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09年6月4日(星期四)下午2:00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 (視訊-桃園校區A118會議室)
出席人員:劉瀚宇、蕭幸金、黃焜煌、李麒麟、邱繼智、林純如、賴暄堯、盧智強、李昭慶、林盈鈞、李興漢、李俞麟、楊進雄、尹敏芳、 鍾淑惠、洪文平、楊東育、林維珩、賴蓉禾、楊葉承、郭俊賢、張旭華、蘇建興、邱怡慧、簡士捷、楊浩彥、周旭華、張世佳(古綺靚代)、黃國珍、凌祥發(林文晟代)、葉清江、陳春富、陳潔瑩、陳恩航
應出席:35位
實到:35位
工作人員:李明才、程柔慈、余春珠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演講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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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
演講者:創源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曾金池總經理 講題:職場競爭力 |
貳、確認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ㄧ、資研所提:裁撤本所「資料科學應用研究中心」,提請審議。
決 議:
(一)資料科學應用仍非常重要,有關本中心相關業務後續納入何處,請於說明中敘明清楚。(註:資研所5月27日表示說明段(二)新增文字如下: 其研究成果納入管理學院商業智慧研究中心。)
(二)同意裁撤。
執行情況:依決議辦理。
二、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55條,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續提108-2-1校務會議審議。
參、行政會議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案 由:控管全校師生比-建立控管師資質量相關制度【列管案】。
主席裁示:每學期初,學生人數大概確定,針對各學術單位師資質量,教務處先計算,哪些還不夠,先想辦法補足。盼教務處未來建立此制度,每學期一開始計算各學術單位師資質量。
執行情形:(教務處回覆) 本校訂有「教學研究單位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各院、所、系、科之增設、整併及停招,皆可依辦法內容先行檢視,配合本校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及特色,考量軟硬體教學設施、專任師資素質水準、招生情況等辦學資源條件,整合現有規模及資源。
決 議:解除列管。
二、案 由:109年度資本門預算100萬元以上-7案【列管案】。
執行情形:
1.台北校區六藝樓無障礙電梯新建工程690萬元:(總務處回覆) 已於109年3月31日申報竣工,排定5月6日驗收,後續申請使用執照時間約需6個月。
2.桃園校區操場及運動場整建工程949萬元:
(1) (總務處回覆)全案預算數949萬元,已完成橡膠跑道鋪設及畫線,履約期限至5月6日。惟施工過程中由於屬戶外工程,如因天候影響,承商可依契約申請展延工期;並考量後續驗收、缺失改正及結案付款等作業,擬申請展延計畫期程至109年9月15日
(2)(體育室回覆) :體育室桃園校區操場整工程目前仍在進行中,預計5月份完工,驗收時間暫訂6-7月執行,目前體育署已核撥第一期款項284.97萬,目前已依合約進度申請撥付189.8萬,預計待工程及驗收完成7月份才能執行完畢。
3.「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智慧零售類產業環境人才培育計畫」第一年(3,274萬5千元) :
(管理學院回覆)計畫分項採購:
(1)目前已簽准採購無人機載具,目前依總務處建議辦理最有利標採購中,另辦理電腦設備採購簽核中。
(2)智慧商店營運主要設備於培育基地委外營運後配合辦理採購。
(3)智慧商店培育基地使用之空間已提案於空間規劃委員會審議。
4.桃園校區個人電腦60台(168萬元):
(1)(資網中心回覆)已採購,廠商陸續交貨,因學期上課,預估7月31日前驗收。
(2)(總務處回覆)配合資網中心需求辦理採購,6/1驗收通過,續辦核銷作業。
5.台北校區個人電腦60台(150萬元):
(1)(資網中心回覆)已採購,廠商陸續交貨,因學期上課,預估7月31日前驗收。
(2)(總務處回覆)配合資網中心需求辦理採購,6/1驗收通過,續辦核銷作業。
6. DNS設備(200萬元):
(1)(資網中心回覆)已簽文採購,採最有利標方式。未來將報部、組織評審委員會、審查公告文件、公告等標及評選等程序,得標廠商施工及後續驗收,預估10月完成。
(2)(總務處回覆)配合資網中心辦理採購,採最有利標,目前報部中。
7.冷氣機(120萬元):(總務處回覆)集中採購部分已彙整需求單位資料,俟共同供應契約更新後辦理下訂作業。
決 議:繼續列管。
肆、其他列管案:
一、第14次校長有約:
(一)編號5-提案二十一「五育樓B1閒置空間再利用」,總務處解除列管。(主席裁示:除了用餐時間外,其他空餘的時間也可利用,再請總務處協助) 。
(二)編號6-提案二十五「與學生相關會議-院系層級會議之學生代表如何推舉,要有明確規定。哪些會議需要學生代表,須明確規定」,各學院解除列管。(主席裁示: 1.學生事務委員會,基本上是學生事務,若有學生代表較妥當,雖無明文規定。2.請檢視各種法規,法規內需明確列出代表有幾位,代表如何產生,請訂定明確,未來才無疑慮) 。
二、第16次校長有約:編號12-提案十八「承曦藝廊展覽的內容之審核標準」-通識中心解除列管。(主席裁示:未來若納入學生代表,請於辦法內訂出) 。
三、第13次校長有約:編號6-臨時動議提案九「建議親善大使厚版套裝製作」,學務處解除列管。(主席裁示:60萬元後續請學務處、主計室及校友組研商) 。
伍、主席報告:
(一)首先歡迎人事室新任鍾淑惠主任,加入北商大家庭。
(二)研發處近日將發通知給各單位,教育部規定老師每六年須半年產業經驗,請各主管向老師們說明及強調。研發處已訂定各種辦法,如:聽演講、參加活動、產學,有些老師可能尚未提報績效。
(三)本會議結束後將續召開防疫會議。經行政院跨部會討論後,目前陸生、港澳生皆尚未開放來台,但仍請大家心理準備。管院針對本次疫情成立「企業紓困協助中心」,協助企業申請計畫,此為很好規劃。國家補助各類行業薪水,如:旅遊業、計程車司機…等,需上課培訓後補助。現管院與台北市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攜手合作辦理「計程車駕駛員服務轉型與職能培訓講習班」。各學術單位可利用此機會,打響北商知名度。
(四)因疫情關係,今年畢業生就業輔導,請各系注意。據人力銀行統計,今年約少掉10萬個工作機會,雖本校同學就業能力相當不錯,仍請研發處及各系所注意。
陸、各單位工作報告:(相關報告請參見書面資料,補充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教務處提供書面報告)
(一)因應本校規劃110學年度「校務評鑑」,並自108學年度起辦理各專業所系(科)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含內部及外部評鑑),是以,為進行評鑑相關前置作業,並宣導本校進行評鑑之相關事宜,使本校師生及教職員對本校發展現況及未來規劃有初略了解,特規劃網路專頁以供本校師生及社會大眾閱覽: https://acad.ntub.edu.tw/p/406-1004-74233,r436.php?Lang=zh-tw
其宣導專區分為「校務發展」及「行政資源」兩部份:
1.校務發展:辦學宗旨、理念、校務發展策略、課程規劃及各大重要計畫案等。
2.行政資源:軟硬體設施、人事制度、經費、學習輔導、就業輔導等。
該專區於108年11月完成,今擬進行第二次資料更新及補充,並於109年6月1日簡便行文表週知各單位,請各單位協助提供資料及說明。
(二)109學年度臺北校區各系所及學位學程內部自我評鑑實地訪視業於109年5月26日辦理完竣,為俾進行外部自我評鑑(大專校院教學品保認證作業),其相關重要期程說明如下:
1.109年7月6日:繳交內部自我評鑑待改善事項自我改善計畫(含桃園校區)、105學年度科技大學綜合評鑑、103學年度改名改制後第2次書審及105學年度技專校院實習課程績效評量待改善事項自我改善計畫。
2.109年7月13日~16日(擇一日):召開自我評鑑推動委員會議。
3.109年8月4日:繳交自評報告(教學品保認證)及附件電子檔。
4.109年9月3日:大專校院教學品保認證作業說明會暨第三次工作小組會議
5.109年9月29日:台評會公告待釐清事項及評鑑委員名單(毋須事先繳交回覆說明,並於實地訪評當日準備相關資料或簡報說明)。
6.109年10月7日:台評會實地訪評。
7.109年11月中旬:評鑑報告初稿,申復申請。
8.109年12月下旬:申復結果及評鑑結果公告。
9.109年12月:校務評鑑自評前置作業啟動。
主席裁示:評鑑專區已建立,請教務處、研發處及各單位將相關資料充實。其他系所也可逕自下載所需資料,以充實評鑑報告。
二、圖書館:
(一)上週五校長、主秘、高希均創辦人及王力行女士至本館參觀,非常認同本校辦學理念。高創辦人將以珍貴書籍充實特藏室外,並表示天下及遠見倉庫裡仍有許多好書,本館可利用時間前往查看。
(二)10月份教學單位將評鑑,在行政資源、空間方面,上次學生曾提及一樓討論室空間不夠,5月20日本館業於7樓增開3間,15天內僅使用9小時,學生仍以一樓空間優先使用,不足再到7樓。總務長剛也提及盼利用學餐空間做為討論空間,該空間吃飯、談話聲音較不受限制。圖書及相關資源方面,評鑑委員曾提及是否提供師生在研究、教學或學習資源,本館將提供相關資料予各系回答說明。去年高創辦人贈送一批書籍,本館曾辦理「漂書」活動,很多學生開心拿取書籍,9月份後,盼與各系合作,全校師生得到這些好書,讓其感受實質資源挹注。
三、企管系:
(一)追蹤一管制案件,有關學生專題研討教室,盼將圖書館7樓空間活化,讓學生使用。現僅3間,不夠使用。仍有其他空間未利用及活化,甚是可惜。建議靠窗空間,可再挪4間,是否可盡快處理此事。
(二)本系非限定僅使用圖書館7樓,只要有空間讓同學使用即可。各系都開放線上系統登記也是一方案,僅盼本次能做成決議。
(三)開放空間當然很好,但其是做為討論或休息聊天?此就不算是專題研討室之用途,也較吵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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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討論過程: *秘書室:有關圖書館7樓,去年已開幾次會,討論使用用途,決議圖書館7樓與2樓對調。將做為學校的中型會議室,已開始規劃。7樓若做專題討論室也只能暫時。建議總務處利用暑假,將全校整體空間重新思考分配及規劃。 *圖書館:7樓因學校有其他不同規劃且等待經費。可先暫時開放3間。7樓對外窗學生可自行打開,有其安全疑慮。若需使用,建議做成氣密窗,因本館人力無法隨時掌控同學勿開窗戶。總務長也提到學校有其他更多空間。圖書館贊成及配合學校政策,也思考是否2樓校史館典藏室是否做些調整,保留圖書館整棟規劃,此都需要整體規劃。 *資網中心:學生的討論空間,有旺淡季。各處室會議室,建議開放並支援,並加強教育學生會議室使用習慣。 *蕭副校長:建議清點各院、室、中心…等相關空間,跨院間合作並支援,應打破界線。 *秘書室:請就現有空間善加利用,若有空間,可放置討論桌及電源,請總務處檢視全校空間。國外僅是隔間就可做為討論空間。各系應打破本位主義。 *總務處:本處將盤點全校空間。但所有空間都放置線上系統登記嗎? *會資系:若開放給全校,系上開會,本系也需要登記嗎?系上同學借用,各系可控制,沒有問題。但若開放全校,會有些管理上的問題。 *秘書室:短期立即可解決,承曦樓B1樓,1-7樓電梯出來的空間,可立即做些討論桌椅的規劃。一層可放4-6組的討論空間。 *專進:五育樓B1餐廳可開放討論。 |
主席裁示:
(一)可分成兩階段,剛主秘所提及樓層調動,若能在暑假完成,當然可以。若無法在暑假施作,7樓則暫時規劃學生研討室使用。本案請專案小組再次討論。
(二)請總務處調查本校各處室及各系會議室空間,原則上請各單位及各系資源開放共享。
(三)因同學討論有淡旺季,若空間都留下來,對學校來說也是浪費。原則上開放空間請總務處先盤點。
(四)行政大樓6-7樓會議室可先開放。
四、秘書室:
(一)主管共識營預計於9月7-8日假武陵農場辦理,請大家預留時間。
(二)為提升開會品質,已建置全校google calendar,做會議排程,本室後續將行文各單位,請各單位登記並遵守。
(三)請總務處暑假盤點,公共空間請馬上規劃討論桌椅。
五、學務處:
(一)畢業週暨畢業生頒獎典禮:
1.因疫情日漸趨緩,若疫情中心或市府於6月7日宣布解封,將開放畢業生參加6月10日頒獎典禮;考量本校體育館容納量,預計提供1800個名額,由畢業生登記申請(登記截止6月5日中午12:00),已將相關說明及登記資訊刊登網頁,並轉知各畢業班代表。
2.完成臺北及桃園校區空間佈置及夜間燈飾。
3.6月1-21日畢業生親友入校園拍照人數統計,調查結果:人數較多為6月10日晚間,預計1257名畢業生親友進入校園。
(二)行政會議後將召開防疫小組會議,相關防疫內容將於該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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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典禮相關議題討論(有關租借學士服及延後歸還、排座位、著學士服坐前排、EMBA是否開放整班進場、開放之資訊公告、入場管制、各特殊情況…等):學務處、總務處、劉副校長、專進、秘書室等單位發言:(略)。 *學務處建議各特殊情況,下次皆請至畢典工作籌備會議中先行討論。 |
乙、討論事項:
提案ㄧ、教發中心提:訂定本校「數位教學課程實施辦法」及廢止本校「數位學習課程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完善本校數位教學實施方式,爐列網路輔助教學與遠距教學課程之實施與檢核相關規範,以建構優良數位教學品質,並提供學生更多元化之數位學習管道,特訂定本辦法,並廢止本校「數位學習課程實施辦法」。
(二) 本辦法業經109年05月21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發展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 本校「數位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五)款修正如下:
第五條 遠距教學課程實施方式
…
五、凡經審查通過開設之遠距教學課程,補助如下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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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 |
遠距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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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步網路教學 |
同步視訊遠距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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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請 |
1.5倍鐘點加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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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開 |
不予補助 |
1.5倍鐘點加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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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開規定 |
須符合第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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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總超支鐘點數仍受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之限制,且同一課程不論分班或合班上課皆視為相同課程,同一課程每學期以加計一次為限。 2.教師可依規定申請數位教學助理,相關規定另依本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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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二、教發中心提:修正本校「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設置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茲因擬訂本校「數位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爰修正相關條文。
(二)本辦法業經 109 年 05 月 21 日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學發展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教發中心提:修正本校「優良數位教材製作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完善本校優良數位教材獎勵,爰修正相關條文。
(二)本辦法業經 109 年 05 月 21 日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學發展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教發中心提:修正本校「學生學習績優團隊獎勵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主計室建議增列經費來源與修正項號誤植,爰修正第二、四點。
(二)本要點業經 109 年 5 月 21 日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學發展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教務處提:修正本校「學生延誤繳交學雜費處理原則」及「學生學雜費延緩/分期繳交申請書」乙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處理原則業經109年5月14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在案。(附件五)。
(二)依據本校「學則」相關規定,逾期未完成註冊手續者應予退學,惟為給予學生逾期補辦註冊機會並維持繳費之公平性,特訂定本處理原則。。
(三)考量申請分期繳交學雜費之學生人數有日益增加之趨勢,為減輕經濟弱勢在學學生的經濟負擔,並為建立公平之緩繳及分期繳費機制,依實際執行情形,修正學生延誤繳交學雜費處理原則及申請表件。
(四)本修正草案修訂重點說明如下:
1.依據本校學則規定略以,完成繳費及選課即為完成註冊手續,酌作本處理原則第二條條文之修正。
2.增訂第三條有關請准分期繳交學雜費之項目。
3.增訂第四條有關申請辦理分期繳交學雜費之條件。
4.增訂第五條有關分期繳交學雜費之期程、繳交金額及項目。
5.修訂第六條條文,為照顧弱勢學生,增列專案延後補繳欠繳款項之相關規定。
6.增訂第七條條文,增列需繳清前期欠繳款項始得申請次學期延緩或分期繳交;畢業或休退學者需繳清欠繳款項始得辦理離校程序,核發相關修業證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企管系提:本系裁撤本校「流通管理研究中心」、「連鎖加盟經營管理與法律研究中心」、「數位應用產學合作中心」、「東協經營管理研究中心」、「新自媒體研究中心」,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任務編組研究中心設置與裁撤要點」辦理。
(二)本系「流通管理研究中心」、「連鎖加盟經營管理與法律研究中心」、「數位應用產學合作中心」、「東協經營管理研究中心」及「新自媒體研究中心」已完成階段性任務,故擬辦理裁撤作業並廢除中心設置辦法。
(三)依據109年3月9日管理學院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主管會議決議辦理。
(四)案經109年3月26日本系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賡續辦理後續作業。
決 議:同意裁撤。
丙、臨時動議:(無)
散會: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