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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11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大廳)
出席人員:盧委員智強、邱委員繼智、閻委員瑞彥、林委員純如、李委員興漢許台瀅代、賴委員暄堯孫蜀晴代、尹委員敏芳、林委員盈鈞、李委員昭慶、楊委員進雄黃世榮代、蕭委員幸金(代理) 周旭華代、張委員世佳請假、黃委員國珍請假、楊委員東育林群穎代、林委員維珩鄒復証代、林委員玟君陳憶心代、謝委員文盛葉佳瑜代、郭委員俊賢、張委員旭華趙驥代、蘇委員建興、邱委員怡慧王貞元代、陳委員春富黃馨儀代、陳委員潔瑩、陳委員恩航、簡委員士捷曾筱婷代、廖委員慧芳、胡委員小娟、陳委員黛娜、石委員雅惠、劉委員雅文、胡委員紹華、王委員亦凡請假、林委員琦珍、崔委員靜菱請假、樂委員麗嘉請假、林委員宜霓涂裕盈代、盧委員益祥趙驥代、朱委員佩慧、陸委員靜容林朋駿代、高委員瑞陽、伍委員小玲、謝委員芝玲、蔡委員美惠、李委員玉立、黃委員予瑍(學生會會長)、顏委員明揚(學生議會代理會長)、陳委員彥儒(進推部學代會會長)請假、李委員昀城、曾委員怡嘉、邱委員鈞評請假(以上3位為學生代表)

應出席:50位 實到:44位
工作人員:呂紹如

主席:盧學務長智強 記錄:呂紹如
壹、主席致詞:(略)
貳、確認上次(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一、學務處生活輔組提:修正本校「學生操行成績考查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二、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籃球社」,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三、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訂定本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外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修正部分條文後,本案修正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四、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為是否恢復本校「學生服裝規定」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依出席委員圈選決定,同意維持現狀(出席委員共37名,共有23位委員同意維持現狀,投票人數超過開會人數二分之一)。
執行情形:生輔組107年7月18日以簡便行文表,將會議決議轉知各所系科辦公室,請各教學單位自行製作所系科服或班服(具校名、所系科名、校徽等)以達辨別所屬凝聚情感及認同之效。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成立學生社團「中智社」,提請 審議。
說明:
(一) 「中智」代表「中道實相、智慧般若」之義,為幫助學生找到澄淨的心,破除生命黑暗,發光發熱進而照亮全世界,使迷失在煩惱深淵的心靈,找回生命中安樂、踏實的落腳處。本社團將透過靜坐、正念,引導學生定心、靜心,並培養學生正念與正知見,使學生能擁有生命智慧,自信地邁向幸福人生大道。
(二) 本社團召集人為企管系碩士班彭珮瑄同學,共有30個發起人,預計聘請指導老師為吳靜宜老師,吳師現任本校學務處服務學習組組員,曾任本校空院生命教育、人生哲學兼任教師、北投文物館館長,學經歷豐富。
(三) 社團成立後預計辦理每週一社課、禪風體驗營、偏鄉中小學服務學習、校園蔬食展、幹部訓練營,並召開社員大會等。
(四) 本案業經107年10月16日學生社團籌組委員會暨107年10月24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務處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學務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決議:修正組織章程條次編號、建議第五章詳列社團會議及組成做用,及增列第七章附則修訂章程需經的程序,部分條文修正後照案通過。

提案二、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社團活動實施辦法」,提請 審議。
說明:
(一) 為符合實務所需,於第十四條總則,刪除「創立時間、社旗、社徽」之規定,改列入「成立宗旨、社址(臺北或桃園校區)」之規定。
(二) 放寬學生社團負責人之任期,得連選連任一次;修改操行成績為等第B以上。
辦法:本案通過後,擬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議:保留創立時間並刪除第三十二條二項社團標幟,修正後照案通過。

提案三、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社團活動場地管理辦法」,提請 審議。
說明:
(一) 為符合實務所需,修訂第二條之場地名稱。
(二) 於第六條明訂於各場地活動不得炊事,並敘明高耗電量電器名稱以利理解。
辦法:本案通過後,擬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議:修正條項為第一條、第二條依序列出,另第二條平鎮校區修正為桃園校區、第六條納入活動申請前申請核可者准予使用。

提案四、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為修訂本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就學補助急難救助慰問金作業要點」,提 請 審議。
說明:為符合本慰問金宗旨,避免學生因同一事件重複請領,擬修訂本要點申請對象暨申請方式內容。
辦法:本要點經本會議通過後,續提送行政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學務處桃園校區提:成立桃園校區學生社團「熱門音樂社」,提請 審議。
說明:
(一) 本社團成立宗旨為透過樂團傳達音樂及互動交流,藉此推動校園音樂風氣,經由舉辦不同階段的成果發表,培養社員對於舞台的經驗以及表演機會,增進社員對於音樂不同的認知,拓展音樂視野。
(二) 本社團召集人為胡敬偉同學,共有32個同好發起人,指導老師為陳宏瑞,陳老師畢業於中原大學,現職為木吉可樂器店長,並擔任復旦高中、中壢家商、南亞技術學院、萬能科技大學等學校熱音社指導老師,具備豐富經歷。
(三) 社團成立後預計安排社團迎新、新生交流賽暨組團大會、成果發表會、與外校合作音樂講座等社團活動。
(四) 本案籌組資料業經107年11月12日學生社團籌組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
辦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學務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決議:請於章程增列執行委員會組成及作用,修正後照案通過。

提案六、學務處桃園校區校安服務組提:修正本校「學生宿舍住宿輔導與管理辦法」,提請 審議。
說明:
(一) 依本校桃園校區研究所招生住宿需求辦理。
(二) 修正條文說明如下:
(1)因應107學年度起桃園校區創新經營學院成立研究所,考量招生及研究生住宿需求,修正第六條宿舍分配第一項第六款:「研究生及延修生為第六順位。(床位不敷需求時,依第三款及第五款作業順序及方式辦理)」。擬刪除研究生部分,排序不另區分研究生,條文修正為「延修生為第六順位。(床位不敷需求時,依第三款及第五款作業順序及方式辦理)」。
(2)查本校「校外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四條宿舍分 配,亦未另區分研究生排序。
辦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學務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中午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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