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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應用外語系系課程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科)

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議記錄

時    間:108年9月5日(四)上午10時40分

地    點:應外系307專業教室

主    席:邱怡慧主任

委    員:郭筱晴老師、張麗萍老師、王雅娟老師(請假)、陳瑋瑜老師、黃瑞恆老師、

陳姝伶老師(請假)、鄭美滿老師

校外專家代表:蘇正隆董事長

學生代表:楊委員家婷、劉委員靚(學生劉修竹代理)

工作人員:楊承豪、吳采真

紀  錄:吳采真

 

壹、主席報告: 

一、根據107-2-4系務會議決議(2019/06/12),本系108學年度專題製作課程授課時數將由1學分4小時修改為1學分3小時,教師授課鐘點將由2個鐘點調降為1.5個鐘點。會中委員提議專簽向校方申請專題課程時數與鐘點修正案延至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再施行。本系上簽,已獲校方同意。本系將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將專題製作課程授課時數(包括五專四、五專五、四技三、四技四、二技一、二技二),從1學分4小時修改為1學分3小時。教師鐘點將由2個鐘點調降為1.5個鐘點。

二、根據107學年度第2學期校長有約,系上同學建議增加法文和德文做為第二外語選修。本系將於108學年度第1學期在二技一開設「法文(一)」(上)(黃士賢)、「德文(一)」(上)(陳美鳯),在五專二與四技二合開「(法文)字彙與會話」(上)(尚若白)與「(法文)閱讀與文法」(上)(黃盈馨)、「(德文)字彙與會話」(上)(陳美鳯)與「(德文)閱讀與文法」(上)(陳美鳯)。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提案一、本系108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輔助學習生申請案,提請 審查。

 說 明:

    一、依教發中心108.05.15簡便行文表辦理,簡便行文表詳如附件1-1。

     二、本系108-1教學輔助學習生申請清冊暨各別申請表件詳如附件1-2。

     三、108學年度第1學期分配時數:台北校區400小時,108年3月至6月內含二位數位科技TA(40小時),未任用數位科技TA系科時數將予以扣除,申請表上並註記數位科技TA。

    四、時數分配依往例以學校分配總時數除以申請教師數分配,由本案經審查後,續送教發中心辦理。

決  議:照案通過;數位科技教學輔助學習生各分配40小時,其他320小時由申請一       
        般教學輔助學習生之老師分配,平均每位老師分配約20-40小時。

 

 

提案二、本系108學年度專題製作課程授課時數及教師鐘點數調整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1. 依據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2019/05/16),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之第十六條修正為:「各所系科得開設畢業專題課程,其授課時數每週以2至4小時為限,授課鐘點至多核發2學期,每班每學期至多9小時,每位任課教師授課鐘點計算方式如下:畢業專題課程每週時數乘以3再除以畢業專題組數再乘以每位教師授課組數。」

  2. 本系目前各學制之專題組數均為6,換算後每一位老師的每一組鐘點將由目前的2個鐘點調降為1.5個鐘點(3小時*3/6組數=1.5鐘點數)。

  3. 本系擬修改108學年度課程科目表之專題製作授課時數(包括五專四、五專五、四技三、四技四、二技一、二技二),原為1學分4小時修正為1學分3小時。

  4. 本案審議後,續提院課程委員會及校課程委員會審議。

決  議: 照案通過。

 

提案三、本系108-1交換生蔡岱凌同學申請抵免學分案,提請 審議。

一、本系四技三蔡岱凌同學申請於交換期間修習相關課程來抵免本校學分,申請抵免科目如下:

編

號

已修習之科目學分成績

申請抵免本校之科目及學分

科 目 名 稱

年級

學分

週數

學時

課程代碼

(請務必填寫)

科 目 名 稱

年級

學期

學分

學時

必/選

修別

上

下

1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

3

2

18

36

40742110

職場倫理

4

✓

 

2

36

必

2

International Business Negotiations in English

2

5

18

72

40742211(上)

40742212(下)

貿易英文書信

4

✓

✓

4

72

必 

3

The Process of Internationalisation

2

4

18

54

40742000

企業講座

4

✓

 

2

36

必

 

二、本案經審查後作為學生回國後抵免依據,學生抵免申請書暨相關資料詳附件3-1。

 

決  議:蔡同學返國後可申請抵免的科目如下:

核定可申請抵免課程

本系課程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

職場倫理

International Business Negotiations in English

貿易英文書信

The Process of Internationalisation

企業講座

 

提案四、本系107-2交換生陳瑀潔同學申請抵免學分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系五專五陳瑀潔同學申請於交換期間修習相關課程來抵免本校學分,申請抵免科目如下:

編

號

已修習之科目學分成績

申請抵免本校之科目及學分

科 目 名 稱

年級

學分

週數

學時

課程代碼

(請務必填寫)

科 目 名 稱

年級

學期

學分

學時

必/選

修別

上

下

1

British literature

無

3

16

48

50952040

跨文化溝通

5

✓

 

2

36

必

 

二、本案經審查後作為學生抵免依據,學生抵免申請書暨相關資料詳附件4-1。

 

決  議:陳同學可申請抵免的科目如下:

核定可申請抵免課程

本系課程

British literature

跨文化溝通

 

 

提案五、本系107學年度模組課程認證,提請 審議。

說  明:

  1. 依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模組課程施行要點】辦理(如附件5-1)。

  2. 申請模組認證名單詳附件5-2。

  3. 模組證書詳附件5-3。

決  議:依據本系模組課程實施要點,蕭如伶等5位同學通過外語應用與文化溝通模組認證,戴筠錡等3位同學通過商管模組認證;邱靖雅及羅郁晴同學申請之某些課程資格不符,擬請同學提出其他課程再行審議。

 

 

提案六、本系陳姝伶老師107學年度第2學期「組織行為」課程全英授課報告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實施辦法詳如附件6-1。

二、檢附陳姝伶老師「組織行為」課程全英授課報告書詳附件6-2。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本系陳姝伶老師108學年度第1學期「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申請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實施辦法詳如附件7-1。

二、檢附陳姝伶老師「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申請書詳附件7-2。

決  議:照案通過。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系各學制課程科目表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1. 為配合本系加開第二外語法文和德文課程,擬修改五專、四技、二技課程科目表備註欄之第二外語課程相關規定。

  2. 五專、四技、二技課程科目表(107入學、108入學)異動對照表如下:

五專、四技、二技(107入學、108入學)

實施年度

核定課程

修訂後課程

異動說明

五專

(107入學)



 

備註欄

備註欄

一、第二外語課程:

1.第二外語課程須選定一種語言,且畢業前應修畢12學分。

2.語言類別以選課人數最多及次多者開課。

3.第二外語科目未獲得(一)之學分,不得選修(二)。

一、第二外語課程:

1.第二外語課程須選定一種語言,且畢業前應修畢12學分。

2.語言類別以選課人數最多及次多者開課。

3.第二外語科目未獲得(一)之學分,不得選修(二)。

刪除備註欄第一點第2項

四技

(107入學)

二、第二外語課程:

1.第二外語課程須選定一種語言,且畢業前應修畢12學分12小時(大專學制已主修或副修相關語言,經同意得選修進階課程)。

2.語言類別以選課人數最多及次多者開課。

3.第二外語科目未獲得(一)之學分,不得選修(二)。

二、第二外語課程:

1.第二外語課程須選定一種語言,且畢業前應修畢12學分12小時(大專學制已主修或副修相關語言,經同意得選修進階課程)。

2.語言類別以選課人數最多及次多者開課。

3.第二外語科目未獲得(一)之學分,不得選修(二)。

刪除備註欄第二點第2項

二技

(107入學)

一、第二外語課程:

1.第二外語課程須選定一種語言,且畢業前應修畢8學分8小時(大專學制已主修或副修相關語言,經同意得選修進階課程)。

2.語言類別以選課人數最多及次多者開課。

3.第二外語科目未獲得(一)之學分,不得選修(二)。

一、第二外語課程:

1.第二外語課程須選定一種語言,且畢業前應修畢8學分8小時(大專學制已主修或副修相關語言,經同意得選修進階課程)。

2.語言類別以選課人數最多及次多者開課。

3.第二外語科目未獲得(一)之學分,不得選修(二)。

刪除備註欄第一點第2項

五專

(108入學)

二、第二外語課程:

1.第二外語課程須選定一種語言,且畢業前應修畢12學分。

2.語言類別以選課人數最多及次多者開課。

3.第二外語科目未獲得(一)之學分,不得選修(二)。

二、第二外語課程:

1.第二外語課程須選定一種語言,且畢業前應修畢12學分。

2.語言類別以選課人數最多及次多者開課。

3.第二外語科目未獲得(一)之學分,不得選修(二)。

刪除備註欄第二點第2項

四技

(108入學)

三、第二外語課程:

1.第二外語課程須選定一種語言,且畢業前應修畢12學分12小時(大專學制已主修或副修相關語言,經同意得選修進階課程)。

2.語言類別以選課人數最多及次多者開課。

3.第二外語科目未獲得(一)之學分,不得選修(二)。

三、第二外語課程:

1.第二外語課程須選定一種語言,且畢業前應修畢12學分12小時(大專學制已主修或副修相關語言,經同意得選修進階課程)。

2.語言類別以選課人數最多及次多者開課。

3.第二外語科目未獲得(一)之學分,不得選修(二)。

刪除備註欄第三點第2項

二技

(108入學)

二、第二外語課程:

1.第二外語課程須選定一種語言,且畢業前應修畢8學分8小時(大專學制已主修或副修相關語言,經同意得選修進階課程)。

2.語言類別以選課人數最多及次多者開課。

3.第二外語科目未獲得(一)之學分,不得選修(二)。

二、第二外語課程:

1.第二外語課程須選定一種語言,且畢業前應修畢8學分8小時(大專學制已主修或副修相關語言,經同意得選修進階課程)。

2.語言類別以選課人數最多及次多者開課。

3.第二外語科目未獲得(一)之學分,不得選修(二)。

刪除備註欄第二點第2項

 

  1. 檢附修改後之107、108學年度入學之五專、四技及二技課程科目表,如附件1-1、附件1-2。

  2. 本案經本系課程委員會、系務會議、院課程委員會通過,續送校課程委員會審議及教務會議核備。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系產攜專班四技三乙專業選修課程調整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1. 為加強四技學生之翻譯能力,擬將三年級下學期專業選修「國際會展英語(二)」(2學分)修改為「電影字幕翻譯」(學年課),上學期為「電影字幕翻譯(上)」(2學分),下學期為「電影字幕翻譯(下)」(2學分)。

  2. 擬刪除三年級下學期專業選修「旅遊電子商務」課程(2學分)。

  3. 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實施
年度

 

核定課程

 

修訂後課程

異動
說明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三學年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三學年

上

下

上

下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106
入學

專業選修

國際會展英語(二)

2

2

0

0

2

0

專業

選修

電影字幕翻譯

4

4

2

0

2

0

修改科目名稱及

授課時數

 

實施
年度

 

核定課程

 

修訂後課程

異動
說明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三學年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三學年

上

下

上

下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106
入學

專業選修

旅遊電子商務

2

2

0

0

2

0

專業

選修

旅遊電子商務

2

2

0

0

2

0

刪除課程

 

  1. 檢附修改後之106學年度入學之產攜專班四技三乙課程科目表,如附件2。

  2. 本案經本系課程委員會、系務會議通過,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決  議:

  1. 三年級下學期專業選修「國際會展英語(二)」(2學分)課程刪除。

  2. 新增兩門專業選修課程,三年級新增專業選修「影視字幕翻譯」(上、下學期各2學分),上學期為「影視字幕翻譯(上)」(2學分),下學期為「影視字幕翻譯(下)」(2學分);三年級下學期新增專業選修「英語解說與發表」(2學分)。

  3. 三年級下學期專業選修「旅遊電子商務」課程名稱修改為「電子商務英文」。

  4. 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實施
年度

 

核定課程

 

修訂後課程

異動
說明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三學年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三學年

上

下

上

下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106
入學

專業選修

國際會展英語(二)

2

2

0

0

2

0

專業

選修

國際會展英語(二)

2

2

0

0

2

0

刪除課程

106
入學

專業選修

旅遊電子商務

2

2

0

0

2

0

專業

選修

電子商務英文

2

2

0

0

2

0

修改課程名稱

106
入學

               

專業

選修

影視字幕翻譯

4

4

2

0

2

0

新增專業選修

106
入學

               

專業

選修

英語解說與發表

2

2

0

0

2

0

新增專業選修

 

 

 

 

 

提案三、本系四技一專業選修「新聞英文閱讀」課程名稱修改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1. 為使授課內容較為廣泛,擬將四技一年級專業選修「新聞英文閱讀」科目名稱修改為「新聞英文」。

  2. 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實施
年度

 

核定課程

 

修訂後課程

異動
說明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一學年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一學年

上

下

上

下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108
入學

專業選修

新聞英文閱讀

4

4

2

0

2

0

專業

選修

新聞英文

4

4

2

0

2

0

修改科目名稱

 

      三、檢附修改後之108學年度入學之四技一課程科目表,如附件3。

      四、本案經本系課程委員會、系務會議通過,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本系二技二專業選修「觀光旅遊實務英文」課程調整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1. 為配合與四技四上學期專業選修「觀光旅遊實務英文」(2學分)共同開設,擬將二技二下學期專業選修「觀光旅遊實務英文」(2學分)調整至二年級上學期(2學分)。

  2. 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實施
年度

 

核定課程

 

修訂後課程

異動
說明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二學年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二學年

上

下

上

下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107
入學

專業選修

觀光旅遊實務英文

2

2

0

0

2

0

專業

選修

觀光旅遊實務英文

2

2

2

0

0

0

由第二學年下學期調整至第二學年上學期授課

 

    三、檢附修改後之107學年度入學之二技二課程科目表,如附件4。

    四、本案經本系課程委員會、系務會議通過,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郭筱晴老師申請108學年度將「服務學習」課程融入「英語教學概論」及「英語教材教法」課程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1. 郭筱晴老師申請將「服務學習」課程融入二技一年級「英語教學概論」(上學期)以及四技三年級「英語教學教法」(下學期)。

  2. 檢附郭老師之服務學習課程計畫書詳附件5。

  3. 本案經本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後,續提系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本系「模組課程施行要點」修正案,提請審議。

說  明:

  1. 擬修正本系「模組課程施行要點」第五點,學生得跨系修讀名稱或性質相近之課程。

  2. 本要點經本系課程委員會、系務會議、院課程委員會通過,續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

  3. 修正條文對照表與本系「模組課程施行要點」修正草案如附件6。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本系「核心能力指標」修正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1. 根據「103學年度核定改名、改制學校辦理之第2次改名改制後書審待改善事項自我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評鑑委員針對本系「目標、特色與系所務發展」提出二項建議:

  1. 系務發展之規劃係以「發展課程特色」為主軸,107學年度起調整課程模組為「外語應用與文化溝通」與「商管應用」,建議配合模組之調整,重新訂定核心能力指標。

  2. 學生核心能力之3「外語應用專業能力」第4點之「精通語言學、具備教學知識並熟悉各種教學方法」,其中「精通語言學」非大學生能力可及,且無法檢核,建議刪除,保留其後之文字敘述即可。

  1. 根據以上二項建議,本系擬修訂核心能力指標。本系原核心能力指標與修正指標對照表如附件7。

  2. 本案經本系課程委員會、系務會議、院課程委員會通過,續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

決  議:學生核心能力之3「外語應用專業能力」第4點之「精通語言學、具備教學知識並熟悉各種教學方法」,修改為第5點「具備語言學和教學知識,靈活運用所學」,本案續提系務會議審議。

 

 

提案八、本系「國際會展」學分學程是否繼續推動,提請討論。

說  明:

  1. 此學分學程為本系於102年整合本系、企管系與商務系課程所提出的跨系科學程。

  2. 107年度主管共識營之追蹤列管案之一為:“本校開設許多跨領域學程,但真正完成的學生非常少,應思量該如何鼓勵學生修習跨領域學程?如何讓學生更方便修習之?他校跨領域學程的做法係非以開設新課程,而以現有課程加以組合。建議各系僅必修課在系上修,其他課程則皆開放。盡量讓同學修課有彈性,就較易完成跨領域的學程。”本系須回應此列管案,討論如何處理本系負責的「國際會展」學程。

  3. 根據本校「學程設置辦法」第十條,“學程申請通過開設後須定期進行評核,開設達五年以上之學程於第六年起開始接受評鑑,之後每三年評核一次為原則,以為持續改善之依據;連續兩年修畢學生總人數低於五人者,負責學程之教學單位應於院、校課程委員會中提出增進學程內容之改善方案。學分學程評鑑另依本校「學分學程評鑑辦法」辦理。”

  4. 根據本校「學分學程評鑑辦法」第四條,學分學程評鑑辦理程序如下:

    1. 由該學程所屬之單位主管推薦校內外學者專家三至五人,由教務長圈選,聘任  為本委員會委員。

    2. 受評學程依教務處公布時程,備齊相關表件與資料送教務處彙整。

    3. 評鑑委員依據學程所送評鑑表件與相關資料進行成效考評,並提出評鑑審查報告。

  5. 根據本系107年繳交的學分學程評鑑表(詳附件8-1),本學程人數申請情況如下:

102學年新增申請人數

105學年新增申請人數

13人

0

103學年新增申請人數

106學年新增申請人數

1人

0

104學年新增申請人數

107學年新增申請人數

3人

0

  1. 「國際會展」學分學程與本系模組課程申請比較表,詳附件8-2。

辦  法:

  1. 根據本校「學程設置辦法」、本校「學分學程評鑑辦法」、本系「國際會展學程設置辦法」,詳附件8-3、8-4、8-5。

  2. 本案業已經本系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續提本系系務會議、院課程委員會通過後,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議。

決  議:建議終止「國際會展」學分學程,本案續提系務會議討論。

 

提案九、本系二技通識課程「體育(選修)」學分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1. 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體育:二技一年級為必選修,每週授課二小時0學分;二年級為選修,每週授課二小時一學分,並計入應修最低學分數內。」本校「課程修訂準則」詳如附件9-1。

  2. 原核定107、108入學之二技通識課程「體育(選修)」(上學期2學分/2小時、下學期2學分/2小時),擬修正為「體育(選修)」(上學期1學分/2小時、下學期1學分/2小時)。 

  3. 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實施
年度

 

核定課程

 

修訂後課程

異動
說明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二學年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二學年

上

下

上

下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107
入學

通識課程

體育

(選修)

4

4

2

0

2

0

通識課程

體育

(選修)

2

4

2

0

2

0

學分數由上、下學期各2學分修正為上、下學期各1學分

108
入學

通識課程

體育

(選修)

4

4

2

0

2

0

通識課程

體育

(選修)

2

4

2

0

2

0

 

    三、檢附修改後之107、108學年度入學之二技課程科目表,如附件9-2。

    四、本案經本系課程委員會、系務會議通過,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

提案一、本系產攜專班專業必修「職場實習(一)」與「職場實習(二)」修課時數調整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1. 依106學年度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要點」修正,自106學年度入學之新生其校外實習每修讀120小時取得1學分,106學年度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要點」如(臨時動議)附件1-1。

  2. 依前項說明修正本系四技產攜專班課程科目表之「職場實習(一)」與「職場實習(二)」修讀時數各為720小時,如(臨時動議)附件1-2。

  3. 本案經本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後,續提系務會議、院課程委員會、校課程委員會審議及教務會議核備。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系「學生外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1. 依教學發展中心語言學習組北教發語字第1080214005號簡便行文表辦理。

  2. 本校業已於108年7月18日完成「本校學生外國語言能力指標檢核要點」修正,本系應參考學校母法修訂本系相關規定。

決  議:請系辦公室依本校母法「學生外國語言能力指標檢核要點」檢視及修正本系「學生外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本案續提系務會議討論。

 

 

 

伍、散會:11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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