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時間:109年4月30日(星期四)中午12時整
地點:採視訊及學務長辦公室同時舉行
出席人員:盧委員智強、邱委員繼智、李委員昭慶、林委員純如、李委員興漢(許台漟代)、賴委員暄堯、尹委員敏芳、林委員盈鈞、李委員俞麟、楊委員進雄、楊委員浩彥、張委員世佳(請假)、黃委員國珍(請假)、楊委員東育(請假)、林委員維珩(請假)、賴委員蓉禾、楊委員葉承、郭委員俊賢、張委員旭華、蘇委員建興、邱委員怡慧(請假)、陳委員春富、陳委員潔瑩、陳委員恩航、簡委員士捷、廖委員慧芳、胡委員小娟、陳委員黛娜、石委員雅惠、劉委員雅文、胡委員紹華、張委員肇明(請假)、黃委員琦婷、莫委員積懿、樂委員麗嘉(請假)、林委員宜霓、盧委員益祥、朱委員佩慧、陸委員靜容、陳委員鏡羽、蔡委員誠一、魏委員子彬(請假)、蔡委員美惠、孫委員彩卿、程委員文劭(請假)、魏委員嘉慧、邱委員圓雅、吳委員孟倫(請假)、羅委員毓翔(請假)、吳委員素貞(請假)
應出席:50位 實到:39位
工作人員:呂紹如
主席:盧學務長智強 記錄:呂紹如
壹、 主席致詞
謝謝各單位配合疫情所做的各項措施,雖然指揮中心近幾天皆公布連續0確診,但各單位還是要保持謹戒的心態,另畢業典禮實施改以畢業週模式進行,於6月在學校校園各處佈置畢業典禮裝飾供學生拍照,並於6/10(三)舉行不對外開放之畢業頒奬典禮,僅有授獎同學及頒獎師長,並保持相關的社交距離規範,請教學主管留意於何時進行畢業班的撥穗儀式,並於6/1日~6/12日開放校園供畢業生家長進行拍照,學務處會將場管做調查以供各班進行撥穗儀式使用。
貳、確認上次(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啦啦舞社,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二、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修正本校「校外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三、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修正本校「學生團體保險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續提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修訂本校「學生社團活動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為維護本校學生集會活動安全,據以輔導本校學生社團活動,特修定本辦法有關學生社團使用酒精性飲料之規定。
(二) 本案業經108年12月18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處主管會議審核通過。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2:40分)
時間:109年4月30日(星期四)中午12時整
地點:採視訊及學務長辦公室同時舉行
出席人員:盧委員智強、邱委員繼智、李委員昭慶、林委員純如、李委員興漢(許台漟代)、賴委員暄堯、尹委員敏芳、林委員盈鈞、李委員俞麟、楊委員進雄、楊委員浩彥、張委員世佳(請假)、黃委員國珍(請假)、楊委員東育(請假)、林委員維珩(請假)、賴委員蓉禾、楊委員葉承、郭委員俊賢、張委員旭華、蘇委員建興、邱委員怡慧(請假)、陳委員春富、陳委員潔瑩、陳委員恩航、簡委員士捷、廖委員慧芳、胡委員小娟、陳委員黛娜、石委員雅惠、劉委員雅文、胡委員紹華、張委員肇明(請假)、黃委員琦婷、莫委員積懿、樂委員麗嘉(請假)、林委員宜霓、盧委員益祥、朱委員佩慧、陸委員靜容、陳委員鏡羽、蔡委員誠一、魏委員子彬(請假)、蔡委員美惠、孫委員彩卿、程委員文劭(請假)、魏委員嘉慧、邱委員圓雅、吳委員孟倫(請假)、羅委員毓翔(請假)、吳委員素貞(請假)
應出席:50位 實到:39位
工作人員:呂紹如
主席:盧學務長智強 記錄:呂紹如
壹、 主席致詞
謝謝各單位配合疫情所做的各項措施,雖然指揮中心近幾天皆公布連續0確診,但各單位還是要保持謹戒的心態,另畢業典禮實施改以畢業週模式進行,於6月在學校校園各處佈置畢業典禮裝飾供學生拍照,並於6/10(三)舉行不對外開放之畢業頒奬典禮,僅有授獎同學及頒獎師長,並保持相關的社交距離規範,請教學主管留意於何時進行畢業班的撥穗儀式,並於6/1日~6/12日開放校園供畢業生家長進行拍照,學務處會將場管做調查以供各班進行撥穗儀式使用。
貳、確認上次(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啦啦舞社,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二、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修正本校「校外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三、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修正本校「學生團體保險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續提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修訂本校「學生社團活動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為維護本校學生集會活動安全,據以輔導本校學生社團活動,特修定本辦法有關學生社團使用酒精性飲料之規定。
(二) 本案業經108年12月18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處主管會議審核通過。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2: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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