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應用外語系系課程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應用外語系(科)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 會議紀錄
時 間:105年12月13日(二)中午12:15
地 點:應外系307專業教室
主 席:王雅娟主任
委 員:邱怡慧老師、郭筱晴老師、張麗萍老師、史穎君老師、陳瑋瑜老師、賴暄堯老師、
李幸瑾老師、陳姝伶老師、黃瑞恆老師、鄭美滿老師、業界代表、學生代表
出 席:10位 (請假:邱怡慧老師、業界代表、學生代表)
記 錄:陳彥瑋、陳姵羚、陳威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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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報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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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上次會議紀錄:(105-1-1課委會議紀錄)
提案一、為本系105年核心能力指標修正案,提請 討論。
決 議:1.依委員回覆意見修正後通過。
2.後送教務處辦理後續事宜。
執行情形:業經105-1-2教務會議(105/12/6)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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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討論:
提案一、為四技四年級(102年度入學)影視翻譯(下)科目修正為影視翻譯實習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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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一年級(105年度入學)影視翻譯在第二學期的科目名稱為「影視翻譯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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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四技四年級與二技一年級計畫合開班,故擬將科目名稱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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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科目表如附件1。
決 議:照案通過,本案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提案二、為五專四年級(102年度入學)商事法課程擬於下學期單學期開設事宜,提請 審議。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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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反映四年級選修課程開設較少,恐畢業時選修學分數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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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04、105年度入學之五專學制,商事法皆開設為單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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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科目表如附件2。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為夜二技一年級(105年度入學)於105-2學期新增人際溝通科目事宜,提請 審議。
說 明:
1. 學生反映因進修學制之選修課程開設較少,恐畢業時選修學分數不足。
2. 課程科目表如附件3。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為四技二年級(104年度入學)組織行為課程申請全英語授課事宜,提請 審議。
(陳姝伶老師提案)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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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科目授課教師為陳姝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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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英語授課申請書如附件4。
決 議:照案通過,本案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提案五、為本系跨校、跨制、跨系選修學分上限事宜,提請 審議。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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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本系跨校、跨制、跨系選修學分上限為12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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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學系有放寬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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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上限調查確認單如附件5。
決 議:出席委員一致決議,維持12學分為上限。
提案六、為四技二年級(104年度入學)服務學習(必修)課程事宜,提請 審議。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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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班級之貿易英文書信、組織行為科目之授課教師皆已將服務學習融入課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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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反映若再開設服務學習(必修)課程,將會重複修此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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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科目表及105-1課表如附件6、本校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要點如附件7。
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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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承認服務學習課程ㄧ學分為畢業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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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有服務學習課程(必修)之班級,不開設融入型服務學習課程。
提案七、為四技一年級(105年度入學)課程科目表修訂事宜,提請 審議。(賴暄堯老師提案)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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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入學之課程科目表於第二學年時有開設商用英文(選修)科目,105學年度入學之課程科目表於第二學年時無此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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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104-2課委會議紀錄無該科目被刪除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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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科目表如附件8。
決 議:照案通過,本案續送院課程委員會審議。
提案八、為四技一年級105-2學期必修課程「文法與修辭」(與105-1「英文字彙與閱讀」為
上下學期對開之課程) 之授課教師,堅持變更授課時段,恐影響學生已適應一學期
之固有作息,提請 討論。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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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與修辭」和「字彙英文與閱讀」是對開的課程,所以才會排在周3同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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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3外四1在第1學期就只有排第3堂到第6堂有課,共2個必修科目,如果將「文法與修辭」排到他日上課,學生會只為了2節必修課來學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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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四1在周5整天沒課,實在不方便請學生只為了上2堂課而到校1日,而且學生們在外補習和打工可能也都固定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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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四1在周一除了第1和第2堂沒排課,其他都滿滿的課,若再排「文法與修辭」,不但是早8的課,對於學生來說周一的課業也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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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張秀珍老師堅持只能排她在周1和周5上課,故系辦將課排在周1第1和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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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張秀珍老師又堅持要排在周5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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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最新課表,經教務處與通識中心協調未果,故周1第1、2節已排定通識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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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班級課表如附件9。
決 議:為學生權益,課程時段決議不變,該課程將另尋師資授課。
提案九、為本系二技進修學制學生反應因排通識課程,導致本系必修課程無法安排,恐影
響其畢業時程,提請 討論。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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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反應二技屬於大3和大4階段,通識課程在其五專或二專時都修過了,一般大學
大3和大4都排修習專業課程,如今因為安排通識課程,造成無法安排必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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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二技由修業3年改成修業2年後,總畢業學分雖有調降,但仍然安排太多不必要之通識課
程,導致必修反被排擠的本末倒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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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詢問教育部技職司有關通識是否必修乙事,技職司表示教育部並無規定學生一定要修
多少學分之通識課程方可畢業,完全由各系依照系發展和系培育目標訂定選修和必修,
只要畢業總學分數依照教育部規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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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教育部評鑑委員們建議可將通識課程定為選修,尚未變更前建議可以本系之專業選修相抵之,以解決學生們的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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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之課程科目表如附件3、二年級之課程科目表如附件10。
決 議:建議同學可以抵免方案辦理。夜二技二下學期之語言與文化、生命教育課程時段互換,
如該通識課程不可抵免,則再至星期六修習生命教育課程。
提案十、為本系各學制學生抱怨選課系統太過落伍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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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大學教務選課系統都採全自動化,幾乎沒有學校還需要學生填寫紙本,
到處奔波影響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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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建議學校趕緊改善之。
決 議:於校級相關會議時,建請學校改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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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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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