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時間:108年11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時整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出席人員:盧委員智強(胡紹華代)、邱委員繼智(請假)、李委員昭慶、林委員純如(請假)、李委員興漢(許台瀅代)、賴委員暄堯(陳姵羚代)、尹委員敏芳、林委員盈鈞、李委員俞麟、楊委員進雄、楊委員浩彥、張委員世佳(請假)、黃委員國珍(請假)、楊委員東育(請假)、林委員維珩(鄒復証代)、林委員玟君、楊委員葉承(陳津美代)、郭委員俊賢、張委員旭華(趙驥代)、蘇委員建興(吳雅惠代)、邱委員怡慧、陳委員春富(黃馨儀代)、陳委員潔瑩(張雅媛代)、陳委員恩航、簡委員士捷(請假)、廖委員慧芳、胡委員小娟、陳委員黛娜、石委員雅惠(王怡文代)、劉委員雅文、胡委員紹華、張委員肇明(請假)、黃委員琦婷、莫委員積懿、樂委員麗嘉、林委員宜霓(陳艾綾代)、盧委員益祥、朱委員佩慧、陸委員靜容(張豪松代)、陳委員鏡羽(蔡承恩代)、蔡委員誠一、魏委員子彬、蔡委員美惠、孫委員彩卿、程委員文劭、魏委員嘉慧、邱委員圓雅、吳委員孟倫、羅委員毓翔、吳委員素貞
應出席:50位 實到:42位
工作人員:呂紹如
主席:盧學務長智強(胡組長紹華代理) 記錄:呂紹如
壹、主席致詞
貳、確認上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參、提案討論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
貳、確認上次(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修訂本校「服務傑出獎遴選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二、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電子競技研究社」,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三、學務處學生會提:修正本校「各項會議學生代表選舉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四、學務處服務學習組提:修訂本校「畢業生藝能績優獎遴選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五、軍訓室桃園校區校安服務組提:修正本校「學生宿舍住宿輔導與管理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六、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請假規則」,提請 審議。
決 議: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修正為若以公假辦理請假(採累積計算)逾該學期該課程1/3以上,需經該任課教師簽章知悉,本案修正後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七、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訂定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並將草案以E-mail發送至教師及在校生信箱,另於本處網頁公告草案及意見回饋表。
執行情形:本案已於暑假期間發送E-mail予教師及在校生,並於本處網頁公告草案及意見回饋表,但未有學生及家長回覆回饋表,另部份教師給予之意見,擬修正後再送行政會議報告。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修訂本校「班級幹部服務規定」,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為配合本處單位名稱調整,修正第六點第五項健康保健組及第七點第一、二、三、四項心理商組等單位名稱。
(二) 本案業經本處108年10月9日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修正本校「校外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修正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部分文字,以明定本辦法適用對象。
(二) 新增第十四條第十四項、第十五項條文,以符合現況。
(三) 本案業經本處108年10月9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處務修正後通過。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3:00)
時間:108年11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時整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出席人員:盧委員智強(胡紹華代)、邱委員繼智(請假)、李委員昭慶、林委員純如(請假)、李委員興漢(許台瀅代)、賴委員暄堯(陳姵羚代)、尹委員敏芳、林委員盈鈞、李委員俞麟、楊委員進雄、楊委員浩彥、張委員世佳(請假)、黃委員國珍(請假)、楊委員東育(請假)、林委員維珩(鄒復証代)、林委員玟君、楊委員葉承(陳津美代)、郭委員俊賢、張委員旭華(趙驥代)、蘇委員建興(吳雅惠代)、邱委員怡慧、陳委員春富(黃馨儀代)、陳委員潔瑩(張雅媛代)、陳委員恩航、簡委員士捷(請假)、廖委員慧芳、胡委員小娟、陳委員黛娜、石委員雅惠(王怡文代)、劉委員雅文、胡委員紹華、張委員肇明(請假)、黃委員琦婷、莫委員積懿、樂委員麗嘉、林委員宜霓(陳艾綾代)、盧委員益祥、朱委員佩慧、陸委員靜容(張豪松代)、陳委員鏡羽(蔡承恩代)、蔡委員誠一、魏委員子彬、蔡委員美惠、孫委員彩卿、程委員文劭、魏委員嘉慧、邱委員圓雅、吳委員孟倫、羅委員毓翔、吳委員素貞
應出席:50位 實到:42位
工作人員:呂紹如
主席:盧學務長智強(胡組長紹華代理) 記錄:呂紹如
壹、主席致詞
貳、確認上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參、提案討論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
貳、確認上次(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修訂本校「服務傑出獎遴選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二、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電子競技研究社」,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三、學務處學生會提:修正本校「各項會議學生代表選舉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四、學務處服務學習組提:修訂本校「畢業生藝能績優獎遴選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五、軍訓室桃園校區校安服務組提:修正本校「學生宿舍住宿輔導與管理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六、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請假規則」,提請 審議。
決 議: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修正為若以公假辦理請假(採累積計算)逾該學期該課程1/3以上,需經該任課教師簽章知悉,本案修正後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七、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訂定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並將草案以E-mail發送至教師及在校生信箱,另於本處網頁公告草案及意見回饋表。
執行情形:本案已於暑假期間發送E-mail予教師及在校生,並於本處網頁公告草案及意見回饋表,但未有學生及家長回覆回饋表,另部份教師給予之意見,擬修正後再送行政會議報告。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修訂本校「班級幹部服務規定」,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為配合本處單位名稱調整,修正第六點第五項健康保健組及第七點第一、二、三、四項心理商組等單位名稱。
(二) 本案業經本處108年10月9日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修正本校「校外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修正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部分文字,以明定本辦法適用對象。
(二) 新增第十四條第十四項、第十五項條文,以符合現況。
(三) 本案業經本處108年10月9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處務修正後通過。
辦 法:提本會審議通過後,依決議陳請校長核定發布。
決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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