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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8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8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08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3時3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會議室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主席:劉瀚宇副校長 記錄:中校教官陳鳳隆

壹、 主席致詞:略

貳、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提 案:修正本校108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送各單位依計畫辦理。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決議修訂完成後,送各單位依計畫辦理。

參、工作報告
一、 依據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每學年召開委員會一次,規劃執行校園平日之災害預防工作並修正本校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本學年度業以簡便行文表先期請各單位提供本會議提案及該計畫增(修)訂意見。
二、 七至九月為颱風季節,如有颱風來襲時請總務處完成各項防災整備措施,並請各單位確依「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附錄四之附表一「颱風」減災計畫表完成防颱(汛)工作,並保持高度警覺,以避免造成校園災損。

肆、提案討論
提 案:修正本校109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依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二、 軍訓室(校安中心)業於109年4月20日以簡便行文表函請校內各一級單位針對109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提供增(修)訂等意見,經各單位回覆後綜整如附件(增修部分均以紅字呈現)。
三、 經彙整各單位資料,調修部分文字,原「總務處」修正為「環境安全衛生中心」,原「總務長」修正為總務長(兼環境安全衛生中心主任),合計9處(P3、P6、P8、P10、P28、P45、P88);另依教育部108年11月19日臺教學(五)字第1080139018B號發布「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修正規定,配合修正本校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作業規定(附錄二,P11~P14、附表二之二~三,P18~P22)。
決 議:
一、 有關總務處相關文字修正,授權總務處與軍訓室會後研議調修
(已研議修正完成)。
二、 餘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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