷心。就像80/20法則,20%的老師貢獻80%的成果。亦請各主管耳提面命,時常叮嚀老師進行教學、研究及產學。

研發處

研發處:研究及產學方面,昨日已辦理教師研討會,並已收穫許多老師建議及意見,後續將修法。未來或需增加經費成本,盼主計室可多加支持。

主席指示:

躍升計劃雖已停止,部分老師有些意見,請研發處多加參考。

4-3

剛有關研發長所提建議,請盡快規劃及訂定相關辦法執行。

研發處

請各相關單位依主席指示辦理。

4-4

請研發處盤整所有計畫,只要有相關者,皆可納入金融科技研究中心。AI科技金融協會年底將辦理AI金融科技比賽,經濟部工業局近日亦將辦理資訊軟體服務競賽。本校學生素質優良,可多帶領同學校外比賽。

研發處

請各相關單位依主席指示辦理。

議題5:重要計劃案KPI訂定及達成策略-未來二年(109-110)類產業計畫(管理學院報告)

5-1

建議設備可先部分採購。(管院回覆:目前已積極處理。)

管院

管院:已完成招商評選會議,後續將發函教育部,並進行招商公告。待廠商確認後,資本門三千萬元,才能進行第二批採購。

5-2

資管系過往應有廠商捐贈軟硬體設備,可提供資料予管院。

管院

管院:資管系捐贈發生於105-106年度間。若各系科有捐贈,請告知本院。

主席指示:過去各單位(如:會資系、資網中心…)若有獲捐贈者,請告知管院。

議題6AACSB期程及通過認證策略(蕭副校長室、黃副校長室報告)

6-1

上次已於行政會議通過參與AACSB認證,會議結論即是規範。若需訂定相關法規,則請人事室於專兼任教師聘任所需表格內列入,未來續聘教師皆須附相關資料。若兼任教師不願配合,則不續聘。若專任教師不願配合,則教師評鑑不通過。

人事室

人事室:本室已配合修正專兼任教師聘任時應附表件清單,應增列檢附教師分類相關表件,且已增列AACSB辦公室為審核單位。

6-2

配合AACSB辦公室指令,按部就班,若認真去做,則應可通過。AACSB已行之多年,應是蠻客觀之評鑑。若AACSB認證通過,即視同通過系所評鑑。

AACSB辦公室

各院系所

請各相關單位依主席指示辦理。

主席指示:請各單位按AACSB辦公室指示辦理。

6-3

109年度已聘任之專兼任教師,需填報Faculty Qualification,各系主任亦可衡量若有不符AACSB要求者,未來則需另做打算。

AACSB辦公室

各院系所

請各相關單位依主席指示辦理。

主席指示:請各單位按AACSB辦公室指示辦理。

議題7:綜合座談(全體報告)

7-1

請秘書室將本次會議資料電子檔送達各主管,並請各主管利用於系務會議時,將此次簡報再向各系上老師報告。

秘書室

各系所主管

秘書室:

1.本室已於9月16日將本案簡報電子檔寄達各主管信箱。

2.務必請各系所主管,在系務會議上報告宣達。

7-2

行政單位是服務學術單位,溝通時切忌以上對下之語氣,行政單位的服務仍有一些空間可再努力。

各行政單位

請各相關單位依主席指示辦理。

7-3

明年共識營邀請各系所主管報告10分鐘,報告內容可針對行政服務改進建議及需求、系所發展…等。

秘書室

各系所主管

秘書室:有關邀請各系所主管報告,將納入明年主管共識營

7-4

請各系聘請一位國外老師。各院應有一全英語授課之學程(4-5門課),此列入追蹤。

三學院(請統籌各系所資料)

請各相關單位依主席指示辦理。

主席當日指示此列入追蹤。

7-5

 教務處在全校教學具關鍵角色,牽涉老師授課、學生選課及成績…等,過去有許多老師及同學會提供一些意見,皆已轉達教務處,勿有「以前都如此做,為何現在不能如此做」之觀念,大家可多參考其他學校做法。如:本校選課較其他學校晚選,許多學校下學期選課於本學期結束時即可選。許多行政事務,大家應時常去參考其他學校做法。配合AACSB,所有課程應有英文版syllabus。

教務處

教發中心

資網中心

教務處:

1.已於109學年度第1學期選課提前至2周,109學年度第2學期起將提早至6~7周選課。

2.本校教學倫理守則已明訂教師應上傳課程講授大綱的規定,配合AACSB審查作業,已增修課程講授大綱包含中、英文內容,將提10月初教務會議審議。

主席指示:下學期選課開放時間,建議為寒假開始的前一個月。

7-6

請AACSB辦公室製作說帖,例如:「WHAT-什麼是AACSB、WHY-為什麼我們要加入AACSB」。行政單位應多宣導自己做的事情,也讓大家可多配合。

AACSB辦公室

請各相關單位依主席指示辦理。

7-7

有些外籍生,約10月中旬才能回到教室上課,已快到期中考。教務處及學務處會通知這些同學之任課老師,亦請主管向這些老師提醒,仍要照顧這些無法到教室上課同學。有關量測體溫,比照其他大學辦理,維持現況。有關同學心理及身體狀況,請主管提醒導師特別注意。若同學很多節課未上課,或上課皆睡覺時,請導師特別注意。

學務處

教務處

學務處:目前進駐防疫旅館為66人、自家1人。居家檢疫共67人,目前這些名單已送交教務處。請各系主管協助檢視老師之任課狀況。

教務處:教務處已於昨日將相關境外生名單及選課資料提供給各教學單位,請各教學單位協助轉知相關授課教師,實施短期遠距教學或於學生入台返校後補課。因部分境外生尚未完成選(配)課,同仁已積極協助學生線上加選,並與各教學單位、境外地承辦人員保持聯絡,提供境外學生最佳服務。

7-8

SA(scholarly academics)該區老師,需具有數篇peer review之論文,可鼓勵多投稿北商學報。亦請北商學報繼續努力,以列入TSSCI期刊為目標。

三學院(請統籌各系所資料)

教務處

請各相關單位依主席指示辦理。

教務處: 北商學報經TSSCI自我檢核後,尚有些許門檻尚未達到標準,其間北商學報徵稿簡則為因應TSSCI審查標準而修訂之,未來定朝TSSCI之標準經營北商學報,以期取得資格。

7-9

1.請教務處及國際處合作,全英語授課可提高至2倍鐘點費,待後續有此習慣後再降低。

2.各碩士班請至少開設1門全英文授課。大學部各系請至少開設2門全英文授課,此列入追蹤。

教務處

三學院(請統籌各系所資料)

教務處:依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規定,全程外語教學課程可申請授課鐘點加計,其授課鐘點以1.5倍計算,加計之鐘點數可折抵基本授課時數或支領超鐘點費,將配合修正授課鐘點以2倍計算(提請行政會議及教務會議審議),但提高為2倍後,加計之鐘點數可折抵基本授課時數或支領超鐘點費,仍受最高授課時數之限制。

國際處:建議鐘點費提高2倍後,應有管考制度。反饋低於3.5分時,是否啟動機制下次不能再開課。英語授課部份若有其他法規,建議請一併納入此部分。

主席裁示:

1.此列入追蹤。

2.教務處訂定英語授課之相關辦法,請訂定清楚。

7-10

有關教學評量問題,請教務處、資網中心及教發中心合作。很多大學皆配合選課,請建立此制度及系統。「學期末時,同學即可選下學期的課,透過網路選課時,需先上網填寫教學評量」。未填寫教學評量的同學,也可選課,則採人工選課。很多大學皆遇過此相同問題,可參考其他大學做法。

教務處

教發中心

資網中心

教務處:本處無限制,目前無需填寫教學評量亦可網路選課。擬配合教發中心規劃,並参考其他學校良好作法,期兼顧教學品保與提供學生便利合宜的選課等機制。

教發中心:本學期將增加期中教學評量,也會對導師及班代加強輔導宣導,建議評量暫先不綁定選課,後續視情況調整。

主席指示:主要是提高評量的填答率。

7-11

各系可鼓勵同學出國,提升眼界。亦請各院好好思考,如何開放,並多與國外接觸。

三學院

請各相關單位依主席指示辦理。

7-12

10月7日系所評鑑,請教務處成立作戰中心,請各行政單位派員進駐,需回覆委員問題時,請行政單位協助。

教務處

教務處:本處業於108年12月成立系所自我評鑑工作小組,其成員包含各系所主任、襄助教師及助教,並完成3次研習及3次會議,現刻正進行自我評鑑準備作業,本處將與台評會及工作小組成員密切聯繫。

主席指示:10月7日當天請教務處成立作戰中心

7-13

請教務處、研發處及教發中心請檢討向各系收取資料之SOP,是否有更好的方法,最好數位化。

教務處、研發處及教發中心

教務處:本處向各系所索取資料,會訂定需求欄位及提示內容重點,讓提供者能迅速提供,也會讓對方有足夠作業時間。若是校務基本資料庫或本校教務資訊系統,欲提取資料,將向資網中心提出需求。

主席指示:

1.請各行政單位統計一年內向各學術單位收取哪些資料。

2.請主秘召開會議,跨單位檢視資料是否有重複或可簡化之處。

3.綜整必要資料後,而這些資料是否能數位化,以網路填寫或如何簡化。

4.後續才能建置北商大資料中心。

秘書室建議:應建立資料倉儲概念,在雲端硬碟中,資料分按年度及單位放置,收取資料有季節和月份之模式,資料建置雲端,各單位數據更新。

7-14

有關指導學生的專題鐘點費,已建立制度,無法單一調整,或可整體研議考量是否需提高。

教務處

教務處:併同7-9項目,參考同質性學校良好作法,修改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有關專題鐘點費核計規定。

7-15

設計類論文運用展演及創作方式,其評量制度仍可計點,故鼓勵創新學院之師生多展覽或比賽以行銷本校。

創新學院

請各相關單位依主席指示辦理。

7-16

鼓勵從專利至技轉之路程,許多大學皆會公開其專利訊息,請研發處蒐集本校專利資料,建立相關廠商或工會之電郵清單,定時發送訊息,並多加以宣傳,讓大家知悉。請建立「專利至技轉」相關制度,且每年至少做一次。

研發處

研發處:本處預計將整理專利項目,並放置本處首頁。且預計將某些具商業價值之專利,寄送廠商。

7-17

請總務長改日於行政會議中報告「各單位使用空間大小統計報告」。

總務處

總務處:訂於10月15日報告

參、行政會議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案    由:109年度資本門預算100萬元以上-7案【列管案】。

        執行情形:

            1.台北校區六藝樓無障礙電梯新建工程690萬元:(總務處回覆) 109331日申報竣工,56日驗收,623日複驗通過,後續申請使用執照時間約需6個月。建管處於825日到校勘驗,目前由建築師補件及澄清說明。

            2.桃園校區操場及運動場整建工程949萬元:

            (1)(總務處回覆) 全案預算數949萬元,已於10955日申報竣工,109624日驗收合格及給付工程款。

            (2)(體育室回覆) :體育室桃園校區操場整工程目前仍在進行中,預計5月份完工,驗收時間暫訂6-7月執行,目前體育署已核撥第一期款項284.97萬,目前已依合約進度申請撥付189.8萬,預計待工程及驗收完成7月份才能執行完畢。

            3.「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智慧零售類產業環境人才培育計畫」第一年(3,2745千元)

               (管理學院回覆)計畫分項採購:

               (1)目前已簽准採購無人機載具,目前依總務處建議辦理最有利標採購中,另辦理電腦設備採購簽核中。

               (2)智慧商店營運主要設備於培育基地委外營運後配合辦理採購。

               (3)智慧商店培育基地使用之空間已提案於空間規劃委員會審議。          

            4. DNS設備(200萬元)

               (1)(資網中心回覆)已簽文採購,採最有利標方式。未來將報部、組織評審委員會、審查公告文件、公告等標及評選等程序,得標廠商施工及後續驗收,預估10月完成。

               (2)(總務處回覆)配合資網中心辦理採購,已函報教育部核准採最有利標,8/19開標,8/26評定決標廠商,目前辦理簽約作業。

            5.冷氣機(120萬元)(總務處回覆)集中採購部分已彙整需求單位資料並至共同供應契約下訂,已完成換裝及驗收,目前辦理結案作業。

        議:繼續列管。

參、主席報告:

           (一)此時代注重創意及行銷宣傳,業務計畫皆應稍微包裝宣傳。各單位若有活動,請拍攝照()片,並將該資料送達公關組宣傳,以上請各單位主管注意。

           (二)近日剛開學,請各主管向老師叮嚀多注意同學學習狀況,各方面狀況是否正常,尤其新生適應問題,也請各主管注意,或許一個月後,可與新生班開會討論其適應情況或對校方有何需求。

           (三)新冠病毒仍於世界各地流行,請各同仁仍須多加注意,需帶口罩之場合亦請多加注意。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相關報告請參見書面資料,補充口頭報告)   

一、圖書館:

      (一)列管案補充說明1.研究生學位論文若涉及機密專利或依法不能提供,可填具表單,申請紙本論文延後公開,但須檢附證明文件,指導教授簽名,校方需確定審議單位核章才受理。2.電子論文授權,係由各系所指導教授鼓勵研究生立即公開。此兩部份將影響本校被引用及未來計劃之評量,故鼓勵盡量公開。         

      (二)桃園分館排風處已封,建議可否裝設圓形風扇,此可避免颱風時雨水灌入,又可保持綠建築設計,亦減少電力支出。

      (三)107日教學單位評鑑,往年教學單位會使用框架陳列,不知現有無此需求?桃園分館之前購置大量畫框,桃園分校可暫借給各單位,評鑑完畢後再歸還。

       (四)學生專題報告皆於本館典藏,可轉成校外比賽,同學表達雖樂意參與,但專題完成後,都已畢業,故參加本校比賽有點困難,難處在此。

 主席裁示

       (一)各單位若有畫框需求,請向圖書館商借,

       (二)綠建築排風問題,移請總務處協助。

       (三)教育部以公開論文為原則,不公開則需具review process,請圖書館訂定相關辦法,若學生申請論文不公開,請委員會每年召開會議檢視之。 (圖書館回覆:上次會議已報告,其他學校係由系所或學校委員會,非由本館認定。)剛所指為組成委員會之業務,係簽文該委員會之組成委員,或請各院自己審查,請圖書館訂定論文不公開之相關辦法。

       (四)各系專題大部份為三下至四上,四上應完成,四下可比賽,或專題不一定需做完才參賽,具初步concept或大致demo即可參賽。       

   

二、總務處:系科評鑑在即,本處於暑期已完成六藝樓普通教室整修,六藝樓現有一問題,將尋求各主管意見,尤其會資系資管系及應外系,教室原有講桌較為破舊且規格不一,大部分老師僅使用資訊講桌,但仍部份老師習慣放置課本於該講桌,該講桌是否需更換或移走?另五育樓走廊壁癌開學前已處理完畢,若仍有任何缺失,請告知本處。

 主席裁示:各系所範圍內若有不乾淨或需汰換者,請盡快向總務處反映。

三、學務處:

      (一)針對疫情防疫提醒,近期教學單位進行訪視評鑑,訪視過程中若無法維持社交距離,老師集合時仍應佩戴口罩,且噴灑酒精。

      (二)高教深耕計劃本學期預期將舉辦許多活動,若有校外人士參與或於密集場域辦理時,仍需量測體溫及噴灑酒精。室內仍需配戴口罩,並做好防疫工作,請各單位落實。

  主席裁示請各單位準備口罩。若委員有需求可提供。

四、人事室:本室業務宣導,下週三中午辦理教師節慶祝大會,歡迎各主管撥空參加。

五、研發處:

      (一)請各主管協助宣傳,請導師推動畢業生流向調查。

      (二)930日中國生產力中心將辦理法人鏈結產學合作計劃,有一個產學媒合團將蒞臨本校校,目前報名人數僅2位。請大家協助宣傳。

  主席裁示:畢業生流向調查,以往本校填答比例較低。請各主管請老師幫忙或於line群組請同學填答。

      

伍、重要計劃案9月份工作報告:(請參見書面資料)。

     、教發中心-深耕教育計劃

     、管理學院-類產業計劃          

     主席裁示

         (一)有關深耕教育計劃,人事費請訂定上限。

         (二) 922日校內自評,請各主管有空盡量參與,並給予該計劃建議。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校長遴選辦法」,提請審議。

           

           (一)本校校長遴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最近一次修正係經103年6月5日本校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更改校名。

           (二)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前經教育部108年8月1日臺教人(二)第1080109557B號令修正發布(以下簡稱教育部新修正版本),爰配合修正本辦法,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1.第1條:增列本辦法上位法規。

               2.第2條:修正校長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遴委會)各類委員組成與人數;配合教育部新修正版本增列同一人擔任遴委會委員次數限制之規定。

               3.第3條:依教育部新修正版本第3條第3項規定,並參考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等5校作法,增列協助遴委會執行遴選任務之工作小組,以及該小組組成、任務及相關運作程序規定。

               4.第4條:修正有關遴委會第1次召開會議期限為聘任遴委會委員之次日起30日內。

               5.第8條:依教育部新修正版本第6條規定,明確規範候選人應揭露或自行揭露事項,以體現正當行政程序原則。

               6.第9條:依教育部新修正版本第7條規定,增訂遴委會委員及候選人同時擔任同一營利事業董事、獨立董事或監察人,應經遴委會確認後解除職務,並明定遴委會委員與候選人間如有本辦法規定應揭露或自行揭露之關係,應提遴委會討論,作成是否解除委員職務或迴避之決議。至遴委會委員有應解除職務之事由而未解除職務,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教育部得以書面送交學校轉請遴委會議決;遴委會議決解除職務前,應給予該委員陳述意見之機會 。

               7.第10條:依教育部新修正版本第8條規定,增訂有本辦法修正草案第9條第1項第2款應解除職務之遴委會委員參與決議者,該決議當然違背法令而無效;有本辦法修正草案第9條第1項第2款以外應解除職務之遴委會委員參與之決議效力,遴委會應於委員遞補後開會議決。

               8.第11條:依教育部新修正版本第9條規定,增訂遴委會審核候選人資格、選定校長人選、作成是否解除委員職務或迴避之決議,或議決應解除職務之遴委會委員參與決議之效力時,均應單獨列案逐案審查,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作成決議。

               9.第13條:依教育部新修正版本第11條規定,增訂劃分校務會議與遴委會間之權責與建立遴選爭議處理機制、遴委會解散之程序規定及解散後重組之時間規定。

              10.第15條:配合教育部新修正版本,增列本辦法應報教育部備查之規定。

           (三)本案經第1次提案108年11月14日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審議,依附帶決議參考全國44所國立大學遴委會學生代表設置及推選規定後,第2次再提案108年11月28日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審議,第3次提案108年12月12日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審議,並依決議第4次提案本次會議審議。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一)本校「校長遴選辦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條第五項、第四條第一項、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十四條修正如下:

              第二條

                …

               二、校友代表二人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五人,由本校校務會議推選;校友代表由校友連署推薦之。社會公正人士代表由本校各系(科)、所、學位學程、通識教育中心及體育室推薦,或由教職員連署推薦之。本校現職專任人員及在學學生不得被推薦為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另校友不得被推薦為社會公正人士代表。             

                第三條

                   …                

                     工作小組由人事室擔任業務聯繫窗口,遴委會成立前,人事室應先行彙整擬提供遴委會委員必要的遴選資訊(包含遴選作業流程、遴選應注意事項、相關法規釋例等);遴委會成立後,由工作小組依遴委會召集人或遴委會指定之委員召開工作小組會議,或依照遴委會訂定之遴委會作業細則相關規定程序,協助遴委會辦理校長遴選相關事項。

                  第四條

                       本校應於聘任遴委會委員組成並完成聘任次日起三十日內召開第一次會議。

                    …

                  第八條

                    …

                   三、各級學位論文名稱及指導者姓名。          

                  第十四條

                      遴委會委員為無給職,但校外委員得依相關規定支給出席費,並視需要酌支交通費。

                      遴委會及工作小組執行本辦法相關事項所需之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支應。

          (二)修正草案對照表第二條說明欄第五點修正如下:

                  五、依教育部新修正版本第二條第五項規定,為期遴選機制健全運作,以不同視野多元選才就同一人擔任遴委會委員之次數予以限制,爰增列本條第項規定。)

          (三)餘照案通過。

         

提案二、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代表推選辦法」,提請審議。

          

         (一)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代表推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最近一次修正案,係經10365日本校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更改校名。

         (二)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前經教育部10881日臺教人()1080109557B號令修正發布,爰配合修正本辦法;修正草案重點摘述如下:

            1.2條:依1081212日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決議,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遴委會)改置委員17人其中學校代表增列學生代表1人、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增修為7人,另參考8所國立大學校長遴委會各類代表組成規定,修訂校友代表為2人、社會公正人士代表為5人。並增列同一人連續受聘擔任本校之遴委會委員以一次為限之規定。

            2.3條:分列明確規範遴委會各類代表產生方式及推選工作主責單位。

            3.4條:增列第2項明確規範遴委會各類代表遞補方式。

            4.5條:增列本辦法應報教育部備查之規定。

         (三)本案經第1次提案1081114日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審議,依附帶決議參考全國44所國立大學遴委會學生代表設置及推選規定後,第2次再提案1081128日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審議,第3次提案1081212日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審議,並依決議第4次提案本次會議審議。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一)本辦法第三條之第二階段,請比照第一階段,各類人士分段表示。第四條第二項有關性別遞補,請參考其他學校做法,並請分段且簡單清楚表述之。

         (二)修正後請於下次會議再提出。

               

提案三、研發處提修正本校「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作業要點」及四類申請表,提請審議。

          

         (一)本要點業經109年8月25日本校109年度彈性薪資審查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次修訂各類優秀人才之資格、計分項目及分數相關規定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教學實踐類之新修正規定(教學實踐成果至少獲得1件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請於2年後(1121月起)再實施。

                

                (:本案會後經研發處確認實施日期)

   提案四、環安衛中心修正本校「環境安全衛生中心分層負責辦事明細表」,提請審議。

          

         (一)本案依據人事室於10948日北商大人事室字第1090560048號簡便行文表辦理

         (二)因總務處二級行政單位「環安組」改設為一級行政單位「環境安全衛生中心」分層負責辦事明細表修正如下:

             1.權責劃分:二級單位主管審核刪除。

             2.工作項目及內容作業:「臺北校區校園綠美化工作規劃與執行」及「桃園校區校園綠美化工作規劃」合併為「校園綠美化工作規劃與執行」。

         (三)另總務處分層負責辦事明細表環安組部分併同刪除。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一)第四層承辦人員請遞移至第三層,原第四層刪除。

          (二)餘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散會:17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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