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應用外語系系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應用外語系(科)
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 紀錄
時 間:106年5月17日(星期三)中午12時10分
地 點:藝307專業教室
主 席:張世佳代理主任
應出席教師:王雅娟、邱怡慧、張秀珍(請假)、郭筱晴、張麗萍、史穎君、陳瑋瑜、
李幸瑾、賴暄堯、潘大為、黃瑞恆、陳姝伶、雷思蒙、鄭美滿、
李彌丹(請假)、伍錦香(請假)、陸靜容 (共17位)
應出席助教:陳姵羚、陳彥瑋 (共2位)
記 錄:陳姵羚
1、 主席報告:
一、本系系經費使用狀況詳報告一
二、外貿協會執行貿易局計畫,辦理106年會展人才培育與認證計畫,補助公私立大學院
校選送會展學系及學程學生赴新南向國家實習。(實習計畫作業須知詳報告二)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105-2第3次系務會議紀錄)
提案一、有關陳姝伶老師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管理學」課程全英授課報告,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訂定106學年度本位課程計劃書摘要,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有關本系105學年度本位課程評鑑審查結果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本系四年制應用外語系105學年度「研究方法與英文專題製作」必修課程授課時數
修正為4小時,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本系四年制應用外語系103學年度3門「外語實習」課程取消2門(分別為1學分、4
學分)暨刪除備註欄「每學期皆開設(畢業前須選足4學分12小時)」,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本系五年制應用外語科101學年度「研究方法」必修課程修正為選修課程,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訂定本系106學年度各學制新生入學課程科目表,提請 審議。
決 議:修正後照案通過。
提案八、訂定本系106學年度「國際商展學士後學位學程」新生入學課程科目表,提請 審
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訂定本系106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新生入學課程科目表,提請 審議
。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本系及川正一獎學金105學年度第2學期由五專五甲吳慶儀同學(學號
2
:10157034)獲得,提請 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為本系學生參與第九屆大專院校全國外語盃羽球賽,獲獎獎勵事宜,提請 討論
。
說 明:
一、本系參與2017年第九屆大專院校全國外語盃羽球賽,由潘大為老師擔任教練,
四技四楊士緯、四技三陳玉鳳、曾奕璇、趙元韶、四技二林顯榮、四技一張哲瑋
、邱志奇、五專二邱湘鈞同學,榮獲團體組冠軍。四技一邱志奇榮獲男子單打冠
軍;四技四楊士緯、四技三、趙元韶榮獲男子雙打冠軍;四技二林顯榮榮獲混合
雙打冠軍。(獎狀如附件一)
二、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五條規定略以,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予以記大功:二、
代表學校參加對外比賽獲得全國性或特殊性質冠軍者。第十九條規定略以,處理
學生重大獎懲,應於所系科進行初審。
三、此次主辦單位為國立東華大學,住宿費2日共計$8100元。(收據如附件二)
決 議:
一、獲獎之八名學生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規定予於記大功,並送系學生事務委員會備
查後送學生獎懲委員會審議。
二、有關住宿費用新台幣8,100元由系業務費支出。
提案二、為本系專題製作課程實施要點修訂案,提請 審議。
說 明:本系專題製作課程實施要點修訂初稿及專題製作課程時程規畫表,詳附件三。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二技專題評審委員員額及委員聘任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本系105學年度第2學期二技專題預訂於106年5月25日(四) 08:20於承曦樓十樓國
際會議廳進行發表。
二、本次發表會擬聘請四位評審,分別為潘大為老師(兼任主持人)、本系專任教師一
名、校外專家學者二名(由潘大為老師邀請),106學年度各學制專題發表時程規
劃詳附件四。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修訂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之規定修正。
二、第二條條文新增文字:委員無故連續二次(含)以上未出席會議者由候補委員遞補
之規定。
三、本要點經本會議修正通過後續送院教評會核備。
四、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暨修正條文對照表詳附件五 。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本系106學年度各學制開課課程暨擬任教師案,提請 討論。
說 明:106學年度各學制選修課程業經學生預選完成,各班開課課程一覽表詳附件六。
決 議:照案通過。
※會後經王雅娟老師表示:進修學制二技自105學年度起經核准新增一班,惟當
時申請時有敘明選修課程應與甲班不同,故乙班之課程科目表是否應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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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六、本系106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開課課程暨擬任教師案,提請 討論。
說 明:106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開課課程一覽表詳附件七。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成立本系(科)主任遴選委員會事宜,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依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第三點規定辦理。
二、本系(科)主任於106年3月24日由校長免兼其職,依上開規定本系應於106年5月
23日前組成「系(科)主任遴選委員會」。
三、依前開準則第四條第二款之規定略以:「所、系、科主任遴選委員會:置委員五
至七人,該院院長為當然委員並擔任召集人,該所、系(科、學位學程)務會議選
舉產生之專任教師代表四至六人」。
四、本會議擬選舉產生專任教師代表六名並候補三名,本系教師名冊如附件八。
五、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詳附件九。
決 議:
一、經會上委員討論後本案暫緩實施。
二、文字修正說明:106年3月24日因故去職修正為106年3月24日由校長免兼其職。
提案八、為產生本系106學年度校級委員會,「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校務會議」教師
代表,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應推派1名,候補1名,由專任教授或副教授擔任。
二、「校務會議教師代表」應推派3名,候補2名,教授、副教授教師代表至少2名,
助理教授、講師教師代表至多1名。
決 議:
一、「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由邱怡慧教授擔任,備取一名:張麗萍副教授。
二、「校務會議教師代表」教授、副教授教師代表由邱怡慧教授擔任(7票),另一名因
同時有4位老師票數相同(均為3票),故將票數相同之教師續提下次會議選舉產生
;助理教授、講師教師代表由雷思蒙老師擔任。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下午13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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