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應用外語系系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科)
108學年度第2學期 第2次系務會議 會議紀錄
時 間:109年6月16日(星期二) 12:15
地 點:應外系304專業教室
主 席:邱怡慧主任 記 錄:吳雅惠
委 員:陳瑋瑜、郭筱晴、張麗萍、史穎君、王雅娟、賴暄堯、李幸瑾、潘大為、
黃瑞恆、陳姝伶、雷思蒙、楊承豪、高啟豪、洪倩文、林孟穎、鄭美滿、
陸靜容
列 席:陳匡賢、吳采真、吳雅惠
請 假:王雅娟、鄭美滿
- 主席報告:
- 歡迎吳采真加入本系行政團隊。
- 109系所評鑑後續報告:系所自我評鑑已於109.5.26順利完成,實地訪評將於109.10.07辦理。
- 高教深耕成果報告:
- 109年度高教深耕計劃執行情形─因應本校109學年度高教深耕計畫核定經費調整,本系暫定最高可用經費已縮減為約34萬,目前本系第一期款業務費(6萬元)經費已用罄,後續將視教發中心核定金額調整各項支出經費;另外,因應疫情影響,目前僅有4位教師申請高教深耕計畫校外專家講座,請有意申請校外專家講座之教師務必提前規劃109學年第一學前講座課程,系上也會視情況規劃幾場中午開放給全系師生共同參與的講座。
- 另外,109年度起,只要是由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核銷之活動、課程、演講等事項,均須於「舉辦前」上網登錄活動,爰請各位教師務必至遲於活動、課程、演講前2天將相關表單送交系辦,以避免造成後續核銷問題。
- 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助理申請時數報告:
旨揭分配時數台北校區380小時,桃園校區200小時,109年9月至12月內含二位數位科技TA40小時,未任用數位科技TA系科時數將予以扣除。
(一)每位教學助理每月工作時數20小時以上。(二) 每位數位科技教學助理需主動詢問系科教師對有意進行數位化課程,協助該課程教師將教材數位化運用於blackboard學習系統 (至少協助系科內未配置TA之課程上傳及應用,包含:每學期課程內容錄影9週,每週至少5-15分鐘、上課教材ppt、線上作業之繳交2次、線上測驗2次等),請各教師踴躍申請補助。
貳、前次會議紀錄確認(108-2-1):
提案一、本系108 學年度第2學期加開專業選修課程,提請審議。
說 明:一、為提供本系學生更多英文會議實務演練的機會,於四技一加開「會議英
文演練」專業選修課程。
二、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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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 |
|
核定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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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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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入學 |
專業 選修 |
會議英文演練 |
2 |
2 |
0 |
0 |
2 |
0 |
新增專業選修 |
||||||||
三、檢附修改後之四技課程科目表,如附件1。
四、審議通過後,續提院課程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系108學年度五專、四技、二技課程科目表畢輔課程開課學年及課程科目名稱修改,提請審議。
說 明:一、依據教學發展中心語言學習組北教發語字第1080214005號、第1080214008號簡便行文表(詳附件2-1),本系於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決議修正本系「學生外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第五條「輔導措施」:如未能於規定期限通過外語能力畢業門檻標準者,應於四、五年級(日間部五專)、一年級下學期(日間部二技)、三、四年級(日間部四技)必修習 0 學分每週 2 小時之「英語訓練」(畢輔)課程,以密集方式加強聽、說、讀、寫能力,修習本課程者,始參加校內英語能力檢定考試。該輔導要點詳附件2-2
二、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五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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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 |
|
核定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五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四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8入學 |
專業 必修 |
進階英語聽講訓練(畢輔) |
0 |
2 |
2 |
專業 必修 |
英語訓練(畢輔) |
0 |
2 |
0 |
0 |
2 |
0 |
開課學年、課程科目名稱變更 |
|||
|
108入學 |
專業 必修 |
進階英語讀寫訓練(畢輔) |
0 |
2 |
|
|
2 |
|
|
|
|
|
|
|
|
|
刪除課程 |
四技
|
實施 |
|
核定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四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三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8入學 |
專業 必修 |
進階英語聽講訓練(畢輔) |
0 |
2 |
2 |
專業 必修 |
英語訓練(畢輔) |
0 |
2 |
0 |
0 |
2 |
0 |
開課學年、課程科目名稱變更 |
|||
|
108入學 |
專業 必修 |
進階英語讀寫訓練(畢輔) |
0 |
2 |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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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刪除課程 |
二技
|
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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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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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二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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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
下 |
上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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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8入學 |
專業 必修 |
進階英語聽講訓練(畢輔) |
0 |
2 |
2 |
專業 必修 |
英語訓練(畢輔) |
0 |
2 |
0 |
0 |
2 |
0 |
開課學年、課程科目名稱變更 |
|||
|
108入學 |
專業 必修 |
進階英語讀寫訓練(畢輔) |
0 |
2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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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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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刪除課程 |
三、檢附修改後之五專、四技、二技課程科目表,如附件2-3。
四、通過後續送系務會議、院課程委員會、校課程委員會審議,教務會議核備。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本系畢業門檻檢定類別調整,提請審議。
說 明:
一、BULATS(劍橋博思)檢定考試於2019年12月正式更名為 Linguaskill(劍橋領思英語檢測)。說明詳如附件3-1。
二、本系畢業門檻檢定類別,109學年度起新增Linguaskill(劍橋領思),其成績標準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3-2,CEFR與各英語檢定計分標準對照表如附件3-3,而各學年在校生均予以適用。BULATS(劍橋博思)於2019.12停止辦理,即不列入109學年度起之類別中。
三、審議通過後續提院課程委員會通過,並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
決 議:照案通過(13位同意,1位不同意)。
提案四、本系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及川正一獎學金申請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系「及川正一先生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第四點辦理,業經109年3月24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記錄(節本)暨實施要點如附件4-1。
- 本項獎學金獲得推薦同學(五專五甲劉思妍同學)之申請名冊詳如附件4-2。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本系108學年度第二學期王貞宏清寒獎助學金推薦名單,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王貞宏清寒獎助學金實行要點第三條和第四條辦理,業經109年3月24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記錄(節本)暨實施要點如附件5-1。
- 本獎學金每學期核發一次。五專、四技、二技每年級各兩名,共計6名。每名發給新臺幣6,000元。
- 本項獎學金申請並獲得推薦之同學共計6名,申請推薦名冊如附件5-2。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本系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參加外語考試檢定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因應109年高教深耕計畫執行項目-補助學生考取專業證照35名之要求,預計
108學年度第二學期補助25名。
二、本系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參加外語考試檢定獎勵辦法,及與108-1外語考
試檢定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6。
決 議:照案通過(13位同意,1位不同意)。
提案七、本系各學制109學年度課程科目表,提請 審議。
說 明:一、整體課程架構延續108學年度課程科目表。
二、配合申請改為文學士文憑、依循課程學習順序及課程架構,擬調整課程如下:
- 二技
- 四技
- 五專
- 進修部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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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課程 |
調整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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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經營與管理(2學分)、策略管理(2學分) |
貿易英文書信:必修,上、下學期共4學分。 |
|
資訊技能檢定(2學分)、統計軟體運用(2學分) |
英語演講與辯論:必修,上、下學期共4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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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程式設計:開課學期二年級上學期 |
開課學期移至二年級下學期 |
|
英語訓練(畢輔):必修 |
改為一般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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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教材與教法 |
名稱變更:英語數位教材與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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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旅遊實務英文 |
配合四技課程,變更為觀光導遊實務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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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與多媒體製作:開課學期一年級上學期 |
開課學期移至一年級下學期 |
|
字源學、英詩選讀 |
平衡外語應用與文化溝通模組課程,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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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5:107學年度起入學生須完成學術倫理教育相關課程達2小時,始得畢業。 |
配合本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之修訂,109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暨專科部學生,學術倫理教育修課時數自2小時調整為6小時。 =>備註5:109學年度起入學生須完成學術倫理教育相關課程達6小時,始得畢業。 |
|
原課程 |
調整後 |
|
資訊技能(2學分)、品質經營與管理(2學分)、策略管理(2學分)、統計軟體運用(2學分) |
1.貿易英文書信:必修,上、下學期共4學分。 2.商用英文:必修,上、下學期共4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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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訓練(畢輔):必修 |
改為一般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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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演講與辯論:開課年級一年級 |
開課年級移至二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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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兒童英語教學導論:選修,上、下學期共4學分。 2.英語教學概論:選修,上學期2學分。 |
1.兒童英語教學導論:上學期2學分。 2.英語教學概論:移至下學期2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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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觀光旅遊實務英文:上學期2學分。 2.導遊實務英文:下學期2學分。 |
合併為觀光導遊實務英文:下學期,2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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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教材與教法 |
名稱變更:英語數位教材與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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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英語文學概論、人際關係、英美文學戲劇選讀、英詩選讀、字源學 |
平衡外語應用與文化溝通模組課程,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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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與多媒體製作:開課學期一年級上學期 |
開課學期移至一年級下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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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起入學之學生須依本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完成學術倫理教育相關課程達2小時以上,始得畢業。 |
1.配合本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之修訂,109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暨專科部學生,學術倫理教育修課時數自2小時調整為6小時。 2.各學制規定之文字敘述一致性 =>備註5:109學年度起入學生須完成學術倫理教育相關課程達6小時,始得畢業。 |
|
原課程 |
調整後 |
|
資訊技能:2學分。 |
上、下學期共4學分。 |
|
品質經與管理(2學分)、策略管理(2學分) |
時事英文導讀:必修,上、下學期共4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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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訓練(畢輔):必修 |
改為一般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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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兒童英語教學導論:選修,上、下學期共4學分。 2.兒童教學活動設計:選修,上學期2學分。 |
1.兒童英語教學導論:選修,上學期,2學分。 2.兒童教學活動設計:選修,下學期,2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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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4:107學年度起入學生須完成學術倫理教育相關課程達2小時,始得畢業。 |
配合本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之修訂,109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暨專科部學生,學術倫理教育修課時數自2小時調整為6小時。 =>備註4:109學年度起入學生須完成學術倫理教育相關課程達6小時,始得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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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課程 |
調整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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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修辭學 |
名稱變更:英語文法與修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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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聽講、英文寫作、字源學、西洋文學作品導讀、西洋人文經典選讀、心理與電影 |
平衡外語應用與文化溝通領域課程,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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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本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之規定,107學年度起入學生須完成學術倫理教育相關課程,且109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暨專科部學生,學術倫理教育修課時數自2小時調整為6小時。 =>備註4:109學年度起入學生須完成學術倫理教育相關課程達6小時,始得畢業。 |
三、檢附109學年度日二技、四技、五專及進修部二技之課程科目表,如附件7。
四、經108-2-1系課會議通過,續送院課程委員會、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参、 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系109學年度院級相關會議委員代表之選舉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109學年度院級會議應選委員、資格限制、應選名額,經彙整如附件1。
二、請委員依選票勾選。
決 議:
一、本選舉案由洪倩文老師及吳采真助教擔任監票委員,經計票結果如有同票者則委請監票委員抽籤決定。
二、院務會議委員應選2名,由陳瑋瑜老師、張麗萍老師當選。
三、院教評會委員應選2名,候補1名,由邱怡慧老師、陳瑋瑜老師當選,史穎君老師為候補人員。
四、院課程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張麗萍老師當選。
五、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黃瑞恆老師當選。
六、經與會委員投票結果如下:
|
委員會名稱 |
當選委員名單 |
候補委員名單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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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務會議 |
陳瑋瑜(11票) |
|
|
|
院教評會 |
邱怡慧(10票) |
史穎君(9票) |
|
|
院課程委員會 |
張麗萍(4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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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學術委員會 |
黃瑞恆(7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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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二、本系109學年度校級相關會議委員代表之選舉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109學年度校級會議應選委員、資格限制、應選名額,經彙整如附件2。
二、請委員依選票勾選。
決 議:
一、本選舉案由洪倩文老師及吳采真助教擔任監票委員,經計票結果如有同票者則委請監票委員抽籤決定。
二、校務會議教師代表應選4名(教授或副教授代表至少3名,由邱怡慧教授、郭筱晴副教授、張麗萍副教授、黃瑞恆副教授當選。
三、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應選1名(由專任教授擔任),候補1名,由史穎君老師擔任, 陳瑋瑜老師為候補人員。
四、教務會議教師代表應選1名,由張麗萍老師當選。
五、學生事務會議委員應選1名,由陸靜容老師當選。
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應選男、女各1名,由黃瑞恆老師、陸靜容老師當選。
七、場地委外經營部門管理委員會教師代表,應選1名,由陸靜容老師當選,候補1名,由鄭美滿老師擔任。
八、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應選1名,由陸靜容老師當選。
九、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鄭美滿老師當選。
十、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應選男、女委員各1名,由黃瑞恆老師、陸靜容老師當選。
十一、研究發展會議教師代表應選1名,由黃瑞恆老師當選。
十二、教學發展會議教師代表應選1名,由郭筱晴老師當選。
十三、教學獎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應選1名,由郭筱晴老師當選。
十四、教學品質委員會教師代表應選1名,由陳瑋瑜老師當選。
十五、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專家學者代表應選1名,由黃瑞恆老師當選。
十六、資訊發展委員會應選1名,由黃瑞恆老師當選。
十七、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委員應選1名由賴暄堯老師當選。
十八、經與會委員投票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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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名稱 |
當選委員名單 |
後補委員名單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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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會議教師代表 (應選4名,教授或副教授代表至少3名) |
邱怡慧老師(11票) 黃瑞恆老師(10票) |
|
|
|
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應選1名,候補1名) |
史穎君老師(6票) |
陳瑋瑜老師(5票) |
候補委員邱怡慧老師與陳瑋瑜老師同為5票,經抽籤由陳瑋瑜老師當選。 |
|
教務會議教師代表 |
張麗萍老師(11票) |
陳瑋瑜老師(3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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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會議委員 |
陸靜容老師(12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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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
男:黃瑞恆老師(6票) 女:陸靜容老師(8票) |
|
|
|
場地委外經營部門管理委員會教師代表 (應選1名) |
陸靜容老師(7票) |
鄭美滿老師(4票) |
|
|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 (應選1名) |
陸靜容老師(7票) |
|
|
|
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 |
鄭美滿老師(11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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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應選男、女委員各一名) |
男:黃瑞恆老師(6票) 女:陸靜容老師(6票) |
|
|
|
研究發展會議委員 |
黃瑞恆老師(7票) |
|
|
|
教學發展會議教師代表 (應選1名) |
郭筱晴老師(6票) |
|
|
|
教學獎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 (應選1名) |
郭筱晴老師(6票) |
|
|
|
教學品質委員會教師代表(應選1名) |
陳瑋瑜老師(4票) |
|
史穎君老師與陳瑋瑜老師同為4票,經抽籤由陳瑋瑜老師當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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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專家學者代表 (應選1名) |
黃瑞恆老師(5票) |
|
|
|
資訊發展委員會 |
黃瑞恆老師(6票) |
|
|
|
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 |
賴暄堯老師(4票) |
|
|
提案三、本系109學年度系級相關會議委員代表之選舉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109學年度系級會議應選委員、資格限制、應選名額,經彙整如附件3。
二、請委員依選票勾選。
決 議:
一、本選舉案由洪倩文老師及吳采真助教擔任監票委員,經計票結果如有同票者則委請監票委員抽籤決定。
二、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應選8名,由陳瑋瑜老師、史穎君老師、郭筱晴老師、李幸瑾老師、張麗萍老師、黃瑞恆老師、賴暄堯老師、雷思蒙老師當選。
三、系課程委員會委員應選7名,由陳姝伶老師、黃瑞恆老師、王雅娟老師、高啟豪老師、郭筱晴老師、張麗萍老師、陳瑋瑜老師擔任。
四、系招生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由張麗萍老師、黃瑞恆老師、李幸瑾老師、賴暄堯老師當選。
五、系學生事務委員會委員應選6名,由陸靜容老師、楊承豪老師、張麗萍老師、鄭美滿老師、李幸瑾老師、黃瑞恆老師當選。
六、系自我評鑑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由陳瑋瑜老師、張麗萍老師、郭筱晴老師、黃瑞恆老師當選。
七、系經費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由張麗萍老師、黃瑞恆老師、賴暄堯老師、楊承豪老師當選。
八、系校友委員會委員應選4名,由史穎君老師、鄭美滿老師、陸靜容老師、李幸瑾老師當選。
九、經與會委員投票結果如下:
|
委員會名稱 |
當選委員名單 |
備註 |
|
系教師評審委員會 |
1.陳瑋瑜老師(15票) 2.史穎君老師(15票) 5.張麗萍老師(12票) 6.黃瑞恆老師(12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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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課程委員會 |
※文學領域: ※語言學領域: |
英語教學領域:史穎君老師與陳瑋瑜老師同為7票,經抽籤由陳瑋瑜老師當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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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招生委員會 (應選4名) |
1.張麗萍老師(10票) 2.黃瑞恆老師(10票) |
|
|
系學生事務委員會 |
1.陸靜容老師(12票) 2.楊承豪老師(10票) |
|
|
系自我評鑑委員會 |
1.陳瑋瑜老師(9票) 2.張麗萍老師(9票) |
|
|
系經費委員會 |
1.張麗萍老師(11票) 2黃瑞恆老師(10票) |
|
|
系校友委員會 |
1.史穎君老師(8票) 2.鄭美滿老師(7票) |
郭筱晴老師與李幸瑾老師同為6票,經抽籤由李幸瑾老師當選 |
提案四、本系109學年度開設課程調整,提請 審議。
說 明:
- 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 五專
- 國際企業管理
|
實施 |
|
原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二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四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6~109入學 |
專業 選修 |
國際企業管理 |
2 |
2 |
2 |
專業 選修 |
國際企業管理 |
2 |
2 |
|
|
2 |
開課學年變更 |
||||
- 英語修辭學
- 進階西班牙文(三)(下學期)
- 專題製作
|
實施 |
|
原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四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四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6~109入學 |
專業 選修 |
英語修辭學 |
2 |
2 |
2 |
專業 選修 |
英語修辭學 |
4 |
4 |
2 |
0 |
2 |
0 |
開課學年、學分數變更 |
|||
|
實施 |
|
原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三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四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5入學 |
專業 選修 |
進階西班牙文(三)(下學期) |
2 |
2 |
2 |
0 |
專業 選修 |
進階西班牙文(三)(下學期) |
2 |
2 |
2 |
0 |
0 |
0 |
補開 (課程科目表不用改) |
||
|
實施 |
|
原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二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6~108 入學 |
專業 必修 |
專題製作 |
2 |
8 |
4 |
4 |
專業 必修 |
專題製作 |
2 |
6 |
3 |
3 |
學分數變更 |
||||
- 四技
- 兒童英語文學選讀
- 國際企業管理
- 英語商務談判
- 法庭翻譯與實習
- 餐旅英文
- 國際禮儀
- 專題製作
|
實施 |
|
原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9 入學 |
專業 選修 |
兒童英語文學選讀 |
2 |
2 |
2 |
專業 選修 |
兒童英語文學選讀 |
2 |
2 |
2 |
開課學期變更 |
||||||
|
實施 |
|
原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二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三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7~109入學 |
專業 選修 |
國際企業管理 |
2 |
2 |
2 |
專業 選修 |
國際企業管理 |
2 |
2 |
2 |
開課學年變更 |
||||||
|
實施 |
|
原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四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三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7~109入學 |
專業 選修 |
英語商務談判 |
4 |
4 |
2 |
|
2 |
|
專業 選修 |
英語商務談判 |
4 |
4 |
2 |
2 |
開課學年變更 |
||
|
實施 |
|
原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三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三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7 入學 |
|
|
|
|
|
|
|
|
專業 選修 |
法庭翻譯與實習 |
3 |
3 |
2 |
1 |
開課名稱、學分變更 |
||
|
實施 |
|
原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四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四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6~109入學 |
專業 選修 |
餐旅英文 |
2 |
2 |
2 |
|
|
|
專業 選修 |
餐旅英文 |
2 |
2 |
2 |
開課學期變更 |
|||
|
實施 |
|
原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四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四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6入學 |
專業 選修 |
國際禮儀 |
2 |
2 |
2 |
|
|
|
專業 選修 |
國際禮儀 |
2 |
2 |
2 |
開課學期變更 |
|||
|
實施 |
|
原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二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6~108 入學 |
專業 必修 |
專題製作 |
2 |
8 |
4 |
4 |
專業 必修 |
專題製作 |
2 |
6 |
3 |
3 |
學分數變更 |
||||
- 二技
- 英文訓練
- 專題製作
- 英語商務談判
|
實施 |
|
原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二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8 入學 |
專業 必修 |
英語訓練(畢輔) |
0 |
2 |
2 |
專業 必修 |
英語訓練(畢輔) |
0 |
2 |
2 |
開課學期變更、補開 |
||||||
|
實施 |
|
原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一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二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8 入學 |
專業 必修 |
專題製作 |
2 |
8 |
4 |
4 |
專業 必修 |
專題製作 |
2 |
6 |
3 |
3 |
學分數變更 |
||||
|
實施 |
|
原課程 |
|
修訂後課程 |
異動 |
||||||||||||
|
科目 類別 |
科目 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二學年 |
科目 類別 |
科目 |
學分數 |
時數 |
第二學年 |
||||||||
|
上 |
下 |
上 |
下 |
||||||||||||||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時數 |
實習 時數 |
授課 時數 |
實習 時數 |
||||||||||
|
108~109入學 |
|
|
|
|
|
|
|
|
專業 選修 |
英語商務談判 |
4 |
4 |
2 |
2 |
新增課程 |
||
- 修改課程科目表,如附件4。
- 本案經108-2-2系課程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必修課程通過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校課程委員會審議及教務會議核備;選修課程通過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本系陳姝伶老師108學年度第2學期「組織行為」課程全英授課報告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實施辦法如附件5-1。
二、檢附陳姝伶老師「組織行為」課程全英授課報告書如附件5-2。
三、本案經108-2-2系課程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經本會議核定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及校課程委員會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本系陳姝伶老師109學年度第1學期「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申請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實施辦法詳如附件6-1。
二、檢附陳姝伶老師「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申請書,詳如附件6-2。
三、本案經108-2-2系課程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經本會議核定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及校課程委員會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本系訂立六年一貫副學士、學士學位施行細則,提請 審議。
說 明:
-
- 為鼓勵專科部五年制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系就讀二年制學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依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六年一貫副學士、學士學位規定」(附件7-1),特訂定本課程要點及施行細則,如附件7-2、7-3。
- 本案經108-2-2系課程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院課程委員會審議、院務會議、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本系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推動微學分課程實施辦法」,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推動微學分課程實施要點」辦理,如附件8-1。
二、為提升本系學生自主及跨域學習能力,並強化學生實作與創新能力,與拓展學生學習興趣,爰訂定本辦法,如附件8-2。
三、本案經108-2-2系課程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經本會議核定後,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本系申請「數位科技微學分學程」課程一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推動微學分課程實施要點」辦理,詳附件8-1。
二、為滿足未來數年產業轉型人力需求,並達成本校「數位創新」政策目標,本系擬申請「數位科技微學分學程」,輔導本系學生考取相關程式設計證照或MTA國際證照,並藉由該課程相關運算思維模式,培育本系學生具備跨域溝通合作及數位運用能力。
三、檢附微學分課程開設申請表(附件9-1)、培訓計畫及經費需求(附件9-2)、講師及課程資訊(附件9-3)。
四、本案經108-2-2系課程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院課程委員會審議後會辦教務處,並辦理後續開課相關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唯實際開課情形將視109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做調整,並將於109學年度修正外語證照補助辦法為專業證照補助辦法,用以鼓勵本系學生申請專業證照。
提案十、郭筱晴老師申請109學年度將「服務學習」課程融入「英語教學概論」及「英語教
材教法」課程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 郭筱晴老師申請將「服務學習」課程融入二技一年級「英語教學概論」(上學期)以及四技三年級「英語教學教法」(下學期)。
- 檢附郭老師之服務學習課程計畫書,詳如附件10。
- 本案經108-2-2系課程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一、遴選本系108學年度優良教師,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依本校「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實施要點」辦理(附件11)。
二、上開辦法第2點規定略以:「校優良教師被推薦人應經最近一次教師評鑑,成績經評定為「特優」等級,且在本校任教滿四年以上品德優良之專任教師…」。
三、本系於109年6月9日以電子郵件詢問本系專任教師推薦人選,經詢問結果,本系推薦郭筱晴老師、陳瑋瑜老師、張麗萍老師和黃瑞恆老師。郭筱晴老師於106學年度曾獲選校優良教師,依據上開辦法第七點規定,以不重複遴選為原則。
四、本案經108-2-5系教評委員會議決議,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送院務會議及校教評會審議。
決 議:本系推薦陳瑋瑜老師為108學年度優良教師,經本會議通過後,續送院務會議及校教評會審議。
提案十二、本系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參加外語考試檢定獎勵申請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系外語考試檢定獎勵辦法辦理,詳如附件12-1。
- 本系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外語檢定獎勵申請名單,如附件12-2。
決 議:照案通過。
肆、 臨時動議:無
伍、 散會: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