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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應用外語系系課程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科)

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暨高教深耕計劃推動說明會

會議紀錄

時    間:108年1月15日(二)中午12時10分

地    點:應外系307專業教室

主    席:邱怡慧主任

委    員:史穎君老師、王雅娟老師、陳瑋瑜老師、黃瑞恆老師、陳姝伶老師、雷思蒙老師鄭美滿老師

校外專家代表:蘇正隆董事長

學生代表:楊委員家婷、湯委員文豪

工作人員:楊承豪、王貞元

紀  錄:王貞元

 

壹、主席報告: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提案一、本系107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輔助學習生申請案,提請 審查。

說 明:

一、依教發中心107.6.5簡便行文表辦理。詳見附件一。

二、本系107-1教學助理申請資料暨個別申請表件,詳見附件二。

三、時數分配依往例以學校分配總時數除以申請教師數分配,由本案經審查後,續送教發中心辦理。

決  議:照案通過,平均每位老師分配30小時。

提案二、本系107學年度第1學期選修人數不符最低開課人數但仍必須開課之課程,提請 審

議。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17條規定辦理。

二、107-1選修人數不符最低開課人數但仍必須開課之課程清單及理由,如附件三。

決  議:照案通過,續送教務處辦理後續事宜。

提案三、本系交換生羅珮瑜、吳鈺潔及廖渃茵申請抵免學分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1. 本系五專五甲交換生羅珮瑜、吳鈺潔及廖渃茵,申請於交換期間修習的相關課程來抵免本校學分。

二、學生抵免申請書暨相關資料詳附件四。

決  議:吳鈺潔及廖渃茵申請抵免學分案照案通過羅珮瑜申請抵免學分案可抵免科目如下﹕

本系課程

核定可申請抵免課程

電影文學賞析

Introduction to music theatre: musicals, music in theatre

商用英文(下)

Professional writing

商用英語會話

Introduction to tourism, hospitality and events

 

提案四、本系107學年度專業選修模組課程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1. 本系於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課程委員會提案六決議:專業選俢語文應用模組再

行討論後續提下次會議。

  1. 根據107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決議,針對如何修改暫定為「語文應用」模組的名稱以及是否增刪該模組內的課程,提請系上老師提供意見,資料已彙整如附件五。

  2.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模組課程施行要點」的第二點──本系設模組課程認證中心,以及該要點第四點規範申請時間與程序,已有學生詢問並建議是否需調整原條文所定的時間和程序。原施行要點與修正條文如附件六與七。

決  議:經委員會討論,原暫定「語文應用」模組名稱改為「外語應用與文化溝通」模組。修

        正條文照案通過。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系課程科目表小計數更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系各學制課程科目表學分總計之小計數有錯誤,修正後之課程科目表詳如附件一。

二、課程科目表修正彙整表詳如附件二。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系產攜專班四技二乙體育課學分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第四條第3項規定:「體育:四技一年級為必修,二至三年

    級為必選修,每週授課二小時0學分;四年級為選修,每週授課二小時一學分。

    校課程修訂準則」詳如附件三。

二、目前核定之四技二乙課程科目表上於第二學年下學期無體育課第三學年上下學期

    各4學分,有悖於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目前擬更改為第二學年下學期2學分第三學

    年上下學期各2學分。

       核定課程:


實施
年度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106
入學

校共同必修


體育

14

14

2

0

2

0

2

0

0

0

4

0

4

0

      修訂後課程:


實施
年度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106
入學

共同必修


體育

12

12

2

0

2

0

2

0

2

0

2

0

2

0

    三、四技二乙之畢業最低總學分數為128,體育課總學分數由14改為12,則須另開必修

        學分數2補足。

    四、檢附106學年度入學之四技二乙課程科目表如附件四。

決  議:

    一、體育課學分修正照案通過。

    二、增加一門專業必修「英語演講與溝通」於四技二乙第三學年第一學期。

 

提案三、本系陳姝伶老師107學年度第1學期「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報告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實施辦法詳如附件五

二、檢附陳姝伶老師「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報告書詳附件六。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本系陳姝伶老師107學年度第2學期「組織行為」課程全英授課申請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實施辦法詳如附件五

二、檢附陳姝伶老師「組織行為」課程全英授課申請書詳附件七。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調整本系四技部專業選修「法庭翻譯」課程之授課年級及授課學期別,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第九條第三項規定:「研究所及大學部新增及更改課程科目名

    稱、學分數或授課學期異動之程序:選修科目:系所課程委員會議、系所務會議及院  

    課程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本校課程修訂準則」詳如附件三。

二、「法庭翻譯」課程之原授課年級及授課學期別,於106學年度入學之四技學生為四技三

   年級上學期,目前擬更改為四技二年級下學期,並於107學年度第2學期開課。

       核定課程:


實施
年度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106
入學

專業  選修

法庭翻譯

2

2

0

0

0

0

2

0

0

0

      修訂後課程:


實施
年度


科目 類別


科目 名稱


學分數


時數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授課時數

實習 時數

106
入學

專業  選修

法庭翻譯

2

2

0

0

2

0

0

0

0

0

    三、檢附106學年度入學之四技二甲課程科目表如附件八。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本系模組課程施行要點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系「模組課程施行要點」的第七點──修正本要點須經本系課程委員會、系務會

        議、院課程委員會,續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

二、原施行要點與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九。

決  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12時25分

 

 

敬呈 主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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