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應用外語系系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科)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暨高教深耕計劃推動說明會
會議紀錄
時 間:108年3月26日(星期二)中午12點40分
地 點:應外系307專業教室
主 席:邱怡慧主任
應出席教師:郭筱晴、張麗萍、史穎君、王雅娟(請假)、陳瑋瑜、賴暄堯、李幸瑾、
潘大為(請假)、黃瑞恆、陳姝伶、雷思蒙、李佳穗、楊承豪、鄭美滿、
陸靜容
應出席助教:張豪松、王貞元、周怡瑩
紀 錄:王貞元
壹、主席報告:
一、本系於3月12日舉辦AI演講,講者為雲科大資管系陳年興教授;3月21日舉辦科技
部學術營講座,講者為台大外文系副教授黃恆綜。系上將再繼續規劃專題講座,敬請
老師們踴躍參與。
二、系上將在5月29、30和31三天舉辦「2019北商大學術論壇:英語跨學科學習與數位
科技學術研討會」,屆時敬請老師共襄盛舉。
三、請老師協助填報研發處的校務績效平台,平台紀錄將影響本系每年度統籌性分配款;
技專資料庫第一批表單已寄送,請於3月28日(星期四)回覆,且將會有第二批、第三
批,再麻煩老師回覆。
四、各位老師邀請業界講師至班上進行專題講座,請在核銷經費前將相關資料交予張豪松
助教建檔,包括講者姓名和職稱、資歷介紹、講題、二張照片和三行或130字的講題
內容描述,以利系上統整與撰寫各項計畫的結案報告與系上評鑑報告。
五、研發處於上週公佈特色計畫和教師社群計畫結果,我們接下來將執行這二項計畫。
六、模組課程將於這學期開放學生首度申請。
七、108學年度第1學期數位學習課程申請即日起至5月20日止。
八、系上於這學期開設畢業證照輔導班,包括日文和西文各二門課程。
九、系上將重新規劃304教室。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提案一、本系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輔助學習生申請案,提請 審查。
說 明:
一、依教發中心107.12.11簡便行文表辦理,簡便行文表詳如附件一。
二、本系107-2教學輔助學習生申請清冊暨各別申請表件詳如附件二。
三、107學年度第2學期分配時數:台北校區400小時,108年3月至6月內含二位數位科技TA(40小時),未任用數位科技TA系科時數將予以扣除,申請表上並註記數位科技TA。
四、時數分配依往例以學校分配總時數除以申請教師數分配,由本案經審查後,續送教發中心辦理。
決 議:照案通過;數位科技教學輔助學習生各分配40小時,其他320小時由申請一般
教學輔助學習生之老師分配,平均每位老師分配40小時。
提案二、有關本系英檢畢業門檻是否修正,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依教務處108.1.3簡便行文表辦理,簡便行文表詳如附件三。
二、檢附本系「學生外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如附件四。
決 議:
一、本系英文能力畢業門檻規定係可用校外外語能力檢核成績抵免本系畢輔課程,若
未參加校外外語能力檢核,仍可直接修習本系畢輔課程取得畢業資格,並無違背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88號判決或相關規定。
二、暫不修正本系英文能力畢業門檻之規定。
提案三、本系課程科目表小計數更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系各學制課程科目表學分總計之小計數有錯誤,修正後之課程科目表詳如附件五。
二、課程科目表修正彙整表詳如附件六。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本系產攜專班四技二乙體育課學分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第四條第3項規定:「體育:四技一年級為必修,二至三
年級為必選修,每週授課二小時0學分;四年級為選修,每週授課二小時一學分。」
本校「課程修訂準則」詳如附件七。
二、目前核定之四技二乙課程科目表上,於第二學年下學期無體育課、第三學年上下
學期各4學分,有悖於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目前擬更改為第二學年下學期2學分、
第三學年上下學期各2學分。
原核定課程:
修訂後課程:
三、四技二乙之畢業最低總學分數為128,體育課總學分數由14改為12,則須另開必
修學分數2補足。
四、檢附106學年度入學之四技二乙課程科目表,如附件八。
決 議:
一、體育課學分修正照案通過。
二、增加一門專業必修「英語演講與溝通」於四技二乙第三學年第一學期。
提案五、本系陳姝伶老師107學年度第1學期「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報告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實施辦法詳如附件九。
二、檢附陳姝伶老師「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報告書詳附件十。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本系陳姝伶老師107學年度第2學期「組織行為」課程全英授課申請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實施辦法詳如附件九。
二、檢附陳姝伶老師「組織行為」課程全英授課申請書詳附件十一。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調整本系四技部專業選修「法庭翻譯」課程之授課年級及授課學期別,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第九條第三項規定:「研究所及大學部新增及更改課程科目
名稱、學分數或授課學期異動之程序:選修科目:系所課程委員會議、系所務會議
及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本校「課程修訂準則」詳如附件七。
二、「法庭翻譯」課程之原授課年級及授課學期別,於106學年度入學之四技學生為四
技三年級上學期,目前擬更改為四技二年級下學期,並於107學年度第2學期開
課。
原核定課程:
修訂後課程:
三、檢附106學年度入學之四技二甲課程科目表,如附件十二。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本系「模組課程施行要點」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系「模組課程施行要點」的第七點──修正本要點須經本系課程委員會、系務
會議、院課程委員會,續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
二、原施行要點與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十三。
決 議:照案通過。
参、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要點」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配合本校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決議修訂本校「校外實習課程開設準則」第三條:「校外實習時數以 80 小時認列為 1 學分為原則」。
二、修正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要點」第五點及第十四點,實習要點與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1及附件1-2。
三、檢附本校「校外實習課程開設準則」與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紀錄,如附件1-3及附件1-4。
四、本案業經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通過,會議紀錄如附件1-5。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系五專部專業必修「英語文結構」課程及「英語修辭學」課程調整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為加強五專學生對於英語句型結構之掌握能力,擬將三年級上學期專業必修「英語文結構」(2學分)調整為學年課,上學期為「英語文結構(上)」(2學分),下學期為「英語文結構(下)」(2學分)。
二、三年級下學期專業必修「英語修辭學」(2學分)調整為四年級上學期專業選修「英語修辭學」(2學分)。
課程異動對照表如下:
三、檢附106、107學年度入學之五專課程科目表,如附件2-1及附件2-2。
四、本案業經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通過,會議紀錄如附件1-5。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本系107學年度第2學期及川正一先生優秀獎學金推薦名單,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系及川正ㄧ先生優秀獎學金實行要點第3條和第4條辦理,如附件3-1。
-
本獎學金申請條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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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應用外語系五專部之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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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生前1學期學業成績每學期總平均不得低於80分,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每學期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處分者。
-
如申請人數超過核發名額,以高年級學生優先;若人數仍超過名額,考量標準依序為學業成績、操行成績、清寒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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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獎學金每學期核發1次。五專部共1名。每名發給新臺幣20,000萬元。
-
學生申請名冊如附件3-2。
五、本案業經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學務會議通過。
決 議:
一、依據106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委員會紀錄,六甲班同學視為五甲班同學進行
評比,本系吳鈺潔同學因交換生關係,本學期為六甲班同學,教務處編排為五甲
班同學,且吳生為五甲班之第一名。
二、本系吳鈺潔同學為及川正一先生優秀獎學金推薦正取名單,名單清冊如附件3-2。
提案四、本系107學年度第2學期王貞宏清寒獎助學金推薦名單,提請審議。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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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王貞宏清寒獎助學金實行要點第3條和第4條辦理,如附件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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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獎學金申請條件如下:
(一)本系日間部四技在學學生,不含ㄧ年級上學期新生。
(二)經政府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之學
生。
(三)申請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且無不及格科目。
(四)操行成績前一學期 80 分以上,且無申誡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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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獎學金每學期核發一次。四技部共10名。每名發給新臺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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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名冊如附件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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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業經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學務會議通過。
決 議:本系推薦潘秋芸同學等3位同學列入推薦正取名單,名單清冊如附件4-2。
提案五、本系「王貞宏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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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修正為王貞宏先生清寒獎學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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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修正為本系日間部五專部、四技、二技在學學生,不含ㄧ年級上學期
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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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發放名額修正為五專、四技、二技部每年級各兩名,不含ㄧ年級上學期
新生,但各年級名額可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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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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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通過後,於108學年度開始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
提案一、本校附設專科進修學校106學年度及107學年度課程科目表調整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教育部於107年12月11日到校訪視,並於108年1月25日向專進提出課程相關之調整意見;其中對於實務課程(職場作業實務(一)(二)/管理知能實務(一)(二))及專
題課程(行銷管理專題(一)(二)/產業營運專題(一)(二))皆認為未有實際授課,並要
求限期改善,公文如附件1-1。
二、將實務課程共12學分及專題課程共12學分,總計24學分調整至校訂專業選修學群,同時提高選修學群應修總學分,另增列門市作業管理(一)(二)、商圈分析、商品作業管理(一)(二)、市場調查、國際行銷管理、人際溝通與關係、新興法律探討與案例分析、行銷管理、科技英語導讀為校訂專業選修學群科目,調整課程標準草案如附件1-2。
三、此提案待本學期召開第二次課程委員會議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伍、散會:12時55分
敬呈 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