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紀錄(線上)
時間:107年5月2日(星期三)
主席:林主任維珩
委員:蕭幸金老師、謝銘仁老師、鄭美愛老師、汪瑞芝老師、鄭博文老師、李家琪老師、陳素緞老師、顏怡音老師、邱秀惠老師、黃琦婷老師、姜健老師、李興漢老師、陳玉麟老師、賴振昌老師、江淑玲老師、黃麗樺老師、姚蕙芸老師、劉正田老師、林琦珍老師、鄒復証行政組員、何穎瑜行政組員、黃玠維行政組員。
紀錄:黃玠維行政組員。
討論事項:
提案一:會計資訊系擬於5月7日學生事務會議中提案要求恢復五專部專一至專三學生服儀規定,提請 討論。
說明:
一、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中生活輔導組提案廢除本校學生服裝規定,理由於教育部要求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
二、106學年第1學期本系五專部新生家長座談時,多數家長不認同沒有制服的作法。
三、教育部要求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不是要各校取消服儀規定。專一至專三學生在學制上等同於高中高職,目前高中高職所有學校皆有制服規定。致理科技大學目前亦仍維持學生服裝儀容輔導要點,規定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到校上課,應穿著制服(當天如有體育課時,可全班一致穿著校制 體育服)。
四、致理科大的服儀輔導要點規定敘獎,沒有處罰,符合教育部規定,也符合學生輔導需求。士林高商2017年6月30日修定之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中第十點:學生違反服裝穿著及儀容規定者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辦理。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第十六條: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應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
五、本校以教育部要求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為由廢除學生服裝規定顯有不當,請即予以恢復。
決議:經老師線上回覆(以回信或通話為記錄),同意超過半數(16位老師表示同意、1位老師表示不同意、3位老師表示無意見),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無。
敬呈 林主任維珩