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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應用外語系系課程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科)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暨高教深耕計劃推動說明會

會議議程

時    間:108年3月5日(二)中午12時10分

地    點:應外系307專業教室

主    席:邱怡慧主任

委    員:史穎君老師、王雅娟老師、陳瑋瑜老師、黃瑞恆老師、陳姝伶老師、雷思蒙老師、鄭美滿老師

校外專家代表:蘇正隆董事長

學生代表:楊委員家婷、湯委員文豪

工作人員:楊承豪、王貞元

紀  錄:王貞元

                                                                                               

壹、主席報告: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提案一、本系課程科目表小計數更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系各學制課程科目表學分總計之小計數有錯誤,修正後之課程科目表詳如附件一。

二、課程科目表修正彙整表詳如附件二。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系產攜專班四技二乙體育課學分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第四條第3項規定:「體育:四技一年級為必修,二至三年

    級為必選修,每週授課二小時0學分;四年級為選修,每週授課二小時一學分。」本

    校「課程修訂準則」詳如附件三。

二、目前核定之四技二乙課程科目表上,於第二學年下學期無體育課、第三學年上下學期

    各4學分,有悖於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目前擬更改為第二學年下學期2學分、第三學

    年上下學期各2學分。

       原核定課程:


實施
年度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106
入學

校共同必修


體育

14

14

2

0

2

0

2

0

0

0

4

0

4

0

      修訂後課程:


實施
年度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106
入學

共同必修


體育

12

12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三、四技二乙之畢業最低總學分數為128,體育課總學分數由14改為12,則須另開必修

        學分數2補足。

    四、檢附106學年度入學之四技二乙課程科目表,如附件四。

決  議:

一、體育課學分修正照案通過。

    二、增加一門專業必修「英語演講與溝通」於四技二乙第三學年第一學期。 

 

提案三、本系陳姝伶老師107學年度第1學期「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報告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實施辦法詳如附件五。

二、檢附陳姝伶老師「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報告書詳附件六。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本系陳姝伶老師107學年度第2學期「組織行為」課程全英授課申請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實施辦法詳如附件五。

二、檢附陳姝伶老師「組織行為」課程全英授課申請書詳附件七。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調整本系四技部專業選修「法庭翻譯」課程之授課年級及授課學期別,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第九條第三項規定:「研究所及大學部新增及更改課程科目名

    稱、學分數或授課學期異動之程序:選修科目:系所課程委員會議、系所務會議及院  

    課程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本校「課程修訂準則」詳如附件三。

二、「法庭翻譯」課程之原授課年級及授課學期別,於106學年度入學之四技學生為四技三

   年級上學期,目前擬更改為四技二年級下學期,並於107學年度第2學期開課。

       原核定課程:


實施
年度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106
入學

專業  選修

法庭翻譯

2

2

0

0

0

0

2

0

0

0

      修訂後課程:


實施
年度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106
入學

專業  選修

法庭翻譯

2

2

0

0

2

0

0

0

0

0

    三、檢附106學年度入學之四技二甲課程科目表,如附件八。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本系「模組課程施行要點」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系「模組課程施行要點」的第七點──修正本要點須經本系課程委員會、系務會

        議、院課程委員會,續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

二、原施行要點與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九。

決  議:照案通過。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要點」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配合本校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決議修訂本校「校外實習課程開設準   

        則」第三條:「校外實習時數以 80 小時認列為 1 學分為原則」。

    二、修正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要點」第五點及第十四點,實習要點與修正條文對照表如

        附件1-1及附件1-2。

    三、檢附本校「校外實習課程開設準則」與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會議紀

        錄,如附件1-3及附件1-4。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系107學年度第2學期選修人數不符最低開課人數但仍必須開課之課程,提請 審

議。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17條規定辦理。

二、107-2選修人數不符最低開課人數但仍必須開課之課程清單及理由,如附件2-1。

決  議:照案通過,續送教務處辦理後續事宜。

 

提案三、本系五專部專業必修「英語文結構」課程及「英語修辭學」課程調整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為加強五專學生對於英語句型結構之掌握能力,擬將三年級上學期專業必修「英語文 

       結構」(2學分)調整為學年課,上學期為「英語文結構(上)」(2學分),下學期為「英語

       文結構(下)」(2學分)。

    二、三年級下學期專業必修「英語修辭學」(2學分)調整為四年級上學期專業選修「英語修

       辭學」(2學分)。

  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實施
年度

科目 類別

核定課程

修訂後課程

異動
說明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三學年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三學年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106、107
入學

專業必修

英語文結構

2

2

2

0

0

0

英語文結構

2

2

2

0

2

0

增列授課學期

 

實施
年度

 

核定課程

 

修訂後課程

異動
說明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三學年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四學年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 時數

實習 時數

106、107
入學

專業

必修

英語修辭學

2

2

0

0

2

0

專業

選修

英語修辭學

2

2

2

0

0

0

1.調整為專業選修

2.調整至第四學年

    三、檢附106、107學年度入學之五專課程科目表,如附件3-1及附件3-2。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本系107-2交換生黃楷竣同學申請抵免學分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系二技一黃楷竣同學申請於交換期間修習相關課程來抵免本校學分,申請抵免科目如下:

已修習之科目學分成績

申請抵免本校之科目及學分

科 目 名 稱

年級

學分

週數

學時

課程代碼

(請務必填寫)

科 目 名 稱

年級

學期

學分

學時

必/選

修別

1

西班牙語入門(2)

 

4

12

48

 

西班牙文(二)(下)

 

2

36

2

歐洲文化 

 

2

12

24

 

語言與文化

 

2

36

3

法語口語A(3)

 

2

12

24

二、本案經審查後作為學生回國後抵免依據,學生抵免申請書暨相關資料詳附件4-1。

決  議:黃同學返國後可申請抵免的科目如下:

本系課程

核定可申請抵免課程

   
   
   

 

提案五、本系交換生陳瑀潔同學申請抵免學分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1. 本系五專五陳瑀潔同學申請於交換期間修習的相關課程來抵免本校學分。

二、學生抵免申請書暨相關資料詳附件5-1。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本系107-2交換生陳瑀潔同學申請抵免學分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系五專五陳瑀潔同學申請於交換期間修習相關課程來抵免本校學分,申請抵免科目如下:

已修習之科目學分成績

申請抵免本校之科目及學分

科 目 名 稱

年級

學分

週數

學時

課程代碼

(請務必填寫)

科 目 名 稱

年級

學期

學分

學時

必/選

修別

1

Speech communication

 

3

16

48

 

英語解說與發表(上)(下)

4

72

2

Presentation skills

 

3

12

36

 

商用英語會話(上)(下)

4

72

3

English linguistics

 

3

17

51

 

語言學概論(上)(下)

4

72

4

Intro to English studies

 

3

16

48

               

5

British literature

 

3

16

48

               

二、本案經審查後作為學生回國後抵免依據,學生抵免申請書暨相關資料詳附件6-1。

決  議:陳同學返國後可申請抵免的科目如下:

本系課程

核定可申請抵免課程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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