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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07年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2:00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蕭幸金、李麒麟、邱繼智、林純如、賴暄堯(孫蜀晴)、盧智強、閻瑞彥、李興漢、林盈鈞、李昭慶、楊進雄、尹敏芳、華英俐、洪文平、楊東育、周旭華、林維珩、林玟君、謝文盛、張旭華、郭俊賢、蘇建興、邱怡慧、張世佳(古綺靚)、簡士捷、夏德威、葉清江、黃國珍、陳春富、陳恩航、陳潔瑩

應出席:33位  (蕭副校長同時代理財經學院院長)

實到:32位

請假:1位 劉瀚宇

工作人員:黃楓菁、李明才、程柔慈、余春珠、盧晴鈺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107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ㄧ、教務處提:訂定本校「108學年度行事曆(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另案簽報教育部備查後公告。

         

   二、學務處提:修正本校「學生就學補助急難救助慰問金作業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已陳請校長核定中。

   三、人事室提:修正本校「契僱人員考核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每累積兩乙等,次年不晉薪,每年最多75%甲等。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依決議修正,並陳請校長核定中。

         

   四、教務處提:修正本校「學生校外實習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

  • 本校「學生校外實習辦法」第四條修正如下:

第四條  校外實習之課程應以能結合課程理論與工作實務為原則,學生參加校外實習得授予學分,實習期間得安排於學期中或寒暑期。課程標準則由各院、所系科中心、學位學程依其課程性質列入課程規劃,並送各級課程委員會審議之。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業依決議修正該辦法,並陳請校長核定施行。修正本校「校外實習課程開設準則」第一條規定,並經107年12月7日教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業已簽請校長核定後實行中。

   五、人事室提:修正本校「員工工作規則」,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已函送台北市政府核備中。

   六、應用外語系提:今日研發處信件有關躍升計劃研修發展方面及獎勵部分,提及五年後期望本校平均每位老師皆有一篇WOS的學術期刊文章為目標。獎勵方面,提及SCIE每篇最高獎助金為新台幣伍萬元,SSCI每篇最高獎助金為新台幣陸萬元。其它也在WOS資料庫之A&HCI、ESCI是否也列入評比部分?現在僅列入SCIE、SSCI【臨時動議案】。

       主席裁示:只要有在Web of Science內皆算入。後續請研發處將該辦法修訂得更完善。

       執行情況:(研發處回覆) 已將A&HCI放入獎助範圍。因為教育部在未來申請研究中心之高教深耕計劃上,對於WOS裡所採論文之計算模式,並無清楚界定涵蓋所有WOS各項論文,故採較保守計算。另有關12月6日發給全校電郵提及科技部計劃申請會給予補助,許多老師詢問若未通過科技部計劃,則需經過校內相關會議通過後,才能拿到補助。若通過,皆有1萬元,若無通過,尚需經校內一次會議通過。

   參、行政會議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案    由:請管理學院及財經學院籌劃申請AACSB,請提出規劃書【列管案】。

      主席裁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

      (財經學院回覆)

                1.AACSB亞洲總代表於106年3月30 日 前來本校拜訪本院,與我們討論有關入會與申請認證等相關流程事宜。

                2.本院於106年7月11日赴新加坡拜訪AACSB總部,並與相關主管及人員舉行專案會議,深入討論以瞭解認證相關文件與認證標準。

                3.本院已完成本校公文流程,同意AACSB入費會預算支應。

                4.並已向AACSB提出加入會員之申請書,email 申請書於今(106)年10月加入成為AACSB會員。

                5.加入後, 持續規劃認證之相關行政事宜。

         (管理學院回覆)

 1.本院已向曾通過AACSB認證之學校,了解申請之程序、費用、標準、效益等相關事宜。

 2.AACSB議題擬提本院院務會議討論形成共識。       

      主席裁示:管理學院解除列管。

       

        二、案    由:107年度資本門預算100萬元以上【列管案】。

       主席裁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

     (一) (主計室回覆)

項          目

11月份達成率

業務單位預估完成日

電腦軟體防護系統

100%

7

無線網路系統

100%

10

資安監控設備

100%

10

桃園校區--資訊機房建置工程

100%

5

桃園校區風雨球場工程專項經費

3.12%

10

活動中心低壓盤暨附屬設備汰換

100%

10

台北校區--公共區域監視器系統設備

100%

6

台北校區--建置自動化停車管理系統工程

0%

10

台北校區--活動中心增設無障礙電梯工程

18.69%

10

桃園校區--建置自動化停車管理系統

100%

7

桃園校區--大門口候車亭、校名牌工程費

0 %

(106年三次流標,改編列108年預算)

       (二) (總務處回覆)

        5.桃園校區風雨球場工程專項經費(3300萬元):107年7月2日正式開工,工期120日曆天,另因7、8、9、10月天候影響免計工期19日,履約期限至107年11月17日。另廠商鋼構及膜構協力廠商遲至8月底才確認,已逾原預定期程約2個月,依廠商提出趕工計畫,於11月13日鋼構進場,預定12月上旬鋼構組裝完成,12月中旬膜構施工,108年1月中旬竣工。如有逾期情形即依約扣罰款。11月底可估驗1,000萬元,12月20日估驗90%。     

        8.台北校區建置自動化停車管理系統工程(166萬2620元): 107年6月29日辦理驗收,缺失改善期限為1個月,簽報後排定8月20日複驗,惟三次驗收皆因車牌辨識、系統軟體等問題未通過,自9月18日起均屬逾期,依契約第17條規定扣罰。已函請廠商加速修正驗收缺失改正、完成測試。經12月4日召開驗收過程說明及後續辦理原則會議,將朝要求廠商持續改善後辦理查驗之方向辦理,並研擬保固期間廠商應承諾緊急及一般情況到修時間。另廠商依契約規定提出竣工估驗(約94%),惟有暫停給付工程款之適用情形,可列為應付未付數。

        9.台北校區活動中心增設無障礙電梯工程(288萬9710元):廠商已於11月9日完成工程施工項目,須俟取得使用執照後方可使用,取照時間約需6個月。已估驗96.9%(除申請使照費用(約11萬元)外,其餘可估驗)。

       11.桃園校區--大門口候車亭、校名牌工程費: 已編列108年度預算,目前正由市政府審查建照執照申請作業,建築師評估可於12月底取得,俟完成取照後,續辦理發包採購。

主席裁示繼續列管。

   

  伍、主席報告:

         (一)本週六為本校校慶,請各同仁盡量共襄盛舉,本次柯文哲市長也會蒞臨本校。

         (二)今日中午預算分配會議,經費按往常分配,各學術單位在深耕計畫額外給各系所很多經費,大多是經常門,可好好利用,如:辦理小型研討會、邀請演講、帶同學校外參訪、或同學校外參加比賽的經費…等,請多加充分利用,盡量勿買小東西及耗材。

        

  陸、各單位工作報告:(補充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有關教學方面,從過去教學卓越計畫,北區教學資源中心,教育部深耕計畫,對老師在教學方面提出不少優惠措施,包括:教學優良、傑出教學、教學創新獎…等。但這幾年來,陸續發現個案,針對教學不利,系主任處理上似乎一直未能結案。本處參考其他大學做法,將擬定本校教師教學不利處理辦法」,做些規範,包括:教學不利態樣,一些辦理的預防措施,成立教師教學不利審查委員會,由副校長召集,另還有些其他程序,會訂定一完善辦法,此宣導重於實質。依他校做法,教務會議通過,提行政及校務會議。教務處及人事室原訂有教學倫理及教師倫理等相關規定,是屬於違反倫理,但教學不利算是較嚴重態樣,將訂一草案,請各系主任檢視草案內容是否適合或如何修改,後續再提相關會議審議。

         主席裁示:教學是各老師主要任務之一,學校時常收到同學抱怨,如:遲到早退、文不對題、言不及義、教學不認真、放任同學自己報告…等,請各主任於系務會議多提醒老師,教學一定要認真。現時代不同,同學email就可反映到所有地方,願意反映校內,讓我們解決還好,若馬上和校外反映,會增加處理成本,請各主任多提醒老師注重教學。

       秘書室:

            (一)(請參見補充資料)下學期行政及校務會議開會時間,請各主管記錄好,後續擬將行政會議、校務會議出席狀況列表,供大家參考。

            (二)最近有老師申請獎勵案時,對評分或程序上質疑。提醒各單位評選時,一定留紀錄,且程序完備,勿有任何疏失或不正確。

         主席裁示:請將會議日期記錄下來。擔任主管在會議時間不能排課,請教務處人工檢查或排課系統是否能自動檢查,請主管自行注意此問題。

     *教務處回覆:很多新進主管不是很清楚,規定一直以來皆如此,週四行政會議,兼任行政主管不排課。因教務處檢查發現時,已有時間落差。

        學務處:

            (一)前兩週行政會議提及學生會辦理行政單位及系科辦公室滿意度調查,問卷已請學生會修正完成,學生會於12月19日至明年1月2日,將請全校學生填寫,目前正執行中。

            (二)週六為本校101周年校慶,明日12月21日學生預演,請系主任請助教通知獻獎同學出席,另4時有一總預演。請典禮接待組主管及同仁,按時間地點接待。

          主席裁示:請大家協助完成本週六校慶慶典。

       專科進校:

            (一)上週六本進校成立20周年音樂會,製作一本紀念專刊,另一別冊為寧夏夜市專班及茶葉專班,12月27日至1月11日,承曦藝廊有一藝文展,開幕儀式訂於1月5日週六下午,邀請各主管參加。祝福音樂會感謝通識中心張婕老師邀集圖書館林偉龍組長、企管系趙驥以及兩位在校生及畢業生組成。

            (二)12月11日教育部技職司訪視本單位,指出明年招生可能要有重大改變,產學合作班基本上不能辦理,請各主管若對外有些機關團體需在職進修者,可提供給本進校接洽。不論是桃園或台北校區,請各主管若有企業及公司行號需在職進修,本進校都希望接觸,提供一些在職進修管道。

         主席裁示:專進20年舉辦許多紀念活動。另有關專進專班,現有夜市專班、茶葉專班。若外面機構要幫員工辦理進修,若有專班機會,可多介紹給葉主任。

      五、蕭副校長室:今日本人參與大學市集,此係由台科大校長邀請全國多所學校校長及學生共同加入,目標是將各校師生所做商品販賣。此市集現設在迪化街,已同意讓本校師生販賣商品。京站董事長今日蒞臨,同意京站設立大學聯盟市集,歡迎各學校都可提案,只要有創意,可將師生創意商品化、市場化,不只實體商店讓顧客走體驗行銷,也要設電商,未來市場非常大,此是讓師生發光發熱的舞台,後續會將此資訊公告給各主管知悉。也請各主管將此訊息公告給老師及學生知悉。

             主席裁示:同學應多發揮創意,現在是不怕沒機會,只怕沒有IDEA、沒有商品。

乙、討論事項:

提案ㄧ、劉副校長室提:修正本校「開源節流推動小組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於107年11月22日經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開源節流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二)原設置要點未包含節約能源小組人員,提議該小組人員列席合併討論相關議題。

       辦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圖書館提: 修正本校「圖書館入館閱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因應視聽資料借用需求,擬於本館入館閱覽要點中加入該項說明。

          (二)本要點修正案業經107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107年11月7日)審議通過在案。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圖書館提:修正本校「圖書館圖書遺失與損壞賠償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因應視聽資料借用需求及尊重著作權法規定,擬於本館圖書遺失與損壞賠償辦法中修改相關說明。

          (二)本要點修正案業經107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107年11月7日)審議通過在案。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請資網中心在校園APP加入圖書館通知。校園APP放在本校網頁即可,APP安全可請資策會免費檢查。

                    

提案四、圖書館提:修正本校「圖書館圖書借還規則」,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因應使用視聽資料及兩校區資料借用需求,擬於本館圖書

借還規則中加入相關說明。

          (二)本要點修正案業經107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107年11月7日)審議通過在案。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學務處提:修正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及本校「導師輔導費及導師班級活動費報支作業規定」,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大學法第十七條及專科學校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大專校院教師負有輔導學生之職責,且依教師法第十七條規定,教師負有擔任導師之義務。本次於「導師制實施辦法」中明訂導師種類、職責,此次修改除參考其他大專校院外,並依照本校目前實際情況與需要進行調整。

          (二)針對本校行政主管可否擔任相同學部導師乙節,查88學年度行政會議決議:「行政主管不宜於同一時段兼任導師職務」,95學年度教學主管會議再次決議:「兼任行政職之教師不能擔任相同學部之導師」;惟心理諮商組電話詢問台科大、北科大、雲科大等校皆表示行政主管可擔任日間學制導師,高雄科大則依慣例未同一時段兼任導師。綜合衡酌下為使各系(所)安排導師職務時有所依循且避免爭議,擬將前述本校相關會議決議納入「導師制實施辦法」及「導師輔導費及導師班級活動費報支作業規定」等相關規定,同時於「導師輔導費及導師班級活動費報支作業規定」中明訂專任教師支領導師費之相關規定,及兼任、代理導師業務之導師費發放方式。

          (三)本修訂案原提送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審議,為使導師制相關規定更臻完備而先行撤案,現將二案進行整併修正,再次提送審議。

          (四)本案業於107年12月4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學務處處務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 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第七點第(四)款修正如下:

七、

(四)日間學制行政主管僅可兼任進修學制導師。

          (二)原88學年度行政會議決議:「行政主管不宜於同一時段兼任導師職務」,95學年度教學主管會議決議:「兼任行政職之教師不能擔任相同學部之導師」,不再適用。

          (三)導師聘任需簽請學務長及校長同意。

          (四)餘照案通過。

提案六、學務處提: 修正本校「校務學習助學金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教育部107年11月20日臺教高(五)字第1070196432號函暨「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辦理。

          (二)為強化本助學金之宗旨及目標,為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安心就學及多元學習,並參酌臺灣大學、臺北科技大學等校相關規定以修訂本校部分條款。

          (三)本案業於107年12月4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學務處處務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人事室提:本校107學年度寒假期間調整行政人員上班時間,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人事室奉 核定107年12月7日簽(如附件1)及教育部103年7月30日臺教人(三)第1030101754號函辦理。(如附件2)。

          (二)本校本(107)學年度寒假自108年1月21日起至2月17日止,依據教育部上開函釋規定,學校於寒暑假期間採彈性上班措施,每日仍應維持辦公8小時,學期結束後一週及開學前一週應全日上班。

          (三)本(107-1)學期行政人員中午延長服務時數總計為62.5小時(如附件3),本校107學年度寒假自1月21日至2月17日,擬排定於2月1日統一實施補休(惟本校仍應安排人員到校輪值),合計減少到班8小時,餘54.5小時補休時數保留至暑假實施。

          (四)另107年8月1日以後報到之新進同仁,將依本(107-1)學期實際在職天數計算補休時數,時數不足者需排入寒假到班輪值,於共同休假日於指定地點辦公,並接聽校內電話;有關新進同仁值班事宜將另案簽核。

          (五)附設專科進修學校及附設空中進修學院比照校本部補休方式辦理,教務處進修學制寒假因配合寒修,仍以二班制上班方式(採輪班)辦理(如附件4、5、6)。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108年2月1日、2月11日統一實施補休。

             (二)餘照案通過。

       

  • 臨時動議:

一、企業管理系提:六藝樓上之網球場,晚上照明故障,請相關單位協助修理,以俾利老師使用。

        決    議:請總務處及體育室處理。

      

    散會: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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