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會議資料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時間:108年4月25日(星期四)中午12時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出席人員:盧委員智強、邱委員繼智、閻委員瑞彥、林委員純如、李委員興漢、賴委員暄堯(陳姵羚代)、尹委員敏芳、林委員盈鈞、李委員昭慶、楊委員進雄、蕭委員幸金(代理) (請假)、張委員世佳(請假)、黃委員國珍、楊委員東育、林委員維珩、林委員玟君、楊委員葉承、郭委員俊賢、張委員旭華(請假)、蘇委員建興、邱委員怡慧、陳委員春富、陳委員潔瑩、陳委員恩航、簡委員士捷、廖委員慧芳、胡委員小娟(胡可勳代)、陳委員黛娜(葉淑萍代)、石委員雅惠(王怡文代)、劉委員雅文、胡委員紹華、王委員亦凡、林委員琦珍、崔委員靜菱、樂委員麗嘉、林委員宜霓、盧委員益祥、朱委員佩慧、陸委員靜容、高委員瑞陽、伍委員小玲、謝委員芝玲、蔡委員美惠、李委員玉立、黃委員予瑍(學生會會長)、林委員書帆(學生議會議長)、陳委員彥儒(進推部學代會會長)(請假)、李委員昀城、曾委員怡嘉、邱委員鈞評(以上3位為學生代表)

應出席:50位 實到:45位
工作人員:呂紹如

主席:盧學務長智強 記錄:呂紹如
壹、主席致詞
貳、確認上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參、提案討論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



貳、確認上次(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無)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羽球社」,提請 審議。
說明:
(一) 社團成立宗旨為發展羽球運動,由每週定期之指導活動,使同學能對羽球運動有正確認知,並學習其方法、技巧,培養成為同學的終身興趣與運動習慣。
(二) 社團召集人為林奕熙同學,共有33個同好發起人,預計聘請指導老師為江聿偉老師,江老師曾任本校空中學院教練,具備中華民國羽球協會甲組球員證,相關經歷豐富。
(三) 社團成立後預計召開社員大會,同時進行各週社課,包含:關於羽球方面的體能訓練、羽球的各項基本動作的學習與訓練、羽球單打及雙打的規則瞭解與認識、羽球單雙打分組比賽,及攻守動作要領講解等,以增進社員羽球技能。
(四) 本案業經108年3月22日學生社團籌組委員會、108年4月9日學生事務處處務會議審核通過。
辦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學務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修正本校「校外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提請 審議。
說明:
(一) 修正第二條部分文字,以明定本辦法適用對象。
(二) 修正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部分文字,明定宿舍學生自治幹部適用第一順位條件;修正第四條第二項部分文字及款次內容,以符合現況需求。
(三) 修正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三項及第十五條第二項部分文字。
(四) 本案業經本處108年4月9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處務主管會議審議修正後通過。
辦法:本辦法經本會審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第四條第一項修正為低收入戶生、身心障礙生及學年度卸任之宿舍學生自治幹部,第廿條處理情事後校外宿舍物業管理單位需向本校學生事務處提出書面說明,第廿三條本辦法經學生事務會議審議後通,本案修正後通過。

提案三、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訂本校「圓通雅筑學生宿舍自治會設置要點(草案)」乙案,提請審議。
說明:本要點(草案)(如附件一)係依據本校「學生宿舍住宿輔導與管理辦法」(如附件三)第十三條規定,並參考本校學生宿舍自治會設置要點等4校相關規定所擬訂(如附件四至七),以強化學生宿舍自治管理機制,培養學生自治能力,提高學生對宿舍事務之參與度,共同維護及提升住宿品質。
辦法:本要點(草案)經本會審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擬訂本校「學生就學補助急難救助慰問金作業要點」,提請 審議。
說明:
(一) 因考量每一申請案件實際狀況輕重程度均有不同,此次修正部分文字,於規定額度內酌予核撥急難慰問金。
(二) 本案業於108年4月9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務處處務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本要點經本會通過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決議:修正第六條第七項家庭經濟頓遭困難,修正後通過。

肆、臨時動議
邱委員鈞評提:有關提案二校外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與桃園校區宿舍管理辦法是否需比照辦理。
盧委員智強回覆:有關第四條第二項之遞補規定因考量台北校區為校外宿舍,住宿費不列為本校收入,考量學校無法承擔金額損失,故將遞補規定納入,第十條保證金與押金之文字差異亦同。
伍、散會(下午13:15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