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應用外語系系課程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科)
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課程委員會 紀錄
時 間:107年1月17日(三)中午12時20分
地 點:應外系307專業教室
主 席:張世佳代理主任
委 員:邱怡慧老師、張麗萍老師、史穎君老師、王雅娟老師(請假)、黃瑞恆老師、
陳姝伶老師、鄭美滿老師
校外專家代表:劉委員秋漢(請假)
學生代表:林委員顯榮(請假)、黃委員威
工作人員:吳建儀、方琬宜、陳姵羚
壹、主席報告:無。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提案一、修訂本系五專部課程科目表選修課程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修訂本系四技部課程科目表選修課程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修訂本系進修學制二技部課程科目表選修課程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調整專題研究實習、教學專業實習及教育專案實習學分數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提供本系應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之師長名單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ㄧ、照案通過。
二、請系辦釐清下列問題,必要時提行政會議:
(ㄧ)有實務經驗之教師是否仍應進行產業研習?
(二)文學類教師是否仍需進行產業研習?
(三)研究計畫為長期性,產學合作案之產業研習計點的起算時間應如何計算?
(四)外籍教師是否仍需進行產業研習?
提案六:本系106-1交換生林侃倪同學,再次申請抵免學分案,提請 審議。
決 議:林同學返國後可申請抵免科目如下:
提案七、陳姝伶老師106學年度第2學期四技二甲「組織行為」課程申請全英語授課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陳姝伶老師106學年度第1學期「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報告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有關五專生已修畢「校外實習」必修課程,於二技學制時是否仍需修習此門課程,請 審議。
決 議:請系辦釐清下列事項:
(ㄧ)學生先前已修習之實習學分是否能用以扺免大學部實習學分。
(二)「校外實習」課程是否必須列為必修課程。
提案十:修訂本系五專、四技課程科目表「研究方法」選修課程,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ㄧ:修訂本系四技106入學課程科目表,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參、提案討論:
提案ㄧ、為本系106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輔助學習生申請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教發中心106.12.11簡便行文表辦理。
二、本系106-2教學助理申請資料暨各別申請表件詳附件一。
三、時數分配依往例以學校分配總時數(200小時)除以申請教師數分配,由本案經審查後,續送教發中心辦理。
決 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