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4 次 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國際商務系、所(國際貿易科)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
課程委員會紀錄
時間:106年11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時
地點:專業教室
主席:郭俊賢主任
出席人員:郭俊賢主任、林委員純如、盧委員智強、李委員欣欣
請假:1位
實到:4位
紀錄:涂裕盈
提案一:105學年度科技大學綜合評鑑本系自我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提請 討論。
說明:本校改大後第一次評鑑委員建議事項,有關課程規劃相關待改善事項,提請 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依相關規定辦理。
提案二:有關本系教師應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之人員,提請 討論。
說明:1.依人事室106年10月18日北商大產字第106101801號文辦理。
2.本校依「技專院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作業要點」;依作業要點相關規定,本校之專任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老師、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至遲應於110年11月19日前完成產業研習進修事宜。
決議:本系除了汪士璇老師,其餘老師皆須完成產業研習進修事宜,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提案三:修訂本系(科)「106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課程科目表」之課程「專題研究實習」、「教學專業實習」、「教育專案實習」納入正式學分選修課程,更改1學分/1小時,提請 討論。
說明:1.依教務處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紀錄辦理。(如附件一)
2.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辦理。
3.上開法規第六點第三項規定「正式學分課程:學生所參與教學實習或實務課程應納入正式採計必、選修課程。」
4.查本校有關教學輔助學習生、專案計畫研究助理須加選該所系 0 學分/1 小時選修課程「專題研究實習 (R)國科會、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經研發處的所有計畫案)」、「教學專業實習 (T)教學輔助學習生」及「教育專案實習 (E)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或其他專案計畫」,為符教育部之規定,建請各所系 (科)將「專題研究實習」、「教學專業實習」、「教育專案實習」納入正式學分選修課程,並於 106學年度起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每生最多列入二個畢業學分,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提案四:有關本系暨碩士班學生專業能力畢業門檻標準(104學年度後入學學生適用)一案,提請 討論。
說明:本系專業類中之其他類的第六項「其他本系課程委員會認定之證照」內容,提請 討論。
決議:個案提案於課委會做審議\
肆、臨時動議:
伍、其他事項:
陸、散會: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