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09年1月16日(星期四)中午12時整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出席人員:盧委員智強、邱委員繼智(請假)、尹委員敏芳(胡紹華代)、廖委員慧芳、石委員雅惠、朱委員永瑞(請假)、謝委員玉玫、張委員窈菱、丁委員慧瑩(請假)、盧委員益祥、張委員麗萍(陳世明代)、陳委員潔瑩、過委員柄樞、蔡委員誠一、林委員哲卉(請假)、吳委員素貞
應出席:16位 實到:12位
主席:盧學務長智強 記錄:呂紹如
壹、主席致詞
貳、確認上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參、提案討論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
貳、確認上次(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一、國際商務系提:五專五甲學生王律融(學號10454053)等八位學生獎勵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執行並書面通知家長
二、國際事務處提:00系五專四年級的000同學於107學年度申請出國交換因當時僅五專三年級不具有交換資格,卻於交換申請表格上就讀年級塗改為四年級以符合交換資格而達到出國交換的目的,擬予記大過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經出席委員匿名投票表決不同意9票,同意4票,本案建議由國際事務處另行簽處大過以下之懲處。
執行情形:會議紀錄影本副送國際事務處知悉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000系提:00系夜四技二甲000同學108學年度第1學期因曠課達23節以上之退學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夜四技二甲000同學(N1000000) 108學年度第1學期曠課達23節以上,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十條第五款規定:「學期曠課達 23節者,應予退學,不得主動辦理休學。」建議予以退學處分。
(二) 本案業經會計資訊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依規定建議000同學應予退學處分。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000系提:000系夜二技二甲000同學108學年度第1學期因曠課達23節以上之退學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夜二技二甲000同學108學年度第1學期曠課達23節以上,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十條第五款規定:「學期曠課達23節者,應予退學,不得主動辦理休學」建議予以退學處分。
(二) 本案業經應用外語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依規定建議000同學應予退學處分。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000系提:000系學生四技五甲000(100000),108學年度第一學期曠課超過23節退學案,擬請 討論。
說 明:
(一) 四技五甲000同學108學年度第1學期曠課達23節以上,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十條第五款規定:「學期曠課達23節者,應予退學,不得主動辦理休學」建議予以退學處分。
(二) 本案業經國際商務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依規定建議000同學應予退學處分。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國際商務系提:國際商務系二技二甲學生曾文儀(學號10734008)等二位學生大功獎勵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國際商務系二技二甲學生曾文儀(學號10734008)及張耀昀(學號10734028)榮獲台北市進出口公會傑出國貿人才。
(二) 本案業經國際商務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續提本會審議,依規定建議建議上述二生記大功乙次。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國際商務系提:國際商務系二技二甲學生李東昇(學號10734020)等二位學生大功獎勵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國際商務系二技二甲學生李東昇(學號10734020)及四技四甲學生王銘漢(學號10544006)參加108年經濟部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與市場企業實習計畫實習專題競賽團體獎技職校院組榮獲第一名。
(二) 本案業經國際商務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續提本會審議,依規定建議建議上述二生記大功乙次。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國際商務系提:國際商務系碩士班一甲學生吳冠儀(學號10864001)等二位學生大功獎勵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國際商務系碩士班一甲學生吳冠儀(學號10864001)及陳薏菁(學號10864004)參加2019 Wind the PRIDE用指標說故事競賽研究生組榮獲第一名。
(二) 本案業經國際商務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續提本會審議,依規定建議建議上述二生記大功乙次。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國際商務系提:國際商務系四技四甲學生劉佳威(學號10544008)等六位學生大功獎勵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國際商務系四技四甲學生劉佳威(學號10544008)等六位同學參加2019全球大學生國際經貿與商務專題競賽榮獲第一名。
(二) 本案業經國際商務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續提本會審議,依規定建議建議上述六位學生記大功乙次。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國際商務系提:國際商務系四技四甲學生鄭筑勻(學號10544010)等六位學生大功獎勵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國際商務系四技四甲學生鄭筑勻(學號10544010)等六位同學參加2019全球大學生國際經貿與商務專題競賽榮獲第三名。
(二) 本案業經國際商務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續提本會審議,依規定建議建議上述六位學生記大功乙次。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0000系提:0000系四技企管五甲學生000 (學號:1000000)缺曠節數超過23節應予退學處分乙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四技00五甲學生000 (學號:10000000)缺曠節數已達88節。
(二) 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十條第五款規定及本校學生退學有關規定辦理。
(三) 本案業經企業管理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會議決議通過,依規定建議應予退學處分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企業管理系提:企業管理系五專企四甲學生鄭皓文(學號10555034)代表本校參加108年台北市中正盃全國青年暨青少年擊劍錦標賽,獲青年男子組銳劍冠軍記大功乙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五專企四甲學生鄭皓文(學號10555034),代表本校參加108年台北市中正盃全國青年暨青少年擊劍錦標賽,獲青年男子組銳劍冠軍。
(二) 依據學生獎懲辦法第五條第二款「代表學校參加對外比賽獲全國性或特殊性質冠軍者」規定辦理。
(三) 本案業經企業管理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決議通過,依規定建議記予「大功乙次」獎勵。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經補正選手參賽名單並確認無誤,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3:00)
時間:109年1月16日(星期四)中午12時整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出席人員:盧委員智強、邱委員繼智(請假)、尹委員敏芳(胡紹華代)、廖委員慧芳、石委員雅惠、朱委員永瑞(請假)、謝委員玉玫、張委員窈菱、丁委員慧瑩(請假)、盧委員益祥、張委員麗萍(陳世明代)、陳委員潔瑩、過委員柄樞、蔡委員誠一、林委員哲卉(請假)、吳委員素貞
應出席:16位 實到:12位
主席:盧學務長智強 記錄:呂紹如
壹、主席致詞
貳、確認上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參、提案討論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
貳、確認上次(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一、國際商務系提:五專五甲學生王律融(學號10454053)等八位學生獎勵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執行並書面通知家長
二、國際事務處提:00系五專四年級的000同學於107學年度申請出國交換因當時僅五專三年級不具有交換資格,卻於交換申請表格上就讀年級塗改為四年級以符合交換資格而達到出國交換的目的,擬予記大過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經出席委員匿名投票表決不同意9票,同意4票,本案建議由國際事務處另行簽處大過以下之懲處。
執行情形:會議紀錄影本副送國際事務處知悉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000系提:00系夜四技二甲000同學108學年度第1學期因曠課達23節以上之退學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夜四技二甲000同學(N1000000) 108學年度第1學期曠課達23節以上,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十條第五款規定:「學期曠課達 23節者,應予退學,不得主動辦理休學。」建議予以退學處分。
(二) 本案業經會計資訊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依規定建議000同學應予退學處分。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000系提:000系夜二技二甲000同學108學年度第1學期因曠課達23節以上之退學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夜二技二甲000同學108學年度第1學期曠課達23節以上,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十條第五款規定:「學期曠課達23節者,應予退學,不得主動辦理休學」建議予以退學處分。
(二) 本案業經應用外語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依規定建議000同學應予退學處分。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000系提:000系學生四技五甲000(100000),108學年度第一學期曠課超過23節退學案,擬請 討論。
說 明:
(一) 四技五甲000同學108學年度第1學期曠課達23節以上,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十條第五款規定:「學期曠課達23節者,應予退學,不得主動辦理休學」建議予以退學處分。
(二) 本案業經國際商務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依規定建議000同學應予退學處分。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國際商務系提:國際商務系二技二甲學生曾文儀(學號10734008)等二位學生大功獎勵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國際商務系二技二甲學生曾文儀(學號10734008)及張耀昀(學號10734028)榮獲台北市進出口公會傑出國貿人才。
(二) 本案業經國際商務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續提本會審議,依規定建議建議上述二生記大功乙次。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國際商務系提:國際商務系二技二甲學生李東昇(學號10734020)等二位學生大功獎勵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國際商務系二技二甲學生李東昇(學號10734020)及四技四甲學生王銘漢(學號10544006)參加108年經濟部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與市場企業實習計畫實習專題競賽團體獎技職校院組榮獲第一名。
(二) 本案業經國際商務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續提本會審議,依規定建議建議上述二生記大功乙次。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國際商務系提:國際商務系碩士班一甲學生吳冠儀(學號10864001)等二位學生大功獎勵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國際商務系碩士班一甲學生吳冠儀(學號10864001)及陳薏菁(學號10864004)參加2019 Wind the PRIDE用指標說故事競賽研究生組榮獲第一名。
(二) 本案業經國際商務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續提本會審議,依規定建議建議上述二生記大功乙次。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國際商務系提:國際商務系四技四甲學生劉佳威(學號10544008)等六位學生大功獎勵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國際商務系四技四甲學生劉佳威(學號10544008)等六位同學參加2019全球大學生國際經貿與商務專題競賽榮獲第一名。
(二) 本案業經國際商務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續提本會審議,依規定建議建議上述六位學生記大功乙次。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國際商務系提:國際商務系四技四甲學生鄭筑勻(學號10544010)等六位學生大功獎勵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國際商務系四技四甲學生鄭筑勻(學號10544010)等六位同學參加2019全球大學生國際經貿與商務專題競賽榮獲第三名。
(二) 本案業經國際商務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續提本會審議,依規定建議建議上述六位學生記大功乙次。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0000系提:0000系四技企管五甲學生000 (學號:1000000)缺曠節數超過23節應予退學處分乙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四技00五甲學生000 (學號:10000000)缺曠節數已達88節。
(二) 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十條第五款規定及本校學生退學有關規定辦理。
(三) 本案業經企業管理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會議決議通過,依規定建議應予退學處分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企業管理系提:企業管理系五專企四甲學生鄭皓文(學號10555034)代表本校參加108年台北市中正盃全國青年暨青少年擊劍錦標賽,獲青年男子組銳劍冠軍記大功乙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五專企四甲學生鄭皓文(學號10555034),代表本校參加108年台北市中正盃全國青年暨青少年擊劍錦標賽,獲青年男子組銳劍冠軍。
(二) 依據學生獎懲辦法第五條第二款「代表學校參加對外比賽獲全國性或特殊性質冠軍者」規定辦理。
(三) 本案業經企業管理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決議通過,依規定建議記予「大功乙次」獎勵。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經補正選手參賽名單並確認無誤,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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