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07年11月22日(星期四)下午2:00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劉瀚宇、蕭幸金、李麒麟、邱繼智、林純如、賴暄堯、盧智強、閻瑞彥、李興漢、林盈鈞、李昭慶、楊進雄、尹敏芳、華英俐、洪文平、楊東育、周旭華、林維珩、林玟君、謝文盛(歐俊男代)、張旭華(楊素貞代)、郭俊賢、蘇建興、邱怡慧、張世佳、簡士捷、夏德威、葉清江(許慶文代)、黃國珍、陳春富(黃馨儀代)、陳恩航、陳潔瑩
應出席:33位 (蕭副校長同時代理財經學院院長)
實到:33位
請假:0位
列席:1位 黃予瑍學生代表
工作人員:李明才、余春珠、陳怡芳、盧晴鈺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107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ㄧ、總務處提:修正本校「空間規劃委員會設置及運作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 修正本校「空間規劃委員會設置及運作要點」第二點修正如下:
本委員會由校長、副校長、主任秘書、教務長、研發長、學務長、總務長、各院院長及體育室主任組成。校長為召集人,總務長為執行秘書,協助處理相關行政業務。下設執行小組,成員由秘書室、事務組、營繕組及保管組等成員組成,必要時得請相關人員或學生會會長列席。
本委員會開會時,應有成員總額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出席成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決議事項陳請校長核可後執行。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依決議辦理,並將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二、總務處提:修正本校「空間分配及使用管理原則」,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本案後續執行若有任何問題,再行修正。
執行情形:本案依決議辦理,並將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三、總務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室規劃、分配暨使用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第七點「出國前」刪除,
(二)餘照案通過。
*主任秘書建議:本校研究室空間已足夠,有些國外大學為四位老師一間研究室,主要應是管理問題。要點訂定後,請確實落實管理及執行。
*主席裁示:請各主管負起責任,退休或離職老師的研究室應要收回。
執行情形:本案依決議辦理,並將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四、學務處提:修正本校「導師輔導費及導師班級活動費報支作業規定」,提請審議。
決 議:本案撤案。
執行情形:(學務處會後書面表示)上次有關導師費修正案已撤案,現重新研訂修正中。
參、行政會議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案 由:請管理學院及財經學院籌劃申請AACSB,請提出規劃書【列管案】。
主席裁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
(財經學院回覆)
1.AACSB亞洲總代表於106年3月30 日 前來本校拜訪本院,與我們討論有關入會與申請認證等相關流程事宜。
2.本院於106年7月11日赴新加坡拜訪AACSB總部,並與相關主管及人員舉行專案會議,深入討論以瞭解認證相關文件與認證標準。
3.本院已完成本校公文流程,同意AACSB入費會預算支應。
4.並已向AACSB提出加入會員之申請書,email 申請書於今(106)年10月加入成為AACSB會員。
5.加入後, 持續規劃認證之相關行政事宜。
(管理學院回覆)
1.本院已向曾通過AACSB認證之學校,了解申請之程序、費用、標準、效益等相關事宜。
2.AACSB議題擬提本院院務會議討論形成共識。
主席裁示:財經學院解除列管,管理學院繼續列管。
二、案 由:107年度資本門預算100萬元以上【列管案】。
主席裁示: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
(一) (主計室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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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10月份達成率 |
業務單位預估完成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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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軟體防護系統 |
100 %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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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網路系統 |
0%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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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安監控設備 |
0 %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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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校區--資訊機房建置工程 |
100%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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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校區風雨球場工程專項經費 |
3.12%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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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中心低壓盤暨附屬設備汰換 |
100 %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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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校區--公共區域監視器系統設備 |
100%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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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校區--建置自動化停車管理系統工程 |
0 %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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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校區--活動中心增設無障礙電梯工程 |
18.69%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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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校區--建置自動化停車管理系統 |
100 %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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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校區--大門口候車亭、校名牌工程費 |
0 % |
(三次流標) |
(二) (總務處回覆)
5.桃園校區風雨球場工程專項經費(3300萬元):107年7月2日正式開工,9月施工作業廠商辦理基礎工程施作(現場開挖)、鋼構材料備料、膜構材料備料、高壓管帳移位工程,工期120日曆天,另因7、8、9月天候影響免計工期15日,履約期限至107年11月13日。另廠商鋼構及膜構協力廠商遲至8月底才確認,已逾原預定期程約2個月,廠商提出趕工計畫,預定11月5日鋼構進場,預定11月20日鋼構組裝完成。預定107年12月31日竣工,已告知廠商屆時如未符契約第7條因素展延,逾期依契約第17條規定扣罰。
8.台北校區建置自動化停車管理系統工程(166萬2620元): 107年6月29日辦理驗收,缺失改善期限為1個月,簽報後排定8月20日複驗,惟三次驗收皆因車牌辨識、系統軟體等問題未通過,自9月18日起均屬逾期,依契約第17條規定扣罰。已函請廠商加速修正驗收缺失改正、完成測試。另案簽辦驗收結果檢討及後續辦理原則會議。
9.台北校區活動中心增設無障礙電梯工程(288萬9710元):於6月11日復工,本案履約中,10月施工作業項目為昇降道裝修工程、防火門及捲揚機組裝,本案施工廠商延遲履約,契約預定竣工日為10月27日,廠商俟施工現場部分完成,會先申報停工.因原契約有編列「消防安全檢查申報作業費」,施工廠商針對部分內容不屬於他應辦事項,詢問建築師,建議委託第三方辦理,並將原契約費用扣款。
11.桃園校區--大門口候車亭、校名牌工程費:本案經三次招標結果均為廢標,已請建築師進行標案檢討。建築師持續建造執照審查,經桃園市政府委託建築師公會審查結果(107年 7月20日),尚需補充相關資料。續依建築師意見,107年8月報部說明本案屬近程計畫及工程範圍,以取得認可增建本案之回函,作為法源依據,目前已收到教育部函復,並轉知建築師據以補充相關審查意見提送桃園市政府,桃園市政府委託公會於10月26日辦理審查通過,目前進入桃園市政府承辦審查。本案持續辦理請照作業,預定完成取照後,續辦理發包採購。
主席裁示:繼續列管。
肆、其它列管案:107年度主管共識營-第2案財經學院解除列管。
伍、主席報告:除評鑑外,本校現有兩大企劃,一是高教深耕,今年已執行近尾聲,明年仍有新計劃,煩請大家根據此計劃執行。另一為躍升計劃,係提升本校研究能量之計劃,教育部補助2000萬,從今年8月1日起至明年7月31日,故實際上現僅剩8個月執行時間,躍升計劃列出許多指標,如:論文數、計劃數、產學合作數、專利數…等。此2000萬因皆為經常門,大部分將用於老師獎助,研發處正研擬未來老師發表論文、產學合作或撰寫專書…等,皆有補助,教育部用意希望提升全校研究成果,因執行期限很短,煩請各院好好盤點,並讓各院老師瞭解此計劃,能做研究盡量去做,需學校協助也可提出,當然也可利用此經費聘請優秀人才。剛所提計劃,現皆由臺評會負責及考核,臺評會考核是非常認真及準確,故請確實根據計畫書所列之KPI執行。
陸、各單位工作報告:(補充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修正草案,教育部透過科技大學學會,請各大專院校表達意見。請各所系主管瞭解貴單位正申請之計劃是否會獲得通過。第一點是日間學制碩士班招生名額,僅得由博士班招生名額調轉留用,自發佈日實施,非從109年8月1日實施,可能會提早。本處預估最快應為109學年度,此法若通過後,現科技與設計研究所之招生名額恐無來源,要用博士換碩士為一比一。第二是各學系可設研究所,要評鑑通過,9位以上老師。另學院可設碩士班、博士班及學位學程,但學院學士班設立條件,申請時以設立學位學程所跨領域相關碩士班達三年以上。申請學位學程時,以院來設,至少要有兩位專任老師。當時本處提過教育部推動院實體化,管院、財經學院、創新經營學院現皆有兩個編制。故該法通過後,創新經營學院也是未達標。各學系師生比降為35,目前是1比40,此是含日夜間部降為35,有些系,如:企管系、應外系,現控制在35以下,但也在邊緣。一系約20-22個老師,可有些系已降至剩14個老師,生師比含所有外加名額的學生,此請各系所主管應瞭解該辦法。
主席裁示:因應少子化,教育部會有許多新增規定。請教務處將此辦法通知各主管,讓其瞭解未來總量管制之趨勢。增設新單位,現較困難。
二、學務處:
(一)今年101周年之校慶邀請卡已於11月8日分送各單位。11月20日各單位已繳交致贈感謝狀及上台獻獎名單,煩請各相關主管參與11月26日中午所召開之第一次校慶工作會議。
(二)上次行政會議所提宿舍合作案,經本處調查,因目前圓通寺宿舍入住,已基本符合學生需求,考量學生目前亦未提出額外要求,另一考量是學校需再花費5千萬,考量經費預算及學生需求,本案暫放棄。
主席裁示:
(一)宿舍只要學生夠用就好,太多反而租不出去。
(二)101校慶,學務長是否找時間或請同學到101大樓拍影片紀念,因其蠻具代表性,在校慶當天可播放。
三、創新經營學院:本學院12月12日於桃園校區舉辦藝術季成果展及月曆設計競賽,各位桌上邀請卡為學生手工製作,歡迎大家屆時蒞臨桃園參觀。
乙、討論事項:
提案ㄧ、秘書室提:本校108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乙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5條規定:「學校應以中長程發展計畫為基礎,擬訂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教育績效目標。二、年度工作重點。三、財務預測。四、風險評估。五、預期效益。六、其他。前項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應提報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於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報本部備查。第一項第三款所稱財務預測,指學校預測未來三年資金來源、用途及可用資金變化情形。
(二)依前揭規定,本校108年財務規劃報告書須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於107年12月31日前報教育部備查。
(三)經彙整本校各單位108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如附件。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報送教育部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教學發展中心提:修正本校「教學獎遴選與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辦法業經107年10月25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發展會議審議通過。
(二)為拔尖鼓勵校內教師,另頒予教學優良者獎金一萬元,爰修訂第四條。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有關本辦法第八條所提「教學獎遴選作業要點」,請教發中心檢討該要點其相關內容並修正之。(如:數位教學平台互動…等,是否納入評量標準)
提案三、教學發展中心提:訂定本校「學生參與英文能力檢定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辦法業經107年10月25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發展會議審議通過。
(二)為提高本校學生英文能力,鼓勵學生考取英文證照檢定,特訂立本辦法。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辦法第三點請參考國際處各英檢對照表,研議納入雅思等檢定標準,請再修正之。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四、教學發展中心提:訂定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劃補助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並暫停適用本校「補助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活動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07年10月25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發展會議審議通過。
(二)為執行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強化本校學生國際視野,鼓勵學生參加國際競賽等活動,以提高本校學術研究之國際地位及拓展學生國際視野,特訂定本要點。
(三)本校「補助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活動作業要點」於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執行期間暫停適用。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劃補助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二)項修正如下:
二、補助範圍:
(一)本要點所稱之國際技藝能競賽,其參賽國家數至少3國(含)以上或兩岸三地(含)以上為原則。非屬國際性競賽、與技職教育無直接相關,或屬表演賽、邀請賽及觀摩賽等之國際性競賽,不在補助範圍。
(二)凡本校學生以本校名義代表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或出席受獎活動,以申請政府等其他單位補助為優先;若有未能獲得其他補助之項目得依本要點申請補助。
(二)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建議另訂全國性競賽補助規定。
提案五、通識教育中心提:修正本校「李貴豐副教授藝文創作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中心專任教師李貴豐老師因個人身體健康因素需請長假休養身體,為執行「李貴豐副教授藝文創作獎學金」之活動,擬修獎學金審查會議委員名單。
(二)本要點已經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中心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學務處提:修正本校「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求本會議委員之合宜與完備性,增加兩校區職員代表各2人,並兼任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評鑑小組職員代表,本次擬修訂本會條文。
(二)本案業經107年10月4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會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研發處提:修正本校「傑出創作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辦法業經107年11月7日107學年度傑出創作獎勵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修訂本辦法第三條條文。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傑出創作獎勵辦法」第三條修正如下:
第三條 獎勵金由相關計劃經費或校務基金自籌收入財源支應。(附註:獎勵金首由本校吳春明校友捐贈35萬元經費支應。)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八、教務處提:本校申請「109學年度技專校院增調所系科班 (增設科技與設計研究所、智慧商業經營與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創新經營學院改名及商品創意經營系改名)」申請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教育部頒訂「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106年7月14日版本)」及本校「教學研究單位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辦理。
(二)本校申請「非特殊項目之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各學制增設、院所系科學位學程調整(改名)」計有4案:
1.「增設」2案:
(1)創新經營學院增設「科技與設計研究所」:創新經營學院申請增設「科技與設計研究所」招生名額8名,其名額由商業設計管理系、商品創意經營系及數位多媒體設計系調整流用。
(2)管理學院增設「智慧商業經營與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管理學院申請增設「智慧商業經營與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招生名額12名,其名額由專科進修學校企業管理科、企業管理系二技進修學制調整流用。
2.「改名」2案
(1)創新經營學院改名為「創新設計與經營學院」。
(2)商品創意經營系改名為「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
3.案內增設計畫書(草案)及改名計畫書(草案,含附表2)提請本學期該院、系務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4.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規定,「專科以上學校申請個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不得逾前一學年度核定數…日間學制四年以上學制學士班招生名額之總和,不得調增;日間學制招生名額,得調整至進修學制;進修學制招生名額,不得調整至日間學制。」是以,上述申請案倘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後,本處將另案召開總量招生名額調整暨分配協調會議,以確定本校各院、系所招生總量名額流用方式。
5.另教育部近日將修訂「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有關碩士班招生名額流用方式及增設獨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學位學程之申請條件,請參閱修訂草案,以預作規劃。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發展委員會及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
(一)管理學院增設「智慧商業經營與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撤案之。
(二)原「科技與設計研究所」名稱建議修正為「創意科技與設計研究所」,請創新經營學院再研議之。
(三)本案請創新經營學院於校務會議提案前補正所有程序(有關改名整併注意事項,如:資訊公開並與師生充分溝通宣導,辦理公聽會等…)。
(四)改名後,課程設計配合等相關配套事宜,也請注意。
(五)原則上,一至兩年內,請創新經營學院研議系所合一。
(六)請創新經營學院研議以院為主體,共同研商師資員額之人力調配。
(七)餘照案通過。
*會資系林主任表示:因無名額,一直無法申請EMBA。管理學院可從專進轉入12個名額,是否也讓各院都有名額,有機會可發展EMBA之學程?可讓各系所寫計畫書。
*主計室主任表示:設立研究所案提出時,請併同交待規劃師資員額,以俾利判斷。
*主席裁示:
(一)有關會資系主任所提,請另案討論,從長計議。
(二)請創新經營學院研議以院為主體,共同研商師資員額之人力調配。
丙、臨時動議: (無)
散會: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